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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乔治·斯坦纳

“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教授、学者兼批评家弗兰克·克默德(Frank Kermode)请我为他主编的‘现代大师’丛书写上一本,我提了李约瑟的名字。”这是乔治·斯坦纳(George Steiner,或译乔治·史坦纳)2008年出版的新著《我没写的那些书》(My Unwritten Books,英国Orion出版公司2008年1月第一版)第一章开头的一句。

尽管既不懂生物学,又是汉学的门外汉,尽管自己承认这个想法有点“不负责任”,乔治·斯坦纳还是为李约瑟所代表的神秘化了的中国文明所吸引。“克默德试探着向李约瑟提及我那个(鲁莽的)计划。没想到,李约瑟的反应居然是命我速速前往。我在剑桥Caius学院他专属的办公室里跟他见了面……立即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得知自己有望披上‘现代大师’的华衮时洋溢着的那股子兴奋劲儿。他那双‘古老的、闪烁的眼睛’(ancient glittering eyes)的确是‘快意的’(gay),就像叶芝诗中描绘的东方智者那样。他的快乐照亮了整个房间。”李约瑟似乎对斯坦纳缺乏资质一事毫不介意,慷慨允诺随时提供协助,想花多少时间采访都行,恨不能马上开工。不过,上世纪50年代初,斯坦纳为《经济学人》杂志工作时采访过一次在伦敦举行的反对英美插手朝鲜战争的集会,当时李约瑟作为剑桥大学的生物学专家曾出面作证,指有不可辩驳的证据可以证明美军使用了细菌武器。事隔多年,斯坦纳对此仍无法释然,遂当面向李约瑟求证。“房间里的温度陡然下降。李约瑟的恼怒显而易见。那恼怒中的虚假甚至更加明显。他没有直接回应。据说有经验的行家只要用手指在高脚玻璃杯的杯沿弹上一下,就能听出杯子有没有细小的疵点。我听出了李约瑟语气中的疵点,这是千真万确的。我在他的姿态中也感觉到了。从那一刻起,双方互信的现实前景已荡然无存。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我没写那本小书,不过,写它的愿望倒一直都在。”

文思淼(Simon Winchester)的《李约瑟——揭开中国神秘面纱的人》一书跟斯坦纳的《我没写的那些书》几乎是同时出版的,因此,不可能把这一段绝妙的插曲写进自己的书里了,在文思淼的书中,乔治·斯坦纳是以一个《中国科学技术史》的评论者和崇拜者的形象一闪而过的。事实上,克默德主编的“现代大师”丛书中始终没有出版关于李约瑟的一卷,而斯坦纳为该丛书贡献的那本小书,不叫《李约瑟》,而叫《海德格尔》(1978)。

斯坦纳对中国的想象未脱东方主义的樊篱,对中国学问的了解连半吊子都算不上,好在他没写,假如他写了《李约瑟》,那就真是“不负责任”了。《我没写的那些书》共分七章,谈了七本没有写出来的书。其中,第四章谈犹太问题,第五章谈欧美各国教育制度之比较。斯坦纳自己是一生“流离”的犹太人,加之在大西洋两岸的知名大学执教多年,他谈这两个问题可谓驾轻就熟,况且他谈犹太问题谈了几十年,就算没专门出一本书,也等于是出过了。然而,另外五本书,我们庆幸他只是这样“悬拟”着谈一谈,要是真践了夙诺、偿了夙愿,恐怕要引来嘲笑与讥刺。第六章谈人与动物的关系,从自己养狗多年的感触出发,倡导“老吾老以及狗之老”,这套关爱动物的滥调,从大学者口中吐出,跟小市民所乐道者,并无半点分别。第七章谈政治观念与宗教信仰,是省略号之后再加惊叹号:惊人地稀松平常。我看,要想获得略带恶意的快感,光看第二章、第三章就好。

