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南王府住进一位俊俏公子。
这位俊俏公子极得王爷喜欢,是王爷在大都的朋友。那晚,俏公子揭了主厅屋顶上的三片瓦,王爷非但不恼,还在顶上陪坐了大半夜才跳下来,当即吩咐打扫厢房,一切以精细为上。
王爷也亲口说了,这俏公子来杭州只为游玩,可他却又在城西赵老爷的“三雪堂”里谋了份打扫书楼的差事,晨出晚归,让人好生不解。
用俏公子自己的话解释——“我啊,因为盘缠快用尽了,才不得不来你们王爷这儿借个地方住住。别当我是客人,就当我是个吃闲饭的家伙。”
每日负责门庭清洁的扫地家仆从最初的惊奇,到最后的习以为常,共用了三天时间。随后,他又用五天时间与这位俏公子搭话,明显得到俏公子的青睐。
两人的第一句话,是他为这俏公子开门的第四天。
他是这么问的——
“公孙公子,小的有个问题,能留步请教吗?”
公孙太一顿步回头,笑容可掬,“小哥有何问题,尽管问,怎么能说请教呢。”
“呃……小的想问公孙公子,是您在王府大门上钉匕首吗?”
“小哥以为呢?”
“呃……小的只是弄不明白,您为何总在一个缝里插匕首呢?”
“因为我力气小嘛,第一天为了把匕首钉在门上,我可是使出吃奶的力气啊!”
从那以后,公孙太一每日清晨出门,总会冲门边的扫地家仆一笑。
恰有一日,被沙沙不花见到,便停在大门后与这位扫地家仆闲聊起来。最初,沙沙不花仅是询问大门裂缝的修理重漆如何,聊着聊着,聊到了杭州的民风民俗,再聊着聊着,不知不觉说起烟花之地来。这下可打开了话匣子。一会儿说大都城里的高丽歌姬,一会又说杭州清泠桥西的熙春楼姑娘。再然后,聊到了男风。当时,扫地家仆看他一眼,以一句话结束闲聊——
“沙管家,杭州城勾栏瓦舍多着,喜欢姑娘的,就挑姑娘多的地方进,喜欢那秀气少年的,便往那少年多的地方去,入乡随俗,有何稀奇。”
有何稀奇?
有何稀奇!
自那天后,沙沙不花请示薛石,升这名扫地家仆做了康南王府的管家。
要入乡随俗。
从此,康南王府有了一名正式的管家——蔡巧蔡管家,二十五岁。
抛着拳头般大的鲜红石榴,灰衣公子缓缓走在白玉小径上,寻常布衣,长发垂背,正若有所思。
“一公子回来了。”荣升为王府管家的蔡巧正在院中嘱咐一群家仆,见了灰衣公子,立即笑着打招呼。以前唤“公孙公子”,后来唤“太一公子”,为了简单方便,索性改称“一公子”。
“哦,蔡管家啊,忙呢,薛石呢?”一颗石榴抛上抛下,公孙太一停下步子。
“王爷此刻正在房里沐浴。”
“沐浴!”石榴稳稳接在掌心,公孙太一转起眼珠,垂头想了会儿,拔腿就往主院跑。
蔡巧呆了呆,追在她身后大叫:“一公子,哎,一公子呀,你今晚想吃什么,小的让厨房先准备。”
“随便!我不挑剔。”灰影片刻闪得没影。
哈,她公孙太一没什么功夫,只有轻功可圈可点。
脚生莲花,足踩虚步,一步一幻,不一会儿便来到主院卧房外。
将耳朵贴在窗上细听,房内的确传出微微水声。悄悄拉窗,没锁。
捂嘴偷笑,轻轻将窗拉至半开,正好能容她跳进去。过于专注在窗子和室内人的动静上,以至于她未留意身后一张愕然的脸,将她偷翻入室的动作瞧得一清二楚。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说是便是这种情况吧。
提起袍,踮起脚,捂嘴哑笑一声,她蹑手蹑脚绕到屏风后。很好,非常好,水声没什么变化,应该没发现她的“潜入”。
未来得及探出脑袋,双脚竟被散落的腰带绊住,踩出两步,身子不稳扑向屏风。屏风受不住她的冲劲,向后方倒去。
糟!
