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从帅与不帅的角度判断,阿失不但是一只帅狗,而且还是帅狗中的上上品。它很聪明,聪明到学人类翘起二郎腿——也就是趴在骨董店的地板上,把左前肢叠放在右前肢上。它还学人类扮深沉,只不过,苦大仇深的表情实在欠扁。每当阿失挂上这种表情,符沙会说:“阿失,难道你想被做在狗毛笔、狗皮大衣、狗皮靴,或者狗木乃伊?”
想当然,在这种打击下,阿失的情绪能好到哪儿去。因此,它的身体是恢复了,情绪却依然低落,终日蜷缩在角落里,一声不吭。
“也许应该给它找个主人。”符沙很没创意地建议。
主人……阿尔眨眼。
“阿尔,你不会和蒙甲一样,也是因为主人不见了才被如卿姐捡到的?”
它?金橙色的毛皮蓦然一蓬,阿尔睁大眼。
没错,它也是“被”捡回来的,而且,它被捡到时只剩一口气了。那时的它全身伤痕,毛皮尽毁,体表皮肤因为烈焰的灼伤引发水泡、脓肿、腐烂,大概所有描写恶心的字眼都可以堆到它身上。
当时的它比阿失还不如。没人会去救一只死兽,除了鞠如卿。
让它落得如此惨况的却是……
“阿尔?阿尔?”符沙拧起它的耳朵,“喂,我叫你呢,你不会在想你的主人吧?”
它的主人……它的主人呢……
思绪像一层薄而朦胧的玻璃纸,因符沙的话而捅开一个小小的窟窿,原已为封尘的遥远记忆仿佛玻璃纸后的袅袅檀香,趁此良机从那小窟窿中缓缓挤出来,一缕缕,一缕缕……
记忆中的少年,一头金色的柔发,像微光的橙色碎片。
多年以前吧……它记得。那时,刚美味一顿的它正在森林里睡觉。
怪界的蛊尾森林,终年积雾,雾色浅紫,外界生物难以入内,它睡得半梦半醒之间突然听到一阵浅浅的足音,由远及近,很快。它睁开眼时,身边已经站了一名少年。
少年说:哈哈,真的让我发现一只。
它瞟了少年一眼,不想搭理。少年衣着简单,光滑的左臂上套上一个金色的图腾式镯环,见它睁眼,竟蹲想捏它的耳朵。它用尾巴甩了少年一下,成功让他缩手。不看少年的表情,它站起身向森林另一侧走去。少年没再说什么,却始终走在它身后,不知想干什么。
蛊尾森林终年飘浮的浅紫色雾气对它来说习以为常,对于意图狩猎的其他族类而言,却是足以致命的阻碍。它不知少年是哪一族的生物,但他足足跟了它五天,不远不近,就那么八棵树的距离。
第六天,它为了捕食煞兔追到蛊尾森林东边的石见潭,潭名从何来而它不知道,早在它懂事以前,森林里的其他生物就叫那潭为石见潭。潭水不透明,近似乳白色,有点黏稠,就像人界煮得看不到米的白粥,潭面则因森林紫雾的终年覆盖而沾染了淡淡的紫色。与它的同类相比,它不太喜欢石见潭,如果要清洗皮毛,它宁可选择森林外的清溪。
煞兔是一种性格凶悍的动物,体表皮肤光滑,只有红色或黑色两种,它偶尔会以它们为食。追到石见潭后,煞兔失去踪影,而少年的气味仍然从身后飘过来。它没回头,走到潭边嗅闻煞兔的气味,却一时不察,被蛰居潭中的恐洛鳟缠住前腿,瞬间拖到潭中心。若是游水,石见潭难不倒它,只是恐洛鳟触须过多,将它拖入潭水后,立即将它的四肢缠住,令它无法动弹。黏稠的潭水倒灌入鼻,它正想咬掉恐洛鳟的须,潭面金光一闪,一股水流旋涡从上而下,将它和恐洛鳟一起卷了进去。头昏脑胀时,它被人一把扯出潭面。
全身湿稠稠的它,眼中却映上一张灿烂的笑脸,是那少年。
少年拎着它甩了甩,两手一抄,如举弱者般将它举到面前,笑着说:你一定不超过五岁,怎么样,做我的宠物吧!
少年的笑很灿烂,只是,那笑容太灿烂……太灿烂了,灿烂到过甚,便给了它一种刺目的痛。
尽管如此,直觉却告诉它:可以跟少年走。
我叫月频,以后,你就叫阿尔,我的阿尔——少年抱着它走出蛊尾森林,并为它取了名字。随后,它知道了少年是怪界三目族族王的幼弟,自幼父疼母爱,上面有两个哥哥包容,说一不二,无人逆其意,因此,他高傲,鲁莽,偶尔有些天真、不明事理,和冲动。
以他的身份和地位,凭什么不骄傲呢?
