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药物研究所的梅茨和哈塞尔曼等,于1958年对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从事油井开采的矿工作了生物化学统计,他们详细分析了那些矿工的食物成分和排泄物成分,并查明了在六个月内的状况。他们发现,除镁以外,其他无机成分的排泄量都比摄入量要少,只有镁的排泄量大大超过摄入量:平均每人每摄入量为263.8毫克,排泄量为380毫克,相差116.2毫克,即排泄量比摄入量多44%左右。假定镁的这个差额,是从前贮存在体内的镁以补偿方式排出的话,那么在六个月内如此继续不停地排泄,估计要失去人体骨组织中的80%的镁,这是不可能的。早在十九世纪中叶,就有从不施镁肥的植物的灰中,检测出不少于施镁肥的植物灰中的镁量。1930年布兰费尔德在不含镁的水中栽培出有叶绿素的植物,而叶绿素分子内含有4.51%的氧化镁,这么多的镁从何而来?这使他本人不可想象。
1959年11月,法国内务部劳动卫生局环境卫生科科长克尔符兰向法国医学会提出了一篇关于“生物和原子转换”的论文,首次提出了关于这种生物化学行为的假说——“生物原子转换说”。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一样,都离不开元素的活动和运动规律;人和生物也与无机物一样,都是元素在地球上的一种特殊运动形式。不同伪元素在人体的不同单位内担负着不同的职务。如果人体缺少某种或某些必需的元素,就可能引进疾病;某些元素过多了,也会不利于人体的健康。但是人的饮食不论就质量还是就数量来说,都是变化不定的。因此克尔符兰认为,人的生命作用可能具有把过剩的元素转变成所需元素的功能,其他生物的生命可能也具有类似的功能,而人和生物的细胞质就起子原子反应堆的作用。
植物的生命之源
植物的根,说来令人惊奇,一株抽穗的黑麦的根,总计有一千四百万条,如果把这些根一根根接起来,总长达六百公里;根上还有一百五十亿条根毛,把这些根毛一根根接起来,总长达一千公里以上。
根不但多,而且钻得很深。你别看野地里的蒲公英只有两三寸高,它的根却能钻到两三尺深的地底下。有些植物,例如生长在沙漠地区的骆驼刺,它是一种很小的灌木,它的根却能钻入地下十五米深,非洲的巴恶巴蒲树,它的根可以钻到三十几米深的地层中。植物的根在地下向四方伸展开去,所占的面积通常要达到枝叶覆盖面积的五到十五倍,最大的甚至达到几千倍。
同一种植物,在不同环境下生长,根的深度也不一样。生长在潮湿地方的苜蓿,根只有一两米深;生长在水位低的沙漠地带的苜蓿,根的深度能超过十米。
植物依靠着这支大军——庞大的根,在地下寻找食物,哪里有它所需要的养分,根就会伸向哪里。你可以作一个小试验:把一团肥料埋在花盆的中央,在肥料四周种上随便什么植物,等它们长大了,你小心地把土掘开来看,那些根都紧紧地绕在肥料的四周,如果在根的旁边有一块石头,这块石头中含有植物所需要的成分,根就把它包围起来,分泌出碳酸来使岩石渐渐溶解,以便吸收其中的某些成分。植物的根竟能把石头“啃”掉,你说它有多么厉害!
有些植物的根不长在土里,它也能吸收养分,例如浮萍的根是伸在水中的,它就从水里吸收所需要的食物。有些植物的根是伸在空中的,那叫“气根”,它能从空气中吸收水分和二氧化碳,以及其他所需要的元素。还有一些寄生植物,像蘑菇、木耳、真菌等,能利用菌丝从其他植物或动物体中直接吸取食物。
被尊为图腾
据美国一位科学家考察,古代印第安诸神之一的“索玛”,实际上就是蘑菇——蛤篾的图腾。
蘑菇怎么会变成神的呢?
