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了。”我回答说,“但要像我们其他人一样,你必须训练自己每天骑160公里的来回,要连续训练几天。”“这我可做不来。”她说。我对妈妈身体的耐力比她本人还有信心,我亲眼看到她带大了6个孩子,并成年累月长时间地在小农场中劳作忙碌。“你一定行。”我对妈妈说。其实,真正让我担心的是妈妈过分的谦卑心。我想,她过于看轻自己的聪明才智,只是因为她没有完成大学学业。我还觉得,她低估了自己的魁力,仅仅因为她不是那种喜欢化妆或爱穿时髦衣服的人。毕竟妈妈已开始步入50岁了。这次出行可能会为她单调的生活增加些花样与乐趣,对她即将进入退休的角色也不失为一种新的尝试。
第二天,训练就开始了,妈妈练得很辛苦。当确定这次出游的人的名单中有妈妈、我的好友爱伦和我的时候,妈妈因表现出众,训练顽强,被认为是最出类拔萃的。不久她就能每天骑80到130公里了,强健得简直能与我或爱伦相媲美。踏上冰岛的第一天,在我们穿过一片葱绿的草甸时,遇到了一对骑马的年轻人,头一次看到冰岛的马,妈妈感到很兴奋。这种有上千年驯养历史的良种马,因为品种太纯以致连马的进口在当地都是被法律禁止的。这种马。
跑起来以平稳见称,马术师常会在策马奔驰时手中端着一杯水来进行表演。“我们去拍拍它们好吗?”爱伦提议。妈妈吞吞吐吐地拒绝了,爱伦只好自己去了。过了一会儿,那对夫妇向妈妈热情地招手,妈妈不好意思地走过去。“你们从哪里来?”那位女士问。“美国。”听到妈妈笨拙的回答,我心里不太舒服,也感到连妈妈自己都觉得尴尬。后来他们聊了起来,我看到妈妈这才渐渐放松下来。当她回来找我们时,已笑得很自然了。“他们挺友好的。”妈妈说。 第二天,情况恶劣到不能骑车了,我们只好推着满载行李的自行车奋力爬上被冲坏的山路,顶着时速65公里的大风向荒凉的冰岛平原挺进。经过几小时奋力拼搏后,我们惊讶地看到一辆四轮车在我们旁边停了下来。“你们还好吗?”一位冰岛妇女问道。“还好。”透过狂风大雨我们大声喊道,并用笑声传递我们还好的信息。她停了片刻,直视着妈妈的眼睛,说:“你真勇敢!”妈妈笑着说:“真的吗?我也是这样想的。”那天我们只前进了22公里,一直在爬坡,进入了一个岩石遍布、寸草不生、有巨大冰帽覆盖着的高原地带,冰雪在阴沉沉的天空下发出蓝白色的光。
第三天早上,天气更加恶劣,狂风呼啸着,道路显得又长又陡,雪花和冰雹急降下来。我们保守的计划是走28公里后到达一个小镇,这个小镇是这片沙漠中的绿洲。等待我们的将是一间有暖气设备的山地茅草屋和热温泉。这两样东西强烈地吸引着我们,让我们加快了速度。大约上午10点钟,我在山腰处停下了脚步,等妈妈追上我。“你怎么样?”“我真想看看自己到底有多大能力。”
“好吧,”我告诉妈妈,“我们速度够快的,保持这种速度,应该在1点半时到达目的地。”但是经过漫长阴冷的近一天的跋涉,却连小镇的影子都没看到,我们是否低估了这段距离?刚过28公里路标时,妈妈显出极度疲惫的神情,我看出了她的斗志和体力都在经受着考验。“你还能继续走吗?”我问道,妈妈点了点头。下午的时间过得真慢。最后,大约在行进了50公里后,我终于看到前方有水汽从地面渗出——明显的迹象表明热泉就在前面。没多久,我们就在舒适的林间小屋的松软铺位上坐了下来。“妈妈,8小时前,你还在怀疑自己的能力呢。”妈妈只是笑了笑。当我们在清晨离开“绿洲”小镇时,风停了下来,太阳光照在新飘落的皑皑白雪与深黑色的火山岩上。中午之前,我们来到一座位于平原上的陡峭得有450米高的圆锥形小山前,上山的路垂直上下,我准备爬到一半儿时,和妈妈一起步行上去。但妈妈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她仍骑在车上,大声喘着气,看来是下决心要征服这座山了。
慢慢地,她一路前行,终于到达了山顶。站在山顶,俯视着山下的河流山川绵延着伸向地平线,妈妈喘着粗气,神情中却露出骄傲。我用手臂揽着妈妈的肩膀。“你真让我惊讶!”我说,“是什么让你决定骑车上山的?”妈妈微微耸耸肩:“只是喜欢而已。”很难精确地说出一个人的自我形象是在哪一刻改变的。尽管我知道,自从妈妈爬上了那座山后,她具备了一种不同以往的自信,多了一种带着某—蓝蓝的眼中常常闪着光亮。有时,对身体极限的挑战,韵味的眼神——为战胜其他的障碍铺平道路,例如害羞或是缺少自信。我想,那就是为什么我们选择爬山并骑车穿越冰冻的荒凉之地的缘由吧。
又经过两天多的路程,我们终于从最后的一个小山坡上下来了,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白雪皑皑的雪山和格陵兰岛那湛蓝的海水,它们在迎接着我们。到此为止,冰岛之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此时我注意到了,妈妈已经开始了又一次全新的旅程。在机场与飞回家的路上,妈妈比我见到的任何时候都更开朗、更自信、更自然,她会主动地与陌生人交谈,昔日的腼腆、犹豫不见了踪影。我深深地为妈妈感到骄傲:妈妈征服的何止是冰岛内陆!