第二章题曰Invidia,拉丁文“妒忌”是也。先讲了一位罕僻的14世纪诗人Francesco Stabili,又名Cecco d’Ascoli者,据说他妒忌但丁的诗艺,自己写了部史诗Acerba(拉丁文“酸苦”是也),后人评价,要么说是欲效仿《神曲》而未能,要么说是“反《神曲》之作”,不管怎么说,诗人郁郁以终,湮没无闻。斯坦纳叹道:“假若但丁就在左近,空有一腔哲学热望的史诗诗人当如何自处?莎士比亚出去吃午餐的时候,作为与他同时代的剧作家又是怎样一番滋味?‘如果别人已经是,我又如何再是?’歌德发出过这样的天问。”类似的感慨中国人一点都不陌生,就连相声也调侃过所谓“既生瑜,何生亮”。让人讶异的是,乔治·斯坦纳这样有名的评论家竟然不避嫌疑,披襟推诚,痛快曝光自己的“二流感”:“我在普林斯顿的研究院待过,在爱因斯坦和哥德尔的大楼待过,跟着又在哈佛大学和剑桥大学待过,我有幸目睹过‘真正的事件’。我曾经两次听到从斯德哥尔摩打来的电话在隔壁的办公室响起,还受邀参加过当晚的庆祝活动。我跟重要的小说家和诗人碰过面,我采访过理论大师、人类学大师、社会思想大师,他们影响了我们这个时代,在许多种语言中,他们的名字成了形容词。我的幸运是无以复加的。作为教师、批评家、评论员或宣传员,你有机会为创造者铺路。你可以让被阻挠或被忽视的东西更快地得到它们应得的地位。这是一种得天独厚的条件。然而,它绝对是第二位的、辅助性的。顶多也就是个‘A-’。”斯坦纳还提到,雅斯培尔斯在战后评论海德格尔的作品时意识到,自己那些一度广受推崇的成就终将被这位曾经的朋友兼同事的光芒所掩;马克斯·布罗德死前也明白了,自己的名字只会在卡夫卡的传记和研究专著中流传后世。这种“二流感”,是一种深深的悲哀,是一种宿命的无奈,它比“嫉妒”深沉得多,尽管它往往跟“嫉妒”混杂在一起。

2003年,乔治·斯坦纳出版了《大师与门徒》(Lessons of the Masters)一书,书中就探讨过师父与弟子间的张力,怨恨与羡妒自然也是其中的话题。《我没写的那些书》第二章,则把他对得意门生的复杂感情也写进去了。“在我五十年的教学生涯中,有四个学生,三男一女,是比我更有能力,比我更有原创性,比我更能适应危机和现代性的。其中两位,在政治及心理的层面上,跟我翻了脸。他们令我自己的著作受到嘲笑。还有一位,多少保持着礼貌上的恭敬。第四位用自毁行为让满怀期望的我受到了惩罚,这是最让人痛苦的责难。”实际上,斯坦纳在他之前的准自传作品《勘误表:审视后的生命》(Errata:An Examined Life,1997)中已经谈过这四位弟子,他们的名字是用字母缩写代替的,比如“我觉得M.S.有一种闪电般的优异特质……虽然他往往明显地援用我的作品,但他却对此只字不提。更时髦的、更有用的学者才是他引用的对象。大学明星制及红字印刷的 ‘天才’由此产生。他生产的著作并不完全是充分发挥能力的作品,而近来的例子更已接近失控,几乎悲剧性地以隐晦图利私己是尚”(此书引文皆系李根芳翻译,下同)。这个M. S. 应该属于“翻了脸”的两位之一。“自毁”的是位女士,叫E. D.,斯坦纳说“她信奉毛主义,在民不聊生的中国西部致力医疗服务”。“多少保持着礼貌上的恭敬”的也许是S. G.,斯坦纳说:“S. G.在美国的英文研究领域崭露头角,在文学理论方面掀起了一场运动。他是个绝佳的学术政治任务,善用他的策略技巧及精力而颇有建树。他的学术创作本可以更深刻、更缜密的。他知道我的看法,而且也明白这是我对一个如此有才华的人的肯定。”凭姓名缩写,我猜S. G.是指斯蒂芬·格林布拉特(Stephen Greenblatt),格林布拉特在剑桥求学时,斯坦纳是那里的教授。后来我看到Nathan A. Scott Jr.与Ronald A. Sharp合编的《读解乔治·斯坦纳》(Reading George Steiner)一书封底上有一段格林布拉特写的荐语,对斯坦纳执弟子礼,这件事算是坐实了。

