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细节改变历史(清·清风浊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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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清朝文字狱改变了汉人思想 (1)

避讳制与文字狱

中国自古以来有个传统,即讲究避讳。对帝王、长官、圣贤、尊长甚至好友的名字都要避讳。

在那个时候,寻常百姓的孩子出生,是不能乱取名的,比如绝对不能与皇帝的名号有相同的字,否则会有杀头危险。清朝皇帝康熙,名玄烨,那么其他人都不准起含有“玄”或“烨”的名字。甚至在写“玄”字时,许多文人也不写最后一笔那个“点”,表示“修改”了此字,以避开皇帝的名字。除了缺少某笔外,避讳还有修改字本身、空出该字等多种方法,或者用音同与音近的字来代替。

另外,作为古代礼仪十分重要的一种,人们平日里的互相称呼也颇有讲究。例如不能直接称呼父辈的名字,与别人交往时不能直呼对方长辈的名号;如果对方就是长辈,更不能直呼其名。孔子的名字“孔丘”,寻常人也是不能与之雷同的,清朝就曾要求将姓“丘”的都改为“邱”。古代好友之间,文人也常以称呼对方的字为宜,都回避直呼其名,以示礼貌。

避讳,在推崇儒家礼仪与谦恭的中国古代社会,本是可以接受之事。但是在中国某些朝代,帝王们出于统治需要,往往从作者的诗文中片面摘取字句,脱离该文环境去进行理解并降罪于人。

因为统治者的刻意曲解,许多文人不知不觉就冒犯了圣贤与帝王的尊名,犯了不知避讳的大不敬罪。还有些人干脆被判定“对当朝统治不满”,被抓捕入狱。要怎么判,全依当朝统治者对文字丰富奇特的联想而来。

这种风气,将避讳等一干文字限制与苛求,演绎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帝王根据文字,任意罗织罪名,从而造成历史上无数的冤狱。这种“避讳”病态的演变,完全脱离了文字原有的含意与表达作用,成为帝王严密监视和镇压士人思想的残酷工具。

这就是中国古代思想领域可怕而奇特的现象——文字狱。

以秦始皇时期“焚书坑儒”为第一个高峰,中国文字狱具有悠久的历史。另一高峰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所创。众所周知,朱元璋打来天下之前曾经十分落魄,当过和尚,还参加过红巾军。他当了皇帝以后,十分忌讳人家写文章时提到任何与“僧”、“贼”(即红巾军)发音相近的字,将这些都视为揭他的伤疤,是对他进行讽刺。他抓捕了一批在诗表中用了“则”(与“僧”音相近)、“生”(与“僧”音相近)的人,多以斩首处之。明朝文字狱屠刀的高举,为善于模仿明制的清朝统治者所采纳,并且扭曲式地糅入其歧视汉族的政策中,逐渐发展到了令人窒息的恐怖境地。

清朝文字狱自顺治时始,至乾隆达到顶峰,而且多数为冤狱。这一高压政策,在中国文化史上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沉重打击了文人创作积极性、颠覆社会科学发展的不良影响。严重束缚了国内的文化发展,使中国在欧洲迅速发展的关键历史时机,丧失了文艺发展的良好契机。在这种文化专制的压抑下,许多清代颇有才华的知识分子,几乎不敢涉猎任文艺作品创作。他们“绝口不提国事”,只好“转而埋头于故纸堆中寻求古籍的考证和整理”。清朝皇帝不希望士子过问政治,乐衷于文化专制的实施,使整个中国文化进程呈现一种“畸形的、病态的发展”。

所以,清代文字狱的泛滥,是中国文化史上的深重灾难,是一场深刻的教训。

清代文字狱的起因

文字狱作为中国文化史上的一种特有现象,自古就有,且愈演愈烈,以明清两朝最甚。

在全世界的文字中,至今只有汉字才会产生这样极端的现象。汉字因其会意等成字方式、部首组合等构字方式,具有其他文字不可比拟的丰富内涵。汉字极为精练,许多字都可独自成意,一个汉字在不同的词语和语境下,可以理解成多种含义。

利用这一点,当统治出现危机或根本只是一种莫须有的担心时,专制统治者很容易违背作者本意曲解为多种含义,加上莫须有的罪名。所以文字狱现象和汉文字的特色、中国古代帝王集权专制是分不开的。而清朝,是历代文字狱规模最大、起因最荒唐、最复杂的时期。

从顺治到乾隆皇帝,对汉人刊印的普通吟诗作赋、贺表传记尤为紧张不安,将文字狱愈发演绎到了登峰造极的阶段。

清代前半期文字狱的跌宕起伏,与清朝历任皇帝的心态有关。满人作为少数民族刚入主中原之时,成功统治了中国大江南北,但仍不得民心。怀有强烈汉民族正统的汉人,无法接受出自中国东北的文化落后少数民族来管理他们。所以入关之后几十年,国内反清斗争仍然风起云涌。