读后感言
文章中,谦卑而缺乏自信的妈妈在儿子的鼓励和自我努力下,征服了冰岛内陆,从而使自己变得更开朗,更自信。文中所洋溢的母子之间的温情令人感动。的确,在这个世界上,母子之间的爱,是最有力量也是最动人的一种情感。
金钱时代的爱情
◎程宪涛
小菡出嫁的前一个晚上,我们不约而同地来到一家咖啡厅。小菡很平静地告诉我说,我要把自己嫁出去了,你一定会寻找到更漂亮的姑娘。我表现出兴高采烈的样子,道:“终于有人肯娶你了,我还害怕成为负担呢!哈哈!”“他很有钱!他的钱我十辈子也花不完。”小菡临别时把手里的日记交给我:这里记录着一个天真善良的女孩子的情感历程,还有她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梦想,现在它属于你了。我忍住就要恣意横流的眼泪,故作洒脱地说:我要这些干吗啊,这里面的你已经消失了,你把这些都烧掉算了。没想到小菡果然跑到外面,把她的日记投入火堆,让过去的日子灰飞烟灭,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小菡就这样离开我,嫁给了一个有钱的男人。那个男人用金钱把小菡买去了。我心里切齿痛恨,这算什么,小菡把精神的她嫁给了我,把实实在在的她嫁给了另外的男人,而且声称这不是她的错误,怪只怪我们处在这个时代。那天晚上,我先是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就像游魂野鬼在大街小巷游荡。后来不知什么时候,我似乎觉醒了:我和那个有钱的男人都是悲哀的,我们得到的都是残缺不全的人。
我发誓一定要有钱,要获得一个完整的女人,包括她的感情。一个人如果一门心思做一件事情,而且怀着坚定的信心,一定会有所回报。我是一个务实的人,我开始从一点一滴做起。我充当中介人,这种职业古代称做“掮客”,后来口语称做“二道贩子”,文雅一点说就是“经纪人”。除了毒品、武器和人,其余都在我的交易范围之内。
我在商人们中间奔忙,为了有钱,为了获得完整的女人。三年之后,我拥有了私家车、私人别墅,甚至有了保镖和秘书。当我的资产达到七位数字的时候,我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我要表达隐藏在我心中的爱情。我的示爱对象是我的办公室秘书小雅。她是一个才貌双全的姑娘,最近一年伴随我出入商海,配合默契、协调一致。最令我心动的是,她和小菡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她利用闲暇时间悄悄地写着日记,那里面有着她美好的愿望和梦想——这是个还保存着纯真情感的姑娘,内心世界还漂泊着承载真情的诺亚方舟。情人节那日,小雅向我请假准备提前回公寓,我以老板的口吻说还有非常重要的公务,她犹豫了好久终于答应留下来。我们开车来到一家酒吧,我把象征着“我爱你”的十一朵红玫瑰花献给小雅:“如果你答应,我的一切就是你的一切。”小雅迟疑了半分钟时间,对于我来说是一个世纪。“我要考虑一下!”她说。姑娘的自重和矜持是不可缺少的,这样姑娘显得成熟稳重。她说:“给我一点时间,明天晚上答复你可以吗?”小雅终于成为我的新娘。新婚之夜,我爱抚着小雅的秀发,温柔地告诉她:“我对你心仪很久了,我要获得你的全部,有时间我想看看你的日记。”其实我不是真的想看,这一点想必各位读者都能体会。但是小雅一脸惶惑:“什么日记?哦,我,我已经在昨天晚上把它们都烧掉啦!”
读后感言
金钱社会,使许多人一切惟金钱至上。于是,曾经美好的爱情似乎也变了质,只要有了票子,就可以买到房子、车子,甚至还有感情,这无疑是现代人的悲哀。我们都期冀能碰到例外,却无论如何意料不到连例外中的例外也不能免俗。这或许正是文章所要告诉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