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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多收了三五斗”的农民收入

为什么会出现这份“血书”和这次“秘密会议”呢?这必须简要地回顾一下历史。1955年由于当时各方面特定环境的制约,我国实行土地集体化,将原来分配给农民个人所有的土地重新变更为集体所有,实行统一经营,按劳分配,取消土地报酬。也就是说,土地不分你的我的,而是属于大家的,农民一块儿干活,一块儿收工,一块儿吃食堂,生产中谁也不用承担责任,收获的东西按照事先定好的“工分”共同分配,基本上分实行平均主义。只要出工就会有工分,而即使是再勤奋努力也不会有更多的收入,同样即使懒洋洋地混日子也不会少什么,最终造成了“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结果。后来人们将这种现象统一称为吃“大锅饭”。而我们知道,人都是“理性的”,都会追逐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平均主义使农民劳动积极性遭到破坏,不再认真耕作,粮食产量上不去,导致许多农民忍饥挨饿。正是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出现了前面所说的一幕。

我们应认识到大自然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只能应用和遵守这些规律。就如同农业生产必须以家庭经营为单位是由农业的天然特性决定的。

农业家庭经营是指以农民家庭独立或者相对独立地从事经济活动的生产经营。家庭经营是一种弹性很大的经营方式,可以与不同的所有制、不同的技术水平、不同的生产力相适应。相对于工业化流水线作业来说,农业生产面对的是动物、植物等有生命的物体。庄稼生长有季节性、顺序性,而且必须在特定的土地上劳动,因此,这种特性要求劳动者必须有很强的责任心,以家庭为经营单位有助于这种要求的实现。农业生产对每个人劳动的数量、质量很难准确统计,而家庭成员的目标容易达成一致,就如同“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一样,互相不会计较,不需要监督也能互相协作。家庭成员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在体力和干活能力等方面有差别,因此,实行家庭经营可以充分地利用所有劳动力,提高劳动效率。比如小孩子可以在农忙时帮着照看家里饲养的牲畜,将收回来的玉米剥皮等。在我国北方,许多农村的学校在秋天收获庄稼的农忙时有放“秋假”的传统,就是为了让学生回家帮助干农活。但是,农户以个体方式进入千变万化的市场后,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不利竞争地位。因此,在农户家庭独立生产基础上应建立真正意义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合作组织。

我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历史选择,比起大集体时期具有很大的进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中央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倡导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广,充分调动了农业生产者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使农民走上了吃饱穿暖的致富道路,被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同志誉为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第一次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