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还可作偏旁,现今归入乙部。凡从“了”取义的字皆与幼小等义有关。以“了”作义符的字有:孑、孓。以“了”作声符的字有:辽、钌、疗。
关于“了”的用法,有这样一则笑话可以帮助我们正确使用“了”字:从前有一对师徒,两个人做文章都酷爱用“了”字。一天,学生向老师交上了一篇文章,每句都有“了”字。老师看后,提笔写道:“你用的了太多了,了要被你用了了。为了不把了用了,今后不要用了了。”别人看了讽刺说:“师用了,徒用了,了多的毛病怎改了?别改了,别改了,反正了字用不了。”
天大地大人也大——“大”字趣释
所谓“大”,一般是指体积、面积、数量、力量、强度等方面超过通常的情况或超过所比较的对象,这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古人是如何来表现“大”的呢?
(甲骨文)
“大”字的甲骨文和金文均是一个从正面描绘的人的形象。古人认为,人是天地间最伟大的。《说文解字》中说:“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所以,“大”字的本义是人的正面形象。
“大”字的引申义有“容量”、“体积”、“强度”、“面积”、“数量”、“力量”、“年龄”或重要性方面超过一般或所比的对象。如“大风”、“大数目”、“大力士”、“大哥”等。引申义还有“程度深”等意义,如大热天。“大”也可作敬辞,如“尊姓大名”。
“大”字除了“dà”这个读音,还有“dài”这个读音,这个读音的词有“大夫”等词。大夫是对医生的尊称。为什么称医生为“大夫”?大夫在古代是一种官职,读作“dà fū”,但不是医官。古代时,天子及诸侯都设立这种官职,分为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三级。秦汉以来,有御史大夫、谏大夫、太中大夫、光禄大夫等名。到了宋朝,开始设置大夫以下的官阶。医官最高级是大夫,其次为郎,又称郎中,以下便是医效、祗侯等。后世之人,因为大夫是医官中最高的职位,所以把大夫作为医生的尊称。为了区别于官名,称医生为“大夫”,此中“大”读作dài,而不读dà。
“刑天”为何意——“天”字趣释
中国古代神话中有一个著名的神话人物叫“刑天”,据《山海经·海外西经》中载:“刑天与帝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因此 ,刑天常被后人称为不屈的英雄。东晋诗人陶渊明《读山海经》诗:“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即说此事,借寓抱负。“刑天”本是一个无名的巨人,因为他被天帝割下了头,因而称“刑天”,“刑天”是砍头的意思。那么“天”字为何意呢?
在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天”字,像一个正面而立的人形,而特别突出了人的头形。这个头形到了小篆时期简化成一横。天的本义为人头或头顶。《说文解字》中云:“天,颠也,至高无上。”许慎在这里既讲了“天”的本义就是“头顶”,又指出“天”的引申义是“至高无上”,这是正确的。
“天”字由“头顶”的本义引申为头顶以上的天空,还可以用来泛指自然界。凡自然生成的事物均可称为“天”,如天文、天气、天险、天然等。现在则把一昼夜的时间也称为“一天”,如一整天、今天、明天等。
古人认为天是有意志的神,是万物的主宰,是至高无上的权威,因而把天称作“天神”、“上帝”,而把统治人间的君王称为“天子”,即上天之子。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天”关心民众,也最公正无私。例如古人受了冤屈之时,常求助于天,还将清官称为“青天”等。
“天”字的本义有时还会用到,例如现在中医学将治疗头疼的中药称为“正天丸”,其中的“天”就是“头”的意思。
谈“上”论“下”——“上”、“下”二字趣释
“上”是位置在高处,“下”是位置在低处,“上”和“下”是一对相反的概念,也是一种很虚化的概念,这种虚化的概念是如何造字呢?许慎在《说文解字》中云:“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他把“上”、“下”二字作为指事字的代表来举例说明汉字构型,这是为何呢?
