书城传记一以贯之戴立宁的经历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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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十信风暴:金融不开放的代价(8)

一天,陆润康接到了“行政院”秘书长王章清的电话,对方没有明说,只说晚上要来看他。陆润康知道这个时刻终于来了,连忙表示:“你不要来看我,你跟院长报告,我辞职!”

虽然他辞职了,那位有心人的最后一步棋却还是没有成功,******最终选择了性格温和的钱纯担任新的“财政部”部长,没有选择那位过于野心勃勃的亲戚。

陆润康的下台也不必然意味着戴立宁下台。陆润康属于政务官,而戴立宁属于事务官,也就是公务员,且已经接受了记过的处分。况且外界对戴立宁的评价还很高:“‘十信事件’发生后,戴立宁有条不紊地研究出各项有关措施与可能发生的因应之道等做法,给外界留下一个很深的印象。”他的上级和同事则认为,他具有“果断的决定与分层负责的高行政效率”。①

然而偏偏是果断的性格最后害了戴立宁。在陆润康辞职当天,戴立宁与同事前往陆润康家中探望,在谈话时,戴立宁想起了陆润康与他的约定:陆润康负责上面的事情,戴立宁负责具体的事务。现在,陆润康已经辞职,自己也受到了处分,激愤的他随口表示既然陆润康已经辞职,自己也不干了。

这句话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待人们从陆润康家中告辞出来时,门外记者的闪光灯频频闪烁,一位记者突然问戴立宁要辞职的传闻。戴立宁吃惊之余点头确认。原来,在拜会陆润康的时候,已经有同行者出来将戴立宁要辞职的消息告诉了在外等候的记者。

当晚,戴立宁父亲戴民贵的一位好友到了戴立宁家,不无遗憾地告诉戴立宁他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人们不会记住他处理“十信事件”的果断,只会认为他是因为处理“十信事件”不当而负疚下台。该人士认为,既然没有递交辞职申请,就还不算晚,新闻界的爆料并不代表什么。他力劝戴立宁不要写辞职书。

但戴立宁却认为既然已经说了,就必须做到。父亲的好友只能感慨他不懂官场的规矩。

即便戴立宁也感到一丝茫然,还是递交了辞职书,并获得了批准。

戴立宁离开时,他一心想塑造的金融监管体系正在构建中。一方面,存款保险公司已经获批,正在筹建;另一方面,《银行法》修正案正在“立法院”审议之中。信用合作社改造成国民银行的建议,也已经由“财政部”正式送进了“行政院”听候裁决。

而更大的损失在于,“十信事件”的处理,使得人们认为,面对金融烂账,谁也不要去碰,以免引火烧身。这种明哲保身的做法弥散在台湾的财经官员周围,使得10年内又出现了大量金融弊案,却无人敢碰敢管,都是能拖则拖,到自己转任其他职务为止。

一位参与处理“十信事件”的官员也感慨说:在台湾的官场里,一遇出事,常常是主事官员倒霉下台,而且多数是找个政治理由,就令其下台,这是形成官员遇事兴革踯躅的原因。

在“后十信时代”,台湾最为严重的金融弊案就是地下投资公司泛滥,有关当局也采取了不闻不问的做法,使得地下投资公司影响不断。其中最大的“鸿源案”令社会损失了上千亿元新台币。

继任陆润康担任“财政部”部长的钱纯对这类事件连管都不管。1988年2月23日,钱纯答复“立法委员”的质询,当“立法委员”们提到了地下投资公司的问题,钱纯面不红耳不赤地回答:地下投资公司没有向“财政部”登记,用重利号召,法律上没有约束力。钱纯接着又说:“财政部”安全都得靠门警维持,遑论强制取缔地下投资公司。其推脱责任的态度可见一斑。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台湾爆出最大的地下投资公司案“鸿源案”,也就不足为奇了。

大陆的借鉴:开放金融市场,强化监管体系

例证:浙江的民间金融

对大陆来说,台湾的民间金融体系中,最陌生的就是合会。合会组织在大陆的大部分地区都不存在,以至于人们很难理解它的运作方式。

不过,在经济最为发达的浙江地区,特别是台州和温州一带,民间也有类似于合会的标会存在,当地人把它简称为“会”。

台州的会与台湾的合会类似。当一个人需要资金时,就会从亲朋好友中召集几个到十几个人,通过拍卖竞价的方式,看谁提供的利率更优厚,谁就可以获得其他人的资助,然后再分期偿还。

每个会涉及的金额都不大,但作为民间金融互助组织,却缓解了民间对于金融的饥渴。

当然,金融最发达的浙江,其民间金融形式还有很多,最终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民间金融网络。浙江民间经济之所以如此发达,与民间金融的活跃是分不开的。

不过,由于管制的原因,这个网络至今大部分仍然处于地下状态,因此也衍生出不少问题,一旦金融危机来临,由于资金链的绑紧,民间金融会比正规金融更早出问题。并且,各种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高利贷公司、地下钱庄并存,合法和非法交织在一起,令人不知道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

