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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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实践与策略(13)

四、思考与启示

1.法国专业学位教育前景看好

法国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在大学、高等技术教育、工程师教育和其他特殊类型教育(药学、建筑、商校等)中均有体现。在研究生层次,法国的专业学位教育包括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此外,法国拥有本科层次的专业学位教育———职业学士教育。与欧洲其他国家不同,除了普通学士学位文凭,法国在大学教育的基础阶段可颁发职业学士学位文凭。职业学士教育试图通过与职业界的密切联系,适应地方就业市场的需求。职业学士教育针对选择职业出路的学生设置不同的职业系列课程,包含了较大比例的交替培训,已经显示了较好的发展前景。

近年来,法国高等教育体系虽然与欧洲其他国家的三级教育体系接轨,即学士、硕士、博士( LMD)体系,但仍然保留了高等工程师学校的特殊教学体系。法国的工程师教育是面向工程领域的研究生教育。其主要特点在于多层次的实习训练和大量的实用课程,鼓励学生动手解决工厂生产实际问题,让学生较长时间在工厂实习,大量接触工厂生产的实际情况,毕业后进入工作领域就可以胜任工作甚至立即担任领导工作。

此外,法国的工程师教育属于典型的精英教育,具有选拔制度严格、办学规模较小、教学模式灵活多样、就业社会地位高等特点。工程师学校的学生在就读过程中可以转入普通大学攻读学术型学位,但这是单向过程,普通大学攻读学术型学位的学生是无法转入工程师学校攻读学位的。工程师学校的准入资格和培训质量都远超过普通大学。

在法国高等教育专业学位的设立及发展过程中,工程师学位的设立和培养模式的形成满足了工业革命对工程技术人才的迫切需求,在法国的工业化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综合性大学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也从单纯的基础教育和研究型人才培养,逐步转向研究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并重,从而建立了专业硕士、专业博士的培养模式。

与工业界、企业界合作,联合培养研究生。一方面,学校可以从企业界、工业界得到经费上的支持,给研究生提供更多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机会,提高科研能力,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也帮助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培养了高级专门人才。因此,法国高校也加强了与企业的合作,接受委托为企业培养人才。

在法国,学校现行专业划分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科学技术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法国通过专业学校之间的联合办学来弥补这一不足。另外,各校还通过聘请他校教授兼职来解决本校无法承担的高质量的课程。不同高校间的强强联合办学形式做到了优势互补,反映了法国高等工程教育及时调整办学形式以适应新形势的一个大的发展趋势。

2.博洛尼亚进程任重道远

对于博洛尼亚进程,不同国家和不同群体并非只有一种声音,即使是支持者或反对者,也不仅仅是借助“国际化与本土化”的抽象分析能够一言蔽之的,在此以法国为例。

法国是博洛尼亚进程的四个创始国之一,法国政府是欧盟高等教育一体化的积极倡导者和参与者。由于法语国际地位的下降、经济和科技的差距、高等教育体系自身的不足等问题,引起法国在国际高等教育市场竞争力弱化,法国政府需要借助统一的欧洲来实现自己的教育、科技战略和其他战略。法国是典型的集权制国家,但高校对博洛尼亚进程的回应则随各自的需要而变化。一些大学校长基于发展公共服务的考虑,认为LMD改革能有效增强对外国留学生的吸引力、能促进国际合作交流、能促进国家严格控制下的大学获得更多的自治权,因而是必需的;但同时,由于法国是普通高等教育与大学院精英教育并存的二元体制,而且法国实行的是国家学位,一些大学校长认为统一LMD,意味着体现法国文化精神的大学院等同于“消亡”,也会导致两年制的工程师职业学位的消亡,因而抵制改革。对于博洛尼亚进程,教师群体的态度也很复杂,部分教师肯定高等教育一体化的好处,但同时出于知识分子文化自觉的传统,部分教师认为一体化意味着“同质化”,2003 年5月,法国教师联盟与法国学生联盟与教育科技部长见面,反对学分、课程一体化使法国高等教育失去特色的做法。在法国,学生不乏反对政府决策的历史,对于高等教育一体化进程,法国学生也提出了强烈抗议。2003年11月19日,为反对博洛尼亚进程,8所大学****;20日,全国性****,26日15所大学****,迫使法国总统推迟了教育科技部长提出的LMD法案和大学自治草案。

