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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那些走的远的人,从没有忘记过故乡(2)

在我的记忆里,妈从未有过一份长久的工作,是典型的家庭妇女代表。一张脸灰突突,从不用化妆品;衣服是夜市里淘来的大妈款,任腰间赘肉暴露得坦荡荡,也不肯费心藏一下。她没有爱好,没有朋友,没有文化,也没有梦想,每天伴随她的,只有电视、记账本和安眠药。

在我的心里,妈对家庭的贡献不大,只是一个吃的符号。她代表早晨六点半的豆浆油条,晚上七点钟的红烧带鱼和苦苣皮蛋花生米,深夜里的海鲜泡面和拌黄瓜,休息日里的酸奶杏仁巧克力和南果梨。

妈整天混迹于菜市场的热闹里,操着尖利的嗓门,不顾形象地和小贩激烈地讨价还价。多少次我跟在她的身后,刻意地保持相当的距离,闷闷不乐地想,为什么我的妈妈,不能像别的妈妈那样,说起话来轻声细语,烫时髦的大波浪,擦口红抹白粉,穿红色的修身毛衣、紧身牛仔裤,脚踩着细细的高跟鞋夹着公文包去上班,走过时带有一股令人回味的淡淡香水味?所以,在整个青春期里,我一边害怕妈一边嫌弃妈,像是一株不甘被埋没的植物,很叛逆也很用力地,向着妈的反面,拼命拼命地生长,我才不要成为她那样的人。

后来,我果真没有成为妈那样的人。

我知书达理、低调含蓄,凡事思考比行动在先,做事靠大脑,讲话靠理智。我十指不沾阳春水,嫌弃菜市场的肮脏与喧嚣,不屑懂柴米油盐酱醋茶。

我每天早上在健身房度过,晚上看新闻写博客。有一票喝咖啡谈人生的朋友,也有一个人独处的好时光。我读得懂卡勒德·胡赛尼和米兰·昆德拉,看得懂希区柯克和伍迪·艾伦,分得清《欢乐颂》和《蓝色多瑙河》,游走过尼亚加拉瀑布和纽约博物馆,知道霍金只有三个手指头能动,赫本和派克最后没有在一起,当年刺杀肯尼迪的也许不是李·哈维·奥斯瓦尔德。

我任由自我膨胀到极点,自大地把自己当作世界上最优秀的人,摊开光鲜亮丽的那一面,赌气一般展示给妈看。可是,妈却不那么在意了,她仿佛一夜之间就老了,老到皱纹爬满眼角,老到头发半白,老到再也没力气打我。

妈收起鸡毛掸子和扫把,不再逼我成为第一名,也不再把我的优秀满世界地炫耀给人看。她变得温柔慈祥,竟然有些不像她,当我把第一本书的著作权炫耀着拿给她看时,她甚至只是淡淡地说:“你喜欢的事,就去坚持吧。”

可是这并不能阻止我忘掉童年和青春期时的不愉快。我仍然习惯把自己时不时的敏感和自卑归罪给妈,我会残忍地拿“孩子遭毒打跳楼”“青春期少女离家出走”“花季少女自残”的新闻给妈看,妈总是一副抱歉的表情,拿着报纸反复看了一遍又一遍,自责,叹气,沉默。每当这时,我的心里会有一丝邪恶的快感。可我还是不懂,当年的妈,为什么会忍心对我那么苛刻呢?

我最终在心底原谅妈,不是因为时间的问题,而是搬家时从一堆旧相册里发现一本陈年日记。这本纸张发黄的日记本,零零碎碎地记满了大概妈三十几岁时每天所要面对的家庭琐事:今天家里买到了便宜的菜,明天孩子又要交补习班的钱,晚上打了孩子心情很难过,听说三楼的婷婷不念高中去深圳了,最近睡眠不好安眠药剂量又加了一倍……

日记本的最后一页,仿佛被泪渍浸润过的凸凹不平的纸张,矮胖松垮的字迹,在眼前一一展现:“夜深了,他还没有回家,作为一个女人,我的心在滴血……”就在那一刻,妈十几年前的生活,和我现如下的成人世界,仿若产生了一种共鸣,我开始能够体会也仿佛能够看到,从23岁开始,这个在贫穷中支撑起一个家庭的女人,沉溺在一种多么沉重的辛苦里。

