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金陵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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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为司令部

第七条曰,司令部总长,都督兼充。

第八条曰,司令官分二种:中央司令官若干员,由都督亲任;地方司令官,由各地镇守军事长官兼充,禀承都督执行任务。

第九条曰,司令部置幕僚,由司令官请都督札任,置收掌员两人,书记员四人,传递官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