即使这些反抗后来都被清廷逐步平定了,但民间仍然有许多自诩为明朝遗老的人怀念明朝。他们念念不忘过去汉人一统天下的日子,认为满人不是“正统”。他们喜欢借一些诗赋、文章来表达反清的愤懑。

清统治者虽然在武力上统一了全国,仍十分惧怕汉人内心的这种“不臣服”。汉人几千年优越的文化,更让他们从内心深处产生自卑感。这一切的综合表现,就是清前期帝王的病态性民族压迫。文字狱就是这一压迫的表现之一。

清前期统治者明白,汉人里面的读书人,极有可能利用文字出版物宣扬汉人反抗意识,而国家刚安定时,对这种威胁是一定要消灭的。他们超敏感地在文海中搜寻,找出一大堆“诋毁皇帝、诋毁清朝”的作品。凡是书写了被清朝痛恨的南明王朝的史书(甚至仅仅提南明年号),凡是对清皇帝的祖先称呼不够尊敬的文章,均被认定犯了清朝皇帝的大忌讳!

从顺治到康熙、雍正时期,陆续处置过一些真有反清思想的遗老。当时控制程度多较松弛,可以说是利用与压制汉人相结合,文化尚有发展。

到了乾隆皇帝时期,许多文字狱却都是根据文字的表面意思推测的。乾隆对文字的苛求与丰富的想象力达到了极致,诗文里的一两个字都能被他剖析出十恶不赦的谋反之心来,又是“悖逆”,又是“暗含讥讽”,又是“肆行狂吠”,其实许多纯粹是捕风捉影而已。

被判定犯了文字忌讳的人,处罚极严。

案发时已经死了的人,要开棺戮尸,被万人唾弃;尚在世的,多被判以最酷烈的刑法——凌迟处死。凌迟是古代刑罚中最残酷的一种:把人绑在柱子上,在众人的围观下,从胸口开始将肉一块块割下来,保持割肉的手法,不让犯人马上死去。这种刑罚如能被免,换作斩首或绞刑,就算皇帝的“恩赐”。而清朝皇帝常常可笑地扮演这种“恩赐者”的角色。先判给文字狱犯者判以极刑,却故意在最后审批时,以超级“大度”的姿态,加恩赐别种死法。虽然都逃不脱一个“死”字,但显示了皇帝的“仁慈、宽厚”之心。汉人知识分子应该下跪呼喊“谢主龙恩”才是。这也是清贵族对汉族政策的一种心理战,目的是为了让汉人从行动到精神上,对清廷做到完全的臣服。

文字狱的风行,使许多官吏找到了升官发财的门路。

为了迎合皇帝铲除异端思想的偏好,许多官员在办文字案时无中生有,找出一些似乎敏感的“言词”,歪曲作者意愿,草加审理汇报给皇帝。许多冤枉就这么被炮制出来。

一些知识分子也以告发文字狱为改变命运的法宝。例如贫穷潦倒的某个秀才,平日看哪个贡生不顺眼,总想找点茬。如果他手里正好有一本该生的诗文、手稿或为他人作的传、寿联、贺表,那就好办了。凭秀才也读了些书的本事,从这些文稿里鸡蛋里挑骨头也能找出暗含谋反、忤逆皇帝的罪名来。秀才再把状子往官府一递,这个贡生就逃脱不了牢狱之灾了。

中国的文字,因其多种含义的属性,用来断章取义般地诽谤人是很容易的。如果皇帝是明理人,这种诬陷很容易看得穿。但清朝的皇帝恰恰“看不穿”,汉族知识分子之间的互相告发,正好应合了满族统治者的心愿。他们心里欢喜道:谁叫你们喜欢内斗来着?这下可以好好整整你们这些读书人了,让你们敢妄言妄语去!

随着清朝统治的衰落,国内阶级矛盾逐渐加剧,乾隆之后文字狱几乎绝迹。这并不是皇帝们不想整汉人了,面临内忧外患,他们实在没有功夫和心智去和一堆文人纠缠较真。

但是清代的文字高压政策已对文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恐怖阴影。谁也不想因为写错几个无心的字而被处死,也犯不着啊,况且忤逆罪是最容易被定凌迟处死的。当时的文人,简直是在“刀口”上写作,没有谁还敢像唐朝诗人那样自由、抒情地吟诗颂词了。

所以,即使清朝后期文字高压有所松懈,国内的文艺水平仍然未有长足进步。

有清一代,皇帝与知识分子间紧张的压制与被压制关系,使文人们几乎喘不过气来。无人敢关心国事,无人敢畅所欲言、诗词歌赋,整体的文艺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阻碍。

