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甲板上的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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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返回

场合漫不经心或刻意人为地出现,它们形式各异,偶然,或顺理成章,公开,或隐匿,但都必定在那个时间里,地点上,情况下——一一开始。并且,直到结束。有些事情正在那里等待着我们进去——然后,我们再从那里出来。

返回安庆之后,已是小雪节气,11月就要过去,再过一个多月时间就是明年了。今年的天气一直干燥,不像去年那样雨水充足、湿润,到了小雪节气,没有雪的踪影,却有了一场久违的雨——一场断断断续续下了七八天,至今还没有停下来的雨。尽管雨声里的天幕是晦暗的灰,进入夜晚,天空即如墨黑,但我仍然觉到了,由于一场冷雨,而带给这个城市的那种静谧,使我能够静静地想着一些事情。

上个星期,有这样的一件事情在我身上出现:那天早晨我起来得晚,急匆匆赶时间到单位,车骑到半路上,却突然发现手机不在衣兜里。手机没带并非是一件什么要紧的事情,可正好那天上午我要出差,而且去的是长江沿岸的几个乡镇,得好几天才能返回,不带上手机,总是不方便的。出门之前,我总觉得有一件事情还没做,但想不起那件事是什么事情。路上的人行色匆匆,当我看到有个人停住脚步,对着手机喂喂喂的大声喊叫时,我这才想起是自己手机没带。

手机平时是放在书桌上的。下班回来,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手机掏出来,放到桌上。是书房的那张桌子,不是另外房间的桌子。我从报刊上看到这样的警告:手机的辐射危害身体健康,它传送的无线电波,会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机能性的障碍,因而到了单位,我的手机就放到办公桌的抽屉里;回到家里,就放到书桌上——我习惯这样做了。可那天早上起床洗嗽完,收拾东西时,我是注意过那张桌子的——那儿除了我昨夜读过的一本杂志外,不见有任何东西摆在上面。如果手机放在桌上,我怎么会想不起来我要做的那件事情,就是把手机带上呢?

可是走到半路上的我,在想起手机的时候,却想不起来自己的手机放在什么地方去了。即使拼命回忆,也想不起来了;即使时间允许我当时返回家去找,怕也难找到的,因为我根本想不起来它到底放哪里去了。

几天之后,当我从乡村返回自己住处时,一进门,就想起了手机是放在抽屉里了。我奇怪自己记性竟如此闪失、错位,其实出门在外的那几天里,我曾一再努力回忆手机的去处,但那个叫手机的东西始终在我居住的那个城市,躲避着我的“回忆”。现在想起了,是那天晚上的一个电话让我变动了手机的位置,而书桌的抽屉那时正好被我拉开了,因为出门在外,我得携带身份证,得用“身份证”来证明自己就是自己。身份证夹在另一个证件的硬塑封套里,它被我掏出来装在上衣口袋里了。我和那个朋友通话时间很短,电话打完,“手机被我顺手搁到抽屉去”——这一情节,居然在我返回自己住所、用钥匙拧开门锁的那一刻,竟完全清晰起来。

……也许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类似经历,在一个生疏的地方,遇到的那个亲热叫你名字的熟人,可你就是尴尬地想不起他是谁了,但你们在相互结识的那个地方又一次遇见时,你却能迅速地认出他是谁来。场合就这样漫不经心地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它有时复杂的难以言喻,使考场外、训练场上那些经过充分准备、胜券在握的人,在进入考场、比赛场内,生出了胆却与慌乱,获得一个与自己平时努力不相吻合的结果。

我曾不止一次有过这样的体验,走到书橱面前,可那只找书的手,却不知道要抽出哪一本书——因为在我还没走到书橱前,就把那本书的名字忘记了。我不知道究竟是怎样的原因,导致了这种记忆或行为上的偏离?但我仍然能够理解一个人,在离开故乡多年之后,记忆已是淡漠、甚至遗忘,可当他重返的脚步,踏上故乡的大地时,那些尘封的往事,会一下子鲜亮地向他扑来——潮水般地扑来。这也同样让我原谅了众多影视剧都有过的那个场景:久违战场的老兵,在他返回自己战斗过的地方或军营时,泪水满脸地流淌……

雨还没停,只是小了一些。离开桌子。因为我只想写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