她要独自面对拮据的生活和并不幸福的婚姻,在那么寂寞的时光里以泪洗面。可是她却从未想过逃离,而是擦干眼泪,转过头来依旧要保证孩子六点半的营养早餐、丈夫加班后的夜宵、干净的地板和透亮的窗户、银行卡缓缓上升的盈余……

妈那一代的女人,对于家庭比我们更有信念,牺牲是她们的一种本能。生活中,妈在生活里无限地看轻自己,那样地逆来顺受,而唯一的反抗是,不惜一切代价要让女儿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她不愿看到她的下一代,因为没有知识和梦想,困束于家门口的菜市场,和她一样迫于生活的压力,为一份菜价和小贩斤斤计较。她相信外面有她不曾感受过的美好,她希望她的女儿,有能力去更广阔的世界看一看。

那是让我多么难过的一个夜晚,摊开的日记,仿佛一扇穿越时光的窗,让我看到另一端日子里的艰难。晚风凉凉的,泪眼婆娑的我,欠了妈一个时代的温情。

我想,有一个故事,我忘了讲给妈听。

这个世界上,其实还有第四种笨鸟。它们生蛋后就收起一双翅膀,不辞辛劳地筑更坚实的巢穴,觅更多的虫子,在老鹰的盘旋下把幼鸟护在身后,一心一意地哺育它。等到幼鸟的羽毛长成,它就带它去飞行,任它翅膀扑棱,摔倒爬起,满身伤痕,直到可以放心地看着它在天空长久地飞行。终于有一天小鸟迫不及待地要离开温暖的巢穴,于是做妈妈的,看着那个曾经幼小的雏鸟飞向广袤的天空,最终变成一个模糊的小黑点,伸着脖子仰望的它是多么的骄傲与幸福,骄傲幸福到都忘了自己,它们早已听觉减弱,羽毛脱落,永久地失去了飞翔的能力。

妈妈啊妈妈,这真的是世界上最笨最笨的一种鸟。

离开家的这几年

始终相信:离开家,是为了更好地回家。

(1)

这一年的中秋节,我还是没能在家度过。朋友圈被合家团圆照刷屏,熙熙攘攘地挤满我三点五寸的手机屏。我照例不过这种节,月饼太贵,中餐馆爆满,晚上八点半后,到处都听得到华人把酒杯碰得叮当响的声音。印度邻居很友好地冲着我双手合十“Happy Moon Festival”,我失神地望向他身后升腾起的那片巨大的光明。南半球的月亮,圆润得有点做作,不像记忆中的那一个。

爸妈终于学会了用微信,他们小心翼翼地把握着时差,把生活里好的那部分直播给我看。我缺席了他们生命中的好几年,一些关于家的消息就只能依靠这种方式来听说。

听说老房子动迁了,全家二十几年的记忆,深埋在一幢气派高楼的根基里;听说爸妈在城市的最西端落了户,销售商赠送的门前花园,被种满扁豆和番茄,用来当作抵御城市雾霾的武器;听说爸妈布置了一间卧室留给我,床上还摆着我小时候的毛绒玩具;听说墙纸是我喜欢的嫩黄色;听说家里的虎皮兰开了花。我也听说,爸常常对着墙壁发呆,叹着气抱怨房间空荡荡,妈也在讲:“孩子小时候总吵着要个带锁的房间,现在好不容易住进了新房,她怎么却不在家啦?”

我从冰箱里摸出一块放硬了的蛋糕,坐在门口的石阶上疯啃,晚风嗖嗖地钻进袖口,挠得腋下痒痒的。我觉得我有点想家了,手中的巧克力蛋糕都有了莲蓉蛋黄味儿。

妈在微信上祝我节日快乐,附上一张月饼的照片,有点可惜地和我说,今年中秋节单位发了好多月饼,没你最爱吃的莲蓉蛋黄,都送人了。

我笑她老土,这边哪里有人过中秋,心里却暗暗地流着泪,妈,明年中秋节的时候,把月饼留我一份吧,豆沙的、五仁的,还是莲蓉蛋黄的,我不在乎,什么都行,我只想尝尝家的味道。

这是我离开家的第四年。

(2)

办理新的签证时,移民局要求我做一次彻底的身体检查。两天后的验血结果,医生很忧心地要求再做一次重新的检验。两管血抽下去,黏稠的暗红色,从臂弯的针孔中迅速地流走,又被打上我的标签。

几天后,我坐在医生的面前,他指着一堆难懂的英文词汇和数据告诉我:“你瞧这里,普通人体内铁蛋白的含量在20—170ng/ml之间,你在6以下……你的血糖值也略微高于正常值……”

末了,他摘下眼镜,很严肃地讲:“你怎么能把身体折腾成这样?”

