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躲过骗子(经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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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套汇骗税篇(5)

税务稽查大队是掌握执法大权的重要部门,而金华县原担任税务稽查大队大队长的杨尚荣却贪赃枉法,为虎作伥,极力庇护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分子。当他得知税案的一号人物吴跃冬被方拘押后,便迫不及待地到处游说,试图把吴带回县里处理。后来,查案风声越来越紧,他就指使虚开数额最大的胡银峰外逃。不少像胡银峰这样的外地“虚开专业户”,就是经扬尚荣“引进”到金华县的。杨尚荣曾多次拍着胸脯对胡银峰说:“你在金华县做虚开生意,就像进了保险箱,根本不会出事的。”于是,胡银峰依靠大树,也就豁出命来干了。在杨尚荣的纵容、支持下,胡银峰一人就在金华县开了7家皮包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达6000多份,价税共计6.43亿元。胡银峰知“恩”图报,先后塞给杨尚荣现金共45万元。而身为执法者的杨尚荣,执法犯法,还多次直接参予策划虚开增值税发票,与法律对着干。他曾经以介绍做生意为名,把杭州一家公司拉到金华县某企业虚开16份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2000多万元,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近300万元,他从中索取“好处费”9万元。与杨尚荣狼狈为奸、一起徇私舞弊的,还有原金华县检察院检室副主任戴利明。从1995年12月起,他伙同杨尚荣截留纳税保证金,私设小金库,侵吞私分。早在1995年8月,稽查大队在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时,扣押了某企业一笔保证金。后案件移送却有25万元无法退还企业。杨尚荣就与该企业私下谈妥一笔肮脏交易:那25万元就算企业“赞助”,作为补偿条件,由他给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于是他与戴利明策划,让戴利明在过去查案时扣下的空白增值税发票上,虚开价税合计567万元,以国家税收损失80多万元的代价,换来了仅仅25万元的“赞助”。

金华县先后有不少领导干部随着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的泛滥成员而堕落蜕变,完全不是“人民公仆”的形象。犯罪分子侵吞大量国家税收而暴富后,便掏出大把的钱来“答谢”那些“照顾”他们的干部,而这些干部眼看这些犯罪分子一本万利,便心安理得地接受了丰厚的回报。在此案被判刑的干部中,就有14人犯有受贿罪或贪污罪,其中,原县国税局税务乱查大队大队长杨尚荣被一审判死刑,曾任********的原金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叶国梁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原孝顺财税所所长陈刚、原白龙桥财税所副所长张岩、原罗埠财税所所长朱锦平、原白龙桥财税所所长戴志建、原罗埠财税所副所长胡懿群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历时一年多的侦查破案,困难重重,一波三折,但,办案人员始终没有放弃过,一丝不苟地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案发之初,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的100多人闻风丧胆,纷纷出逃。金华市、县公安机关抽调精干警力北上新疆,南下深圳,追踪缉捕,行程6万多公里,将一批主要作案者捉拿归案。

由于此案涉嫌虚工增值税发票多达6万多份,近3万家受票单位散布于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03个县、市,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于1997年7月和1998年5月两次召开全国协查工作会议,部署各地清查金华县虚开的增值发票。

各地公安和税务部门一一核对查实,准确取证,力求最大限度地挖回国家税收损失。金华县公安局在市、县税务部门的协助下,抽调40多名干警集中办公,日夜奋战,先后两次发出协查函。收到各地数以万计的回函后,他们又投入紧张的函调材料整理,对一份份虚开的发票都进行笔迹鉴定。为了把税案办成“铁案”,公安部门先期移送63名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人员的案卷就有1400多卷,重达1500公斤,仅胡银峰一案的案卷,堆起来就有11米高。

经过各地国税部门的协同作战,不懈努力。至今已追回并入库12.34亿元,其中查补税款6.85亿元,罚款5.09亿元,同时在协查过程中发现其他虚开增值税发票而补税罚款2000万元;金华县地方财政从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活动中获取的非法收入2000万元,也被全部没收并纳入中央财政。经过全国几十万国税系统干部的努力,补罚税款入中央财政库6.57亿元,入地方财政库5.77亿元,仅入浙江省地方财政库1.69亿元。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第一大税案。

浙江省金华县,一个只有56万人口的县,从1994年5月至1997年4月的3年中,就有218家企业参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活动,发案时间之长,涉案范围之广,虚开金额之大,造成恶果之深,全国罕见。这一切,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思。

点评:金华县如此“引进税源”,不仅没能给金华县带来繁荣发展,反而引发犯罪,祸及了全国,更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秩序,恶化了金华县的投资环境,给当地经济、社会造成无法估量的危害。

骗子刮起“长城旋风”

导读:沈太福自命不凡,为所欲为,但,聪明反被聪明误,何况,他所耍的“鬼伎俩”是违规犯法呢!

