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办公室公文写作技巧及范例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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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规章制度(5)

(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五)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六)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百分之二十的扣除。

第八条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房地产成本核算的最基本的核算项目或核算对象为单位计算。

第九条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第十条条例第七条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略)

第二十一条条例第十五条所称的各地区的土地增值费征收办法是指与本条例规定的计征对象相同的土地增值费、土地收益金等征收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财政部解释,或者由国家税务总局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1994年1月1日至本细则发布之日期间的土地增值税参照本细则的规定计算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99×年×月×日

(二)说明性细则

短信网址注册实施细则

(2005年1月24日修订)第一条根据《短信网址注册办法》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短信网址服务开通后,申请者即获得该短信网址服务在服务期内的使用权,服务期满前任何其他人将不能再注册相同的短信网址。

第三条当多个申请者同时申请注册同一个短信网址,并且都符合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短信网址联合信息中心公布的《短信网址注册办法》、本实施细则和《短信网址的争议解决办法》等相关规范(以下简称MobNIC相关规范)时,先缴费者将获得该短信网址服务。

第四条短信网址分为禁止注册、限制注册和开放注册三类。

第五条禁止注册包含有如下内容的短信网址。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信息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11.带有欺骗性、可能造成公众误解的;

12.因其他原因暂不开放注册的名称等。

第六条含有如下内容的短信网址,只有该内容的所有者方可申请注册。

1.政党名称及国家领导人名称;

2.党政军机关全称及正式简称;

3.社会团体名称及有关国防和军事的名称;

4.国家商标局认定和公布的驰名商标及部分知名企业名称;

5.我国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名称及部分风景名胜名称;

6.部分文化、教育、卫生、科研、媒体新闻单位名称;

7.国家(地区)名称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及正式简称;

8.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及“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

9.沪、深股市上市的公司名称及简称;

第七条含有如下内容的短信网址,开放注册。

1.一类短信网址:3000元/年;

(略)

2.二类短信网址:1000元/年

(略)

3.三类短信网址:600元/年

(略)

备注:具体短信网址价格以短信网址注册查询时显示的价格为准。

第八条短信网址只能是由中文单字、英文字母、数字构成的任意单词、词组、语句,最多可以有67个字符(每一个字母、数字、汉字均按一个字符处理)。

第九条短信网址的有限删除期限:短信网址注册生效5日内注册代理机构可以自行通过系统删除,超过120小时后将不能自行删除。删除后该短信网址将被释放共其他人注册,删除操作将扣除10元/次起“手续费”。

第十条短信网址注册生效的15日内注册服务机构(新网互联)将有权根据“短信网址注册办法”,对注册的短信网址进行审核,与“短信网址注册办法”相违背或有质疑的短信网址,新网互联将会删除该网址并会将注册费退还“注册代理机构”。并同时会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注册代理机构”该短信网址被拒绝注册。“注册代理机构”在收到注册服务机构(新网互联)的拒绝注册通知及退费后5个工作日内应及时通知注册者,并退还相应注册费用。短信网址注册生效后用户可在7天内(168小时)向注册代理机构提出注销退费申请,超过7天(168小时)后将不受理注册用户的注销退费请求。

第十一条注册短信网址后各注册服务机构可以自行为用户提供相应服务功能,注册服务机构新网互联的用户可自己设定“短信栏目名称”,及“栏目自动回复”的内容(部分栏目功能可能由注册服务机构另行收费提供)。

第十二条所有短信服务内容用户一般发送3次即可查询到相应信息,具体服务内容视注册服务机构的相关服务功能而定。

第十三条短信网址服务期内的任何时间,注册者可以修改短信网址的指向、联系方式等信息,但所有修改均需符合MobNIC相关规范;否则MobNIC有权拒绝此类修改。

第十四条在注册者及受让者保证转让后的短信网址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MobNIC相关规范时,注册者可以将自己享有的短信网址服务转让给他人。转让时,转让者有义务将MobNIC相关规范告知受让人。受让者也必须遵守本注册规范。受让者的服务期限为原转让人服务期限的剩余部分,受让者另行支付服务费用的,服务期限相应计算。

第十五条注册者在其享有的短信网址服务的服务期到期之前,有随时续费的权利;若注册者在服务到期日仍未续费,则视同放弃续费权。续费价格以续费当日的费用标准为准。

续费时如果发现该短信网址或其相关注册信息不符合本规范,将不予以续费。

第十六条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短信网址联合信息中心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变化,以及无线网络及短信网址技术的发展等情况对本实施细则进行解释和修订。修改后的办法将通过网站公布,且于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本办法修改前已经提交到短信网址争议解决机构的短信网址争议不适用新办法。

修改后的办法将自动成为已经存在的短信网址注册协议的一部分。短信网址注册人不同意接受争议解决办法或其修改后的文本约束的,应及时通知短信网址注册服务机构。收到此种通知后,短信网址注册机服务构将为其保留30日短信网址服务;30日后,有关短信网址将予注销。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短信网址联合信息中心及注册服务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短信网址联合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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