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管理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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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其他(8)

4.8有关产假和年假的一些规定

1.有关产假的规定

有一段时间工作得烦了,请了一星期的假外加一星期的年假,窝在家里长蘑菇。耗了几天之后,兴奋期过去,又觉得很无聊,正好朋友T约我出去喝茶。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结果去了之后才发现,这家伙思想不单纯。她想让我冒充一下律师,约见她公司一个员工。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她所服务的这家公司,女性员工占了80%以上,女性成员一多,婚嫁生子的事情就多,尤其是产假,最近两年来简直到了高峰期,每个月都有那么两个或者三个员工请产假,公司很头痛,但是也没有办法,这是受国家保护的,她找我也不是为了让我去说服员工不请产假。而是因为有一位员工,因为是剖腹产,要求公司延长她的产假30天,如果不答应就要去告公司,T查了一下,公司之前很多员工都是剖腹产,如果这个口子一开,之前的那些势必都要做劳动补偿,算下来有十几万之多。她跟上级协商这事要怎么解决,没想到上级给她一句话,自己想办法。于是她想到的办法就是找我去冒充律师,约见该位女性员工,让她打消延长产假的念头。

我虽然是学法律的,但是大学时代就是个半罐子,成绩在年级是倒数几名的,论文还是找枪手写了才过的,毕业以后虽然也在法律这个行当工作过一段时间,但干的都是企业法务,比如看看合同审下协议做点培训之类,从来没有和别人面对面的较量过,所以无论如何也不敢接她这个单子。T简直苦苦哀求,说:“DK,这个事情如果不解决,我的工作都有大问题啊。这么多年的朋友了,帮帮忙啦。”

我虽然很同情她,但是这个忙还是不敢贸然帮的,我说:“这个事情我真的是爱莫能助,我建议你还是照着正常流程来解决这个问题。”

T说:“这不就是在照着正常流程在解决问题嘛,如果不是正常流程,我就不找你了,我找黑社会去了,或者提辞职报告去了。”

我大默,过了半天才说:“好吧,权当我接受你的委托,我们来商量下,这个事情要怎么办吧。”

T大喜,说:“DK,就知道你心疼人。”

我说:“如果要走法律程序,庭审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对方都有哪些证据,放在这个案例里边,你首先要明白,对方的30天假期有没有依据?”

T说:“我问了总监,总监说以前好像是有提过晚育加上难产的,要多给30天假期,但是因为产假一休就是三个月,时间太长了。后来大家都不记得提这个难产假的事,人事部也没人去跟进,所以公司从来没人休过难产假。”

我说:“你混淆概念了,公司的规定是难产假可以延长30天,可没说是剖腹产要延长30天。”

T说:“难产不就是剖腹产么。”

我说:“你啊,平时不关心八卦,完全没有这个知识储备,我虽然也没什么医学知识,但是说远的,台湾那个女明星XXX,还有香港那个女名人XXX,她们可都是剖腹产,目的是为了给娃娃选个好时间;身边的,我嫂子就是剖腹产,我最要好的一个同事,也是剖腹产,但她们可不是难产,只不过是觉得顺产太痛了,不想吃那个苦。换句话说,难产肯定会是剖腹产,但剖腹产可不一定是难产,她只说自己是剖腹产,不代表她就是难产。她如果非得要坚持说自己是难产,你让她找医生开个难产证明给你。”

T一拍脑袋:“对哦,我一会儿就给她打电话,就说公司想看下她的难产证明。”

过了两天T又给我打电话,说:“那个女员工说了,她不用开证明,她看了我们地区的女职工生育产假规定,只要是剖腹产,就延长30天产假,如果是晚育,还有15天,如果是双胞胎,还可以再延长15天,前前后后加在一起,有150天左右。我们现在都只让他们休90天。”

我说:“哪个女职工生育产假有这样规定?发来我看看,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T就好像是找到了同盟,说:“我也没印象啊,我把所有能找的网站都找遍了,也没看到那个东西,我后来有问她要那个规定的链接地址,她让我自己去找,还说我是搞人力资源的,没道理问她一个非人力资源的人要这种文件,显得我太不专业了,我就不敢吭声了。”

我说:“你都找了些什么地方?”

