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石头大了绕着走(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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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六十一个梵高先生

我在海淀黄庄的天桥上等一场好戏的发生。彼时天桥底下正好有个流浪歌手在唱《蓝莲花》,他唱的很慢很慢,节奏很抒情,男男女女们吃完饭,买完衣服,在这个购物广场的停车场前围着他,沉浸在黄昏独特的感伤气氛中,听一曲,从钱包里掏出零钱,双手捧着,放到歌手的琴盒里,歌手会立即答谢。

我已经站了一个小时了。

唱完间歇的时候,一个红裙子姑娘站起来,放下一张一百的,这是歌手收到的最大面额,歌手连着说了四遍谢谢。

红裙子姑娘站在原地,说,我也想唱。

歌手也就是个大三的学生吧,规规矩矩地站在原地,两腿并拢,这样的阵势他应该是第一次遇到,手上只有一把电吉他,为了多挣点儿,他是独行侠。砸场子的出现的时候,没人抄家伙保护他。我想看看他怎么应对。

周围已经一片嘘声,歌手贴到话筒前说了一句,大家欢迎这个美丽的姑娘唱一首美丽的情歌吧!

不错,脑瓜挺快,知道圆场。

姑娘就对着话筒唱了起来,是一首民谣,名字叫《梵高先生》。

“谁的父亲死了,请你告诉我如何悲伤。谁的爱人走了,请你告诉我如何遗忘。”

不得不承认,水平在歌手之上。

围在周围的男的都激动万分,有些还打了几个口哨。

姑娘很识趣地伸手向伴奏的歌手致意,小伙子有点羞涩,连忙摆手。

她抬起头,冲着我摆手,我笑着,看她把话筒交还,冲我跑来。

她叫马克,是我的女朋友,这是我们每周上演的一个游戏。下一周的时候,我们会出现在下一个流浪歌手面前,马克会再唱《梵高先生》,我们都很喜欢这首歌。

我们最初的念头是在地铁上,当时我俩去火车站接一个共同的朋友,地铁上一对儿男女朋友在卖唱,男生弹吉他,女孩对着话筒,边走边唱——

“坐你开的车,

听你听的歌,

我们好快乐。”

当时心折,马克说,胖子,我们也组个乐队吧。

我的反应是,我们需要的是一把吉他和两张厚脸皮。

平安里一条大街上都是琴店,2009年的夏天,我们花了一个月在那儿挑琴、调音,最后选中了一把3000块的雅马哈民谣吉他,在对面的五泉山牛肉面店里碰杯,庆祝乐队成立。

我倒满一杯啤酒,举向马克,开开心心地说,为了我们的音乐梦想干一杯吧。

马克按下我的杯子,呲着牙说,音乐梦想,不就是钱嘛?

她又说,这几天我跑了好多购物中心和地铁站,那些唱歌的都不容易,我们就别跟着疯子瞎混了,但我还是想唱,我们就蹭着他们的地方唱一下吧。

于是就成了如今这样,我们会在一个歌手面前停留半个小时,听一阵儿,马克会在间歇的时候走上前去,放下一张一百元的,这样歌手就不好意思拒绝她,她也够胆大,即便周围有嘘声,她也笑嘻嘻地唱完,鞠个躬,说谢谢,飞速跑远。

我喜欢她跑过来满脸开心的样子。

但我们买的那把吉他再也没有弹过,我喜欢听,她喜欢唱,这就够了。好几次看着吉他上面都是灰,马克就说,胖子,你该练琴了,我就把琴好好地清理一遍,因为我是个没用的工科生,我会的就是在吃某一样东西的时候,立即准确地说出卡路里和副作用,我是个生物男,工科生里都不要的那一种。

每周我们攒下一百块钱就用来蹭场地唱歌。

也有搞砸的时候,有一次她没看清周围的情形,放下钱跟歌手说,歌手答应了。等她拿起话筒,唱完第一句,再就没有声音了,原来是忘词了。

那天她就特别安静,像个小兔子一样,第二天见面的时候,我就发现她手心里密密麻麻得都是字,掰开看才发现是歌词,她的脸比忘词那天还红,但嘴上不饶人,说,别再给人家把场子砸了,多不好,是不是?你说是不是?