斯坦纳谈起门生时,语气之“酸”(acerbic)之“苦”(bitter),让人起反感,也让人兴太息。对许多学者来讲,荣誉感就像一种无形枷锁,在它日复一日的桎梏下,心态已经扭曲了,自己却完全察觉不到。斯坦纳这番怨怼的可叹之处在于,以他的成就,以他的地位,以他享受到的尊荣,何致斤斤于此呢?然而,学者自视,苛酷往往过于旁人,自我怀疑的障翳,有时是外界的吹嘘驱不散的。

《勘误表》出版后,论者纷纷埋怨作者对私生活的细节透露太少,《我没写的那些书》问世后,又有人嗔怪作者对私生活的细节透露得过了头,这一指责主要针对的是第三章,该章题为“****的诸语言”(The Tongues of Eros)。

“性是用来说的,也是用来听的”(Sex is spoken and listened to),斯坦纳的这一认识引导他留意研究性爱过程中的语言表达,似乎苦于文献不足征,他干脆把一些亲身经历晒给大家看(听?)了。斯坦纳在《勘误表》里讲过,他曾试图找出自己的母语是哪种语言,可不管是催眠术、心理测验还是受惊吓时的应激反应,都没法帮他确定,甚至做梦时也会说白天恰好听到的那种语言。斯坦纳的母语是德语、法语和英语三种语言,而且三种难分轩轾。此外,他的意大利语也讲得很好。因此,斯坦纳的艳遇也就彻底脱离了单语限制。他描写德国的一夜情:“倾盆大雨逼我们进了附近的一家旅馆。为了甩脱她那身湿透的内衣而做的扭缠,既笨拙,又有舞蹈感。她坚持说,无论地点还是情境她都远非习惯(且不管事实是否如此罢)。‘我是我吗?你是你吗?’她的这个问题,尽管肯定是自发自觉的,却又似乎直接源自费希特对自我之消逝的沉思。用德语做爱,累啊。”

尽管有几个譬喻讲得精彩——比如“用意大利语做爱,就会知道有些日子是有二十五个小时的”;再如“在巴黎的那夜,当我进入C.的身体,我听到了‘自由’本身那轻柔却如流星般疾速的声音”——类似的私人感受还是珍藏在自己心底为好。斯坦纳声称是为了保护隐私的理由才没有进行这一领先性的研究,他在该章的末尾写道:“不谨慎也得有个限度才行。”老实讲,他可能已经越过那个限度了。

《我没写过的那些书》得到的评价似乎比《勘误表》好,为什么?我猜是因为读者乐见一个放开了的斯坦纳。放开了,心中的魔鬼和天使都出来了。

读英美书评人谈斯坦纳的文章,有两个形容词最常见,一个是polymath,一个是erudite,意思相近,都是“博学”。“博学”者,有在一个领域里博和在许多领域里都博这两层含义,而在这两个层次上,斯坦纳都算博学了,他贸然要替李约瑟立传,也是他不满足于自己的知识疆域的表现。文学是他的本行自不待言,哲学、神学、史学、人类学、语言学……他都不陌生。那本《巴别塔之后》(After Babel,1975,中文节译本名为《通天塔》)则开创了翻译研究领域,虽然斯坦纳总抱怨后来搞翻译理论的人数典忘祖,对他这位开山的祖师爷敬意不足。他写的《海德格尔》小册子,尽管重点放在了《存在与时间》上头,对晚期海德格尔视而不见,但文本解析之透辟,在哲学圈里还真难找到匹敌者。要说中国的哪位学者跟他路数相近,那只有钱锺书先生了:两位都是polyglot(操多种语言者)加polymath(博学者)。

