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躲过骗子(经济篇)
26152800000012

第12章 金融诈骗篇(5)

此时,王惠根不请自来了。他承包的那家村办厂,因经营不善,已濒临倒闭,要郭金福无论如何为他弄点钱,并威胁说:“我们是捆在一起的。”郭深知利害关系,当即要王找一家“户方开出一纸凭空虚作的发票,只要自己“审核”一下,就可以作为结算付款的凭证,将巨额金钱轻而易举地从“太公”的金库装入自己的腰包。

同年9月10日,也就是说,与第一次作案时间仅相隔18天,郭金福又如法炮制,以“加工材料费”的名义,给王惠根汇去了8400元。

俗话说:“投桃报李”。王当然是一个明白人,他怎么会“食言”而断了自己的“财路”呢?再说要抱住“大树”必须下点“血本”,否则人家怎么会长期义务“献血”呀?

于是,没过几天,他把郭请到自己的办公室,送了一个2000元的“大礼包”,口里却神秘地说:“小意思,郭先生一定不要拒绝,郭也“顺水推舟”,如数照收。

此后,他俩“配合默契”,一个将公款不断汇出,一个则不断提取现金来“回报”对方。

从1985年8月23日至1986年9月16日,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郭金福先后10次用同样简单而原始的手法,以“退回塑料款”、“材料费”、“加工材料费”等虚构的业务名义,给王惠根承包的严桥金星包装塑料印刷厂和他参与承包的川沙县洁清日化厂共汇去人民币169090.72元;郭不仅作案频繁,而且贪污公款的数额也越来越大,最多一次凭一张发票,就汇出人民币达45328元;王惠根呢?随着对方“贡献”日益突出,他“放血”的金额也随之“水涨船高”,有一次一下就给了郭3000元。一年来,郭共收王的现金累计达1.4万元。其贪婪和卑劣几乎达到了疯狂的程度!郭金福真正地发了,成了名副其实的“万元户”。

虽然物质上大大富足,可以肆意挥霍,可郭金福精神却益发地空虚和颓丧,因为,郭利用职权贪污公款达453877.04元,从中得到9.5万元。

郭金福知道自己罪孽深重,再这样干下去迟早有一天要露马脚,既惊恐不安又想“见好就收”。于是,郭把账“轧平”后,从1987年7月起,便经常矿工不上班,公司领导在再三劝告无效的情况下,于同年12月开除了他的公职。

郭金福欲盖弥彰,毕竟“多行不义必自毙”,最后还是“东窗事发”。1989年8月23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封来自外地的指控郭金福犯罪的举报信,检察院从中闻到了一股异味,侦破网顿时全面铺开。经过紧张的内查外调,不久即获得了郭金福犯有贪污罪的确凿证据。同年9月6日依法将郭逮捕。郭的主要同案犯王惠根也于这一年11月27日被擒拿归案。

点评:现在,骗子郭金福、王惠根可以说已受到法律的严惩,咎由自取。

然而,从这一特大案件引发的思考却依然缠绕在人们的心头。在社会发展、科技昌明、管理上等级、人们日益变得复杂聪明起来的今天,为什么一些人甘冒坐牢杀头的危险,采用近乎原始、野蛮掠夺的手段鲸吞国家和集体财富呢?哪些简单而原始的作案手段,又如何能屡屡得手呢?希望人们能从这一诈骗案例中引出一些思索和教益。

金融诈骗面面观

导读:稍微疏忽大意,你就有可能成为诈骗的受害者。因此,弄清诈骗者是如何得逞,对我们将是莫大帮助!

1.废支票变“活”

支票挂失,媒介报道频频出现,但这似乎不为人们所注目。更使思想麻痹的人们不可思议的是,丢失的支票很可能引出大骗局。

上海市一年多时间里共有二千余张支票挂失,但被他人骗购商品金额得逞的仍有120万元之巨。仅苏州市1991年一年在各类报纸、电视上声明支票作废的就有180余份,但挂失后仍被不法之徒骗购商品的有42份。尽管事后公安、法院以盗窃、诈骗犯罪论处,挽回了一些损失,但还有相当一部分损失只能由丢失支票方和商业部门共同承担。

苏北一家建筑公司驻苏州一业务人咒,将三张支票长期放在身边,不慎丢失,尽管报纸电台登了作废声明,但还是被不法之徒钻了空子。三家商店先后被骗购采电、录相机、羊毛衫、建筑装饰材料等物价值6.8万余元。

