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白宫200年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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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二十年代的繁荣(5)

但是,禁酒法的实施,从一开始就困难重重。在整个20年代,国会内赞成禁酒的议员,在拨款和加强执法方面一直听从“反酒馆同盟”的意见,规定任何含有千分之五酒精量的饮料都在禁止之列,这就意味着连葡萄酒和啤酒这种普通饮料都被禁止了。难怪有人抱怨这条规定过于苛刻了。大城市的绝大多数居民,不管是在美国出生或外国出生的,都相信饮酒是他们不可剥夺的权利,而且把对酒的渴望升华为一种“个人自由”哲学。讽刺小品作家亨利·路易斯·门肯声称,禁酒所造成的痛苦只有14世纪的“黑死病”和17世纪欧洲的“三十年战争”可与之相比拟,卡内基理工学院的院长萨缪尔·丘奇博士认为,糖蜜酒乃是“上帝从大地母亲丰饶的胸怀里赐与人类的至大福泽之一。”饮酒之风不仅没有遏止,反而更为盛行。那些嗜酒如命的人往往不惜代价地去弄到酒,就是以前滴酒不沾的人现在也开始喝起来了。对年青人来说,暗设在地下室或者商店后店堂的秘密酒店,以及放在臀部裤兜里的扁酒瓶都成为他们反抗社会的标志。喝酒的人城市多于乡村,东部多于西部,富裕阶级多于贫苦阶级。酒吧关闭了,秘密酒店却兴旺起来。富裕的市民自有那些歹徒把酒送上门来。书房变成了避人耳目的酒吧。在这以前,还没有出现过举行鸡尾酒会这类事情,如今却成了很时髦的招待方式了。为了供应需求,酒精走私非常猖獗。那些酒贩子有时把工业酒精再行蒸馏,有时偷偷从加拿大或欧洲进口,也有时自己酿造,他们从这种非法贸易中获取的暴利是如此巨大,以致他们能够买通警察入伙,找到政治上的靠山。他们结成帮派,使用暴力、敲诈、谋杀等手段,在所在地区内夺取违法犯禁的把头地位。例如,芝加哥的阿尔·卡彭就是一个臭名昭著的私酒贩和经营赌场的人物,他的年收入多达6,000万美元,他拥有一支700到1,000歹徒组成的私人武装,并同该市禁酒公署的大小官员们串通一气。只是在一个财政部特工人员打进这个组织并掌握了它逃避联邦所得税的证据时,这伙匪帮才在1931年被判有罪和监禁,卡彭才从他的顶峰跌落下来。

两大政党都试图回避这个麻烦问题,却都未能做到。共和党人在全国实行禁酒的大部分时期内是当权派,而且在从事农业、信奉新教的各地社区内最有力量,他们倾向于支持这场胡佛所称的“动机高尚而又意义深远的实验。”民主党人则是左右为难。他们的力量既来自坚决主张禁酒的南部和西部农业选民,也来自强烈反禁酒的北部工业选民。

民主党人在禁酒问题上的分裂是如此严重,以致他们在20年代实际上不成为一个全国性的政党。

1928年大选时,先前4年一直对于城市与农村的分裂不知所措的民主党人决定,要倚重城市化的各种力量,便提名纽约州的州长艾尔弗雷德·史密斯为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史密斯出身于纽约贫民区,是爱尔兰裔天主教徒,曾充当坦慕尼协会的干将,反对禁酒最为激烈,是历史上第一位接受一个大党的总统候选人提名的终生城市居民。有人撰文介绍他道:“并非名门世系,原在外国生长,历受城市教养而又会说多种语言的那些新近投身美国场景的人们,第一次有了一个代表人物来叩全国政事厅的大门,满心希望坐上那儿的主席宝座。”民主党的政纲充满对现状的不满,它指责说,共和党执政以来,已经把国家搞得“工业萧条,农业衰退”,并提出了修改关税和救济农业的改革措施。在获得提名后,史密斯表示,他主张由地方政府做出选择,即各州有权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是否允许制造和销售低度葡萄酒和啤酒的法律。

在共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赫伯特·胡佛在第一轮投票时就获得了提名。他出身于艾奥瓦州一个教友会家庭,少年时做过农活,以后上大学,当过采矿工程师,经营企业成为富豪。在柯立芝执政期间,胡佛不仅是一位讲求效率、精明能干的商业部长,而且在1927年密西西比河谷泛滥成灾期间,他奉命主持难民救济工作,再度显示出了极大的工作热忱和管理才干。时年53岁的胡佛对这次竞选胸有成竹,他把20年代美国工业繁荣归功于共和党的自由放任政策,并表示他如果当选总统,也将奉行同样的政策,诸如厉行节约、降低税率以及充分实施禁酒法等。胡佛在发表接受提名的演说时说:“当今美国在消灭贫困方面比世界上任何国家、比历史上任何时代取得的成就都辉煌。”共和党的演说家也许诺说,如果胡佛当选为总统,将保证“每家锅里有一只鸡,每家的车库里有两辆小汽车”。