然而,在英美评论界,也有很多人不买斯坦纳的账。我仅举两则“酷评”为例,评论的作者都是名家。

2001年,特里·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在英国《星期日独立报》(Independent on Sunday)上评乔治·斯坦纳《造物的文法》(Grammars of Creation)一书,他说:“斯坦纳的书就像亨利·摩尔的雕塑一样,一望即知。博涉多种语言,精致、高调的修辞手法,哀婉的情绪,大师般的口吻。斯坦纳最喜欢的方式就是质问,这往往意味着他提出的问题不管是他本人还是别的什么人都不会知道答案……他貌乎知道一切,从音乐到数学,从核物理到否定神学。不过,‘知道’可是个模棱两可的词。在斯坦纳的著作中,他常常像在薄冰上起舞,他穿的那身令人生畏的博学外套尽管够厚,但可能禁不起太过执著的探究……斯坦纳的文化指涉范围是惊人的。随便在这本书找一页,他就会庄严地提及荷马、福楼拜、莫扎特、塞万提斯、拉封丹、埃斯库罗斯、狄更斯、托马斯·曼、普鲁斯特、乔叟和莫里哀的名字。他是我们这个时代想象最大胆的思想家之一,只不过通常‘胆大’多过‘心细’……”(该文后收入伊格尔顿的Figures of Dissent一书。)

2004年,约瑟夫·艾泼斯坦(Joseph Epstein)在美国《旗帜周刊》(Weekly Standard)上评《大师与门徒》一书,副标题是入骨的讽刺——“乔治·斯坦纳的伪深刻”。艾泼斯坦写道:“之所以说斯坦纳不是更有力、更有价值的批评家,是因为他缺乏原创性。他总是处理二手甚至三手的文献,最常写的又是些这个作家关于那个作家说了什么的文章。他特别喜欢跨越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地确定文学及哲学上影响的来源,而这种事总是可疑的……在斯坦纳的文字中,他时而说这个‘刻意卖弄’,时而说那个‘故作铿锵’,可是,去掉了‘刻意卖弄’和‘故作铿锵’,斯坦纳的文字就什么都不剩了,他自己也将无所作为。几乎他写下的每个句子里都会有书名、作者名、某某‘主义’、某某‘学’、外来语和一大堆引号。”

从某种意义上说,伊格尔顿和艾泼斯坦对斯坦纳的批评都是有的放矢的。他们的纠弹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重合的,比如都谈到了虚饰造作的文笔和“乱丢名字”(name-dropping)的恶习。伊格尔顿暗示了斯坦纳的博学可能是靠不住的,是禁不起推敲的,艾泼斯坦则强调斯坦纳缺乏原创性。这些质疑都有道理,斯坦纳本人也在《我没写的那些书》里哀叹过自己原创力的欠缺。问题是,在这类判断上,常常有思想习惯与美学追求的对立。比方说,钱锺书的文章,喜欢的人就赞是富丽,不喜欢的人可能就觉得造作,中意的说是渊博,不中意的则斥为炫耀。要讲道理是讲得出来的,可这道理是不是能让两者皆信服,那就是另一码事了。

在博学有没有必要的问题上,很多人的观点可能都有些拘泥了。我自己倾向于这样看:博学者的博学应该被看成是受了我们的委托的,也就是说,我们没时间、没精力、没本事去博学了,我们就把这一知识工作委托给他,让他替我们博学。我们满足于他向我们汇报博学的结果就够了。这就是知识分工的现实,这就是知识社会学的视角。中国的集部浩如烟海,我们委托钱锺书去看,我们再看他的《谈艺录》或《容安馆札记》就好了。从构建“节约型社会”的角度讲,这种委托是必要的,也是现实的。斯坦纳的情形亦是如此。既然他懂英、法、德、意、拉丁、希腊诸语言,我们就派他去收集相关情报嘛,这是好的。至于伊格尔顿对博学者的深度和准确度的挑剔,我是这么看:能深入,能精准,那当然再好也没有了,可是博学者的主要任务是博,以深入和精准的指标来要求他,就像说猪既得长得肥(因为我们希望它分量重),又得长得瘦(因为我们希望它瘦肉多),就有点过于理想化了。博的任务由博学者来完成,精深的任务让精深者去努力,这样一来,知识的大同或可期矣。

像艾泼斯坦那样要取消书评人引书名、人名、引语的权利,打击面未免过大。评论家的职责,往往就是向读者报告“这个作家关于那个作家说了什么”,假如他的报告准确、精炼,甚至能见人所未见,那么他做的就是有价值的,没有什么可鄙薄的。让书评人不引书名,等于让面包师傅别碰面粉,恐怕是精神洁癖的征候。

