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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沿江潮落又潮涨 一棹风帆到泉漳

海上明月天地清,

沿江万里见潮生。

今宵未遇高风便,

客商扣弦闻涛声。

福建与江浙之间的海路交通,是闽浙之间重要的贸易通道,福建与浙江两地均面临东海,拥有众多的港口,较为著名的大港有今属江苏的上海、乍浦,今属浙江的宁波、温州,以及属于福建的福州、泉州、厦门等港口。东海位于太平洋西北部,秋冬盛行东北风,春夏盛行东南风,帆船顺风而行,一年至少可以往返一趟。不过,明代由于倭寇入侵东南海疆,闽浙二省都实行严厉的海禁,虽然沿海运输不在禁止之列,但也受到多方面的限制。例如,嘉靖年间闽浙巡抚朱纨即规定了当时的海运船只不可太大:“其福州等处原编民间卖谷船只,一面行查奉何事例,一面行各寨澳巡司,定以三百石为率,长不过四丈,阔不过一丈二尺,深不过六尺者,许其自便。唯不许假借乡官名目,亦不许官与编号。如丈尺过此式者,俱限文到半月内报官,一体免罪,估价官买,充战哨公用。俱要编立字号,大书深刻桅下横木,以防挪换”。后来,胡宗宪的《筹海图编》一书也说:“所谓寸板不许下海者,乃下大洋入倭境也,非绝民采捕于内海,贩籴于邻省也。严其保甲,令民沿海运粜,则广浙有无相通,而福民不患于无食矣”。可见,官府虽然允许闽浙沿海港口之间进行贸易,但对船只的大小有相当的限制,船只过小,不能进远海,只能在沿海港口贸易。于是,官府可以通过控制港口来限制海上贸易。

在这条海路商道上,当时闽浙边界的沙埕港是重要的贸易港,按照官方的规定,闽浙之间的货物贸易,都应通过这一港口交换,分别由各省的货船将其运回。应当说,在嘉靖年间倭寇频频入侵的时代,闽浙官方仍能批准这一条例,对保护当时的沿海运输是有重要意义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倭寇大举入侵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官府对海运的禁令也有所放松,尤其是福建方面,民众从官方获得船引是较为容易的:“泉漳二郡商民,贩东西二洋,代农贾之利,比比然也。”由于当时的闽商中,有人从海路购取杭州丝绸运到日本出售,所以,当时浙江方面力主严查闽商以防通倭。这说明,当时福建与浙江之间的海道并不十分通畅,而是有很多禁忌。浙江方面,由于官府严禁民间造大船,因此,明末的浙江几乎没有大商船。而福建方面,并没有这一禁例,因此,当时往来于闽浙之间的商人多雇佣福建大商船运输。这些大商船可以走远海航路,也可以到日本,从而成为浙江官府严查的对象。在官府管得严的时候,福建大商船不得航行于两地之间。例如,明末因东南海盗再起,浙江巡抚张延登重申不许福建大船直接入浙,“闽浙海运交界之处,名曰沙堤(即沙埕),以限南北。勒令闽船不许过浙,浙船亦不许过闽”;“货自南来者,如糖、靛、椒、藤诸物,必易浙船以入;货自北去者,如桃、枣、药材诸物,必易闽船以出”。总之,当时闽浙间的海运是受到一定限制的。不过,一旦海寇活动减少,政府也就失去了禁止海运的动力。实际上,多数官员对民间贸易是睁一眼、闭一眼,福建大商船进入江浙港口,很少被拒绝。所以,明代闽浙间的海上贸易是十分兴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