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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山林的界碑二(1)

不与民争利

国相王安石被列宁称为是“中国11世纪的改革家”。

北宋末年,由于大官僚、大地主的兼并和剥削越来越严重,民不聊生,农业凋敝,田赋税收没有保证,相反,政府的财政支出却因为要每年付给辽和西夏大量银绢而成倍增加,财政危机已经威胁到了宋王朝的生存。王安石通过变法,使本已空虚的国库渐渐充盈起来。

王安石推行的“青苗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的本意都是好的,一是促进农业生产,二是增加国家收入,三是减轻农民负担。如此功德无量的新法为什么会失败呢?主流的观点认为是变法触及了大地主和大财阀的利益,因而引起两宫太后为首的利益集团的极力反对。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另外一个事实——王安石变法也没有得到广大穷苦百姓的理解和支持。民间流传着这样的段子,村妇喂鸡时,嘴里念叨的就是:“安石,进食!”

这不能不说是王安石的悲剧。

王安石的新法毫无疑问得罪的正是皇亲国戚,因此,两宫太后把天下大旱和变法相联系也是可以理解的。那么民间又为何会出现“安石,进食”这样的典故呢?“富国”“强兵”的变法怎么会出现一个民不聊生的结局呢?

问题出在整个变法的内核——本质上就是理财、言利、圈钱,一言以蔽之,与民争利。王安石推出的“青苗法”,本意上是考虑到农民利益的,而且,他在鄞县做官时试行过,效果不错。但是当他推向全国时,却南辕北辙了。不识字的农民为了填写贷款申请书要花钱请书吏,到衙门去申请时,贷款多少又任由官吏填写。根据史书记载,虽然法定只有二分的利息,但是经过层层贪官污吏的盘剥,最后贷款的农民要返回的利息竟然高达原来的35倍,比高利贷还要高很多,逼得农民“哀求于富家大族,增息而取之”,宁借高利贷,也不敢向政府贷款,“利民之政”变成“扰民之举”。更为糟糕的是,王安石过于自信且急于求成,在推行新法的过程中“一刀切”,下令各地必须贷出多少钱,给下面下指标,地方官员又搞硬性摊派。除了一般的农民,中农、富农都必须接受贷款,否则完不成考核指标。这样一来,别说贫农吃不消,就是中农、富农也吃不消,从而激起民怨。

在评价王安石变法意义时,理学家朱煮说:“介甫之心固欲救人,然其术足以杀人。”看来,再好的变法,也不能以牺牲普通百姓的生存为代价,否则,只会走向反面。

某种意义上而言,改革与变法是一回事。

中国正在进行的林权制度改革之所以深受农民的欢迎,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不与民争利。从“让利于民”到“还利于民”——“让”与“还”虽然只是一个字的变化,其本质却截然不同。

林权改革前,“砍下一根竹子,得到是一双筷子”,税费很重。改革后,国家“多予少取”,甚至“不取”,经营林业的回报率大幅提高,农民从林权改革中得到了最直接的利益。

福建每年减轻木材税费88420万元。福建永安通过税费改革,林农经营木材每立方米减轻负担65~110元不等。江西省2004年全省林改政策性让利7.52亿元,林农每销售一根标准竹比林改前多得5元,每销售1立方米木材比林改前多得150元。

山西、内蒙古等省、自治区均已取消了农林特产税,除育林基金外,农户采伐木材基本上不用交纳其他税费。而对于木材加工领域,综合利用产品生产已经实行即征即退办法,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生产种子和苗木以及从事林产品初加工所得,暂时免征企业所得税。

就国家而言,并无打山林主意而“理财、言利和圈钱”的想法,却有“生态受保护”的考虑。“生态受保护”与“农民得实惠”从本质上说,二者并不矛盾,其指向是一致的——那就是发展的可持续性。

分山林:农民认识了民主是个啥

想不到,******竟是个研究山林制度的专家。

我是在读他的《兴国调査》时偶然发现的。早在井冈山时期,他就探索出一套山林分配的办法。

茶山、柴山,照分田的办法,以乡为单位,平均分配耕种使用。

竹木山,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但农民经苏维埃政府许可后,得享用竹木。竹木在五十根以下,须得乡苏维埃政府许可。百根以下,须得区苏维埃政府许可。百根以上,须得县苏维埃政府许可。

竹木概由县苏维埃政府出卖,所得之钱,由高级苏维埃政府支配之。

对于分配山林的难度,他的认识,是相当充分的。他当时提出的一些土办法,至今仍有实用价值——分山比分田更困难,有大山,有小山,有柴火多,有柴火少,有大树的,有小树的,有无树的,因此难分。土地科长和七个土地千事,一道出发,踏看全村各山,定出个办法,不照山的面积分,照山的茶子树分。以一担“桃”(一担茶子,值钱二串,叫做一担桃)为标准,大树三十根为一担桃,中树六十根为一担桃,小树百二十根为一担桃。把全村山地算成桃数,然后按人口平均分配,插牌子为界。本村分四天才分清楚。土地科八个人有权决定分配,“不能由各人讲,倘由各人随便讲,那就扯不清。”

第三乡长窖村,土地科五个人(一个科长四个干事),村政府发下二元一毛伙食钱,分了三十多天才分清楚,“可见难分”。

山虽分了,树木只准政树枝,不准砍树身,要欲树身须经政府批准。

******的山林分配办法虽然管用,但似乎民主不够——“不能由各人讲‘在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山林分配是乡村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民主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人人可以说话。既然山林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那么山林的分配就由全体村民说了算,而不是“上边”说了算,更不是村官说了算。山林的分配实行“一村一案,一组一策”。方案交由村民小组充分酝酿讨论,在2/3的村民通过的情况下才能实施。