1998年,斯各特·麦克里米(Scott McLemee)在Salon网站上评《勘误表》一书,曾在开篇写道:“在当代文学批评家最出色的文集中,有一本是收录了乔治·斯坦纳在过去三十年间为《纽约客》杂志写的作品的。它收入大概两百篇文章:(主要是欧洲的)文学与哲学的小论文,是在斯坦纳撰写他那些关于悲剧、语言学、国际象棋、荷马、希特勒、海德格尔等等的著作之余完成的。我应该提一下书的名字,不过,有个小问题:它并不存在。假若你肯多点耐心,花点时间,你就可以在图书馆里、在复印机旁得到那本书。”现在好了,那本书已经有了,书的名字叫《乔治·斯坦纳〈纽约客〉文选》(George Steiner at New Yorker,美国New Directions出版社2008年第一版)。遗憾的是,书中只选入了二十八篇文章,而且据编者罗伯特·鲍尔斯整理的附录——“斯坦纳《纽约客》文章全目”,斯坦纳在《纽约客》发表文章的总数既非麦克里米所说的两百篇左右,也非斯坦纳自己在《勘误表》里提及的一百五十篇左右,而是只有约一百三十篇。不过,一个令我震动的事实是,从斯坦纳在《纽约客》发表第一篇文章的1966年起,一直到他停止供稿的1997年,每一年都有他的文字刊出,三十二年未间断,所谓“文化奇迹”,也不过如此罢。

我常觉得,是更多地从积极的方面看乔治·斯坦纳,还是更多地从消极的方面看,往往取决于读者是什么时候第一次接触到他的著作以及第一次接触到的是哪一部著作。李欧梵先生反复讲他对斯坦纳《语言与沉默》(Language and Silence, 1967)一书有多推崇,比如说:“在此书中,他处处反思欧洲文化经历纳粹浩劫后的反响,令我深深感动。我再三咀嚼此书中的篇章,甚至学习斯坦纳的英文文体。”(《〈西方现代批评经典译丛〉总序》)这可能与李先生是在上世纪60年代读到该书的有关。斯坦纳早期的几本集子,像《语言与沉默》,像《疆界之外》(Extraterritorial,1971),特别精悍,没有后来的那种冗沓感。假如读者一上来读的就是《勘误表》或《大师与门徒》,也许没法喜欢上他,因为这两部写得的确有些三心二意。

《乔治·斯坦纳〈纽约客〉文选》里有几篇文章,我以前读《疆界之外》时已经读过,如谈乔姆斯基、谈贝克特、谈博尔赫斯以及谈国际象棋的几篇,所以我说,这位编者不会选:好不容易得此机会,当然要挑一些读者更难收集到的;若是****选政,可能会选谈维柯的、谈贡布里希的、谈阿尔杜塞的、谈福柯的,而不选谈索尔仁尼琴的、谈奥威尔的那些。最理想的,当然是全数收录,印成密密麻麻的两大厚本,每本七八百页,读起来多过瘾。

不管怎么劝谕,对人文学科的广大疆域以及语言文字的精细差别不感兴趣的读者,是不会喜欢看斯坦纳的评论的。读他,你得先有必要的知识准备,得先过了那道门槛才行。就拿他题目的花巧来说,读书少的可能不知所云,读书多的可能喜欢玩味其微妙,读书更多的则可能嫌他玩过头了。卷首那篇谈英国的大教授安东尼·布伦特(Anthony Blunt)给苏联当间谍的长文,题目叫The Cleric of Treason(《叛国的知识分子》),显然是颠倒套用朱利安·班达那本La Trahison des Clercs(《知识分子的背叛》)。谈索尔仁尼琴的,题为De Profundis,系借用王尔德那本《自深深处》。谈Salvatore Satta的,题为One Thousand Years of Solitude(《千年孤独》),自然是在向马尔克斯致敬。谈贝尔托·布莱希特的,题为B. B.,这既是布莱希特名字首字母的缩写,也是碧姬·芭铎名字首字母的著名缩写。谈《万里任禅游》的作者罗伯特·波西格的,题为Uneasy Rider(不逍遥的骑士),显然是逆转好莱坞影片《逍遥骑士》(Easy Rider)的片名。再谈索尔仁尼琴时,用了Under Eastern Eyes(《在东方的注视下》)的题目,也是逆转康拉德的名著《在西方的注视下》(Under Western Eyes)。至于谈罗素的一篇,题为Ancient Glittering Eyes(《古老的、闪烁的眼睛》),已如前文所引,是出自叶芝的诗作《天青石雕》(Lapis Lazuli)。我觉得题目最巧的,要算谈亚瑟·凯斯特勒(Arthur Koestler)自杀的一篇,叫La Mort D’Arthur,把《亚瑟王之死》用得天衣无缝。当然,说起来,这些手法无非是英美媒体人的惯伎,他们现在仍乐此不疲。类似的小趣味,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它都是个文化现实,起到的或许是布尔迪厄所谓“区隔”的作用。

