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策:新世纪、大视野与我们的治国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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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农村权势群体:挑战社会和谐与农村稳定

目前在中国部分农村,崛起了主要包括乡镇党委政府和主要领导人、乡村执法机构、税务和工商机构、计划生育机构、土地管理机构、民政机构、电力机构、城建机构、信用机构和主要负责人、村书记和村主任及暴富的一小撮人在内的权贵,并且结成了牢固的利益共同体。他们以合法或非法的手段,大肆扩张既得利益,攫取新的利益,形成了颇具能量的乡村既得利益集团。

但在现有的利益和权力格局中,乡村权贵集团掌握主要的权力经济资源,对经济社会资源占有支配性的地位,各种民间和下层的制衡和监督力量相对薄弱,这种特有的强势地位使权贵集团的利益扩张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和速度。利益分配不平衡现象正日益突出,日渐畸形。

在资金信贷、圈占土地、城镇拆迁、民用物资发放、司法审判,村两委主要成员的选拔管理、土地承包、税费征收、民主政治建设、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乡村权贵集团均具有决定性或者重要的影响,利益正倾向权贵集团一边,不合法不合理的现象在一些地方非常的严重。

现在因城镇建设而引发的大规模圈占土地运动中,有相当一部分土地征用未经村民大会同意,而被乡镇县政府强行征用,而且未经审批公开违反《土地管理法》强行征占。对于合理申诉的农民不仅不倾听意见,反而对农民大打出手和威胁,断水断电,结果反映地方违法占地的****量大幅度增加。而且对过低的补偿,农民意见很大,造成了尖锐的冲突。

基层政府已成为土地违法的主体。非法滥占耕地现象愈演愈烈。在2003年,由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造成的土地违法案件有4746件,涉及土地面积1.01万公顷。在国土资源部公开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中,有8起属于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公开违法。而到了2007年,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在7月12日表示,土地资源的违法违规始终是土地管理中的“痼疾”之一,而这背后又与地方利益交错联系,使问题更加复杂。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坦言,虽然今年土地违法问题较去年有所好转,但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于2007年7月12日******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根据对土地违法案件的统计,非法占地的案件,占所有案件宗数的80%,非法批地的案件占20%。另外,从涉及违法的用地面积来看,非法批地的案件,占涉及土地面积的80%,主要是地方政府和涉及政府为违法主体的案件,用地面积为80%,以公民、个人或者企业为主体违法占地的面积是20%。

失地农民在很多地方被称为“三无农民”——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分。据九三学社一项调查表明,60%的失地农民生活处于十分困难的境地,而且影响基本生活的占70%,因为生活拮据,出现了以捡破烂为主的群体,有的农民夜里连电灯都舍不得点,到市场捡菜叶吃,在楼下支起灶的农民也大有人在。目前,全国失地农民总数估计在4000万~5000万人左右,每年还要新增200多万人。随着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用工制度逐步市场化,地方政府对失地农民就业安置的渠道越来越少,采取货币化安置成为各地普遍的选择。

农村土地纠纷已取代税费争议而成为目前农民维权抗争活动的焦点,是当前影响农村稳定和发展的首要问题。

据调查,目前被征地农民对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反映较为强烈:补偿标准偏低,难以维持长远生计、对征地安置方式和平调村民集体资产的行为不满、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方式不满。

改革于此,形成巨大反差的是,地方政府和村委会及开发商最希望占用大量土地。因为中国的土地是当今中国价值最大的资源,其巨大的收益不可估计。而且每一次大规模土地征用中都有相当部分使乡村权贵阶层受益,而且私下的腐败、权钱交易、贪污在农村相当的普遍。

在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选举过程中,民主的参与权、监督权和选举权还经常受到上级和暴富分子的干扰,贿选现象在一些地区十分严重,而且更有甚者,乡村权贵集团与黑社会操纵选举,威胁和恐吓村民。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往往不能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在一些地方不仅两大会形同虚设,就是村委会也形同虚设,权贵在幕后决定重大事务,阻止各种监督,对批评检举者打击报复。村书记包揽一切,或村书记与村主任包揽一切,问题相当严重。在一些地方,乡镇和村委会黑帮化正有蔓延之势,恶人治村很盛行,对此应提高警觉。

总之,乡村权贵集团在信息、权力、资金、技术、社会联系等方面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这使乡村权贵的利益扩张更具突破性。

权贵集团的扩张加深了中央政府与农民信用和信任的裂痕,破坏了法制的统一与尊严,加重了农民的总体负荷,推动社会的分配更加不公,导致农村购买力下降,干扰了社会的稳定,埋下了社会动荡的风险与隐患,应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警觉。所以应加大对乡村权贵集团的打击力度,安排有效的制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