福建永安市西洋镇岭头村党支部书记詹出圣感触颇深。他说:“民主决策是我们林权改革成功的基础。涉及老百姓的事,只有真正让老百姓做主才能收到满意的效果。”岭头村林权改革是2003年9月开始的。当时村民心存疑虑,怕村干部搞暗箱操作,自己利益受损。当各级干部反复宣传林权改革政策,把尊重民意、民主决策等原则说透了,村民们的积极性才被调动起来。全村男女老少首先盯着的是实施方案。詹出圣说:“我们反反复复开会讨论了12次,前后经过了一个多月,根据群众的意见修改上百次,方案才得到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多数通过。现在我们村已基本完成了林改,群众特别满意。”

实施方案几乎没有一次通过的。云南大理州北斗乡有个村民小组讨论实施方案的会议开了4次,由于意见分歧太大,4次都没有结果。这个村民小组共36户,刘、茶、杨三个家族占了33户,另有3户是从外乡迁来的。在讨论方案的过程中,三个家族各执一词,几次讨论都是不了了之。于是,又召开了第五次会议。民主,民主,民主绝不是议而不决,论而不定。经过激烈的争论,最后统一了意见:抽签。

抽签也不能乱抽,抽签也要有抽签的方案。在综合考虑林木长势、路程远近等因素的情况下,把集体林地分成三大块,由三个家族代表抽签,然后再由三个家族根据各自的户数,把每一大块林地均分成若干小块,同样抽签。3户外来户,由于他们在原居住地分有林地,因而每户划给10亩薪炭林。会议结束时,公鸡已经报晓。

民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但民主的指向,一定是公正、公平。

魏运朝三次测量毛竹山的故事也许并非个例。

魏运朝,是三明市梅列区林业局的干部。2004年7月被组织派到洋溪乡下坑村任党支部书记,负责村里的林权改革工作。走马上任后,他与区、乡及村委组成的林改小组,着手对各个村小组的山场进行实地调查,终于弄清了全村的竹林面积为12800亩。谁知,这个数字一公布,全村就像炸了锅。村民们说,1984年林业“三定”时,全村丈量的竹林面积是8000来亩,怎么你来一量就变成12800亩,必须重新测量。重新测量,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魏运朝心里明白,要让群众满意,必须实施阳光操作。他决定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一起参与测量。结果还是一致。没想到个别群众就是不相信,说竹林怎么可能在20年间增长那么多呢?一定是量错了,再量!

魏运朝没有恼火,他把那几位仍有异议的村民请来一起测量,尽管又辛苦了一个多月,但相同的结果让村民们都心服口服了。

从来就没有统一的模式。有多少座山林,就有多少种分配方法。云南大理龙湾镇有座山林出产松茸。由于山中小气候复杂,山体的各部分松茸产量不一,有的多,有的少,有的肥,有的瘦。21户村民通过充分发表意见,一致决定:那座产松茸的山林由全组村民集体管护,股权到户,每年以采摘松茸收入的10%留作公共积累,其余均分到户。北京一位经济学家,在了解到这种股权到户的分配方法后,称之为“分股不分山,分山不分林”。我在某大学听讲座时,还听他讲起这个例子。老百姓的智慧超出我们的想象。

招标、拍卖、租赁和转让……这些听起来似乎远离农民的事情,却就在他们身边发生了。也是云南大理。这天,龙门乡石家村村民小组正对三块集体山林进行公开拍卖,全体村民均有权平等地竞标。拍卖场设在一所小学校里,那天正好学生放假。现场人头攒动,好不热闹。报价声,竞价声,此伏彼起。最后两个村民以不菲的价格,分别竞得二号山林和三号山林。其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均为70年。拍卖所得的款项八成由村民小组按户均分,两成作为公益开支。

公平、公正的前提是公开。把一切都摊在阳光下,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县、乡、村干部共同组成的工作组对方案实施的每一步都参与和监督,丈量面积、价值评估、划分林地等都由村民代表全程参与。

“民主,从来就不是个好东西,但问题是,还没有发现能够取代民主的更好的东西。”这是西方一位著名政治人物说的话。我反复玩味着这句话,渐渐的,悟出点意思,悟出点民主的味道了。

民主是个啥?我想,那些青翠的山林,也许比我更清楚。

岩山永的幸福生活

他是一位茶人。

我说的这位茶人叫岩山永,49岁,傣族,现任云南澜沧县惠民乡景迈村村主任。当地人把“岩”读作“艾”,据说,傣族的姓氏中岩姓居多。

为了了解林权改革给农村带来的变化,我们翻山越岭来到景迈村。林权改革后,岩山永家共分到了70亩茶山,这几年靠种茶和经营茶叶致富。岩山永家新盖的白色楼房,是景迈村里最高的建筑,正面看是三层,背面看是五层,楼房依山傍谷而建。我们沿着山腰的街道走来,未进院落,我禁不住乐了。原来,岩山永家的院门是自动电控门,电子显示屏上闪动着当天的日期和问候语——即便在大城市里一些气宇轩昂的机关,也鲜有这样现代化的院门呢。楼房的一层开的是“傣家餐馆”,而顶层开的是“傣家客栈”,共有20多张床位,常有行者和外国游客在此下榻。

在岩山永家宽敞的大厅里,四周堆放着的都是普洱茶,麻袋上面摞着麻袋,直至屋顶。有人粗粗估算了一下,这些普洱茶价值不下百万。难怪岩山永的穿着都是名牌,“老爷车”的衬衫和西裤,“七匹狼”皮带,“鳄鱼”皮鞋。只是劳作的印记还在——衬衫上浸着汗溃,皮鞋上沾满了泥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