民主党的史密斯则极力把工商界拉到他的旗帜之下,承诺他将实行保护关税的政策,并挑选了一些富豪担任他的高级竞选顾问。百万富翁约翰·拉斯考伯是通用汽车公司和杜邦公司董事会的成员,被史密斯指定为他的竞选经济人。当然,史密斯选中拉斯考伯还有一个原因:两人都是反禁酒论者和天主教徒,因而可以一唱一和。

两大党候选人在经济政策上虽然有深刻的分歧,但并没有在竞选过程凸现出来,两党争执的焦点是在宗教问题上。史密斯多次声明,应该把政治信仰和宗教信仰区别开来。然而,因为他是一个天主教徒,有关他宗教信仰的流言蜚语便从未间断。诸如,史密斯赢得大选之日便是罗马教皇整装迁居华盛顿之时;一旦史密斯获胜,新教徒的结婚仪式必遭废止,其子女将备受歧视;倘若史密斯入主白宫,他就会设法把在曼哈顿新开通的“荷兰隧道”经过大西洋海底延修到梵蒂冈地下室。一位浸礼派教会的牧师警告说:“谁投了史密斯的票,谁就是在与耶稣作对,必将受到上帝的惩罚。”

史密斯反对禁酒的立场,遭到了反酒馆同盟、妇女基督教禁酒联盟和其他一些激进的禁酒团体的反对。有人送给他“酒鬼”的绰号,还传言说,史密斯有一次在公开场合喝得酪酊大醉,两个壮汉才把他制止住。有人在其广播讲话中,把史密斯与大城市的流氓恶棍相提并论,斥责他喜好赌博、喝鸡尾酒、养长卷毛狗、轻率离婚、标新立异、逛舞厅、饱食终日、嗜好裸体艺术、热衷职业拳击、赶时髦等,不一而足。

到最后,在宗教信仰上对史密斯的攻击,又同对北部城市里出生于国外者的一种攻击联系起来。南部一位教士宣称:“选举史密斯当总统,那就等于打开外来移民潮水的闸门,我们的文明就将变成如欧洲大陆上那样的一种文明;选举史密斯作总统,你们就将这个国家交付给了一个我能够指出它的名称的外国教派来统治,政、教就将再度结合。”另外,史密斯与坦慕尼协会的交往损害了他在南部和西部许多人心目中的形象。坦慕尼协会是纽约市颇有影响的民主党组织,在乡村选民的眼里,民主党的坦慕尼协会集中了都市政治的一切糟粕。竞选期间,史密斯在东部发表演说时,听众熙熙攘攘,兴致勃勃,而到西部和南部农村,听众却寥寥无几,反应冷淡。他这位天主教徒、反禁酒论者和坦慕尼分子仿佛来自另一星球,显得格格不入,孤立无援。

史密斯的竞选对手胡佛不仅居官卓有政绩,口碑甚佳,而且能在人们心中唤起对农业时代生活的美好的回忆。胡佛曾记述他在艾奥瓦州的童年,回忆从前秋天采集核桃,给磨坊扛送谷物,在河边钓鱼,以及到伯林顿小路上寻觅“玛瑙宝石和珊瑚化石。”据他忆述,他们家铺的地毯都是自织的,用的肥皂也是自制的,还腌制“肉类、水果和蔬菜,使用蜀黍和蜂蜜制作甜食。”他说,经常教导他的是一位“老是带着甜蜜笑容的大婶,她凭着无限的耐性和慈爱,把今天我们所熟悉的一切事物的根基本源培注于我们的心底。”

大选结果,胡佛赢得了起决定作用的2,100万张选票,史密斯仅得1,500万张,两人总统选举人的票数分别是444票和87票。史密斯在居民多为新美国人的一些大城市里竞选成绩甚佳,并赢得了马萨诸塞和罗得艾兰两州。在查尔斯顿和波士顿南部那些爱尔兰裔选举区,他获得高达90%的****票,在波士顿意大利裔选举区和霍利奥克市的一个加拿大法裔选举区,他也取得几乎与此相等的票数。可是,民主党虽有这许多收获,却还是遭到了不可挽回的失败。其原因在于,1928年时,共和党仍然是多数党,美国经济继续保持着繁荣的势头,因此胡佛拥有无可置疑的优势。而史密斯的出身和宗教信仰,则使他处于一种不利的地位。有一家报纸就这次大选结果评论说:“美国尚未处于它的大城市的支配之下。它的命运前途的控制之权仍旧操在具有传统思想和牢固美德的那些较小的社会群体和农业地区的手里。”这的确是一种耐人寻味的历史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