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胡适讲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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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胡适谈文学:文章需言之有物(2)

由此可见,他对传统的《诗经》研究已经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在诗经学由传统经学向现代诗学逐步变革的过程中,胡适无疑是现代诗经学的开拓者和奠基者。尽管大多数人认为,胡适在诗经学的文化变革中,他的建设功绩远不如他的破坏之力。但是,他在批判传统经学之时,也提出了系统整理《诗经》的文化主张,并给予了研究《诗经》的可行性办法,同时也做出了比较合理的学术尝试。因此,一些学者将其看作是现代诗经学的奠基者,充分肯定了他在现代学术史上的地位。

胡适对《诗经》的系统整理以及文化主张,就是为了让《诗经》变得可以被“少年人”所理解和接受,实现《诗经》的社会普及。任何事物,只有经过普及了才有可能获得提高。他认为,对《诗经》的解读应该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整理,并坚持以一种“评判态度”去学习。在他看来,只有通过这样的方法,才可以在研究中取得进步。

胡适曾在发表的文章中讲到:“《诗经》的研究,虽说是进步的,但是都不彻底,大半是推翻这部,附会那部;推翻那部,附会这部。我看对于《诗经》的研究想要彻底地改革,恐怕还在我们呢!我们应该拿起我们的新的眼光,好的方法,多的材料,去大胆地细心地研究;我相信我们研究的效果比前人又可圆满一点了。这是我们应有的态度,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

胡适对研究《诗经》的态度非常明确:做研究,就要多收集材料,研究出好的研究方法,然后大胆心细地去求证,这样才能在前人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大胆地推翻前人的附会,我们对此应该如何重新定义呢?两千多年来,传统教育都是“以经解诗”,但胡适认为,应该用现代的文学观去读诗,通过这种方法对每一首诗作出新的解释。他在研究《诗经》方面找到了两个可行性办法。

他说:“研究《诗经》大约不外下面这两条路:第一,训诂。用小心的精密的科学方法,来做一种新的训诂功夫,对《诗经》的文字和文法都重新下注解。第二,解题。大胆地推翻二千年来积下来的附会的见解,完全用社会学的,历史的,文学的眼光重新给每一首诗下个解释。”

此外,胡适还在变革诗学方面做出了许多尝试。他在《诗经》新解方面做出了诸多努力。早在美国留学的时候,他就曾准备对《诗经》做出新解,让世人重新了解《诗经》在文学界的现实价值。

《诗经》中有言:“彤弓弨兮,受言藏之。我有嘉宾,中心贶之。钟鼓既设,一朝飨之。”

这段话的意思是:红漆雕弓的弓弦有些松弛了,于是赠予有功之臣收藏。我的宾客都十分优秀,所以我在心里赞美他们。陈列好钟鼓乐器,为有功绩的臣子摆宴庆祝,增加各自之间的情谊。

胡适对这段话中的“言”字做了深入研究。他认为,《诗经》中的“言”字,通常都是非常难以理解的。很多人都将其解读为“我”,但这必然是行不通的。也有一些人知道“言”字是语气助词,但说不出其在文章中的具体作用。后来,胡适曾利用比较归纳法,将《诗经》中所有的“言”字全部聚拢起来,从中找寻“言”字在文章中的具体作用。

此外,胡适还例举了这样的例子:“彤弓弨兮,受言藏之。驾言出游。陟彼南山,言采其蕨。”其中,“言”字都用在两个动词之间。这种理解可以帮助人们很清楚地认识到“言”字的用法。苏轼有一首《日日出东门》,诗中写道:“日日出东门,步寻东城游。……我亦无所求,驾言写我忧。”可见,苏轼将《诗经》中的“驾言出游,以写我忧”的句子理解错了,他仅仅将“驾言”理解为语气助词。因此有人嘲笑他,并说出一句戏言:“前步而后驾,何其上下纷纷也!”

