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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外国企业与中国企业打官司

关键字:贸易摩擦;反倾销

中国现在是世界出口第一大国,进口第二大国,进出口贸易总规模世界第二。在进出口额快速增长的同时,中国与贸易伙伴的摩擦也在增多。中国已经连续17年成为遭遇贸易摩擦最多的国家,而且贸易摩擦形式不断地翻新,摩擦与冲突的规模不断升级,涉及产业不断扩大,提起诉讼的国家也不断增加,国内受影响的行业和产品越来越多。这使中国的外贸进出口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据全球贸易预警组织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是全球受贸易保护措施伤害最重的国家。仅2011年中国遭贸易投诉调查就达66起,涉案金额71亿美元。

为什么这么多的外国企业向中国企业提起诉讼,要打国际官司呢?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首先,中国出口产品的市场过于集中在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出口商品的份额在这些国家非常大。这就很容易引起进口国的关注,引发贸易摩擦。其次,中国出口产品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具有较强的价格竞争力。中国出口的大都是劳动密集型加工产品,附加值不高,产品差异化不大,价格偏低,而且数额巨大。国外同行的企业认为中国的出口造成了对方相关产业工人的失业并导致产业停滞不前。第三,随着中国贸易规模的扩大和在国际经济中影响力的增强,一些国家对中国的疑虑加重。国际上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从最早的军事威胁论、安全威胁论到现在的贸易威胁论、能源威胁论、科技威胁论、商品威胁论等,于是试图通过诉讼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这些论调为其他国家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提供了支持,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贸易摩擦案件的增多,于是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

贸易保护主义是指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产品竞争,并向本国产品提供各种优惠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贸易保护的重点对象是那些对国家独立自主和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的产业,尤其需要保护的是那些幼稚而有发展前途的工业。此外,保护的期限不应是无限期的,否则,将会出现保护落后和低效产业的结局。有些被保护了一定时期的产业,当其产品价格已低于国外同类产品的价格时,可以降低保护程度或完全撤除保护,让其进入国际市场自由竞争。有些被保护的工业部门,在过了一定的保护期后仍没有明显进步,离开政府给予的协助和扶持就难以独立发展,这表明它们已经不适宜成为被保护的对象。但是,发达国家往往为了本国的利益,扩大保护范围,无限期延长保护期限。

各国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多种多样,有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措施。还有的国家通过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性壁垒、低排放和环保标准要求等实施一系列看似合理、实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措施。其中,最常使用的就是反倾销措施。

一国的产品用低于该产品的正常价格销售进入另一国就是倾销,会导致进口国相关产业萎缩停滞以及就业减少。因此,如果倾销对进口国真正造成了实质的损伤和威胁,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就可以实施反倾销策略,即对来自外国的倾销产品采取强制性措施,征收高额反倾销税,提高倾销商品在进口国的销售价格或限制进口数量。但是,实际的情况是一些发达国家常常借用反倾销的名义提起诉讼实施调查,滥用反倾销措施进行贸易保护。中国由于人工成本很低,因此,出口的产品具有价格优势,于是就被其他国家认为中国企业以如此低的价格出售产品是故意为了压制其他国家相关产业的发展,因而频频遭到反倾销诉讼。

早期外国企业对中国企业提出的反倾销诉讼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因无人应诉而造成中方败诉,致使中国的出口贸易遭到巨大的损失,相关产业的发展也受到严重的威胁。随着中国法制建设和应对反倾销机制的逐步完善,中国应对反倾销诉讼也越来越有信心。下面我们对中国遭遇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反倾销案例进行简单的回顾。

1979年,中国出口欧共体的糖精钠被提起反倾销诉讼,这是中国第一次接触反倾销。那时的中国对反倾销制度相当陌生,也没有引起政府部门的注意,中国的企业没有出庭应诉。于是,对方的反倾销调查胜诉。

1991年,面对欧盟对中国自行车企业反倾销调查,中国的自行车企业没有一家应诉,结果被征收30.6%的反倾销税,从而失去了整个欧洲市场。

1994年,中国一次性打火机制造企业遭美国反倾销调查,57家企业只有3家应诉,结果有两家应诉企业的反倾销税降到0,一家企业降到20%,而其余没有应诉的54家企业,都因被征收197.85%的反倾销税而失去了市场。

