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4号公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第五条 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第六条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制售冷荤凉菜的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
(二)标准化食堂
1.“标准化食堂”的概念
“标准化食堂”的概念最早由高校的总务工作者提出,其提出背景是在高校总务社会化管理改革浪潮中,食堂建设需要进行新的有益的尝试。长时间以来,“标准化食堂”的概念逐渐推广至更广泛的社会领域,中学食堂在管理模式上和高校存在差异,尤其在是否推行社会化方面各地区仍存在做法上的分歧。但是,对于食堂标准化建设方面的探索和实践是中学食堂建设可以借鉴的。
以上海复旦大学为例,复旦大学进行的标准化食堂探索是通过“四个统一”完成标准化食堂的建设。通过:①统一补贴保障,从成本上控制价格;②统一采购,从源头上把住卫生关、原料的质量关,并保证原料价格的相对低廉;③统一考核,由学校参与监督其卫生状况和价格,行使监督职责;④统一硬件标准。按照上海市政府颁发的【2003】41号文件,根据食品安全要求和国内外餐厨设备的发展趋势,对厨房布局、面积、餐厨面积比、硬件设备设施、卫生条件以及生产加工工艺等作出强制的规定。上海市各高校食堂在2003年都已按照上海市卫生局制定的“学校食堂基本设施卫生要求”进行了整改,提高了厨房和相关卫生设施的配套标准,使学生食堂的硬件有了彻底改观。 [6]
2.规范和标准
标准化食堂概念引入中学食堂建设并不存在规范上的障碍。但是,由于实务界的经验和各种规章的针对对象主要是高校食堂,因此必须在明确高校食堂和中学食堂建设工作的差异和各自的特点之后进行有选择的借鉴。以北京市中学食堂的规定为例,作为北京市教委推进的一项食堂建设改革计划,《北京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附下表)在食堂安全卫生标准方面进行了非常细致的规定,对于高校食堂的建设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中学标准化食堂的建设可以比照这份标准进行,对于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和建设部门的食堂建设规范可以做到一定程度的有迹可循。而中学食堂建设真正的标准化改革还是有待立法和规章的真正出台。
北京市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已经禁止中学食堂建设和管理的社会化,也就是说完全依靠社会餐饮公司进行管理是不被允许的。因此,在食堂建设阶段,总务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自身的权限对食堂的建设进行高标准的要求,引入“标准化食堂”的理念。
四、多媒体系统建设
目前北京、上海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将搭建信息化系统作为独立的总务保障工作进行强调和监管的重要内容,其中涉及大规模的采购和管理工作,以及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实务惯例将此方面事务权限归于中学总务部门。
根据基础教育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的通说,中学信息化系统建设水平可以用设施、资源、素养、管理和应用五个部分来评价。 [7] 除了多媒体设备的大规模采购和维修之外,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应当也是中学多媒体系统建设的一部分。
(一)多媒体设备采购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多媒体设备的采购一般采用政府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多媒体系统由于其系统性和高科技的特点,采购标的额较大,事先准备好完整准确的技术规格有困难或者不现实的,实务中一般采用“两阶段招标采购”的方法。例如,对大型复杂或技术升级换代快的货物,诸如大型计算机系统和通信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可采用“两阶段招标采购”的方法,具体操作方法如下:第一阶段,厂商提交不含价格的技术标书,目的是征求拟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技术、质量或者其他方面特点的建议。采购实体吸收厂商的建议后,修改、删除或增补原先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关于评审和比较投标即确定中标标准,并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提供给有资格的厂商。第二阶段,采购实体邀请厂商根据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提交最终的技术标书和带报价的投标书。这种方式适宜于规格较复杂,性能精密或者属于计划性的设备,也是在采购这类项目中世界银行推荐的一种采购方式。
(二)系统调试和培训
多媒体系统投入使用是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在系统购置完毕后,应当事先在购买合同中约定卖方调试系统和培训使用人员的义务。首先,应当由约定确保新多媒体系统在调试结束无瑕疵之后才算作交付的完成。其次,卖方对于使用者的培训应当做到清楚明白,在系统交付完毕的初期对系统的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答疑,最终完成多媒体系统采购合同的履行。
第二节 校舍的修缮与加固改造
一、校舍修缮工程的管理
(一)范围和标准
校舍房屋修缮是指通过对已建成的房屋进行拆改、翻修和维护,以保障房屋的住用安全,保持和提高房屋的完好程度与使用功能。按照房屋完损状况和修缮项目的多少,修缮工程分为大修、中修、小修和综合维修四类。
大修工程是指需加固、修补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的工程。大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大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和一般损坏房屋。
中修工程是指需要局部加固、修补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但保持原房的规模和结构的工程。中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的要求。下述情形都属于中修工程范围:①需要少量更换或局部加固、补强主体构件或拆除部分墙体的房屋。②屋面严重漏雨需铲除原防水层重做屋面的房屋。③瓦屋面需挑顶修缮的房屋。④整栋房屋进行一个分项工程,如门窗整修更换、地面翻修、内外墙粉刷涂料、楼道或卫生间贴瓷砖、设备维修和更换配件的房屋。⑤中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一般损坏房屋。
小修工程是指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保持房屋原来完损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下述情形都属于小修工程范围:①修补屋面、地面、墙面瓷砖或涂料、顶棚吊顶或涂料。②修理门窗、换纱窗、换玻璃。③水、暖、卫、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④疏通上下水、烟囱、垃圾道,清扫屋面、雨水口。
综合维修工程是指平房成片多栋(楼房为单栋)大、中、小修一次性应修尽修的工程。综合维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下述情形属于综合维修工程的范围:①一个院落或一栋楼房需要计划维修或轮修的房屋。②需要改变院落(栋)房屋面貌进行有计划改造维修的房屋。③综合维修工程一次费用应在该片(栋)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50%以上。④综合维修的竣工面积数量在统计时进入大修工程。 [8]
