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管理就是搞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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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递进式处罚比一棒子打死更有效

历史上有这样一个故事:

魏惠王问大臣卜皮:“你担任地方官很久,和百姓接触很多,百姓是怎样评价寡人的呢?”

“百姓都说你是仁慈的大王。”

魏惠王大喜:“是吗?如果真是这样,国家一定治理得很好吧?”

“不,相反,国家快要灭亡了。”

魏惠王愕然:“寡人用仁慈治国,为什么还治不好国家呢?”

卜皮说:“陛下只给百姓仁慈的形象,就无法居人之上。如今百姓、大臣犯罪,陛下太仁慈,又怎么处罚他们呢?有过而不罚,又怎么治理国家呢?所以臣说国家快要灭亡了就是这个道理。”

管理企业与治理国家是同样的道理,不可缺少奖励,也不可以缺少处罚,这两种手段都是激励员工的有效工具。然而,很多管理者并不知道怎么运用处罚来激励员工,要么对员工的处罚不疼不痒,导致员工对处罚失去畏惧感,依然我行我素;要么对员工采取一棒子打死的处罚措施,为了处罚而处罚,结果处罚没有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反而伤害了员工的积极性。

中国有句俗语说:“杀一儆百。”可见,针对员工的不良行为采取处罚措施应有坚定的决心,这样更能维护企业的正义感,激发出员工遵纪守法的积极性。不过在杀一儆百之前,管理者最好采取递进式的处罚方式,通过“按罪定刑”的方式,给员工适当的处罚,这样才能更好地服众。

什么叫递进式的处罚呢?举个例子来说,假设一位新来的员工连续迟到了三天,你可以找他谈话,问他迟到的原因,提醒他准时上班;可是随后的一个星期,他没有任何改变,仍然每天迟到,并且没有恰当的理由,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按照公司的考勤制度处罚他。例如,扣除他的全勤奖,甚至对按照他迟到的次数进行罚款。如果你这样处罚他之后,他在下个月仍然迟到,你就可以直接开除他了。这种力度逐渐加大的处罚方式就叫递进式处罚。

某纺织公司要求每位员工每个月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可是老赵和小吴总是完不成。具体完成多少,有多少没有完成,这个每个月不等。可是公司每个月扣除他们的基本工资是一样的。老赵和小吴心想:反正干多干少,扣的基本工资一样多。渐渐地,他们的工作效率越来越低,每个月离工作目标越来越远。

后来公司换了一位部门主管,该主管了解老赵和小吴的工作情况后,果断地修改了处罚条例:每个月规定的工作任务,如果完不成,将会根据完不成的数量来决定扣除基本工资的比例,完不成的部分越多,扣除基本工资的比例就越大。

同时每个月超额完成工作量的员工,公司会针对其超额的部分予以不同比例的提成,超额越多,提成率越高。通过这种奖优罚劣的做法,老赵和小吴的工作积极性慢慢提高了,而那些工作出色的员工也得到了相应的奖金回报。

递进式处罚是一种很人性化的处罚方式,因为在严酷的处罚出来之前,它会给员工若干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于一个有自尊心和上进心的人来说,这几次从轻发落完全可以促使他修正自己不良的行为,使之转变为一个合格的员工。因此,通过这种处罚方式可以轻松地将工作态度不端正、没有进取心的员工淘汰出企业。

现实中,有些企业老板动不动就用罚款来处罚员工,员工迟到了要罚款,员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也罚款,似乎罚款是处罚员工的唯一方式。殊不知,处罚员工目的不在于“罚”,也不在于“款”,而在于指出员工的错误,促使员工改正错误。

如果员工自觉性高,犯错之后经管理者提醒就能改正错误,那么对这类员工就无需再罚了。如果管理者一味地处罚员工,不分何种错误,都按同一种方式处罚,就很容易打击积极上进者的积极性。

所以,我们提倡递进式的处罚方式,这种处罚方式可以有区别地对待员工的错误,既可以对积极上进的员工表达出宽容和仁慈,又不至于纵容懒惰、责任心差、不思进取的员工,很好地避免了一棒子将优秀员工打死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