大千世界,众多商业单位及员工是无法从报纸夹缝、电视广告中间了解和掌握这一信息的。因此,这类声明的作用有时等于零。

不久前,无锡市某单位一张支票尽管早已声明作废,但还是被他人骗购了价值200余万元的家用电器。从售出单位来讲,他们根本不知道哪天哪日报纸、电视里曾登过这类启事,是在确认支票及购买手续无异后才发货的。可见告示声明并不一定起作用。

按规定,对用支票转帐购买物品的,必须看购货人的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和签发支票单位相符的,才准予开票提货。值得注意的是,用支票骗购的商品大多是家用电器、生活用品等属于专控的物品。按规定,购买专控商品的,必须同时持有审批表,否则不得供应。然而,去年4月,苏州某经营部在一支票持有者购34条各类香烟的业务中,明知香烟是专控商品,但急于成交,不加验证。公安机关也没有抓获之凶,结果经营部因小失大,不得不与原支票单位共同承担经济损失。

2.贴现骗局

进宫改造过的李磊作为一家灯具厂的销售员,他没有悔过自新的意思,又“重操旧业”。

李磊利用工作之便和厂方的漏洞,私自藏匿了一张灯具厂的空白介绍信,然后手持介绍信,要求刻字社为其刻制某日用五金公司、某灯具厂以及该厂的支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几枚印章。刻字社见有信在手,便刻制了。

李磊又凭着这几枚印章,轻而易举地在农业银行某营业所开设了银行帐户。他“潇洒”地将私刻的灯具厂印章,盖在了申请单位栏目内;又将伪造的某日用五金公司印章,盖到了主管单位栏目内。对此,银行未加细究。不久,李磊从报纸上攫获信息:某公司因业务发展,急欲寻求商业伙伴,共同集资经营,李磊喜上眉梢,“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他开始“主动出击”。

经人引见,李磊走进了这家公司的办公室,在一筹莫展的经理面前,胸脯一拍,夸下海口:“敝人以前当过H区法院经济庭副庭长,银行方面,有的是熟人,搞点贷款需多少,尽管说来。”

为此事折腾得郁郁寡欢的经理如遇救生,便将资金困难的窘迫和盘托出:“恳请您设法为我们贷款四五十万,以解燃眉之急。”

“好说!好说!”李磊爽快应承下来,即刻走出装饰公司,兴冲冲地一脚跨进其私设帐户的那家银行营业所大门。他即兴撒了一个弥天大谎,对该营业所声称:灯具厂与装饰公司有一宗货物买卖业务,现对方开出一张商业承兑汇票,因为本厂一时资金难以周转,所以要求银行繁华予贴现。

银行经过初步审查,同意按他的要求,只等手续一应办妥,即刻可将贴现款划拨给他。

李磊又使其三寸不烂之舌,自圆其说,头头是道。装饰公司终因急需贷款,同意按李磊所授之机宜行事,不顾汇票结算的法律规定,编造了一笔子虚乌有的买卖业务,意在将银行蒙骗住。

数天后,李磊乐不可支地再一次踏进银行大门,“啪”地一声甩出一叠纸来。其中有某灯具厂与装饰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书,还有装饰公司出具的贴现担保书,当银行工作人员将这叠纸片一一审阅完毕之后,“李磊又郑重其事惟银行职员不照其意,“一共申请贴现人民币45万元整。”

第一笔贴现款25万元由银行划到了李磊的私设的某灯具厂帐户内,李磊开出转帐支票,将其中的15万元划给了装饰公司,私自扣下了10万元。

第二笔贴现款20万元,于10天后又进到了李磊的私设帐户里。他再次扣下10万元,再将剩余的10万元转进了装饰公司的帐户。

为了稳住装饰公司,李磊同时设下了一个迷魂阵。他在一星期之后,又开出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转帐支票给装饰公司,但这是一张空头支票。为了防止露馅,他反复叮嘱对方,这笔款项暂时还未到位,以后等待通知,再去提款。

当装饰公司还欢天喜地般地期待提款通知时,李磊已携“暗做手脚”而侵吞的巨款逃之夭夭。当银行要求他们还上全部资金并出示证明时,装饰公司方大呼上当,可惜后悔莫及。

3.支票变假

空头支票,人们往往理解局限于其“空头”,殊不知,一些老板,经理们却无数次栽在犯罪分子的手里。

张斌和李辉商议办一个公司,李从某部门借来一张早已作废的《北京市建发商贸公司》注册资金为50万元的营业执照副本,通过熟人关系,到宣武区北纬路农行分理处,办理了开户手续,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各一本。之后,二犯又伪造公章,营业执照的法人代表名章各一枚。1993年12月30日,前往五洲大酒店以包房办公司的名义,开始了大肆诈骗的犯罪活动。

