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小企业如何做账
24885300000036

第36章 调账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1.追溯调整法

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即,应当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相应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2.未来适用法

未来适用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即,不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也不必调整变更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根据披露要求,企业应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数。

3.红字更正

又叫红笔订正、赤字冲账法。它是指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或金额发生错误,且已入账。更正时,用红字填制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冲销原有错误记录,并用蓝字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据以入账的一种更正错账的方法。

4.补充登记法

适用于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所填的金额小于正确金额的情况。采用补充登记法时,将少填的金额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补充第×号凭证少计数”,并据以登记入账。这样便将少记的金额补充登记入账簿。

5.不能按错误额直接调整的调账方法

检查中审查出的纳税错误数额,有的直接表现为实现的利润,不需进行计算分摊,直接调整利润账户;有的需经过计算分摊,将错误的数额分别摊入相应的有关账户内,才能确定应调整的利润数额。

【例4-3】某企业某月多计材料采购成本30000元,生产领用一批,所领材料部分加工完成产成品一批,完工产品销售一部分,其10000元的错误额此时已进入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销售成本之中。因此应按比例计算确定各部分相应的错误额,相应调整各有关账户,而不能将10000元的错误额全部调增当期利润。

实际工作中一般较多地采用“按比例分摊法”。其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分摊率。

分摊率=期末材料成本+期末在产品成本+期末产成品成本+本期销售产品成本

第二步:计算分摊额。

期末材料应分摊的数额=期末材料成本×分摊率

期末在产品成本应分摊的数额=期末在产品成本×分摊率

期末产成品应分摊的数额=期末产成品成本×分摊率

本期销售产品应分摊的数额=本期销售工厂成本×分摊率

第三步:调整有关账户。

将计算出的各环节应分摊的成本数额,分别调整有关账户,使企业的错误账务处理改正过来。需要说明的是,在期末结账后,当期销售产品应分摊的错误数额,应直接调整利润数。

6.错账的类型及调整范围

对当期错误会计账目的调账方法:在审查中发现的当期的错误会计科目,可根据正常的会计核算程序,采用红字调整法、补充调整法、综合调整法予以调整。

对上一年度错账且对上年度税收发生影响的,分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的,可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这样可以应用上述几种方法加以调整,对于影响利润的错账需一并调整“本年利润”科目核算的内容。

(2)如果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之后发现的,一般不能应用上述方法,而按正常的会计核算对有关账户进行一一调整。这时需区别不同情况,按简便实用的原则进行调整。

对于不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可以直接进行调整。

对于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由于企业在会计年度内已结账,所有的损益账户在当期都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凡涉及调整会计利润的,不能用正常的核算程序对“本年利润”进行调整,而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调整。

【例4-4】某税务师事务所2010年4月对某公司2009年度纳税审查中,发现多交厂房租金40000元,应予以回冲。假设所得税税率25%。

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而将调整数体现在2006年的核算中,应作调整分录如下:

①补所得税=40000×25%=10000(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②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方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对上一年度错账且不影响上一年度的税收,但与本年度核算和税收有关的,可以根据上一年度账项的错漏金额影响本年度税项情况,相应调整本年度有关账项。

若为小型企业,某税务师事务所2010年4月对某公司2009年度纳税审查中,发现多交厂房租金40000元,应予以回冲。假设所得税税率25%。

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而将调整数体现在2006年的核算中,应作调整分录如下:

①补所得税=40000×25%=10000(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②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方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例4-5】某税务师事务所2010年审查2009年某企业的账簿记录,发现2009年12月份多转材料成本差异30000元(借方超支数),而消耗该材料的产品已完工入库,该产品于2010年售出。

这一错误账项虚增了2009年12月份的产品生产成本,由于产品在2009年未销售,不需结转销售成本,未对2009年度税收发生影响,但是由于在2010年售出,此时虚增的生产成本会转化为虚增销售成本,从而影响2010年度的税项。

如果是在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且产品还未销售,应用转账调整法予以调整上年度账项,即: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库存商品。

如果是在决算报表编制后发现且产品已经销售,由于上一年账项已结平,这时可直接调整本年度的“主营业务成本”或“本年利润”账户,做调整分录如下: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主营业务成本”或“本年利润”30000

必备小知识:怎样处理结账的不规范行为?

结账不规范行为的正确处理

对于怎样把有余额的账户余额结转下年,实际工作中有以下两种不规范的方法:

(1)将本账户年末余额,以相反的方向记入最后一笔账下的发生额内,例如某账户年末为借方余额,在结账时,将此项余额填列在贷方发生额栏内(余额如为贷方,则作相反记录),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并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符号,表示账目已经结平。

(2)在“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次行,将年初余额按其同方向记入发生额栏内,并在摘要栏内填明“上年结转”字样;在次行登记年末余额,如为借方余额,填入贷方发生额栏内,反之记入借方,并在摘要栏填明“结转下年”字样。同时,在该行的下端加计借、贷各方的总计数,并在该行摘要栏内填列“总计”两字,在“借或贷”栏内填“平”字,在余额栏的“元”位上填列“0-”符号,以示账目已结平。

针对以上两种做法,正确的方法应该是:

年度终了结账时,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直接记入新账余额栏内即可,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入本年账户的借方或贷方(收方或付方),使本年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变为零。因为,既然年末是有余额的账户,余额就应当如实地在账户中加以反映,这样更显得清晰、明了。否则,就混淆了有余额的账户和无余额的账户的区别。

对于新的会计年度建账,问题一般说来,总账、日记账和多数明细账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企业较多,更换新账,重抄一遍工作量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换一次。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