功、败、垂、成!
紧紧闭上眼,等着出糗和扑地的痛疼到来。
水声停止,屏风却未如预想中的倒地,更没有轰响,仿佛被什么东西支撑住,斜斜而立。
“太一?”困惑的嗓音。
水眸突睁,如同被道士用法术唤醒的乩童,公孙太一尴尬万分,目不斜视,手忙脚乱地从斜立的屏风上爬起。
琉璃屏风倒下一半,被其后沐浴的人伸臂支撑,才免去她跌扑在地的危险。
雾气袅袅,瞟了眼裸露在澡盆外的半截精壮身子,公孙太一别扭地低下头,“我来……我来扶……”乖乖,屏风好重,不愧是神勇过人武艺超群的康南王,单臂就能支起整个屏风。唔……唔……该死的,脸都憋红了,为什么这鬼东西一动不动。
在她跳进卧室后,一直立于窗外的人看不下去,终于出声:“王爷,要属下帮忙吗?”
“沙沙不花?”公孙太一大叫。
得到薛石默许,大门被人推开,沙沙不花神色平静走入,扶起屏风归原,低头退下,掩门。神色平静。
沐浴中的男人曲指轻弹水面,见荷颜如玉立在屏风边,却不见他走出去,不由奇怪,“太一,怎么,没在三雪堂找到你要的星书星图?”
这些天夜里总拉他躺在屋顶上观星,陆继听他提起家中事情,他大致明白公孙家是个什么情况。他只能说,太一已经将家训融到骨子里去了。
“三雪堂”是杭州最负盛名的十大藏书楼之一,太一做书楼杂役实是大材小用,偏偏他只想借机寻些失传的星书星图,每天早去晚归乐呵呵。
“还好。”眼角微斜,拾起落地的石榴。
“离开皇宫,你……舍得?”好歹也是九品朝官,比这杂役身份,简直云泥之别。
“舍得,舍得!”虚应两声,视线左右顾盼,突看到他胸口寸许长的疤痕,脚不禁上前一步,“薛石,你这伤……是中那一箭受的?”
疤痕暗红,是新肉颜色,在左胸偏上锁骨以下,仿佛胸口吸附着一条丑陋水蛭,令人惊心。
他低头,食指在疤痕上来回抚过,隐于水底的左手慢慢握成拳。
“伤得很重啊。”不知何进拖了圆凳过来,公孙太一坐在木盒边,将石榴一掰两半,递他一半。
他摇头谢拒。
她不勉强,自己剥出深红石榴珠,一把一把往嘴里塞,全无姑娘家应有的细品慢嚼。取过桌上果盘盛石榴仔,她顺势将头探向他身后,果然在对等的位置看到同样大小的蛭形疤痕。
她记得是一箭穿胸……
“你不是十八般武器样样精通吗?你不是骁骑善射功夫了得吗?怎会被人射中?”她问得直接,全不顾他转瞬铁青的脸。
盯着水面,薄唇挤出五字:“你想说什么?”
“你的伤养好了没?”她又开始剥石榴。
向那若无其事的脸盯看一阵,他敛眼,“伤好了,不过……伤了心脉,左手经脉受阻,不比以前灵活。”
“不灵活……是再也不能拉弓射箭?”
“除了可以动,一桶水也提不起。”他的声音有丝黯沉。
“多大的桶啊。”她很不以为然。花瓶大小的桶就不信他提不动,若是一人高的铁桶,他当然拎不动啦。
“……”
“十八般兵器你都懂,有几样是左手用的?你少用一些不就行了。”剥完最后一粒石榴,她一股脑全塞进嘴里,说话呜呜不清,“你还会做……机关……暗器……还会布阵,大把厉害的地方,哪里……是废人啊。”
“……我败了。”
“怎么败的?”
怎么……败的……凝向她认真的神色,他不确定那双幽深如夜空的眸子里是否有……牵挂?