T说:“社保局的网站、人力资源部网站、人事局网站、本地政府公务网站,还有行业协会的,再加上一些法律法规性网站,都看了一遍,没发现。我怕是地方性法规里头有规定了,所以底气还是不足。”

我觉得她已经很尽力了,至少我能想到的几个网站她都去看过了,我们毕竟不是专职从事劳动法纠纷的人,没办法了解所有的规定。

我说:“我怀疑她也是道听途说来的,不见得手上有正式的书面文本,这样,你告诉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女员工有权利休产假90天,而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这两部法律是目前用得比较多的法律,一般公司目前所有产假规定都是基于这两部法律制定出来的,可能每个地方在实施这些法律的时候,会出一些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比如说把剖腹产直接定义成难产。但是本地几个重要且权威的劳动法网站,比如人事局网站、社保局网站、政府网站以及人力资源协会网站都没有挂出条例来支持她这个说法,这让你的工作很难做,建议她最好是能把那份规定的书面文本以及出处拿来给你看一下。”

T说:“好,我去找她再谈谈,实在不行DK你就替我上吧。”

我心想,你要是不行,估计我也是不行的,和不讲道理的人讲道理,这个不是我的长项啊。

不过,幸好这回行了,当天下午她就给我打电话,说那个女员工说了,这个事情先不提了,她过几天就回来上班。

我简直比她还要高兴,我终于可以不用冒充律师又完成了她交代的任务。然后她又问我:“DK,你说她讲的那个规定到底有没有啊?”

我说:“我不能说她没有,但是如果她有,她应该会拿给你看。”

T就用眼睛斜着看我,说:“真看不出你还有耍嘴皮子的本领。我不能说你对,但你确实没有不对的证据。”

过了半年多,还是这个T,又来找我,这一次问题更有意思。

她说:“DK啊,我真是羡慕死你在只有男生的公司里边上班啊,不仅天天看美男,还没有这些奇形怪状的产假要求。”

我笑着说:“每个美男都骨瘦如柴,脸色苍白,黑框眼镜,夜猫子,早晨九十点来上班,晚上九十点也不回去,哎,我虽然没有遇到奇形怪状的产假要求,可是我有考勤麻烦,也有加班工资的难题啊。所以呢,就各安天命吧,别这山望着那山高了。说吧,你这次又遇到啥情况?”

她说:“这次这个更离谱了,公司有个女员工,之前生了个女儿,已经3岁多,一直想要个儿子,去年悄悄怀孕了,预产期是这个月的13号,马上就要到了,她昨天去找部门经理请产假,部门经理跑来问我这个能不能批。你说这个能批不?”

我说:“这个员工生女儿的时候在公司不?”

T说:“在啊,那时候我刚刚进公司,她生孩子的时候公司给她一个2000块的红包,我给她送去的,印象深刻得很啊,这个情况真的是很不好办呀,劳动法没有规定生第二胎不给产假,也没有规定给产假。叫我怎么办啊。”

正好我手边的文件夹里就放着那个《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我翻来看,发现里边有一条:“第十五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我说:“这样,按照正常的逻辑,什么事情都要有法律依据,才谈得上权益,虽然现在提倡独生子女,但是有些地方也确实允许生第二胎,所以你先去咨询一下本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问问他们,我们地区在什么情况下才允许生第二胎,然后比照看看这个女员工符合不符合条件,如果符合条件,那就是正常的,没有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这个时候该给产假就给产假,不能克扣,如果不符合条件,那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生育了,不应该享受产假待遇。公司考虑她的实际情况,可以酌情给她一些时间休息,但是薪酬方面,就不能比照正式的产假待遇了。”

T说:“对嘛,就是这样嘛。”

后来她跟我在Q上讲,说她在打电话给计生委的人之前,先找那个女员工谈了一下,人家一听说她要和计生委的人联系,马上就改口了,说不请产假了,希望公司给她几个月的无薪假,等她生完孩子还回来上班,期间的五险一金也都由她自己承担,并且千万次嘱咐人事部的人不要和计生委的人联系。

末了她说:“DK,我觉得吧,我应该去学点法律,我就缺乏那种用理性来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忍不住敲吐她的槽:“这个不是法律范畴的问题,是人力资源范畴的事,你不要替自己找借口,要想把活儿干好,不用去学法律,你去把和劳动关系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摸熟了就行了。”

T干笑了两声,迅速的假装忙碌,遁走了。

仍然是这个T,没多久又来找我,仍然是生育方面的问题。

她说:“实在受不了,女人就是事儿多,我宁愿去你那里算考勤和加班工资我也不愿意在这里继续干下去了,问题永远比方法多,扯都扯不完啊。”

我说:“又怎么了?”

她说:“是这样的,公司有个女员工,在外边做一个项目,偷偷怀了第二胎,但是上星期流产了,现在在家里休息,她老公来给她办产假,说她怀孕刚好4个月,按照规定可以享受45天的产假。老板很生气,不想批给她。她跟的那个项目现在客户投诉得很厉害,说她就没好好干过一天活儿!”