1993年3月最后一天的早晨,在北京首都机场入口处,一名气度非凡,衣着革挺的中年男子正急不可耐地等待检证过关。

“这是你的身份证呈?”机场工作人员一边检查他的证件,一边说,“这个身份证是假的!”“这……这……不可能。”中年男子的神情中流露出一惊慌。“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在安全保卫人员的严厉盘问下,这位急于离京出走的男子终于低下了头:“我叫沈太福……”事后发现,此人随身携带了3张身份证,其中两张为化名的假身份证。

沈太福到底是什么人?他究竟干了什么事?他为什么早就准备好多张假身份证?又为什么要用假身份证匆忙逃离北京呢?

提起沈太福,有些人或许不知道,但一说起他所创办的北京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却是远近闻名。这个公司曾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筹集了10多亿元的社会资金,波及全国的17个城市的10多万人,可谓神通广大,名声大噪,一时形成了一股骤然刮起的“长城旋风”。事实上,这并不是因为客观存在有什么振奋人心的业绩,惟一的原因就是沈太福炮制出的高达24%的年集资款利息。

沈太福,吉林省四平市人,原在吉林省某水库工程局工作。6年前,在“公司热”的浪潮中,他成立了长春长城科技集团公司。但是经营不善,难以在长春再混下去。

两年后,他便闯入北京城,找了几个人,凑出30万元资金,注册了集体性质的长城机电技术开发公司(即长城公司的前身),开始了新的冒险生涯。

首先,沈太福用公司的钱低价购买了一名工程师的电机发明专利,并将公司的专利权记到了他和他妻子的名下,此后,沈太福便打出了“机电开发”的旗号,又在海南、长春成立了两家公司,鼓捣起各种上社会上认为可以赚钱的买卖。也许是因为沈太福天生不是经商的料,“雷声大雨点小”,他创办的公司经营惨淡,他没有发财暴富,而是“只赔不赚,天长日久,却揽下一屁股债。”

沈太福深谙“集思广议”的重要,他纠集了一帮乌合之众为自己出谋划策,于是,一个妙计应运而生:以发展节能电机为名,以高利息为诱饵,以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形式,向社会广泛集资。沈太福说:“只要我能马上拿到钱,就能大胆地干个够。年息我可以出到24%!”

沈太福抛出的所谓“技术开发合同”纯属骗人之举。他并不是和投资方共同开发技术,而且法律明确规定:订立技术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偿有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而沈太福连钱拿去干什么都不告诉别人,采取的欺诈的手段。他用以引诱投资者的,主要是投资款可以随存随取,等于是银行的活期储蓄,但是却比银行活期年利率1.5%高出10倍以上。

而对于各类金融活动,我国政府早有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集资,对储蓄利息也有严格规定。

这一非法集资活动新鲜出炉,然而,实施起来却处处受阻,不遂人意。如此之高的利息令人难以置信,一开始上门签订合同者寥寥无几。沈太福便想到了海口的歌舞厅,来这里的大多是有钱的人,要是他们成为投资者,必然是财源滚滚。于是他领着公司人员出入各卡拉OK歌厅和舞厅,向“伴舞小姐”许诺:“谁拉来投资者,就给谁2%的好处费!”这一招非常奏效,为了得到这2%的回扣,众多的人在四处奔走,前来签订合同的投资者络绎不绝,创下了20天时间集资2000万元的“奇迹”。沈太福从此一发而不可收。一时间“长城债券”炙手可热,为众多投资者所青睐,酿成了波及全国的“长城集资”怪潮。

不明真相的投资者为了得到高额利润,蜂拥而至,长城公司投在全国各地的“技术开发合同”办事处人满为患。许多人奔走相告,有的从银行取出存款,有的到处借钱,托关系、找熟人,一心想成为长城公司投资者。就这样,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沈太福就筹得资金10多亿元,闹得社会上沸沸扬扬。

蜂拥而至,幕名赶来的投资者万万料想不到,他们已经陷入了“万劫不复”的骗局中,一切都是胡骗乱造,是沈太福操纵的黑市交易,有的投资者长嘘短叹,有的悲天怆地,可是,这又有何意义呢?

