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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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幼儿教育收费现状调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幼儿教育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政府对幼儿教育投入不足,将本属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幼儿教育推向市场,特别是社会力量办学兴起并主导幼教后,政府对其收费标准的监管、干预不够,幼教收费连年上涨,收费标准越来越高,已超过一般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幼教费用负担已经成为一个新的民生问题。为此我们对柳林县幼教收费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幼儿教育办园及收费现状

柳林县城区共有注册的公办、民办幼儿园32所,尚未注册的幼儿园有13所。其中公办只有一所,其余都属民办幼儿园。幼儿教师400余人,3~5周岁的幼儿在园人数5000余人,其中公办400余人,民办4500余人,办园主体中社会力量比例占92%,并呈逐年提高趋势。

我县2009年根据吕梁市物价局相关文件精神,就公办幼儿园收费进行了明文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民办幼儿园收费实际上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民办幼儿园根据各自的办学成本报县发改局、教体局备案并公示。今年以来我县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最高达2800元/生/学期(包括保教费、伙食费),最低为1100元/生/学期左右。

二、幼教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幼教收费持续上涨,超过了一般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作为全省财政大县,政府对幼教重视不够,投入严重不足,幼教公益性日益弱化。政府在幼教的投入只限于一家公办幼儿园、一家民办公助幼儿园,而且只解决了部分教师工资和少量资金修缮园舍,公办幼儿园要在市场竞争中维持运转,只能依靠提高幼儿园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由于自收自支、自负盈亏,高昂的办园成本必定要转嫁给幼儿家庭。

第二,少数幼儿园开办蒙氏、快乐童年等特色教学,并加盟外面的先进教育资源,本身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一种手段,但也成了高收费的一种理由。一些家长心切,相互攀比,盲目信奉“收费高就是质量好”、“谁也不想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观点,对幼教高收费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三,收费行为乱。一是收费标准不一,各幼儿园的成本投入、教学方式、服务标准与内容千差万别,如何从中得到回报?往往是在市场中自我定位、自我定价,收费连年变、连年涨。二是收费项目多,除保教费、生活费外,还有课外书籍费、饮水费、校服费等,有的根据家长意愿收取了交通费。各幼儿园自行设定收费项目名目繁多必然导致收费混乱。三是收费不透明,一些幼儿园向家长收取费用不开票,收费标准不向社会公开,甚至招生广告与实际收费不相符,欺骗家长。

第四,恶性竞争多。为吸引家长、争取生源,有的幼儿园表面上看是降低收费标准,实质上则是减少服务,降低服务质量。有的幼儿园办学无宗旨,教学无目标,把幼儿视为摇钱树,开园时少收费,平时乱收费,开学不收费,放假乱收费。有的甚至克扣教师队伍的工资,导致幼教队伍极不稳定、流动性大、幼教水平参差不齐。

三、解决幼教收费问题的对策

第一,建立公办为主,民办为辅的幼教管理体制。一是整合资源,根据目前现状,支持小学设立中心幼儿园并扩大招生范围;扶持现有公办幼儿园,扩大招生规模。通过这些措施强化公办幼儿园的主导作用。二是统一规范幼儿园网点布局,让所有幼儿能够就近入学。三是规范办园行为,重新制定幼儿园办园标准,明确办园宗旨,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幼儿园进行清理取缔。

第二,建立财政投入为主、家庭承担为辅的幼教费用分担机制。政府加大对幼儿教育的投入,建立办园主体、家庭和政府共同承担的幼教费用分担机制。把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范围,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基础设施改善的问题,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和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幼儿教育收费偏高的问题。

第三,明确幼儿园教育收费政策。一是继续执行“按质定级、按级定价”,公办幼儿园“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收费原则。二是进一步明确并统一幼儿教育收费项目。

(收费管理股:杨翠莲任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