我笑着说:“虽然活儿没干好,她能藏这么久也不容易啊,要不就批给她算了,人家也很辛苦。”

T就说:“你再说风凉话看看,我掐不死你!这个事情到底要怎么办啊,老板的意思肯定是不想批给她的,这家伙也真的是讨打,事情干得一塌糊涂的还想请产假,我估摸着老板辞退她的心都有,但是我不能让他这么办,如果老板辞退她,此人跑去申请劳动仲裁,到时候不管输赢,应诉的人还不是我,你得替我想想办法啊,我可不想去仲裁委喝茶。”

这个问题让我很头痛,它的性质和那个生二胎的有点像,但是用那个是否是政策内的判断标准,我就不肯定。

我说:“她这个是属于政策内的第二胎么?”

T十分得意地说:“就知道你会问这个,我已经查过了,不是。”

我说:“那就行了,你还拿那个《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去和她说事,告诉她这个不属于政策内第二胎,不能享受产假待遇,但是你可以把这个处理成计划外怀孕流产假,给她10天带薪假,权当是她意外怀孕去做手术在家休息,公司按规定给她津贴,再多就没有了。如果她不答应,你不妨把她之前的工作表现,还有老板的态度都隐约提一下,她要是个聪明人就会借你的台阶下,大家各退一步,凡事都好商量,如果非得要坚持己见,你也不是完全没有立场,毕竟她在承担了重要工作任务的情况下,没有告诉公司任何人就自行怀孕,而且还因为她工作的疏忽,给公司造成了信誉损失,真要告到仲裁庭去,你们也不是完全没有胜算。”

T说:“我知道了,但老板会不会不同意啊?”

我说:“老板多半是不同意的,但是你可以这么说服他,按照法律规定,计划外怀孕流产,不管有没有生过小孩,公司都应当给予一定的带薪假期,现在人家孩子虽然是自然流产,但是多半也有住院记录之类的,她要真是横下心跟公司杠上,找医生想办法,这个时候她可是弱者,医生多半会酌情帮她一把,给她开一个类似于因为工作任务过度繁重导致流产的证明,到那时公司就被动了。老板不会拿公司信誉开玩笑,尤其是女员工占多数的公司。”

T说:“这个方法满靠谱的,我去试试看。”

过了几天,T跟我说:“员工那边倒是搞定了,他们同意算10天产假待遇,另外再请20天事假。但是老板很生气,说这个事情办得一点都不好,还说以后别人有样学样,公司就管不下去了。我们老大(部门总监)跟他理论了很久,最后他才勉强答应了。我们老大回来就把我骂惨了,说我是废物,那个女员工怀孕的事,之前居然一点都没发现。”

我说:“没办法了,挨老板骂的是他啊,你就忍忍吧,总得给人家一个出气的地方,让领导有地方撒气,这也是下属的重要职责之一啊。”

T大默。

2.有关年假

2008年7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过了一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然后,有关年假的事就多起来了。

首当其冲的是有关工作时间可以累积的问题。

有一个周五,销售部新来的一位销售代表到人力资源部来找我,说他进公司时间虽然短,还不到半年,但是他就业时间非常长,已经有四年多,按照新公布的休假办法,他的工作时间可以连续计算,而公司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因此,他可以休假5天,又加之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所以前后两个周末加在一起,他要休9天带薪假,他已经和销售经理说过了,销售经理让他来找我。

我就没吭声,心里盘算着要把他打回去,正好这时销售经理给我打电话,说:“DK,那个XX过来找你了没?他要请带薪假,我是不方便说啥,你要是有办法就把他打回去嘛。”

那位销售代表见我不吭声,就说了:“我这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要求,我知道公司以前没有这种先例,但是凡事都有个开头对不,我们要照国家法律来办。”

我想了想,说:“没错,我们干啥都得照着规矩来,这个我知道,所以你要休9天带薪假,我也同意,只不过,我有个要求,因为你刚来公司才半年左右,所以麻烦你提供一个已经工作4年的证明来给我看看,只要你有证据能够证明你已经工作4年了,我就把假批给你,但如果没有,可能就会有点困难了。”

那位销售代表就说:“那还用说嘛,你看我的毕业证书,那不都是4年前的嘛,我的简历也写得很清楚,过去4年一共换了两家公司,一家是XX公司,一家是XX公司,你要是不信,可以去查啊,再说了,我来这里工作也是经过两轮面试才进来的,我要是没有工作经验,你们也不会用我啊,对不?”