如果管得过多,会影响民间经济的融资,从而使实体经济受到损害;如果不管,那些非法成分又可能酿成灾害。在两难之间,也许新的泡沫又在积累之中。

浙江地下金融的问题是中国金融现状的最好反映:金融的强管制,使得民间经济一直处于缺血状态,只能向地下寻找资金。可以说,他们进入地下是被迫的,是社会经济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

如果要监管地下经济,必须首先开放金融,让民间正当的融资需求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满足。如果不这么做,那么问题势必会持续,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从浙江向全国扩散,造成更大的社会不稳定。

讨论

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要持续发展,都必须依靠一个发达的金融体系。但是,几乎没有经济体能够同时做到长期发展经济和只发展公营金融体系。实际上,就算是在以公营为主体的中国大陆,其目前的金融体系也已经成为混合制的了,包含了外资和民营资本,只是它们的程度还不够,公营仍然占据了主导地位。

但是,决策者们天生乐于银行是公营的,因为这样最便于他们控制金融体系。以目前的中国大陆而言,每一家大型银行都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政策的工具,决策者可以为银行制定长期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的利率(实际负利率),将储户的资产转移成关系人的资产,也可以决定银行的贷款数量,从而影响到每一家企业的融资。

如果放开银行体系,意味着决策者们许多硬性的工具将无法使用,而不得不采取市场化的方法来调节金融。只要不是被逼,决策者们都不愿学习这些所谓市场化的方法。

不过,公营银行又天生倾向于寡占和供给不足。

说它是寡占,是因为公营银行往往掌握了最多的政策资源,并影响最高决策者制定偏向于它们的政策,从而获得足够的利益。

说它是供给不足,是因为公营银行只愿意贷款给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以及管理层的关系企业。因为银行和国企都是政府控制的,所以,可以说公营银行的大部分贷款都是内线贷款。对于那些没有关系的企业和个人,特别是中小型民间经济体,公营银行往往会漠视这样的群体。

在中国大陆,有这样的一个现象:每一次,政府出于调控考虑而收缩信贷的时候,国企照样可以获得贷款,而民间资本往往成为第一批,也可能是唯一一批受害者。而政府决定采取信贷宽松政策时,同样是国有企业和关系企业受益。它们手中攥着大把的钞票不知道该投向何处,最终这些钱都流向房地产和股市,吹起巨大的泡沫,但是,没有关系的中小企业依旧缺乏贷款途径。这就是所谓的经济冷热不均。当前所谓的“国进民退”,一方面是政府政策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金融体系的落后造成的。

公营金融体系的寡占和供给不足,造成的就是一个庞大的地下金融市场。这个市场更难被监管,也产生了更多的问题。

在中国大陆有一个奇特的现象,一个地方的经济越发达,它的地下金融市场就越庞大。这恰好证明目前的公营金融体系已经不再那么适合经济的发展。如果继续这样下去,这样的桎梏将越来越限制民间经济的发展。

如果要监管地下金融,就必须放开金融市场,允许民间资本进入该市场,形成多层次的金融体系。只有将民间经济对金融的合理需求合法化后,才有可能去监管那些不合理的需求。否则,合理的和不合理的一起被打入地下,使得监管者疲于奔命却效果不佳。

如果要放开金融市场,另一个问题也会产生:放开是不是意味着不监管?答案是:否。放开是为了更好地监管。

监管者放弃的是利用非市场化和法律化的手段干预市场,却可以通过建立完善和透明的制度来使得市场更加合理。

戴立宁试图构建的金融体系中,强调了监管者的地位,比如,将更大的监管权力交给了存款保险公司,使得它们有行政权力去监管和处理有问题的金融机构,做到责权统一。这里,存款保险公司不仅是被动的角色,而且积极地去调查金融机构的问题。

只有将监督权分配给市场上的每个角色,让它们各自做最有能力做好的事情,才能够保证,金融机构一旦出问题,监管者既能够早发现,也有充分的工具去处理事件。

另外,戴立宁并不相信“大而不能倒”的神话,认为只要处理及时得当,任何金融机构都不存在不能倒闭的说法,所坚持的原则无非是:存款人不应当受损失,金融机构的股东应该承受大部分损失。他认为存款人的风险是社会风险,社会上每一个人都有因自己选择的银行倒闭而遭到损失的可能,并且,由于信息不对称,风险概率对于每个人都是相同的。

政府何时才能救市?答案是:只有在存在系统风险的时候,才能够救市,当政府或者下属机构出手时,必须迅速,做到快刀斩乱麻,这样损失才能最小化。另外,即便是救市,其代价也要尽可能地转嫁给股东,让社会大众少承担损失,让存款人不承担损失。

①《戴立宁强棒出击》,选自《国泰兴亡录》,财讯杂志社,198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