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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损害赔偿篇——捍卫权益(10)

【法条链接】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伤残赔偿金额怎么计算?

【案例】

小芮哥哥是某工厂职工,在一次工伤事故中受重伤,后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鉴定为二级伤残。在工伤事故发生前,他的工资为每月1200元。小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600元。请问,小芮哥哥可以拿到多少伤残赔偿金?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小芮可以得到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200元×22(个月),计2.64万元,每月的伤残津贴为1200元乘以85%,计1020元。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因工伤死亡的职工家属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案例】

储某坐公司班车去上班,途中遭遇车祸不幸去世。公司给职工办理了工伤保险,经劳动部门认定,储某去世属于工伤。请问,因工伤死亡的职工家属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法律解析】

因工伤死亡的职工家属可以得到的赔偿包括三项:(一)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是孤儿每人每月在此标准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

★负交通事故全责还能认定为工伤吗?

【案例】

松某是某单位司机,跟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2008年国庆假期单位组织外出考察,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内四名同事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司机松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劳动部门认定其他四名同事为工伤,松某不构成工伤。单位据此便不支付松某的医疗费。那么,松某还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法律解析】

松某能够认定为工伤。松某作为单位司机驾驶车辆外出考察,是在执行职务时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虽然他在该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作失误导致受伤属于工伤吗?

【案例】

上班时,车间主任要高某去一号仓库搬玻璃,高某误听为去七号仓库。于是便到七号仓库去搬。在搬的过程中高某的手臂被严重划伤,导致住院10天。回厂后,厂里不报销医疗费和误工费,称高某听错仓库号,是高某自己工作失误导致受伤不属于工伤。请问:高某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

【法律解析】

高某的情况属于工伤。只要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的事故伤害的,都应认定为工伤。工厂以高某听错仓库号为由认为高某的情况不属于工伤没有法律依据。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作中受到的精神损害,能要求工伤赔偿吗?

【案例】

一天,小曲在车间工作时,因锅炉爆炸,面部被烧伤,后经治疗还是留下疤痕,厂里为他申请了工伤认定,报销了相应的医疗费。但是因面部灼伤严重,小曲从此不愿出门,他的精神压力很大。请问,工作中受到的精神损害,能否要求工伤赔偿呢?

【法律解析】

不能。法律规定,对于劳动者因身体上的伤害而导致精神上的伤害,仅就该身体伤害作工伤赔偿而不能将该身体伤害引起的精神伤害作为工伤进行赔偿。对于所遭受的精神损害,劳动者只能通过其他途径向侵权人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工伤治疗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案例】

谷某因工受伤致残,生活不能自理。之后妻子为了照顾他而辞去工作,一家人没有了经济来源。谷某曾与单位领导就工伤赔偿一事协商,但单位领导总是推托。后来在他的一再要求下,领导答应先借给谷某一部分生活费,在以后的赔偿中扣除。本案中谷某应该享受什么样的工伤待遇?

【法律解析】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谷某在治疗期间,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单位支付。在接受治疗时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享受原工资福利,在指定医疗机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在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事故应到哪些医院进行治疗?

【案例】

建筑工人荀某在施工中从高处滑落,造成右腿腓骨粉碎性骨折。在场的同事随即将其送往附近的一家医院治疗。同事为荀某申请了工伤认定,荀某要求在医院治疗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认为,那家医院没有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因此治疗费用不能报销。请问,发生工伤事故以后应当到什么资质的医院进行治疗?

【法律解析】

发生工伤事故以后应当前往与社保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在情况紧急下,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如果工伤职工确需跨统筹地区就医的,须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经办机构同意。本案中,荀某发生工伤属于紧急情况,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急救,其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

★工伤保险费可以从员工的工资里扣吗?

【案例】

段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公司负责为段某办理工伤保险,保险费从段某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三年合同期满,公司决定不再与段某续约。段某要求公司支付给他这三年来相当于被公司所扣除的工伤保险的工资。公司以劳动合同有约为由拒绝。请问,工伤保险费可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吗?

【法律解析】

工伤保险费不能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工伤保险是为了化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而设计的一种制度,我国相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上工伤保险,且保费应由用人单位缴纳。本案中,公司应返还所扣的段某用于工伤保险的工资。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申报工伤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吗?

【案例】

2006年5月,某企业员工巫某发生工伤,做了伤残鉴定,但是当时并没有申报工伤,只是以普通医疗来治疗的。2008年4月,公司与巫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决定不续签,于是巫某要求公司支付其工伤补贴。事过两年,巫某的工伤请求还能得到认可吗?

【法律解析】

不能得到认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应当自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劳动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应当在劳动者在受伤后1年内提出。过了上述时限再申报,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劳动者无法享有工伤待遇。本案中,巫某提出工伤请求时已超过期限,因此不能得到认可。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伤残鉴定后伤势恶化怎么办?

【案例】

某汽车修理厂工人焦某在电焊时眼睛被灼伤。经鉴定,认定为4级伤残。1年后,焦某觉得视力越发下降,什么都看不清楚,于是想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申请鉴定。已经有鉴定结论了,1年后还可以再次申请鉴定吗?

【法律解析】

可以依法再次申请鉴定。伤残鉴定后,有些职工的伤残或职业病状况会进一步发展,因此法律规定,工伤职工(或其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满1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单位没有为职工上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办?

【案例】

隗某在一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他买工伤保险。2005年7月5日晚,隗某在加班时受伤。医院诊断为多发性骨折。2006年1月29日,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他为九级伤残。但因公司没有为他上保险,请问该怎么办?

【法律解析】

隗某所在公司应当按法律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法律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门诊病历是否能作为认定工伤的证据?

【案例】

一次,搬运工小陆在装卸货物时,被从高处滚落的货物砸伤。入院诊断,并开具了病历。他向公司申请工伤待遇,未果。公司称,小陆仍能正常工作,并未受伤,仅凭诊断病历不能认定为工伤。请问,门诊病历能否作为认定工伤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