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大托铺的笑话
24186000000021

第21章 人之将死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善倒未必善,不过比较真却是可能的,有的还比较美。

刘宋朝的王景文被皇帝赐毒酒处死,诏书和毒酒送到时,他正在同客人下棋。看过诏书,先放在一旁。等棋下完,把棋子收好,将诏书递给客人一看,然后举起毒酒道:

这壶酒只好我一个人喝啦!

便一饮而尽,上天堂或下地狱去了。

这句话的原文是“此酒不宜相劝”,寥寥六字,可是讲得多么潇洒,多么不失身分啊。比起苏格拉底说“我还欠庙里一只鸡的愿,请替我还了”,金圣叹说“豆腐干和花生米同嚼有火腿味,不可不知”,瞿秋白说“中国的豆腐,其实也很好吃”等名言来,这一句岂不显得更加自然,更不作态,更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么?

冯梦龙《古今谭概》记下了此事和“此酒不堪相劝”这句话,但欲知其详,还得去看《南史》的列传第十三,便可知道,王景文出自高门,又有学问,少时即为宋武帝爱重,要将女儿嫁他,甚至把他的名字作为宋明帝的名字,又要明帝选了他的妹妹做皇后。而王景文倒并没有野心,多次辞谢加官晋爵,还以有病为由辞不尚主。明帝登基后,他更加小心谨慎,虽一再被任命做中书令、中书监,为太子太傅,仍固辞不拜,不得已才接受虚衔,仍请求到外地镇守,远离朝政。即使如此,宋明帝自知不起时,怕以后皇后临朝,他是“元舅”,自然要出掌国政,以他的资望和才能,天下便可能会由姓刘变成姓王,所以还是对他下了手。明帝叫送毒酒的使者对王景文说道:

朕不谓卿有罪,然吾不能独死,请子先之。

总算讲了句老实话,没有先制造一个叛国案,没有先给要赐死的人戴上顶反什么的大帽子。

这便是****政治最可怕的一面。君要臣死,臣便不得不死,即使位极人臣,也救不得自己一条命。苏格拉底虽也是饮鸩自尽,还为自己辩护了一回,再由“人民代表”往瓶中投贝壳来表决,走了趟民主合议的过场。金圣叹和瞿秋白未经审判即被“明正典刑”或“密裁”了,“黄泉无客店,今夜宿谁家”和《多余的话》仍能纸写笔载,传之后世。像王景文这样,爱之要公主同他睡觉,恨之(也许该说惧之)则赐一壶毒酒,但毕竟“此酒不宜相劝”六字还能让它保存下来。只有后来苏联“大审判案”用酷刑迫令“犯人”自污,杀张志新先割断她的气管,像“杀哑巴鸭”那样捏住颈根使不出声,连明白话都不让留下一句,才是最黑暗最灭绝人性的****。

然而王景文留下的这句话,却说得实在有风度,实在美。

曾经有个想法,便是将古今中外写得好的绝命词、绝笔诗,以及遗嘱、遗书、遗言,还有人在辞世时最后留下的话,选编一册,题名就可以叫做“人之将死”。这个想法如果能够实现,王景文的这句话一定得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