清朝的专制统治,在辛亥革命的到来时轰然坍塌了。从此以后,在文字上曲解作者本意、牵强附会的荒唐事情,不应再发生了。这种文字游戏,只会桎梏社会科学的发展与人们的思想,有百害而无一利。

清代文字狱要案详情

(一)庄廷钅龙明史稿案

1661年清顺治皇帝死后,其子玄烨即位,也就是康熙皇帝。当时,康熙只是个不满十岁的少年,国家事务由四位辅政大臣掌管着。其中有一位嚣张跋扈、令人惧怕的皇太极时代的亲信旧臣,也就是臭名昭著的鳌拜。

在满族贵族中,鳌拜最向往旧祖制,是竭力维护满族旧制度与文化的代表人物。他称祖宗之法是不能修改的,总是试图挡住满族在汉人地区汉化的步伐。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他当然看不惯汉族知识分子,抓住一切机会排挤汉族官员,打击普通汉族知识分子。他向来不屑于汉族人先进的文化知识,拼命将清朝往落后倒退的方向引,拒绝顺应历史潮流迈向更先进的文化。历史事实证明,鳌拜的这种一意孤行的做法,不仅他个人得到了应有的报应,而且对清朝的统治有弊无利。

当时鳌拜在朝廷内外的势力极大,亲信遍布。他总是肆意独断专行,对国事指手画脚,其余三位辅政大臣几乎不能制衡。他的霸道让年幼的康熙根本无法阻挠,国家大权几乎全部落入鳌拜之手。康熙皇帝其实对文字还算宽松,著名的庄廷钅龙明史血案是在他幼年时由熬拜一手主导的。

明代末期曾有一位著名的大学士朱国祯,晚年因官员内部斗争而被迫辞官回家。在此落寞期间,内心复杂的他,编写了一部描述明朝历史的史书——《明书》。这本书记载了明朝的许多大事,自己还发表了一些评论。不过这本书当时尚未出版,在他死后被子孙当做珍宝收藏起来。

时间一晃到了清朝顺治时期,朱国祯的后人家道中落,几近穷困潦倒。于是开始发布要卖老祖宗这本明史稿的消息。朱家有个很倒霉的邻居,听到消息对这套书稿产生了莫名的兴趣,以致造成后来的千古血案。这邻居,就是庄廷钅龙家。

庄家在浙江当地是有名的富豪巨户。这个家族在明代末期出了几个贡生(相当于同等学力的秀才级别或稍高一些),到了清朝还出了几个拔贡,算是个又有家业又懂些文化的大户。

其中有个中了拔贡的儿子,叫庄廷钅龙,后来得了病变成盲人,却未放弃成就于学术界的愿望。他很崇拜史学家左丘,妄想也写本优秀的史书,造成广泛影响,这样自己死后也能名留千古。于是,当他听到邻居朱家后人叫卖明史稿时,顿时不惜花费一千多两银子,买下了这套祸患丛生的书稿。

按照中国古代的传统,史书一般是本朝政府组织为前朝写史,而且因为改朝换代的原因,一般对于前朝的敏感话题都很忌讳。对当政朝廷妄加评论,是为帝王统治者所极力忌讳的。写史书这件事情,从司马迁写《史记》受刑开始,就是件敏感的事情,切不可轻易行事。而且一般都是政府组织相关官员编写为合适,哪有这普通白姓也妄加撰写还刊刻发行的?

而庄家就是自恃家财万贯,又稍有文才,才无知参与了撰写明朝历史的事情中来,犯了帝王的大忌讳,落得个倒霉的下场。

这庄廷钅龙拿了朱国祯的明史手稿,迫不及待地召集了当时江浙地区的名士如茅元铭、吴之铭、、严云起、韦全祐等十多人,根据该书记载的明史内容,对全书进行了修改、补充和润色;对原书中缺乏的地方,则参考了其他一些人写的史料如《五芝纪事》、《明末崇祯遗事》等,花了不少功夫,终于编成了一套他自己十分满意的明史书籍,号称是他自己所著,并取书名《明史辑略》,颇有成就感。

此书还邀请了名士李令皙为之作序,并将参与修订者一二十人的名字都一一列于书内。未等该书刊刻出版,庄廷钅龙就病死了。由其父为其完成遗愿,花重金召集工匠印刻,终于于顺治十七年(1660年)刊印发行到了许多人的手中。

庄氏刊行的《明史辑略》为何会被远在北京的清政府注意到呢?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其一,《明史辑略》的内容的确有犯清廷忌讳之处。

满族对于自己兴起于白山黑水的原始部落等本民族历史,以及明清之战的细节,并不愿意被人随意载入史书。写这些毕竟是有碍大清王朝体面的事情,就是写也不该由这些明朝遗老来写,应该由清政府组织学者来有选择性地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