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与爱有关的一千零一夜(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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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只是一个开头

我一个星期之内就认识了这条街上所有的人。拐角酒吧的小卡,小学门口买煎饼的遛遛,楼下水果店的利亚,还有晚上九点才出摊的烤串老板和兜着竹篮走街串巷卖野果和鲜花的小美,和那些扛着长枪大炮在门口张头张脑的游客们。

再加上给我打扫房间的刘亚亚,对我来说,在这个小镇认识这些人也就够了。

可刘亚亚和我说,就在我来到这的一天内,几乎半个镇的人都认识我了——那个租了张晖家房子的人。

我问刘亚亚,从他们嘴巴里出来的宾语真的是“人”这么客观中立的名词吗?从每家商户对我的热情招呼和加价力度来看,应该不是。

她笑,麻利的把酒杯用换下来的床单裹好放在大竹篮里。“我们都以为这房子租不出去,这么贵,”她耸耸肩,“差不多是我三个月的工资呢。”

“而且还这么破。”她扛着竹篮走出阳台门,哐一声用脚踢上摇摇欲坠的门。

我见识过让小镇人啧啧称奇的新房子是什么样的,在他们所谓的景观带上延伸开来的新楼盘,玻璃幕墙闪着金属的光。或者一小簇在荒芜山水间开发的别墅群,白墙灰瓦,各式红木家具,种两株桃花,花开时要落一半在泥里一半在楼边水池中,俨然一派归园田居光景。

我一个学生物的朋友曾说过,因为视网膜成像的原因,每个人看到的红黄蓝绿都可能有一定的色差,所以十四亿人看到的世界也一定有十四亿中微妙差异。而审美就是更奇异难以言说的事情。

他们觉得我租一间深巷中的破屋不知所谓,我觉得他们身处自然画卷中却还要凹些让人啼笑皆非的造型,也罢也罢,大抵所有人都是这样在别人眼中做作的活着。

我认识张晖是在网上,他在微博上传了这间对着一江水的屋子照片,屋内毫无野心的光秃秃白墙而已,可大露台上的石壁上有青苔灰绿的痕迹和木头桌椅。

我问他:“那边多雨吗?”

他回:“多。但从月底开始,应该会有两个月左右的晴天。”

“如果连续下一星期雨,我就要求退房。”

“没问题。”

于是他就顺利用这的“天价”把这个破屋扔给我自个儿出去旅行了,我扛着一个破箱子搬进来,去家具店扛了一张床垫朝着露台放着,酒杯就扔在那堆旧书上。

刘亚亚是自己来敲门的,她说她是张晖给我安排的清洁员,每天来负责帮我洗衣服做两顿饭。

“你是干什么的?”她问。

“你猜。”

“导演?摄影师?”

我环顾四周,没找到她想象中的长枪大炮,“不是。”

“画家?”

明明也没有画笔画架什么的。“不是。”

“哦,”她看着我,狭长的眼睛意味深长,“那你就是不务正业的富二代,在大城市里玩腻了,跑来尝试小镇生活。”

她白如满山梨花的脸噎得我说不出来话。

第二天她来的时候,给我带来一个粗瓷花瓶,洗得干干净净,装一把不知从哪摘来的野花。

好看。

每个喝到微醺的深夜就是我的工作时间,我手上有未完成的两个剧本还有一本写了大半年连大纲都没有整理清爽的小说,来这之前的半年,我和哥们儿说:“我江郎才尽了。不行了,我写不出来了。以后这种活别找我了。”

哥们儿说:“别逗了,你不写怎么活。来,干了这杯,再给我多写几集。”

于是我跑到这来,试试能不能把脑子在这里洗干净,好好应付掉眼前的几十集狗血剧,赚个两年的生活费,再好好把想写的故事写出来。

我真想出本书。这话要是被我那群哥们儿听到一定会当成笑话。

“别逗了,出个屁的书啊,那点稿费够你两个月的花销不?作家都是饿死的,你能活到拿诺贝尔的时候吗?说得好像你过得了那种粗茶淡饭青灯古佛的日子似的。发发痴就好啦,好好写你的剧本吧。年底咱们一起去美国晃晃。”他们总如是说。

可我真想出本书。

我在电话里哼啊哈啊的把联系地址和电话交代清楚时,哥们儿大叫:“你可以啊,跑那去凹造型啦,现在最流行原生态了,你可以啊。”

可我就是想出本书,怎么谁都不信呢?

刘亚亚说她信。

她第N次晚上来替我收衣服时撞见我闭门造车时终于猜出我是干什么的了。

“那个什么电视剧,婆婆小姑欺负小媳妇的,就是你写的?”她坐在地板上,眼睛放光。

“嗯。你下次看的时候,可以注意一下,五个编剧名里最后一个就是我。”

“那你还写过什么?”

“现在正在那啥卫视里热播的,一家人吵架吵着吵着哭了笑了的那个。”

“也是五个编剧里的最后一个吗?”

我翻翻白眼掰掰指头,“第七个。”

“那也能赚不少吧?”

“还行。”

“多少多少?一集多少?”她抱着双膝,眼冒金光,像动画片里贪婪的怪兽。

我说了个数,她讶异得合不拢嘴,“这么多?”她说,“连第七个名字都能赚这么多?”

我又被她脸上的一弯月色噎住。

她看着我,啧啧掰着指头,“你说你啊,赚这么多干嘛租这种破房子啊,你多写两部都够在我们这买套房了,你看啊……”

她喋喋不休的样子像是数着自家地里秋季收成的地主婆,满面贪婪的模样特别可爱。

她见我盯着她不说话突然顿住了,不好意思的嘿嘿一笑。

“喝酒吗?”我倒了杯甜酒递过去。

她迟疑的接过,晃晃杯子,看一眼漂浮其上的奶油泡沫,看一眼我,吐吐舌头,像喝烫茶一般小心翼翼的尝了尝。

“好喝吗?”

她盯着杯子里的酒,看看我点点头,又突然觉得好笑似的,憨笑起来。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中了五百万怎么花?”她问我。

“想过,”我说,“不过想着想着就觉得不够了,得重来,中个一千万才行,然后想着想着又不够了,后来发现中几亿都不够。”

“我也是。”她用梨花白的手指拍我青黑色粗糙的手背,惊呼道,“后来我发现多少钱都是不够的,但我还是爱想。”

“想着就高兴?”

“对,想着就高兴。”她憨笑。

“你这么爱钱啊。”我逗她。

她严肃的点点头:“是啊,我可爱钱了。有钱我就可以不工作啦,就可以出去旅行,买大房子,还可以不结婚啦。”

“你难不成要为钱结婚呀?”

“不是啊。”她说,“我要是有钱,就可以拍一摞在桌上,喏,老娘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不用你们管我,理直气壮气壮山河的。”

我大笑,酒精从胃跑到脑袋里去,“多少钱才能气壮山河?”

“二十万?”她晃着酒杯,歪歪脑袋,“三十万?五十万总够了吧?”

“说多不多,说少不少。”

“可不。但像我现在这样是没戏的。”

“喂,你要不要听听我的故事?”她摇头晃脑,似笑非笑的看着我,酒杯衔在嘴边,“别小瞧我,我也有故事的人哟。”

每个人都这么说,信誓旦旦,像每个酒酣时照镜子的男人,都觉得自己仪表非凡,可我信她的。

(这是一个不算短的故事的开头和草稿,我写在这个专栏的最后,也是下个连载的开始。所有在这篇留言的人都有可能获得作者签名的小说《职场成人礼》或即将出版的新书,算是我对于这个专栏虎头蛇尾的致歉。那个,前十名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