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日臻完善 从汉半两到五铢钱(文化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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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两汉的私人铸币历史

私铸钱是古钱币术语,就是指民间私炉盗铸的钱币。民间私炉盗铸的钱币,因为是意在牟利,私铸钱一般比官炉钱轻小粗恶。从铜质到文字都明显劣于同时官炉所出的钱。然而,各代私铸钱虽禁难止,存世数量均不为少。

两汉时期货币的铸造,除了西汉早期有过短暂的放民铸钱以外,一向都是由官府控制的。其情形大致是:西汉在武帝元鼎四年以前,中央政府由少府进行管理,具体的铸造则由中央和地方郡国兼行。武帝元鼎四年以后,改由水衡都尉属下之上林三官进行统一的管理与铸造,铸钱工场也集中在都城长安及其附近。

到王莽时期有所改变,允许郡国铸钱。东汉时期货币的铸造与管理机构是彼此分离的,中央进行宏观管理的是太尉属下的金曹,具体的铸造则是由地方郡县加以实施。

在汉代五铢钱出现与改革的过程中,民间私铸钱一直伴随着国家的货币改革。透过私铸钱的现象,可以了解到古代的经济状况与货币政策。

(一)汉景帝时期的盗铸

西汉第一次大规模盗铸货币的情况出现在景帝时期。《汉书·景帝纪》记载:“十二月,改诸官名。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注引应邵曰:文帝五年,听民放铸,律尚未除。先时多作伪金,伪金终不可成,而徒损费,转相诳耀,穷则起为盗贼,故定其律也。”

这一次的盗铸浪潮似乎主要是针对黄金而来的。不过严格地讲,这实际上不能算是一次盗铸活动,只是文献上称为“作伪金”,所以人们姑且把它称之为盗铸。

因为应邵在这里说得比较清楚,所谓“先时多作伪金”,是在汉景帝“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之前,而当时文帝听民放铸之律尚未废除,当然也就不能称为盗铸了。而且这里所谓的“作伪金”,似乎不是指一种故意的伪造或掺假的行为,而主要是指受道家方术的蛊惑,炼冶黄金而不能成功的一种行为。

(二)汉武帝时期的盗铸

西汉第二次盗铸货币的浪潮发生在汉武帝时期。《史记·平准书》对于铸行三铢钱的时间叙述得比较模糊。后代学者根据文义,有推测其铸于元狩四年的,也有将其系于元狩三年的。还有的学者兼采建元元年及元狩四年两说,认为三铢钱曾两兴两废。

这一时期盗铸活动的内容,在大半时候无疑包括了铜钱以及银锡合金的白金三品两个方面,但是以盗铸白金三品为主。

活动的后期,则可能主要是针对赤侧五铢的盗铸,因为一方面赤侧五铢一枚可当郡国五铢五枚用,另一方面当时白金的价值已经变得贱,并逐渐被废弃不用。

汉武帝铸赤侧五铢钱发生在公元前115年。正因为一枚官铸的赤仄五铢钱要当普通郡国所铸五铢钱五枚来使用,而赤仄五铢未必就比郡国五铢重,因而当然会引起民间的疯狂盗铸。

当元鼎四年,武帝大赦因私铸货币而获罪者,这当与此时白金已废,而民间盗铸钱币的现象也已经很少有很大关系。

白金三品废止的时间,《西汉会要》说是在元鼎二年,不过从《史记·平准书》的文义来分析,元鼎三年可能更接近于事实。因为对“白金稍贱”的叙述是紧接在铸行赤侧五铢之后的,接下来又说“岁余,白金终废不行”。因此,汉代废除白金应当是在元鼎三年。

(三)王莽时期的盗铸

西汉第三次大规模盗铸货币的风潮出现在王莽时期。王莽时期的币制,大约是我国历史上除了清代咸丰朝以外,最为复杂的。

王莽时期的制改革,几乎每一次都伴随有虚值的大面额货币。

最后一次币制改革发生在地皇元年,废除此前铸行的所有货币,另铸“货泉”“货布”两品,其中货布一当货泉25枚使用,而重量仅为其数倍。

因此,在成百乃至上千倍的高额利润的刺激下,尽管王莽对私人铸币课以重刑,但仍然阻止不了盗铸者的洪流。人们不惜铤而走险,以致因犯铸钱而被没入为官奴婢者“以十万数”。

(四)东汉时期的盗铸

东汉时期货币的私铸情况似乎并不严重,除了居延汉简中,有光武帝建武初年官府下达的禁止私铸的禁令外,东汉时期的文献中基本上不见有关于私铸货币的记载。而居延汉简中有关东汉初年的这种私铸活动,无疑还是继王莽时期的余绪而已。