上:下:甲骨文的“上”和“下”字是用一长一短两画的相对位置来表示意义的,如果短画在长画的上面就是表示“上”, 是位置在上的意思,反之则是“下”。这里的长画是一个平面物的抽象概括义,短画则是任何物体的抽象代表。
“上”的本义指高处、上面;引申义指等级或品质高,如上级、上品;又指次序或时间在前的,如上册、上半年。上还可用作动词,有由低处向高处升登的意思,如上山、上楼;又有由此处向彼处前进的意思,如上街等。“下”的本义指低处、下面;引申义有等级或品质低,时间或次序在后等义。
上、下还可连用,比如,“上下五千年”中的“上下”是表示时间前后的意思,“60岁上下”中的“上下”是表示差不多的意思,“上上下下”表示无所不包的意思。
曲高和寡——“和”字趣释
中国古代有一种乐器,叫做排箫,排箫是把长短不等的竹管按长短顺序排成一列,用绳子、竹篦片编起来或用木框镶起来。在古代,排箫同编钟、编磬一样,是非常受欢迎的乐器,据说在有成文历史之前的三皇五帝时代便已有了这种吹奏乐器。排箫在吹奏时,会发出“和和”的声音。而“和”字的产生,便与这种乐器有关。
甲骨文的“和”字,左边像一多条竹管合并而成的排箫之形,表示它的本义;右边的“禾”则是声符,表示读音。因此,“和”字的本义应该是指乐声的调和、和谐,引申为温和、柔和等义。
关于“和”字,有一个成语为“曲高和寡”,意思是曲调高雅,能跟着唱的人就少。用来比喻知音难得。又被用来比喻说话、写文章不通俗,能理解的人很少。
此成语出自战国·楚·宋玉的《对楚王问》。典故是这样的:宋玉是战国时楚国著名的文学家,在楚襄王手下做事。有一次,楚襄王问他:“先生最近有行为失检的地方吗?为什么有人对你有许多不好的议论呢?”宋玉说:“请大王宽恕我,听我讲个故事,最近,有位客人来到我们郢都唱歌。他开始唱的是非常通俗的《下里》和《巴人》,城里跟着他唱的有好几千人。接着,他唱起了还算通俗的《阳阿》和《薤露》,城里跟他唱的有好几百人。后来,他唱格调比较高雅的《阳春》和《白雪》,城里跟他唱的就只有几十个人了。”说到这里,宋玉对楚王说:“由此可见,唱的曲子格调越是高雅,能跟着唱的也就越少。圣人有奇伟的思想和表现,所以超出常人。一般人又怎能理解我的所作所为呢?” 楚王听了,说:“我明白了!”
两夕为多——“多”字趣释
“多”,与“少”相对,是个很抽象的概念,古人是如何表示这种抽象概念的呢?
甲骨文的“多”字,是重叠的两个“夕”字(“夕”是古文“肉”字),表示肉多的意思;周朝早期金文的形体,与甲骨文的形体相同;小篆的形体,与甲骨文、金文的形体相似;楷书的写法,变成“从二夕”了。清代文字学家王国维说:“多从二肉,会意。”就是说“多”是以会意法造的用两块肉构成的。也有人说,这两个形体是古代祭祀时的两块供肉“肉列两片”,由此可见,古人造字原是以两块祭肉并列或相叠来表示“多”义的。所以,“多”的本义当为肉多,引申为表示数量大。
“多”在《说文解字》中是个部首字。“多”可以表义,作形声字的义符,如“夥”;也可以表音,作声符,如“哆”、“爹”、“眵”等字都从“多”得声。后世一般的字典、词典均不立“多”部。
关于“多”字有这样一个故事:相传某地有个风俗,凡男女结婚要吵房三夜。某老者为儿子完婚,客人已经连续闹了两晚,第三晚吵得更欢。有人提议由新郎出句让新娘子对。只见新郎成竹在胸,朗声念道:“两夕为多,今夕何夕?”巧用拆字法,两个“夕”为“多”字,寓意已吵房两夕,吵得够多了。新娘沉吟片刻,款款念道:“三心共惢,将心比心。”对仗十分工整,意指众人应体谅我们新婚夫妇劳累,吵房适可而止吧!可是众人仍不罢休,有人还取笑说:“‘惢’字没有个草头,应该是‘蕊’字。”这时,公公出来为儿媳解围了,他笑呵呵地说:“诸位,不是已经说‘没有草(吵)头’了,何必还要草(吵)呢?”他巧用谐音,妙语双关,逗得众人捧腹大笑,客人们个个点头赞许,心悦诚服地道别回家了。
此“中”有真意——“中”字趣释
“中”是一个抽象概念,古人云:“道不偏倚是为中。”古人是如何为“中”字造型的呢?