我笑着说:“毕业4年,也可能在家里歇了4年,你虽然是经过两轮面试进来的,但是你面试的岗位是基层岗位,有几个月工作经验的人我们都用,所以这两点都不足以证明你有4年工作经验啊。至于说过去换了两家公司,我有空会去查证,但如果你能主动提供证明,可能会更有助于你的休假审批吧。”

他看起来有点生气,说:“经理,你这不是为难我么?我看起来是那种没有工作经验的人么?”

我说:“你看起来是有工作经验,但是我不知道你究竟有没有4年的工作经验。”

他说:“没有4年,有1年以上也行啊,1年以上一样可以休5天,我看起来怎么也有1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了吧?”我笑着说:“做人不能光看外表啊,还是白纸黑字保险一点。”他一拍桌子说:“经理,我就不信你会在这家公司干到死,做人要厚道,我都离职这么久了,现在回去开在职证明,人家谁理我啊?”

我说:“也不一定要在职证明,从劳动关系角度来说,只要你有工作过,应该都有五险缴纳记录,我这个人做人不怎么样,做事还是厚道的,我也不要你回去公司开在职证明了,你去社保局打印一份你的社保缴纳清单来给我就行了,只要你缴纳社保的时间累积起来超过1年,我就把假批给你,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他无可奈何地说:“我上两份工作都没交五险,当初人事部的人问我是交保险还是直接折算现金给我,因为我是外地户口,我直接要了现金。”我说:“那我真的没办法了。”他无计可施,只好回去了。等他走了以后我部门的同事对我说:“经理,要是他真的去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单拿来给你,你是不是就真的把假批给他?”我一本正经的说:“那当然了,一切要按照国家法律来。”然后我开始找公司的年假规定,决定借着这次机会把公司的年假制度重新梳理一遍。在做这件事之前,我先在公司的内部论坛发了个帖子,告诉大家说,公司即将重修年假制度,如果大家对年假有任何疑问的,可以在帖子下回复说明,我会把大家关注的问题逐一的体现在新的制度里。

这个帖子发出去之后没几天,下边跟帖的人就呼啦啦的好大一群,问题稀奇古怪,很多都让人忍俊不禁。我将这些问题全部收集起来,逐个的回答之后,顺便更新公司制度。

①某即将结婚的幸福男满怀希望的问:我去年的年假没有休,公司也没有补给我工资,相当于是为公司奉献了,现在,下个月打算结婚,想问一下能不能把去年的年假补休了?如果不能补休,能不能直接折算成银子给我,很快就要养家糊口啦,钱什么的,好重要,呵呵。。

我回复道:虽然很同情也很想把假补给你,但是,年假是不能跨年休的,过期作废,你为公司做出的奉献,公司一定会牢记在心,军功章啥的,有公司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另外,像年假一样,不休年假给予的补偿,也是不能跨年领的,换句话说,你的两个要求,都么有办法得到满足。

②某空降来的新丁羞涩的问:经理,我那个,是刚刚进公司的某某,之前在头一家公司已经工作了1年,今年“六一”来的公司,想知道今年我在公司有假休不?如果有的话,可以休几天?

我查过条文回复说:羞涩的新丁,按照规定你在这边是可以休假的,假期的计算方法是这样:(213÷365)×5天≈2.91天。约等于是三天。不过如果我是你,我会慎重考虑要不要休这个假哦。最起码我会先问下经理有没有什么紧急事要安排给我的。

某空降来的新丁:嗯嗯,我知道,我就是想了解一下,不是真的想休假哦^_^。

这一条好像是很多人都很关心的,我索性将计算的公式整理出来给大家:(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③匿名:那个,经理啊,我想问个事,我能不能拿年假来抵事假啊?这段时间事假请得太多了,工资哗啦啦的扣啊,肉痛。

我回复道:年假当然可以用来抵事假了。这个实际上是我竭尽全力鼓励的,对员工来说年假派上用场,对公司来说也不用因为征用员工年假办公而支付对方三倍工资。

④匿名:问个有点不靠谱的问题哈,我在上一家公司干了两年了,按他们公司的规定应该有5天假,但是我走的时候只用1天年假抵了1天事假,其他那些没休的年假,理论上我可以要求他们补偿我三倍工资不?