尽管如此,截至2005年,欧洲有36个国家签署了枟里兹本公约枠,45 个国家签署了枟博洛尼亚宣言枠。根据加入博洛尼亚进程需要履行的义务要求,目前,签约国家基本能够根据枟里兹本公约枠和枟博洛尼亚宣言枠的内容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改进国内教育体制,完善教育设施,建立必要机构以保证落实公约和宣言条款。虽然,对博洛尼亚进程也有不同的声音,各国的进展也不尽均衡,但整体进展比较顺利,特别是在实行三段式高等教育体制、为学生提供枟文凭说明书枠和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三个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

3.法治环境下可能有好的教育

法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在法律规范下,诸事处理相对简单,费用低,效率高,不复杂。这次访问中,法国依法管理大学的举措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法国有大学自治的传统,并用法律来保障大学自治。1215年,教皇特使为巴黎大学制定了第一个章程;1231年教皇出面确认1200年以来授予巴黎教师和学生的各项权利,特别强调1215年巴黎大学章程的有效性;第三共和国时期的1885年法令、1890 年法令、1896 年法令、1968年的枟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枠、1984年的枟萨瓦里法枠、1989年的枟教育指导法枠、2007年的枟综合大学自治与责任法枠等都对大学自治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例如,1968 年的枟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枠把“自治”作为确定该法的三条基本原则之一,分别就大学的管理、教育、财政及自主等方面规定了大学的自治权(王宝玺,2010 )。

2007年,枟综合大学自治与责任法枠的颁布与实施,是法国研究与创新体系改革的重要环节,旨在促进法国大学的现代化、国际化以及通过学科整合提升综合实力。该法律重新界定了大学与政府的关系,将过去由国家掌控的人力资源和经费管理权力下放给大学,使它们成为真正的独立法人,扩大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大学科研工作,逐步确立大学在国家研究与创新体系中的地位。该法律还重新界定了大学领导人的责任,以及重新界定了大学为学生服务的架构。国家希望通过给予综合大学最大的责权来换取高等教育的高效产出。新法律正式明文规定了国家从以往事无巨细的直接管理人转变为大学的合作人、监督人、保证人、资助人的角色;赋予综合大学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最大自主权,使之真正成为能够自主决策、自负其责的“市场主体”。国家在放权和实现角色根本转变的同时,通过“多年度合同制”和“总经费预算”的管理主义的控制手段,实施对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和监督,这样“在大学与政府间建立一种契约关系,代替之前的监护关系、行政关系,以契约的形式强制大学承担政府期望大学承担的责任”。由此看来,法国正在着手解决高等教育中深层次的自主权问题,以“契约制”为主要特征的管理主义在真正意义上开始引入法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中央集权与大学自治逐渐在妥协中从对立走向统一,并成为法国大学享有实际自治的保障。

据已实施改革的大学反映,枟大学自治与责任法枠的颁布与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观念和办事方式,教学唱研究人员在大学中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他们成为教学和科研的主要参与者,摆脱了过去因经费目标定向而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办学自主权使大学自主掌握工资总额度,增加了大学实施各项政策,特别是在聘用人员方面的调控能力,大学行政理事会可以决定通过发放奖金等手段来实行激励性的薪金政策,如增加有限合同人员的报酬,聘用国外知名科学家等。当然,任何改革都难免阵痛,枟大学自治与责任法枠的颁布,也引发了抗议和游行。一些大学校长表示,大学自治改革引起的激烈竞争使教学唱研究人员及员工产生强烈的“焦虑感”。