东汉自汉光武帝建武十六年恢复铸行五铢钱以后,币制一直非常稳定,没有出现过大面额的虚值货币,因而没有形成强烈的外部刺激。

汉桓帝时虽然有人提出铸大钱的建议,但并没有得到实施。直至东汉末的汉献帝初平元年,董卓才“坏五铢钱,更铸小钱”。

但是,当时已是遍地烽烟,战火四起,恐怕人们已无暇去顾及私铸的事了。而且董卓所铸的小钱,能影响的地区主要是在洛阳一带,所以即便有盗铸的现象,也只会局限在洛阳地区,不能造成太大的影响。

东汉政府对于货币的态度常常不是太重视。汉章帝时,有尚书张林封钱的提议,而且得到了短暂的实施;汉桓帝时,又有刘陶的罢铸钱的请奏,也得到了汉桓帝的首肯,以致出现了史书上所说的“帝竞不铸钱”。

尽管在东汉时期的社会生活当中,钱币的流通和使用基本上还是正常的,这从东汉时期的墓葬中大多随葬有钱币即可得到证明。大臣的上述奏议能够得到统治者的支持,并或长或短得以付诸实施,至少也反映了一定的思潮。

东汉时期的货币铸造,朝廷只是作宏观调控,具体的铸造是由地方郡县来实施的。《后汉书》中没有货币志的内容,因此,有关东汉一朝的货币经济状况反映得并不充分。

总之,西汉时期看似疯狂的盗铸活动,实际主要集中在汉武帝和王莽时期,其主要原因在于这两个时期的币制都非常的不稳定,改制频繁,而且多有虚值的大面额货币,为盗铸者提供了牟取暴利的机会。

汉景帝时期的所谓铸“伪黄金”,从严格意义上讲,并不属于盗铸范畴,而且其内容与武帝和王莽时期的铜币盗铸也有本质的不同。

东汉时期的盗铸活动,则由于种种原因,显得并不严重,但也并不能据此认为东汉时期完全没有私铸现象的存在。

(五)汉代私铸钱的影响

汉代私人铸造钱币给后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私铸钱币一直是我国封建社会货币发行方面难以根治的顽症。清代继续发行使用圆形方孔的铜钱。清政府规定钱币为光绪通宝,官府统一铸造,私铸要以重罪论处,但实际上私铸、盗铸从未禁绝。

清代私铸钱币的情况十分严重,清政府虽严刑峻法也没能解决。清代中后期民间私铸之风更为猖獗。主要原因在当时铜价上涨,铸钱亏损,各地减少铸钱数量给予民间私铸以可乘之机,咸丰时期推行大钱又为私铸大开方便之门。

乾隆后期起,因铜源渐趋匮乏,铜价日益上涨。咸丰年间又受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冲击,清政府主要铜料产地云南的铜矿产量剧减,铜价高昂,铸钱无利可图甚至亏本,各地许多铸钱局被迫停铸关闭。

各地市面流通铜钱严重不足,出现了程度不一的“钱荒”。铜价上涨引起奸邪之徒囤积私毁铜钱牟利,如此更加重了各地的钱荒。于是,民间私铸、盗铸之事层出不穷。当时不仅民间盗铸,官府铸钱局也大铸减重钱,称为“局私”。

当时,私铸钱种类繁多,有所谓鹅眼、沙壳、鱼眼、水飘、毛钱等,皆薄而小,杂以土砂、铜、铅、锡而铸造,掺杂在官铸钱中行使,市面通货异常混乱。

可见,私人铸钱币的现象跟当时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状况的关系极为紧密。经济繁荣,货币政策趋于稳定的时期,私人铸钱的现象很少或者几乎没有,反之,私人铸造钱币的现象就比较多。这对于现在人们制定经济货币政策来说,也提供了一个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