我回复道:这个问题比较险恶,我在考虑要不要做答,思想很久我还是决定不告诉你这个是可以索赔的,更加不会告诉你索赔的公式是这样的:[(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每日工资×3。

匿名:经理为嘛会觉得这个问题很险恶?经理你放心,我完全不知道这个是可以索赔的,我也完全没有看到那个索赔公式,您只管放心哈。当然险恶了,万一此人从我公司离职,要求我补偿他应休未休的年假折算工资,我就被动了。

⑤土豆问:顶锅盖问一下,最近家里那位身体不好,请了很多假去照顾他,我这样的一个人,还有希望得到年假的垂青不?只要你请的事假都扣了工资,年假仍然是你的,但如果你们部门经理没扣你工资,这个年假,可能就悬了,究竟有多悬,则取决于你已经请了多少事假。土豆:是这样的,我家那位是动手术了还在住院,公婆都不在这边,部门经理允许我请了两星期事假去照顾他,当然了,没有工资>.小于。那就有年假。

⑥小桃子问:听销售部的同事说,累积工作时间的证明要有社保记录?么有社保记录其他的证明行不?我以前买房子的时候,公司给我开了个假的收入证明,上面有我进公司的时间。末尾公司盖章处有当时的日期,能不能用这个来证明我在前一家公司的工作持续时间?

不一定要是社保记录吧,其他任何证明,只要有足够说服力都行,比如人才中心的档案啥的,但是,假的收入证明这个……这个……不好说啊。

小桃子:我错了>.小于,就是收入证明,对!真的收入证明。

⑦雄心勃勃挖地球:我想问一下,我可不可以不休年假直接要求公司给我发5天3倍工资?我爱休假,我更爱钱。

当然可以,但是我怎么会答应呢?我会从现在开始每周提醒你一次休年假但是我知道你是休不成的——你手上的活儿难得比天还高,尽管如此我仍然会一如既往的骚扰你让你不胜其烦最后主动写个书面申明给我宣告你自动放弃休年假待遇且不要公司支付3倍工资。

雄心勃勃挖地球:DK,嘿嘿,咱家开个玩笑撒,不要这么较真嘛。我发誓我没有打3倍工资的主意,我是那种人嘛。底下很多个人一起回复说,你太是了,你根本就是个钱串子。。

⑧淋浴:听说年假中间如果有法定假期,可以摘出来不计算是不是?也就是说如果星期五开始休年假5天,星期六、星期天两天是不能抵扣年假的,所以一样可以休到下星期五来上班?

我不能说是,但是我也不能说不是,实际情况是,一般不会摘出来,但是如果当事人跟我提出说中间两天假期要摘出来我也会同意。因此结论就是,那个,那个,你们都懂的哈。我就不多说了。

很多人回复强烈要求将这一点说清楚

好吧,应围观群众要求,特此说明一下,法定假期和休息日,是不能抵扣年假的。所以对淋浴同学那个例子的回复是:没错,确实是可以在下星期五来上班。但是我知道大家都是爱工作的优秀员工和劳动模范,正常情况下都会提前两天来上班的对不?工作带来成就感嘛!

淋浴:DK啊,你这般扒皮究竟为哪般啊?

我……

⑨catholic:年假可以和婚假一起请不?

原则上是可以的,但是,有个问题啊,一般情况下,婚嫁有15天,这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是请年假是需要公司审批的,如果休假的时间太长影响工作安排,部门经理不见得会批啊。纯粹是从实际情况出发分析哈。微笑的鱼:catholic你不用想了,休完婚假给我老老实实回来干活,年假的事下半年再说吧。你不是还要回老家摆酒的嘛。Catholic:老大来了,顺墙根儿遁。临走之前再冒死问一句,年假可以和产假一起休不?原则上也是可以的,理论上我也觉得比较靠谱,反正债多不愁,虱多不痒。3个月都已经休下去了,也不在乎再多5天。

稍后我将整理过的年假制度公布出来,老板看到之后把我找过去,对我说:“DK啊,年假这个东西,还是不要大张旗鼓的宣传了吧,说的多了,大家会有想法的,别的不说,就那个3倍工资,我看就是个大问题啊,我们公司几个高管工作都超过10年啦,下半年又是旺季,安排他们休假的可能性很小啊,还有那几个总监,差不多也有七八年的了,工资也都不低啊。”

他这意思我很明白,是既不想安排高管休假,也不乐意支付3倍工资,要我想想办法。

但是我能有啥办法可想呢?

我说:“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我也确实没别的办法可以想,只有每个星期给他们打个电话提醒一下,在他们被骚扰得受不了的时候,再恭恭敬敬地给他们递个自动放弃休假申请,让他们签字确认了。”

老板摸着他亮堂堂的光头,笑眯眯的说:“这样可以么?”

我愁眉苦脸的说:“当然可以了。”

老板说,好:“就这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