按照枟综合大学自治与责任法枠的规定,法国大学改革的下一个步骤是将公共财产的管理权从政府部门移交给大学。从2011 年年初开始,试点大学将成为不动产的直接管理者,可以自主进行不动产、甚至土地的买卖,出售收入100%留用,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新建校舍等。总之,法国的大学改革计划尽管在执行中遇到过如教师和学生****、游行,有时甚至很激烈的抵制,以及各种的困难和阻力,但始终朝着既定目标推进,其成效逐步显现。

4.大学评估必须坚持公开和独立的原则

众所周知,自20世纪60年代末颁布枟高等教育方向指导法枠以来,法国对大学实行的是中央集权与大学高度自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大学进行评估日渐成为政府管理大学的重要手段。1985年,法国成立国家评估委员会,负责评估高等教育任务完成的情况,执行合同的结果,从而改善机构的运行和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效益。1987 年,法国教育部设立“评估与预测司”,对学校状况进行信息统计、对教育系统进行评估、对教育发展进行预测。1989年,政府与大学签订的合同约定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学校的所有活动,进一步扩大高校的弹性自主权,同时促使大学响应国家发展的需要。合同到期的时候,国家评估委员会将对合同实施情况及目标达到程度进行评估,政府根据评估结果对大学进行拨款。1999年后,欧洲进入“博洛尼亚进程”,基于建立欧洲统一的高等教育区的需求和本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法国政府于2006年11月颁布1334 号法令建立法国研究与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结构———研究与高等教育质量评鉴局( AERES ) ,该机构于2007年3月正式成立。AERES有三个事业部,分别是:负责评估大学机构的行政事务部,负责评估科研单位的科研单位部,负责大学教学与学位资格评估的教学与文凭部。

AERES依法对大学和科研机构的评估具有公开性和独立性,这使得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得到很好的保证。所谓公开性,是指全部的评估资料和评估专家名单都上网向全社会公布,教育部长与普通公民看到的评估资料和评估结果是完全一样的,这要求评估过程中大学的自评、专家的评估必须严谨公正,否则将难以经得起考验。AERES依法成立,其经费和人事均不受包括教育科研部在内的其他机构节制,因此能保持独立性,这也为评估的公正性提供了组织保障。目前,AERES已开展了对一批大学的评估并已成为欧洲其他国家建立同类机构参考的样板。

5.集权制有助于提升高等教育的整体竞争力

一国高等教育无论实行集权制还是分权制,都是“遗传和环境的产物”,脱离历史传统和现实背景对二者进行评价,无异于评价苹果与梨子的优劣。但任何制度都应尽力发挥其优势,克服弊端,才能促进其发展。我国高等教育是典型的集权制,但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中央各部委之间、各高校之间已陷入了比较严重的恶性竞争,这种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际化与本土化”冲突的影响,但根源和性质显然不是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冲突,而是利益、话语体系、发展权之争。这种竞争,导致了人为的高等教育区域不平等的扩大、地方政府和中央部委实际发展高等教育的能力的不平等的扩大、高校实际发展权的不平等。其直接结果是高等教育与科技“貌合神离”的畸形分离不断强化,有限资源的使用效益在中央政府、中央部委、地方政府的分割中弱化。其根本性后果是我国学科制度本身的导向发生了偏移,高等教育整体竞争力难以提高,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更多地停留在国际输出上,国内高等教育市场加速被其他国家的高校切割和抢夺。

因此,需要中央政府发挥集权优势,在高等教育体制、科技体制上大力推进区域间、部委间、地方政府间、大学间的联盟与合作,点面结合地优化资源配置,打造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增长极。这种方法其难度较大,但在同一国家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高校间实施合作的难度,相比于欧盟不同国家间的合作难度应该略小,因此,我国应该借鉴其优点,大力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

参考文献:

[1]金如意.博洛尼亚进程研究[D].浙江师范大学,2009.

[2]郭强.博洛尼亚进程中的欧洲高等教育发展脉络[J].理工高教研究,2009(6).

[3]刘军明.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发展[D].复旦大学,2008(5).

[4]王宝玺.法国大学自治演进分析[J].教育学术月刊,2010(10).

(作者:郭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