怎么败的……苍茫的流光越过袅袅雾气,数月前的那一幕,如今想来仍是不可思议。
“那天原本是我军与海都的最后一战,围城月余,应理城内早已弹尽粮绝,只要擒下他,应理城不攻自破。是我……大意了。”展平五指在水面游移,他陷入回忆,“我知道叛军中有箭射来,第一箭的目标是主帅旗,箭到时已无多少气力,以刀背便能拦下。没想到……第二箭竟是射我,那一箭又快又狠,当真要拦,并不是不可能。只不过……”
原以为提起当日中箭之事,他会羞恼戾怒,当真正从自己嘴里说出来,却并不若想象中那么难受。
“如今想来,那一箭分明是专为我铸造,早有预谋,并非那一刻的勇猛能射得出。”
“箭?”她不知何时趴在了木盆边沿,头枕在胳臂上,歪着脑袋不解。
“箭头箭身箭尾,全部用黑铁铸成,箭头薄滑锐利,破空之音非常细微,难以分辨。那箭射在战盔防护最薄弱的地方。”他点点那道丑陋的疤痕,“当场射断前后两根肋骨,因为箭头穿胸而过,整支箭身又是黑铁打造,不像一般箭翎可以剪断箭身拔出来。不拔箭,就无法治疗,拔箭,箭头会再次反穿肉身,伤上加伤……呵,当时为了决定拔不拔那只箭,耶律德和军医吵了三个时辰。”真是难为他们。
细指慢慢抬起,滑过丑陋的疤痕,她敛眼叹气,“很痛吧。”
“不知道。醒的时候已在大都城外。就像你说的,我是……嗯,竖着出去,横着回来。”
“……”默默收回手,她退开寸许,“叛军中,谁这么厉害,能伤你措手不及?”
“没注意那射手,只知道他黑黑小小,身上穿的也是寻常兵卫制服。”他一笑,眸色沉下来,“找不到射手,找铸箭的人也是一样。”
那箭通体玄黑,无任何标记,只能从箭铁的重量、打铸手段、铸铁成分比例的多少上下功夫,这一来,查找起来麻烦许多。在大都城外疗伤时,沙沙不花曾取此箭去铁布坊棋盘街的方氏铁铺,方老板详看了阵,摇头不知。询问其他铁铺,皆说此箭难以锻铸,非寻常之物。
“箭来了,挡不了,躲也躲不了吗?”
微微一怔,他垂头,淡哂:“是啊,没躲……”
骄者,必败。这一次的惨败,也许并不在叛军,也不在那名射手,在他吧……败在自己夸下海口的狂妄下。
盯着水面飘浮的香球,他未留意她越来越红的俏脸。
他当她是男人,故从容自若,并不觉在他面前裸露身体有何不妥。素来犀利的黑眸因雾气而朦胧,几缕湿发荡在颊边,常斜垂肩头的黑发披散水中,宛如赋予了生命的灵蛇,随波摇曳,游荡于光泽的铜色肌肤上,平添几许魅色。
“相看气息望君怜……谁能含羞不自前……”
听她模糊不清的低语,他侧脸,正正迎上她的唇。
“长袖拂面心自煎……愿君流光及盛年……”她也不退,油滑地勾起他的下巴,脸上的笑若在旁人看来,绝对是活脱脱一副色公子嘴脸,“薛石,我再问一句,你,确定自己真的喜欢男人?当真对我……不疑,不弃?”
唇,轻滑过他耳畔,舌尖一探。
肩头剧烈一震,他无语,眼神却夹上一抹探究。
被人问来问去是一件很烦的事情,傲入骨髓如他,又怎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任人质疑他的决定。即使败了,他的决定也不会变。
大掌捏在她的腮边,紧扣却不失温柔,他低语:“太一,我最后说一遍,若那男人是你,就是。”
哼哼……
哼哼哼……
非常好,好极了!公孙太一粲然一笑,拍开他的手抽身后退,头也不回走出房。
“太一呢?”
“在屋顶上。”
一刻之后——
“太一呢?”
“在屋顶上。”
两刻之后——
“太一呢?别告诉我还在屋顶上!”大吼。
“在……瓦上。”
终于,薛石坐不住了。在大都时,他忙于兵部事务,又因北巡之故,两人聚少离多,如今丢开兵部之事,人倒轻闲不少。今日八月十五,杭州城灯火焰天,既然远封此地,他自当熟悉民风民情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