沈太福许诺了高达24%的年息,他究竟有没有能力兑现呢?据金融专家介绍,现在全世界的资金利润率一般都在15%以下,10多亿元的巨款能取得10%的利润已属不易,要偿还24%的年息,纯属是“天方夜谭”。

众多的投资者并不知道,他们与沈太福和长城公司签订的所谓“技术开发合同”,只不过是用来蒙骗人的招牌,在沈太福的眼中如同是几张废纸。合同中明确规定公司在一年内将产生1亿元的产值,但是,从第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签订之日起,到1993年3月的半年时间里,全公司只售出电动机五六十台,价值仅600多万元,所谓的电机开发完全成了骗人的幌子。

十亿多元集资款毕竟不是小数,那么,沈太福是如何开销,挥霍和支配呢?

据有关部门调查,挥霍和侵吞是两大项开支。大量的资金被用于分支机构成立的开办费和其他铺张浪费上。为了使自己制造的“气球”越吹越大,骗取更多的资金,沈太福先后在全国设立了20多个分公司和100多个分支机构,其中90%的机构是用集资款开办的。几乎每个分支机构都花费了数十万、上百万元资金,购买高级轿车、住房和地毯等。他们在某省共集资6000多万元,而分公司的开办费及其他费用就高达2000多万元,几个月下来,经营额微不足道,利润只有负数在增长。由北京公司划拨某市的100万元,不久就被花得所剩无几……沈太福今非昔比,他已腰缠“亿”贯,跻身社会名流,钱,使他的生活起居来了个翻天覆地的巨变。他出门代步,乘的是高档的“奔驰”轿车;吃饭多是高档饭店,他在明珠海鲜酒楼请客,一顿饭就吃掉2万元;他长期在北京包租6套高级宾馆房间,为自己和朋友所用;他频频出入于歌厅、舞场、游乐厅,花天酒地,灯红酒绿,为博歌女一笑,他曾一掷万金;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他不仅为自己雇佣了保镖,还专门请两名保镖用专车接送儿子上学……从千万集资者手里聚拢的血汗钱,就这样被大把大把地挥霍掉。与此同时,沈太福侵吞集资款的私欲也日益膨胀。沈太福说得再明白不过了:“我在公司中提的款很多,无所谓账不账的。因为全国各地的公司实际上都是我的公司,无论哪个公司的款项,都是我自己的钱!”仅1993年2月23日,沈太福就从集资款中一次提出200万元,据为己有。几天之后,他又从北京长城公司集资部提取100万元,交妻子用个人名义,分两次存入了3个储蓄所……由于他妻子掌握着公司的财务大权,他可以随时从各公司提取大笔资金,供其挥霍。

集资款在沈太福纵情铺张挥霍,花天酒地的生活下逐渐减少。而沈太福为了逃避责任,他绞尽脑汁地捏造诡计。他的办法是争取让投资款变成公司的股票。这样即使公司破产倒闭,骗局败露,作为股民的投资者只能自担风险,他就不必面对向他讨债的人了。为了达到这一不可告人的目的,沈太福先后指使有关人员开出2亿元的假发票,频繁地向某市分公司调拨资金;制造某市公司经营效益好的假象,并且在没有一分钱销售额、没做一笔电机生意的情况下,在两个月时间里,向税务部门“主动”交纳了1100多万元的税金,以证明自己的强大经营实力,欺骗投资者和有关管理部门,以争取公司的股票早日上市……

面对沈太福咄咄逼人的嚣张气焰,有关部门早有防备,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以防止他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3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了《关于北京长城机电产业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乱集资问题的通报》,指出长城公司“实际上是交相发行债券,且发行额大大超过其处胡资产净值,担保形同虚设,所筹集资金用途不明,投资风险大,投资者利益难以保障”,要求“限期清退所筹集资金”。与此同时,为了避免有更多的人投资、受骗,也是为了保护已投资者的利益,防止长城公司转移资金,有关部门冻结了长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