斯坦纳到《纽约客》杂志社工作,是在1966年底,接替艾德蒙·威尔逊的职位。不能不承认,威廉·肖恩(William Shawn)还是很有眼光的,给斯坦纳这种书呆子型的评论家尽可能多的篇幅,任他发挥。编者特别欣赏《叛国的知识分子》,说这篇三十多页的长文可能是斯坦纳为《纽约客》写的最了不起的文章。我倒觉得这篇不过是思想通达、文字清晰而已,要说好,就是没有后期那种矫揉造作。我喜欢斯坦纳谈布莱希特,也许因为两人都有过流离的背景,文字后面蕴藏的感慨也格外深。整部书中最能体现斯坦纳的文化态度的,依鄙见,是谈齐奥朗(E.M.Cioran)的一篇。

斯坦纳认为齐奥朗格言式的写作是禁不起推敲的,是一种“伪思想”,他写道:“我前面引用过的那些段落体现出一种巨大的、粗暴的过度简化(a massive,brutal oversimplification)。”斯坦纳提到C. S. 刘易斯的一则轶事。有个学生知道刘易斯对现世的粗俗非常反感,于是就在他面前大谈古代如何如何美好,刘易斯听了一会儿,大脑袋埋进手掌里,突然,他转头对说话的人讲:“Do stop mouthing easy rot(别再弹那些滥调了)。闭上你的眼睛,集中你那敏感的感受力,想想麻醉药发明之前你的生活会是怎样一种情形!”斯坦纳说:“这里的关键词就是那个‘easy’。齐奥朗的哀叹,从头到尾,都充斥着一种不祥的容易感(an ominous facility)。”容易,的确是许多貌似深刻的话的通病。说说人心不古,说说当今这个时代是如何堕落,说说历史已走入一条晦暗的死胡同,可能都没错,问题是,太容易了。太容易了,说它就没有意义。斯坦纳认为齐奥朗的写作是没有分析的,结论是未经论证的,他缺乏对历史本质上的复杂与矛盾的感受力。在文章结尾,斯坦纳说,齐奥朗的随笔集“引出的不是皇帝有没有穿新衣的问题,而是这个皇帝到底存不存在的问题。”这是相当严重的指控,等于说齐奥朗并非某一本书写得不好,而是可能本身就是个冒牌货。

齐奥朗作品的性质到底如何,这里不想多说,我们只需对比一下桑塔格在上世纪60年代对齐奥朗的称颂之词(收入《激进意志的样式》一书),比如“(个人化的、警句式的哲学)主要的典范包括克尔恺郭尔、尼采和维特根斯坦。齐奥朗是这一传统在当今最出色的代言人”,即可思过半矣。问题是,斯坦纳对齐奥朗提出的这种“伪思想”的指控,跟艾泼斯坦对斯坦纳提出的“伪深刻”的指控,是很接近的。什么才叫“深刻”,有时候只是个程度上的差别,未必有真伪之分。斯坦纳引了几条齐奥朗的警句,认为它们特别空洞,而且拾人牙慧,比如“死亡,是到目前为止生命所发明出来的东西里最坚实的一个”,没准儿不少人都会觉得的确蛮深刻,而斯坦纳却斥之为“愚蠢至极”。对深刻与否的判断,与评价者自身的知识背景和价值体系密切相关,乐观主义者可能视一切嗟叹为****,你怎么再跟他聊下去?