很多学者认为,胡适对《诗经》的理解体现出三方面的特征:一是将经学观念进行改头换面的解读,专注于文学层面的论述;二是按照诗歌体裁进行解读,并坚持独立思考;三是通过社会习俗和生活体验去理解诗中的隐含意义。

这些特征在胡适的很多解说之中都可以看到。通观胡适对《诗经》的解读,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的学术创新意识以及思想解放观念都十分强烈。可以说,胡适对《诗经》的新解已经突破了多年以来的传统束缚,如今已经发展成为顺应历史潮流的“规范性变革”,而对《诗经》的研究来说,胡适的这种变革已经具备破开数千年的积弊,开创《诗经》解读的新风范。

当然,肯定胡适在文学革新方面的彻底性并不是说他的解说就是圆满的,没有任何弊端的。胡适对《诗经》的探索也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比如,在一些诗文解说中,他会说出这样的言论:“这篇不容易猜测……读者可以自己斟酌。”那么,这到底是比较有见解性的“新解”还是根本就没有解释呢?还有,他在解说《小星》时这样说道:“这应该是写妓女生活的最古记载了。”如今看来,这或许是个“大胆的假设”,但这必然不算是经过“小心求证”得出的。面对这些问题,很多人都会指责胡适当初的解说,但事实上我们这样做是不合适的,因为我们虽然可以指责他的解说在当下所存在的瑕疵,却不能指责他当初进行这方面解说的目的。

起初,胡适之所以对《诗经》进行新注解,就是想要以此来开辟一条新道路,并提供一种新的解读范式,最终实现传统经学向现代诗学的彻底转型。我们应该承认他在新文化运动中做出的贡献。但如果想要在文化变革中取得圆满成功,那么仅仅依靠胡适“大刀阔斧”的改革是不行的,这就如他在文中所说的:“后来的能者来做细致的工夫。”但从总体上来看,说胡适是现代诗经学的开创者和奠基者绝不夸张。

词的源起与发展

词,是中国古代诗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最早出现于南梁代,在唐朝时正式成型,经历了五代十国的不断发展和演变后开始兴盛。由于到了两宋时期词逐渐发展至顶峰,因此现在人们对词的称谓往往都是宋词。词有着很多方面的特点,主要是“调有定格,句有阕”。根据《旧唐书》的内容标注:“自开元(唐玄宗年号)以来,歌者杂用胡夷里巷之曲。”因为当时音乐非常流行,很多城市里都有专门以演唱为生的乐师,他们通常都是根据唱词和音乐拍节之间的配合,创作一些长短不一的曲词。这就是词在早期的形式。而我们还可以从敦煌曲词中看出,文人著作的词要比民间乐师的曲词晚上几十年。后来,词的诸多流派经过不断演变与反复,最后留下了两个主要流派:婉约派和豪放派。

新文化运动开始后,胡适为了整理国故,对诗词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经过研究,他发现,长短句的词起源于中唐。但以前的学者研究认为长短句的词出现于初唐和盛唐时期,并且认为长短句的开创鼻祖是李白。但在胡适看来,这一论断是不可靠的。《尊前集》中收录李白的诗词多达十几首,但其中《菩萨蛮》《忆秦娥》等曲目都是后来混入的。《菩萨蛮》大约成曲于唐代大中年间(约850年),而李白在762年就去世了,那么他怎么可能为《菩萨蛮》填词呢?

胡适在其著作中曾写道:“总观初唐、盛唐的乐府歌词,凡是可靠的材料,都是整齐的五言、七言,或六言的律绝。当时无所谓’诗‘与’词‘之分;凡诗都可歌,而’近体‘(律诗、绝句)尤其都可歌。”

在胡适看来,唐代民间的词基本上都是以爱情相思为题材进行创作的,所以他认为这种词风是难登大雅之堂的,而当时的文人们亦将这种诗词视为诗余小令。那些注重汲取民歌艺术内涵的人,才能写出贴近自然风格的词,并且在词中洋溢出生活气息。比如,白居易、刘禹锡等人写的词中就具备了这一特征。

胡适认为,“中唐乐府新词有《三台》《调笑》《竹枝》《杨柳枝》《浪淘沙》《忆江南》,此六调是可信的”。但是,白居易传世的诗词中,《长相思》与《如梦令》根本就没有被收录于《长庆集》中,并且白居易在最后的词序中说:“若集内无,而假名流传者,皆缪为耳。”因此,我们平时见到某些刊论中评述白居易的《长相思》如何如何时,一定不能被对方所误导。