经历了频繁的贸易摩擦和碰撞后,不论是中国政府还是企业都认识到要积极利用各种贸易规则“应战”,从而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1999年6月,美国苹果汁协会向美国主管机构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在起诉书中,该协会要求对来自中国的浓缩苹果汁征收91.84%的反倾销税。中国方面有11家企业参加应诉(后来有1家中途退出)。这场官司一打数年,直到2003年11月,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才做出终审裁决。中国10家应诉企业6家获零税率,4家获3.83%的加权平均税率,未应诉企业继续维持51.74%的税率。几年的官司下来,中国苹果汁不仅没有被逐出美国市场,反而大大拓展了市场份额。由于税率下调,中国苹果汁应诉企业对美出口金额5年里增加了9倍,生产能力提高了8倍多。在中国苹果汁出口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每吨价格反而比应诉前的1998年提高了150美元。而当初没有打官司的苹果汁企业,在放弃抵抗的同时,也丢掉了市场,放弃了发展机遇,被挤出美国市场。

2000年1月,荷兰飞利浦公司提出的针对中国彩电企业在欧盟实施彩电倾销的复议申请被欧盟委员会正式接受。此次调查涉及国内50余家彩电企业。3月,厦华电子公司正式提交应诉书,成为国内家电业第一家正式应诉的企业。

2002年6月,欧盟对中国的一次性打火机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中国共有15家企业联手向欧盟提出“产业无损害抗辩”,欧盟经过严格的核查,2003年终止了对中国打火机反倾销调查。这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企业打赢欧盟反倾销的第一案,这也是中国中小企业反倾销胜诉的第一例。

2009年,全年共有21个国家或地区对中国相关企业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116起,涉案金额27亿美元。从涉案产品看,钢铁、轮胎、鞋、玩具、铝制品等已成为贸易摩擦的“重灾区”。

2010年10月21日,美国地板企业协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地板企业提起诉讼调查。起诉书中称,中国木地板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冲击美国硬木市场,中国出口美国的地板存在倾销和政府补贴,且倾销幅度高达242.2%,严重损害了美国地板生产企业和贸易商的利益。此次立案调查所涉及的中国地板企业高达169家,涉案金额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很多知名地板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近年来,欧盟、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对中国企业发起的贸易调查数量不断上升,涉及的反倾销案例包括大蒜、蘑菇、蜂蜜、衣服、打火机、铅笔、电视、自行车、钢铁、医药、仪器、机械等,可以说种类包罗万象。而且除了发达国家外,甚至一批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西等国也对中国提起了大量的反倾销诉讼。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由于知识产权保护而产生的贸易摩擦也表现得比较突出。如美国很早就指责韩国、中国、加拿大、巴西、印度等过去的专利法不包括医药品、饮料和化工等产品的专利保护。随着中国对美国贸易数量和品种的不断增长,在美国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也越来越多。

美国有一个所谓“337条款”,指任何向美国出口的产品设计如果侵犯美国在先的知识产权,美国的专利和商标所有人就可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递交“申请书”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如果确认某企业的产品确已构成侵权,USITC就有权力暂时或永久禁止该产品的进口。“337”程序的发起与诉讼成本要远低于反倾销诉讼成本。对于美国企业来说,提出“337”调查的门槛比较低,而对应诉企业来说,应诉难度要大于反倾销。因此,应对“337条款”已经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共发起58起“337条款”调查,其中有19起调查涉及中国企业,占调查总数的1/3,调查总数及涉华案件总数均达历史新高。这些案件的特点是:均为专利侵权诉讼;涉案产品绝大部分为机电产品,特别是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如动态随机存储器、显示设备、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喷墨墨盒等;大部分案件涉及国外在华投资企业。

可以预见,随着中国外贸出口的不断扩大和在世界市场所占份额的不断增加,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目标始终会针对中国。如何处理来自国际市场的竞争,特别是不正当的贸易摩擦,将是中国企业应予以重视和防范的重点。中国企业应为抑制贸易战、打赢贸易战做好准备。首先提前要注重沟通,通过对话、交流机制解决国际贸易中出现的问题,避免贸易摩擦,并建立一些区域合作、双边合作机制,通过制度性的安排来化解摩擦。其次,企业要联合起来共同应诉,与行业协会、政府合作,积极争取自己的合理权益。最后,企业要调整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市场的多元化,拓展更多的贸易伙伴。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也要充分研究、积极利用各种贸易规则,对那些使我国产业遭受损害的外国企业也提起相应的反倾销诉讼,合理地维护自身的利益,保护我国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