公元一世纪,罗马国王克劳狄和他的继承人尼禄,都是因为贪食美味的蛤篾,先后被他们的政敌毒死的。有的史学家一提起此事就胆战心惊,把蛤篾称作“罗马宫廷的幽灵”。
蛤篾是生长在森林或路边的野生植物,又名毒蝇蕈,在分类学上是鹅膏菌属。有一种鳞柄白鹅膏被称为“毁灭的天使”,可见其毒性之烈。
蛤篾虽然有毒,吃多了要丧命,但因为它的菌体内含有鹅膏菌氨酸,这是一种强烈的呈鲜物质,所以吃起来味道特别鲜美。也许正因为它有这样的吸收力,它就将贪嘴的罗马国王诱至死亡的道路。
还有一些蘑菇既不能烹制佳肴,也不致要人性命,然而它具有一种非凡的魔力,能把人引入神奇的幻境,这就是欧美一些吸毒者所津津乐道的“魔力蘑菇”,或简称“魔菇”、“魅菇”。
美国学者海,姆,曾在墨西哥的古代玛雅文明中发现有致幻蘑菇的记载。尔后又在危地马拉的玛雅遗迹中发掘到崇拜蘑菇的石雕。原来,早在三千多年前,生活在南美丛林里的玛雅人就对这种具有特殊致幻作用的蘑菇产生了充满神秘感的崇敬心情,认为它是能将人的灵魂引向天堂、具有无边法力的“圣物”,恭恭敬敬地尊称它为“神之肉”。
国外有不少学者相继对致幻蘑菇进行过研究,他们发现,在科学尚未昌明的古代,秘鲁、婆罗洲、印度、几内亚、西伯利亚和欧洲某些少数民族在举行宗教仪典时,往往利用致幻蘑菇的“魅力”为宗教盛典增添神秘气氛。
服用了蛤蟆菌,服用者的眼里会产生奇特的幻觉,一切影像都被放大,一个普通人转瞬间变成了硕大无比的庞然大物。据说,猫儿吃了这种致幻菌,也会慑于老鼠硕大的身躯而失去捕猎的勇气,这在医学上称为“视物显大性幻觉症”。
与之相反,吃了华丽牛肝菌或小美牛肝菌的人,却会得一种“视物显小性幻觉症”。在他们眼中,周围的人都变得小不盈尺。
褐鳞灰生的致幻作用则是另外一种景象。服用者面前会出现种种奇形怪人:或身体修长,或狰狞可怕。尔后中毒者就神志不清,昏睡不醒。
大孢斑褶生的中毒者会丧失时间观念,面前出现色彩幻觉,时而感到四周绿雾弥漫,令人地转天旋;时而觉得身陷火海,奇光闪耀。
由于致幻物质引进的症状与某些精神病患者的症状颇为相似,药物学家因此而获得新的启示:如果利用致幻蘑菇的提取物给实验动物人为造成某种症状,从而为研究精神病的病因、病理以及探索新的治疗方法提供有效数据,那将是莫大的收获。
航运和捕鱼业的灾难
上个世纪初,在一艘由加拿大开往英国的运载木材的船上,不知怎么会带上了一种水生植物——蕴藻。不久,这位外洋的来客没有遇到什么阻挠,就在英国的河里大量地繁殖起来,结果弄得船只航行、捕鱼都成了问题。蕴藻从英国的海岛穿越欧洲大陆,向着东方移动。这种植物利用一切偶然机会,侵占了一条条的河流、一处处的海峡。1866年,有个彼得堡的居民,在植物园里得到了若干供观赏的蕴藻。过后?他就随手把它抛进了列别日运河里。蕴藻迅速沿着涅瓦河三角洲无数的河岔蔓延开来。装置明乾的船只,一旦陷入蕴藻的密丛中,就开不动了。捕鱼的人只好丢弃这些待惯了的地方,因为在长满蕴藻的河道里,鱼钩一抛出去就在蕴藻丛里挂住了。
在南美洲的委内瑞拉,生长着一种水生风信子,亦称洋水仙。这种花的形状颇像兰花。上个世纪隶,风信子被带到了毗邻的北美洲大陆上的新奥尔良。人们开始在池塘和河里栽种风信子。它开的花艳丽动人,惹人喜爱……然而,这类美丽的外来花种在密酉西比河下游却发生了真正的生物突变现象。它长得那样茂盛。以至在一些河流的河面和运河里,使得航行困难,处于瘫痪。在五十天时间里,每一株风信子衍生出一千多个后代。功率强大的吸泥船——一种用来疏通和扫清河道的机器船,冲破密密层层的风信子。很费劲地工作着。
几十年前,法国有一个官员把洋水仙带到了非洲。而现在,这种植物已经充塞了刚果河。
为什么称蕨菜为“山珍之王”
蕨菜是其嫩芽可供食用的野生蕨类植物的统称。蕨莱由于具有特殊的清香味道,很少受到污染,可作为美味蔬菜,是我国北方重要的外贸土产商品,在国内外享有“山珍之王”的美称。
早在我国周朝初年,就有伯夷、叔齐二人采蕨于首阳山(今陕西省酉安西南)下,以蕨为食的记载。可供食用的藤类较多,如蕨属、荚果蕨属、蹄盖蕨属和莲座蕨目的很多种类。采来的蕨菜幼叶,在食前须先用米泔水或清水浸泡数日,除去有毒成分。蕨菜可炒食、作菜汤、沙拉或干制成蔬菜。
著名的蕨莱有山蕨菜、薇菜、黄瓜香、猴腿等。山蕨菜是蕨的变种,又名龙头菜,全国各地都有生长。春季采集嫩卷叶,可洗净盐渍。薇菜是紫萁属植物,又叫分枝紫箕,可在春季采幼嫩卷叶,水煮一下,再用清水浸泡片刻,捞出晒成半干,再用手揉搓。炒菜有苦香风味。黄瓜香是球子蕨科的荚果蕨,生长于潮湿疏林下或河流两岸,春末夏初当嫩叶长到13~15厘米时采摘,将嫩叶的褐色鳞片捋去,然后盐渍或用水煮一下捞出晒干。炒菜嫩脆具黄瓜香味。猴腿又叫多齿蹄盖蕨,产于东北、华北山沟或林下阴湿处。春季采嫩叶,水煮一下晒干,去掉鳞毛,也可用盐渍。