还有一次是在北京南站,唱了开头就被周围的人起哄了,马克想唱完,原来的歌手不答应了,说,这以后我就没法在这一带混了。马克只好丢了话筒,跟我回去。

那天晚上谁也没有说话,静静地吃饭,我知道马克不开心,便说,咱们别唱了吧,先赚钱,赚够了我想唱就唱,不看人脸色。

马克一句话也没说。

我们是从大学开始知道有一个叫李志的歌手,那时候我们的朋友里有一个叫严莫的,特别喜欢李志。在一次唱K的时候,他抢过麦克风,唱了一首李志的《和你在一起》,有几句歌词他对着自己的女朋友小艾唱得特别伤感,我至今都忘不掉——“如果我们不再结婚,你怎么能受得了。如果我们就要结婚,我怎么能受得了。”

我们喜欢上了这首歌的调调,马克没事就哼一段。我们去了李志歌里唱的郑州,巷子里确实飘满煤炉的味道,雾气穿过脖子的时候,我们头碰头说,四十岁之后,不再为钱财发愁,不再为不喜欢的事情委屈自己,不想干的事情就可以不干。

日子如果一直这样,我也不会写下这些故事,自那之后,我们再也没有去过流浪歌手的摊位,她捧起了厚厚的红宝书,开始认认真真地背单词,我开始接翻译的活儿,我们在牡丹园附近租了房子,正儿八经地开始过日子。

一旦开始了生活,便发现文艺是如此脆弱,北京的朋友越走越少,终于少到一桌人都坐不齐,那天是为一个出差的朋友接风,他剔着牙,说,你们还在这待什么呀,当初我们以为你们一定会混的特别好,怎么成现在这样了?

北京的几个都没说话,笑着敷衍过去了。

马克却不服气,说,钱是王八蛋,有钱有什么了不起的!

这时候轮到对方笑呵呵地敷衍了。

之后的之后,她去了美国,我送她到机场,两个人哭得稀里哗啦,我们知道我们扛得住时间和距离,但是我们不知道抗不扛得住生活这样如死水般波澜不惊。

坐上地铁回住处,地铁里再也没有了流浪歌手,北京的地铁不再允许“闲杂人员在地铁卖唱”,这里本来就是野心夜奔的地方,学生时代的一切都烟消云散。

她给我发来短信,说,电视台上那些歌手嘴上都在说自己的音乐梦想,不就是钱嘛。我在日记本上记了,到今天,也就是2011年1月1号,我们一共走了六十一个流浪歌手的摊子,这样算来,你一共听了我六十一首《梵高先生》,我就是喜欢唱,就像你喜欢听一样。再见,胖子。

再见面是五年后,马克回来,加入了我新成立的一家公司,这是一个夫妻店,我们的业务就是生物科技的开发,这是我在国内几年的奋斗成果,但我需要一个往外扩展的途径,马克是最好的人选。

之后一切都顺理成章,我们在四十岁退休,在退休告别会上,马克拿出了那把吉他,对着亲朋们说,胖子一直喜欢听歌,但是他不会弹,所以我们就去蹭别人的场子。后来去了美国,我学会了弹吉他,胖子永远也不知道,我的梦想就是给他谈唱一首歌。

当然,这也太无趣了,因为这是我编出来的一种故事走向。

真实的版本是,马克再也没有回来,她在加拿大定居了,我们断断续续联系过,我也去过冰雪无际的加拿大看过她,之后再联系却没有了消息,去找,也是查无此人,可能以上的故事就是我做的一场梦吧。

只剩下那把吉他还在卧室,灰尘落上去都会发出巨大无比的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