1月4日下午2时许,一辆红色夏利小轿车,停在了地安门外大街威明通讯公司门前。车门打开,一位气派瞳却显庸俗卑劣的瘦干男青年下车后,两眼骨碌碌地环顾四周,放出一种阴险的光,便疾步走了该公司的BP机经营部,以16000元的价格,达成购买该店三个汉字显示BP机及一些备用的零件交易。男青年递上一张盖有《北京市建发商贸公司》印章的转帐支票和一张个人身份证后,携货回到一直等候他的红色夏利小轿车上,转眼之间,便消逝在京城的车流人海之中。

一直静等货款转帐音讯的威明公司,等来的却是银行转来的一张“存款不足,不予支付”的退票通知。清醒之余,方知受骗上当,马上向地安门派出所报案。

根据失主提供犯罪分子行骗时使用张京鸿个人身份证的线索找张的工作单位,令办案人员感到意外的是,张京鸿非但不是行骗之人,其所在的聚宝食乐宫,竟也是因《北京市建发商贸公司》转帐支票,而被诈骗去20000余元的受害单位。经理向办案人员介绍:去年12月31晚7时许,一伙青年约六个人前来食乐宫消费,他们个个衣冠楚楚,很有“大款”的派头。这伙人一直玩到次日凌晨3时左右才离去。结帐时,总计应付20500元。当时,一个自称叫陈红军的男青年,用一张转帐支票和一张现金支票,与值班的服务员张京鸿结算,并提出要现金5000元的回扣,因当晚收款台只有2000元的支付能力,陈红军便向张索取其个人身份证做抵押,声称过两天再来玩时送还。

从去年的12月30日至今年的1月8日,在短短的10天之中,张、李二犯,约集一群狐朋狗友,先后在京城、西城、朝阳、海淀等区内的高级宾馆、酒楼、歌厅、射击场等娱乐场所,吃喝玩乐开出的空头支票金额,高达23万余元之多。

在地安门派出所干警们不屈不挠,顺藤摸瓜的连续奋战下,张、李二犯终被缉拿归案。等待他们的是锃亮的手铐!

4.利用股票诈骗

都来自蜀中地区的简××,杨××,结织在一家旅馆,立马臭味相投,经过密谋策划,决定伪造所谓的戴笠3亿美元股票进行诈骗活动。

简××自称是戴笠小老婆所生之子,对此“股票”有着合法继承权。同时,还伪造了对办股票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88)12号文件”、******办公厅解冻资产专办公室收到股票的收据与图章、******专办室图章及“奖励登记表”等。

简、杨在重庆市的一家旅馆找到了农民郝某。杨向郝介绍道:这位是戴笠的儿子,有一张戴笠存在美国花旗银行的3亿美元股票,希望你能集,并带路去北京,把股票交给财政部兑现。”为进一步让郝某相信,简××又跑到同自己姘居多年的某女青年家中,把其父弄到旅馆,冒充戴笠的第一秘书和简的养父。

郝某对戴笠的3亿美元股票和简、杨二人给其看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88)12号文件”仍是半信半疑,但简××给郝某写了“全权委托书”和“赠送书”,答应事成后赠给“股票”的30%,郝激动不已,决心大干一场,以此发家致富。

简、杨还大工鼓地扩大其影响势力,又纠集一帮游手好闲之流共同“打拼江山”。并言明:简系老板,统管集资经费;杨为代理人;郝为全权经办人;其他为一般经办人员。

简、杨两人以到北京办去美国的“手续”等为由,让郝某等通过亲朋好友为其筹备费用。他们还声称:出资越多,奖励越高,财政部某主任已驻扎在重庆市,亲自签发每个集资者的奖励等级。并规定:奖励登记表上要填写简历,贴上照片,按手印,同时交出100元的手续费等。

在简、杨二人的竭力宣传鼓动下,参与诈骗的郝某等人不分昼夜四处活动,大肆鼓吹:戴笠的儿子确有3亿美元股票,为其集资办理解冻的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88)12号文件”给予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及经济名额5种奖励,分别发给100至200万元物质奖,同时给予全家迁居大城市、出国旅游、子女安排就业等待遇。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的奔波努力引来了一批批上钩者。爱慕虚荣的未婚女青年为了“多快好省”地拥有豪华的生活,决定以美色赢取这位“阔少”的欢心,简老板也不加推辞,即刻与她成双入对,两人如胶似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