它看着月频成长,自己也慢慢长大。它有天生判断正误的能力,如果月频一件事做得太过火,它会阻止。久了,月频渐渐对它感到厌倦,也不再允许它时时跟在身边。
它和月频生活了六年,日渐俊美的月频爱上了一个女孩,可是,那女孩爱的却是月频的二哥,它天生的直觉感到:月频和这个女孩在一起有危险。它不知道脑中如电般急遽的危险信号代表了什么,只知道,它要阻止,要阻止月频与女孩的相处。于是,它一次又一次破坏月频为女孩所做的事,有时咬烂他为女孩种的花圃,有时撞破他为女孩打造的飞车,有时让他在女孩面前摔倒出丑……结果,它被月频彻底讨厌。
如今想起,那讨厌,只是它与月频之间的开始……
“啪!”一巴掌突然拍上它的脑袋。
吼——阿尔眼眶爆裂:谁,谁敢打它?在它沉浸在回忆的美好中时,谁那么大胆子,敢、打、它?
“阿尔,我在征求你的意见,你给我脑子飞到哪儿去了?喝?”符沙表情狰狞,凶狠地捏住它的耳朵:“在我说话的时候,你竟然敢给我穿越,嗯?”
穿……越?头一甩,挣脱符沙的手,阿尔横瞟:这家伙人界小说看多了,无理取闹。
“你,果然,穿越了。”符沙两手抄起它的腰,将它举高到自己眼前,非常不满意它刚才的一眼。
呜吼——四足悬空的法兽凶相毕露,龇牙咧嘴的咆哮。
穿什么越,它那是回忆,是回忆好不好?
为了提升待售宠物的知名度,偶尔要将它们在人类面前“炫耀”一下。
阿体复原后,为了提高它的活跃性,调节它的心情,符沙决定带它一起去买东西。来到市场,符沙环顾四周,眼角瞟了瞟阿失,以及挂在阿失背上的阿尔,冲拐角的水果店一点。
得令,四爪轻跃,转眼来到果摊前。
狗鼻子嗅嗅,狗爪子在一只苹果上轻轻搭了搭。
一道暧昧不明的目光横空射来——视线之主仍是水果店那模样斯文的中年老板。
狗鼻子又嗅嗅,狗爪子在另一只苹果上又搭了搭。
果店老板踱步,踱步,踱步,踱到狗尾巴后。
人类的身影投在狗类身上,扑天盖地,可,狗头微偏,狗鼻子……继续嗅苹果。如此这般,如此那般,一只,一只,再一只……
通常,无论买与不买,宠物是不可以触摸水果的,干净第一,卫生也第一。只是,这家果店老板的脸上却不见恼怒,他笑眯眯将狗爪子搭过的苹果分装在两个袋子里,称重,报价,再将两个袋子系在一起,弯腰,一左一右搭上狗背。随后,果店老板从狗脖子套环下的小包中拿出相应的水果钱,再将找零塞回去,顺手摸摸狗头,笑道:“是鞠骨董店的新品种吗?”
“呜。”阿失低咽一声,扭扭头,表面看去温驯有礼,训练有素,只不过在阿尔眼中却是爱理不理。
虎纹一抖,阿尔跃上狗背,尾巴在水果袋上一拍,阿失立即向符沙的方向走去。距离拉近后,阿尔凌空一跃,跳上符沙的肩。
左肩一沉,符沙已经欢快地叫起来:“买完啦!”
“喵——”
“嘿嘿,狗鼻子真好用,闻一闻就能将最新鲜的水果挑出来。阿失,带你出来溜溜,有没有觉得心情好一点。”
“……”
没听到回应,符小帅哥偏头抱怨:“阿失,心情好不好,你至少叫一声让我知道。”
“喵——”
“阿尔,你不叫我也知道你很高兴。”停了停,符沙扬扬手中一大包冰冻肉块,补充:“今天买了你爱吃的鹿肉。”
说话间,左手提大包右手提小包的小身影渐渐走远,小身影后面迤然跟着一只未成年小狗,褐红的被毛光泽美丽,蓝色的杏形大眼水润如珠,尖尖的吻部偶尔张一张,露出两排参差犬牙和粉色的长舌头。
很乖的一只狗,毛色漂亮,还会帮主人驮水果,善解人意,人见人爱。
迎面走来的路人纷纷猜测是哪家养的宠物,擦身而过时,只需要垂一垂眼,狗环上的“鞠骨董”三个字清晰无比。
偶尔,行人可见一只金色虎纹猫从男孩的左肩跃到驮着水果袋的狗狗背上,再从狗狗背上转跃到男孩右肩。上窜窜下跳跳,金色的皮毛在空中划出一道道耀眼的橙色弦弧,乐此不疲。
不远的街角,一辆黑色轿车静伏不动,车内隐隐约约,不知坐了几人。直到橙色弦弧拐弯消失,静谧狭小的空间里响起一道轻柔低问:“是它吗?”