(二)修缮工程前期资料申报
校舍修缮对学校而言是一项耗资较大的工程,目前多个城市的教育部门和财政部门都划拨了专项的学校修缮经费。在申请修缮经费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北京市海淀区为例,自筹资金修缮经费、修缮专项经费(计划资金)及市下达修缮专项经费(市专项)工程资料申报程序如下:
1.单项合同估算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工程
工程计划审批结果下达各校后,要求学校成立修缮工程领导小组,并召开工程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在中标的服务企业中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做好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求计入工程报审资料。
(1)工程资金在50万元以上100万以下(不含100万)的。首先,根据工程项目和资金批复额度,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交底、图纸设计、施工方案及预算等工程资料的准备工作。施工方案是指学校的工程需求,校方计划的施工内容。(必须由监理公司会同学校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填写监理审核确认书,见附表1)同时施工方与校方草签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校方将学校修缮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各成员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会议纪要、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纸(蓝图)、设计合同(有设计的项目需要提供)、设计概算等工程资料准备齐全后,上报总务管理中心修缮工程管理科进行审核,合格后由工程管理科报教委财务科进行资金评审。其次,评审后学校凭资料到总务管理中心修缮工程管理科开具修缮工程开工通知书,学校、施工企业可按照评审后的工程项目和资金额度进行施工。
(2)工程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首先,学校总务管理中心工程计划审批结果下达各校后,学校要成立修缮工程领导小组,并召开工程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在中标的服务企业中选择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做好会议纪要。该会议纪要要求计入工程报审资料。其次,根据工程项目、资金批复额度,学校将学校修缮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含成员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会议纪要、施工图纸(蓝图)、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审核确认书、设计概算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安全保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资料准备齐全后上报修缮工程管理科审核。审核合格后开具修缮开工通知书,方可进行施工。
【警示】
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勘探合同由学校留存一份,作为审计和支付施工费、设计费、监理费、勘探费等费用的依据。
工程实施严格按照评审后资金执行,如发生变更需提高资金的,应及时上报总务管理中心,经工程管理科科长和主管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
2.单项合同估算资金100万元以上的工程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并召开工程专题会议,在海淀区财政局采购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选取一家招标代理公司,并做好会议纪要,归档留存。设计单项合同估算额在20万元以上,监理单项合同估算在10万元以上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公司和监理公司的招标。
(2)校方备齐资料。学校修缮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含成员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图纸(蓝图)、设计概算、设计合同、可行性报告、会议纪要、资金申请报告。报学校总务管理中心修缮工程管理科审核,合格后由工程管理科上报区教委财务科评审。评审后校方持项目执行通知书和项目相关资料,与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组织工程招标工作。招标工作中,总务管理中心行使监督、指导、协助之职能。招标工作的具体制度见《招标工作程序及要求》。
此外,如果是自筹修缮经费的工程项目还需提供校方的资金证明。
(三)修缮工程的竣工验收
修缮工程和校舍新建在施工中的问题和处理方式相类似,参见前文“工程施工中的法律要求”章节。在工程完工之后,应当由学校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加单位和中心业务科室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建筑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厂方检测报告,还需有施工方购买材料后自行委托实验室对该材料送检报告。同时,施工方应保存好出厂合格证、厂方检测报告、购货单和送检报告等相关资料。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建筑材料必须进行现场抽检。
(2)修缮工程竣工验收时,由施工单位按所附《工程验收单》和《工程量清单》进行准备。
(3)修缮工程的验收分别按照土建、水暖设备、电气设备、装饰等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执行。
(4)隐蔽工程验收的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必须隐蔽验收的部位、工序及内容执行。
(5)项目单位应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明确工程质量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其中工程保修期限: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①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③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④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⑤装修工程为2年;⑥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6)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于竣工验收后的1周内进行竣工结算资料的整理和报审工作,并按照总务管理中心资料管理的要求进行装订组卷。监理单位需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同竣工验收报告一同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