我国的蕨菜资源丰富,是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的宝贵财富。如出口一吨薇菜干在价格上相当于出口40吨大豆。在开发的同时,一定注意做好资源的保护工作,不能采取见芽就采光的办法。
甘草为什么号称“中草药之王”
在中药里甘草可以说是应用最广的一味药了,例如在《伤寒论》的110个处方中就有74个处方用了“甘草”。我国明代李时珍的巨著《本草纲目》说:“诸药中甘草为君。治七十二种乳石毒,解一千二百般草木毒,调和众药有功”,因此难怪人们赞誉甘草是“中药之王”了。
甘草是豆科植物,生于干燥草原及向阳山坡,分布于我国西南、西北至东北部。为多年生半灌木状草本。根和根状茎粗壮,皮红棕色。羽状复叶。花序腋生,花冠蓝紫色。荚果镰刀状弯曲。整个植株密生短毛和刺毛状腺体。
甘草的根含有甘草酸和多种其他药用成分。甘草酸易溶于水,比蔗糖要甜50倍,即使在1/2000的水溶液中仍有甜味。甘草能清热解毒,润肺止咳,补脾胃,能调和诸药。近年来很多学者发现甘草的药理作用是极其丰富多彩的,它不但有较强的解毒作用,还有抗溃疡,抗炎症,镇痉镇咳,降血压,降血脂,抗癌作用等等。
甘草不仅是著名中药,而且在糖果、卷烟、医药和啤酒制造工业中可作为调味剂。在蜜饯果品中,如甘草橄榄、甘草梅子、甘草瓜子等也都要用甘草。
为什么说巨杉是树中之王
巨杉属裸子植物杉科。
巨杉的故乡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它又叫美洲红杉,长在高山上,一般高约100米,粗约10米左右,树干淡红,树叶翠绿,在阳光下色彩艳丽可爱。最大的一棵巨杉高142米,树干的直径12米,树干下开个洞可以过汽车。如果把树锯倒,人要用梯子才能爬上树干。巨杉身躯高,体态也很匀称,距地面30~40米处,树干有旁枝伸展开来。如果把穷枝锯下来,竖在地上,就像是一株高20多米、直径2米的大树。可见巨杉不愧被称为“树中之王”。
巨杉的寿命很长,一般能活两三千年,所以又称为“世界爷”。在印第安语里,“世界爷”是“巨树”的意思,同时它又是印第安人的一位伊洛于斯领袖的名字,他是印第安文字的创造者,是反抗欧洲人入侵美洲的印第安民族英雄。
巨杉虽体躯庞大,但球果和种子却很小。它的球果只有5~6厘米长,约有200~300个鳞片。每一鳞片下长有一颗芝麻粒大的种子。巨杉一般要到200岁时才开花,结出成百万颗球果。
巨杉曾经在地球上繁盛一时,原有15种之多,分布在整个北半球,甚至在南美也有生长。在亚洲、欧洲、格陵兰和智利都发现过它们的化石。可是过了几百万年,它们只剩下寥寥无几的后人了。
通过研究巨杉的年轮,不仅可以推算出它的年龄,而且可以知道过去的气候。今天研究年轮不必把树木砍倒,只要用一种专用的工具——钻具,可以从树皮直钻到树心,取一薄片出来,上面就有全部的年轮。在加利福尼亚,用这种方法研究了450棵巨衫的年轮。气候潮湿,年轮就长得较宽;气候干燥,年轮就长得较窄。通过研究,发现约在2000年前和十一世纪、十四世纪,这个地方雨量充沛;在十二世纪和十三世纪,那里的气候特别干旱。
巨杉木质清脆,耐腐蚀,容易加工,是做枕木、电杆和建筑物的好材料。
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访问我国时,曾将巨杉树苗赠送******总理。现在巨杉已经在杭州植物园落户,在上海、南京也有引种,在我国生长得很好。在试管里培育巨杉幼苗,也在我国试验成功。
菜中之王
相传,在公元647年,一位尼泊尔国王派人将一种蔬菜专程送到我国的长安(现西安市),让唐朝皇帝尝鲜。皇帝吃了以后,对其大为赞赏,亲自封它为“菜中之王”。
这种蔬菜就是在今天看来十分普通的菠菜,而在唐朝却是身价百倍。
菠菜的得名据说是因为原产于波斯(如今的伊朗一带)的缘故。早在两千多年前,波斯人就把菠菜当做蔬菜来栽培。
在植物分类学上,菠菜归属于藜科,它是一年生或两年生植物。主根特别发达,红红的,像根老鼠尾巴,因含有糖分,所以有甜味。菠菜的茎中空,植株长到50厘米长才开始分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