“不是。”否定声略显低沉,出自一名男子之口。他的否定太快了,听起来倒像是肯定。
“有点像呢……”轻柔的声音舒舒一叹。
是啊,有点像,有点似,却——不敢肯定是不是。
三天后,鞠骨董店。
闭店三小时后,店内的正常照明系统已关闭,至于那时不时晃动的零星微光,可以全部归为“非正常”照明。收藏架上,薄弱的光韵绘描出浅浅的骨骼形状,鱼缸里,浮动着时明时暗的光斑,植物区外沿,一排高低起伏的圆形光点错落有致,不必猜测也知道是猫的眼睛。
也因为这些非正常光亮,隐约可见钟面上那风格独特兼弯弯曲曲的时针和分针离180度平角还差那么一点。
阿失趴在沙发边,在它头顶上方有两块缓缓移动的光点。两片光点相距寸许,发出莹青色的光,熠熠灼亮,时而上下,时而左右,光点尾部微微上翘,像两颗饱满的青杏。
与青杏光点相对的另一面,鞠如卿的收藏架下,符沙的身躯隐藏在黑暗中,脸上却渡着一层黯淡莹光,黑一片灰一片,加上他诡异弯曲的嘴角,特别是,他的嘴角缝里还会挤出“咭嘿嘿——咦哈哈——”这类意义不明的声音。此情,此景,除了让人联想到阴森、恐怖、可怕、邪恶等等负面意向外,再无其他。
他正抱着笔电沉迷在人界的穿越小说里。阴冷的气氛并非他刻意营造,所以,原谅他吧。
弯曲的分针在间或不明的诡异笑声中挪移,带动时间的脚步,像一位老态龙钟的迟暮英雄。当看到“全文完”三个字时,符沙终于停止那令人头皮发寒的笑声,揉揉脸,舒臂站起,伸个大懒腰。
扭动脖子,对上青杏似的两片光点,他歪嘴一抿,端着没吃完的章鱼小脆饼向沙发移去,口中道:“阿尔,你又睁开第三层眼睑啦。”
光点消失一秒,复又出现,还晃了晃——这是非常明显的“不屑一顾式”眨眼。
阿尔的不屑,符沙全盘收到。好,很好。“咔兹”,狠狠咬碎叼在嘴角的一块章鱼饼,他飞快扑向光点所在处,立即,店内迎来一阵混乱。
扑腾扑腾扑腾……
当符沙成功将阿尔夹在胳膊下时,他也跌坐到沙发上。意思意思喘了一口气,他夹紧胳膊,很、满、意地听到阿尔不、满的低咆。
“喂,你最近睁开第三层眼睑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吼——我高兴,我睁眼总比你迷恋穿越小说正常。
四足不依不饶的法兽瞪大双眼,杏眸更见饱满。挠啊挠,一不小心,后足蹬到了符沙的屁股。如果只是蹬那么一下,也就……算了。但阿尔以为,反正蹬到了,蹬一下是蹬,蹬无数下也是蹬,它干脆蹬个够——
“啊呀,你敢说我迷恋穿越小说不正常!”符沙侧身一倒,将阿尔完全压在身下。缩着身子,金眸对上莹莹杏眼,他气嘟嘟鼓起小腮帮。
不是他要偷偷咕哝,和如卿姐的收藏怪癖相比,他暂时性的迷恋一下穿越算是很正常了。比如,他不会收集尼泊尔的青蛙干,也不会超天价买一只坦桑尼亚的老鼠……不是向往哦,他对那些东西没什么好向往的,反正提不起食欲。
这些话不能太大声说,他在心里咕了咕,将注意力聚在阿尔的眼睛上。
漆黑的店内,以亲密的距离对视,可见杏色莹光中有两颗徐徐滚动的眼珠。
阿尔是骨董店里唯一具有三层眼睑的家伙。
听米大人说,怪界法兽的三层眼睑与生俱来,第一层眼睑,也就是最外面的一层,如同其他生物的眼睑一样,没什么太特殊的功能,睁开表示清醒,闭上表示睡觉,一睁一闭表示眨眼;第二层眼睑的功能在于反射和保护,因为法兽的眼珠无法接受过于刺目的光线,第二层眼睑闭合后可反射强光,阻挡光刺对眼珠的伤害,这也使得法兽的眼睛看上去像正常的猫眼;而第三层眼睑,其功能则是阻挡法兽眼球本身的光芒。当法兽的三层眼睑完全张开,眼珠彻底裸露时,便是现在看到的样子——裸眼会发光,会吸光,却不能反光。因此,裸眼配以三层眼睑,让法兽无论白天黑夜皆视物如常,动作敏捷,看透一切。
与阿尔对瞪半天,自叹弗如的符沙吐口气,调开眼珠。眼一转,想到白天的一位客人,他转又扯起阿尔的耳朵:“喂,今天被如卿姐赶走的客人,真是你的主人?”
饱受蹂躏的阿尔非常有志气,不理。
扯扯扯,符沙不放弃:“喂喂喂,阿尔?”午后的那位客人,不是他要嘀咕,傲慢得太过头了,而且,对米大人不敬,真没礼貌,讨厌。
据如卿姐说……唔,好吧好吧,他承认,目前为止,他所知道的宠物八卦都是从如卿姐和米大人那儿得来的——那长着一头金发的年轻客人自称是阿尔的主人,如卿姐说他叫月频,是三目族的三王子;那家伙一进店就颐指气使,无视米大人的待客微笑,质问如卿姐阿尔的来历,结果,如卿姐一句“米寿,送客”,三言两语将他赶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