商代时,人们常“立旗”以观测风向,古代的旌旗由多条叫做“斿”的飘带组成。飘带有多有少,其中以王的旗飘带最多,有十二斿。 甲骨文、金文的“中”字,像一杆多斿的旗,旗杆中段束扎木块,以加强旗杆的抗折强度。由于木块位处旗杆中段,把斿中分为上斿下斿,所以中的本义为当中、中间,《说文解字》云:“中,内也。从口,上下通。”
“中”字引申义有内里、两端之间、四方相等、适宜等。如心中、中等、中心、中意。为人处世中正平和,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也叫做“中”,如中行、中庸等。中读“zhòng”时为“达到目标、科举及第、遭受”等义,如百发百中、中状元、恶意中伤。
关于“中”字,有这样一个故事:皎然是唐代著名的诗僧,俗姓谢,字清昼,吴兴(今属浙江)人,南朝谢灵运十世孙。一天,一个书生听说皎然的诗写得很好,便带着自己写的诗作去请皎然指点。皎然看后觉得其中“此波含圣泽”一句欠佳,便对那位书生说:“诗中的这个‘波’字用得不妥,是否考虑改一下?”书生听了皎然的话,不以为然,拂袖而去。但是皎然料定,那个书生想不通只是暂时的,他必然还会回来找他。于是在自己掌中写了一个“中”字,握之以待。不一会儿,那个书生果真又回来了,并且高兴地对皎然说:“你的意见很好,我考虑再三,‘波’字用得不太妥当,我想将它改为‘中’字如何?”皎然这时以掌上的“中”字相示,两人都高兴地笑了起来。
鲁迅巧对“比目鱼”——“比”字趣释
鲁迅在“三味书屋”念书时,教书先生寿镜吾常用对联课来考学生的才思。有一次,先生出了个“独角兽”联让学生对,有学生对了“两头蛇”、“四眼狗”、“九头鸟”等,先生都不满意。之后鲁迅对了“比目鱼”,先生拍案叫好,连声称赞。因为“独”不是数词,但有“单”意;“比”也不是数词,但有“双”意。而且“独角兽”是祥瑞之物;“比目鱼”亦为佳品,此对极妙。“比目鱼”中的“比”为何意?为何有“双”的意思?
甲骨文中的“比”字,像两个并列的人挨得很近。“比”为会意字,它的本义为并列、靠近,引申指比较、较量、勾结等义。
我国的传统诗论就有诗分“六义”的说法,即风、雅、颂、赋、比、兴。什么是比呢?比就是比喻,打比方。“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即用一种或多种事物作比喻,来说明另一种事物的艺术手法。
谜语中有一种形式叫“比目格”,格规是:谜底用三个字以上的词或组词。格法是:将谜底第一、第二字并作一个字读。例如,息息相关(打一医学名词),谜底是“人工呼吸”,这是因为谜底的第一、二字“人工”,上下并合,作一个“仝”字,连读成“仝呼吸”,才切合题意。
“比丘”是一个佛教名词,它是根据梵文音译过来的,意思是“乞讨之士”,因为最初的出家人都是以乞讨为生,男性叫“比丘”,俗称“和尚”,女性叫“比丘尼”,俗称“尼姑”。
“正月”和“正”字计票法——“正”字趣释
“正”是个抽象概念,不偏不斜谓之“正”,而正字是如何造字的呢?
甲骨文的“正”字下部是一只脚趾向前的足形,上部一点代表脚步前进的“目标”,脚步不偏不斜、向着目标前进,“正”的本义是“不偏不斜”、“正确”之义。后来,经过金文、小篆的演化,甲骨文的“正”字上部演化成一横,下部演化成“止”,这就是现在的“正”字。“正”字的引申义有正直、正当、主体、改过等。如正派、正午、正面、正在、正反、正负、正本清源。
农历的第一个月一般称为正月。在中国古代,每年以哪个月为第一个月,各朝代都不相同。夏朝以一月为第一个月,商朝以十二月为第一个月,周朝又以十一月为第一个月。这些朝代每改正一次月份顺序,就把改变后的第一个月称作“正月”。“正”是改正的意思,直到汉武帝时才最后确定农历一月为正月,一直延续到现在。为什么“正月”的“正”字,又读成“征”的音呢?这里面也有个典故:秦始皇名字叫嬴政,他统一天下后,嫌“正”字读音与他名字中的“政”字相同,犯忌讳,就下令把“正月”一律念成“征月”,不然就杀头。从那时起,“正月”的“正”字,就读成了“征”字的音,也一直延续到现在。
在一般的选举中,投票表决的现场监票、唱票和计票人,通常用“正”字记票数,以此排出醒目的先后顺序。这个简便易懂的办法,是由戏院司事记“水牌账”演变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