说斯坦纳深刻,说斯坦纳肤浅,都有道理。我的看法是,认为他的作品对你有启发,你就读下去;要是觉得他在装蒜,不看也就是了。这种功效主义的办法,虽然无助于文艺上的品鉴,却可以省下许多争论的时间。我对斯坦纳的意见,倒不在文风之类的末节上。尽管斯坦纳熟悉各路新潮理论,但他自己却是没有理论武装的,他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人文主义批评家,他有着此类批评家固有的局限。甚至跟艾德蒙·威尔逊、特里林(Lionel Trilling)、雅克·巴赞(Jacques Barzun)这些同为人文主义批评家的人比起来,斯坦纳也略逊一筹。总的来说,斯坦纳对时代、对文本的感受锐度都欠那么一点,而人们期待于人文主义批评家的恰恰就是他们能指引大众看清自己这个时代。像特里林这样道德感特别强烈的评论家,能把面对文本时的那种焦灼感、那种如同受了逼迫的紧张感传达出来。而斯坦纳尽管总把犹太人的命运挂在嘴边,给人的感觉,却像是书斋里谈苦难,总是那么超然,那么不近肉身。另外三位是精于鉴别的(雅克·巴赞的鉴别力有时近乎“劈头发”[hair-splitting]了),斯坦纳对公认的伟大、崇高、美好则有些大而化之,不做什么分别。

人文主义的一条基本假设是,决定着精神版图的样貌的,最终只能是最高的那个高度,而不是平均高度。在人文主义批评家的眼中,历史的轴线上只有一座座高耸的山峰,除了这些高峰之外,别的低凹之处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这就造成了伊格尔顿指出的那个怪现象,荷马、福楼拜、莫扎特……遍地开花。斯坦纳就像在药铺抓药一样,他抓的都是好东西,可他东抓一个,西抓一个,不管怎么抓,最后把它们弄到一起,熬出来的都是一样黏稠的黑褐色液体。尤其关键的是,尽管有许多伟大、崇高、美好都得到公认了,可是在这些伟大、崇高、美好之间却有可能存在尖锐的对立。假如你信奉佛陀了,你还会再服膺尼采吗?假如你在同一条水平线上相信这二者,那么你的“相信”本身,就可能是可疑的。对这一问题,艾略特(T. S. Eliot)做过精确的表述:“如果追随这些领袖们中的随便哪位,那就不可能再追随其他的各位。把贺拉斯、埃尔金石雕、圣方济各和歌德都丢到一起煮烂,熬出来的汤却寡淡得很。没有文化,干什么都是不够的;可是,归根结底,只有文化,也是不够的。”(《关于人文主义重新思考后的意见》)这提醒我们,斯坦纳式的博学,斯坦纳型的文化通人,可能是不够的。

《乔治·斯坦纳〈纽约客〉文选》最后一篇文章是谈芝加哥大学的校长罗伯特·哈钦斯(Robert Hutchins)的。可以看出,毕业于芝加哥大学、一直感念师恩的斯坦纳,对哈钦斯校长那套不分青红皂白的精英主义理念以及被“伟大的书”(Great Books)计划体现得淋漓尽致的人文主义教育理想是没有任何反思的。“伟大的书”是从好的动机出发,搞出来的最荒唐的事情之一:希罗多德和希波克拉底,拉辛和列宁,被丢到一起煮烂了。这样的教育,顶好是能培养出斯坦纳这样的人才来。然而,这是不够的,这可能还是太“easy”了。你什么时候看到过鲁迅兴奋地谈起荷马和霍桑?在“伟大的书”这种类型的人文主义里面,有某种不堪一击的东西。

其实,艾略特讲自己的人文主义,从来就明火执仗,他说得很清楚:人文主义,最终要有信仰作为依托,在学校里教拉丁文和希腊文,是为了跟基督教挂上钩,对他而言,则是为了跟天主教挂上钩。甭管喜不喜欢,这终究是最坦荡的人文主义。从这个角度看,乔治·斯坦纳的人文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被抽去了精神内核的人文主义。好在,在基督教留下的空位上,斯坦纳填回去一个犹太的梦想。

(原刊于《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09年9月27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