我不敢打电话回家,几天前还很有信心地和爸妈讲:“不用惦念,我把自己照顾得挺好的,每天都做好吃的给自己,醋熘白菜、蒜薹鸡蛋、韭菜盒子……前天还和我的台湾同事学着煲了四物汤。”可事实上,我很少煮饭,高强度的工作量让我没有时间保证饮食规律,也失掉兴致去讲求营养搭配。

我的柜子里储存了太多的罐头食物,不同国度的泡面也堆了几箱。桌子上放了太久的麦片,深夜写作时饿了就随便抓一把,泡在冰冷的牛奶里,让胃去做温暖的工作,或者一杯接着一杯地灌着特浓咖啡,我把每一天都浸泡在高浓度的咖啡因里。

我攥紧体检报告,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马路上,街口的桃花被风吹散,落在我头顶。

小伙子们开着敞篷的跑车,嬉皮笑脸地对着我吹口哨,音响里The Proclaimers(苏格兰本土风格的兄弟乐队)狂妄地嘶唱着:“And I would walk five hundred miles,and I would walk five hundred more……”

从远处走来的母女,女儿一手拎着超市的购物袋,一手牵着母亲的手小心翼翼地往前走,老妈妈不放心地翻开袋子看:“我们买对了吧,你爸爸不爱吃别的肉,上回我们就买错了,这次看着也不像对的啊?”女儿拉过袋子,语气明快确信道:“哎呀,这回买的肯定是对的,你就放心吧。”

我经过还在争执着的她们,觉得自己如同一块行走着的巨大的防腐剂。

那是我离开家的第三年。

(3)

我生日那天,邀请一票人到出租屋里庆生。

六点一过,屋子里就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洋酒——成箱的Heineken、Corona,大瓶烈酒Jim Bean、Jack Daniel's、Tequila,捆在塑料袋里没听过名字的红白酒……还有人自备了调酒杯和奇怪的佐料,站在椅子上哗啦哗啦地摇血腥玛丽。大家出国多年,作风洋派,只要有酒,在食物方面就毫不在乎,饼干、花生、干巴巴的爆米花,都成了打牙祭的下酒菜。

我们听80年代的摇滚,摇头晃脑,拿着酒杯乱碰。关于生活和感情的各种八卦散播在酒精里,有人说“lady gaga得了抑郁症,胖得像只猪”,也有人说“xxx的绿卡刚刚下来,听说都在这待了十三年了”,也有人喝着喝着就想起一段失去的恋情,掀起一小片的哭声。我和一群人跳着无名舞,比拼喝酒的速度,十秒钟一瓶335ml啤酒的速度,让我们的世界失了声也失了真。我看到有人喝完自己这杯,又把手伸向别人那瓶,有人恶作剧地往别人的杯子里混进烈酒,也有人在黑暗里毫无理由地猥琐暧昧。

直到凌晨,一群人的狂欢才散了场,留下我一个人,从热闹里抽离出来,对自己说句生日快乐。

整个房间一片狼藉,空的和半空的酒瓶倒下一片,饼干被无数双鞋子碾碎在地板上,不知谁的皮包落在椅子上,我的被子上沾着红酒的颜色,我开始无比想念一个家庭的生日派对。

妈会在我生日这天早早起床,穿越飘着柳絮的弄堂,去几个街区外的农贸市场买东西。她的手上拿着一张长长的购物单,在热情吆喝的小贩间仔细地挑选。她放进袋子中的带鱼,一定是最新鲜的,挑好的茼蒿,也一定嫩绿得不带瑕疵。她眯起眼睛和小贩讨价还价,小贩一副赔了本钱的表情,却又在妈的袋子里塞下几粒核桃。

爸会去订一个水果蛋糕,认真写一张祝福字条,叮嘱店家下午四点前一定要做好,回家后钻进厨房,手上接过妈买来的杂货。爸给肉喂好佐料,有人打来电话约他去喝酒,他嘴馋地拒绝着:“不去啦,今天姑娘过生日!”妈斜了爸一眼,在旁边,边唠叨边切着菜。

我就坐在他们的身边,喉咙里淌过冰镇的雪花啤酒,等不及一场家的盛宴。

那是我离开家的第二年。

(4)

不知为何中餐馆的老板娘总是嫌弃我,她总是在我的身后说:“笨死了,你怎么什么都做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