虽然词起源于民间,但敦煌石室没有开放之前,在文学研究中几乎没有任何民间诗词。直到敦煌开放之后,其中的民间词曲面世,才弥补了这方面的空白。敦煌传世词曲的数量很大,有几位著名词人的著作均位列其中,比如温庭筠、欧阳炯等,但更多的是无名氏的作品。敦煌词曲的作者范围广泛,但大部分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其中的写作时间大概是从武则天末年起,一直延续到五代十国年间。其中收录的最重要的词曲当属《云谣集杂曲子》,总共有30首,其抄写时间大概在后梁乾化元年(911年),要比著名的《花间集》早上30年左右。

《云谣集杂曲子》所用词调,除了一首《内家娇》之外,其他的曲调,在《教坊记·曲名表》中都有详细记录。其中词的形式不一,有慢词、联章体等。敦煌词的早期作者大部分都来源于民间,他们的创作风格和艺术特色已经脱离了当时的文化系统,自成一派。朱祖谋对《云谣集杂曲子》做出了这样的注释:“其为词拙朴可喜,洵倚声椎轮大辂。”这种评价无疑是极为中肯的,它可以当作所有敦煌词的全面评价。其实,这就是民间词与文人词在本质上的区别。

胡适对民间词和文人词也进行了深入分析。他认为,“很多民间词都被误收在了文人词中。比如,民间的《竹枝》,今有两首,误收在刘禹锡的集子里,我们抄一首为例: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踏歌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还有晴。其中,’晴‘字双观’情‘字。白居易、刘禹锡极力模仿这种民歌,但终做不到这样的天然优美。”

晚唐时期,西域胡乐传入中原,同本土原有的音乐融为一体,最后融合成一种新的音乐燕乐。燕乐有很多曲调,舞曲、歌曲应有尽有。歌曲中的词就是后来曲词的来源,当时被称作“曲子词”。

唐代的燕乐歌辞在不断演变和发展的过程中,慢慢形成了一个特征,即严格按照乐曲的要求进行词句创作,并且根据乐章的结构进行分阙,根据曲拍调整句式,根据乐声的高低斟词酌句,最终导致其曲词形成一种长短不一的固定句式。到了中唐以后,绝大多数文人都开始采用这种长短不一的句式进行曲词创作。燕乐中大部分曲调都源于民间歌谣,其曲词齐全,歌辞同样是采用长短不一的句式进行创作的。这些歌辞的结构篇幅也是长短不一。可见,它们也是根据歌曲的演唱要求进行调整和变化的。这说明通过乐曲填词的燕乐歌辞是词逐步发展起来的最初源头之一。

而词还有一个来源就是文人的曲词。唐代某些乐曲的音调跟很多诗的曲调十分相近,特别是《杨柳枝》等曲调的歌辞,几乎跟格律诗无异。但是,以诗入曲也存在着诸多不相符的地方。因此,很多时候文人们为了适应曲调格式,必须在原有词曲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变动,如破句、重叠等。这就说明填词都是有着明显动机的。

胡适针对填词动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得出三项填词动机:“其一,乐曲有调而无词,文人做歌填词进去,使此调因此更容易流行;其二,乐曲本已有了歌词,但作于不通文艺的伶人倡女,其词不佳,不能满人意,于是文人给她们另作新词,使美调配上美词流行更久远;其三,词曲盛行之后,长短句的体裁渐渐得到文人的公认,成为一种新体诗,于是诗人常用这种长短句体作新词。形式是词,其实只是一种借用词调的新体诗。这种词未必不可歌唱,但作者并不注重歌唱。”

唐代和五代十国时期的词之所以得以兴起,或许就是因为这几种填词动机。

此后,文人们逐渐开始以诗入曲,逐渐在词曲的创作中填入了抒情元素,让曲子更趋向抒情形式。从曾经融入音乐的诗歌来分析,其主要以五言和七言绝句为主,诗词的主要内容基本上都是反映山水之趣、抒发心中志向,或反映朋友之间的友谊以及别离感伤的。而这也使词慢慢形成了这样的艺术特点:词的主要内容以叙述日常情感为主要基调,意境刻画得十分细致,均采用了比较委婉的表现手法,语言简单凝练。

通过这种形式,词得到了极大发展,并在宋代达到顶峰,但到了元明时期便开始逐渐没落了,直到清朝时期,才再次迎来了新的发展。在文学史上,词以其独有的音乐特质、变化多端的韵律,以及长短不一的句式和抒发心中真挚情感的特有方式,成为一种受到文人和普通大众所追捧的文学体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