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吃定亿万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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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回忆(1)

大部分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是个男人了,当然这个想法在我十几岁的时候就开始有了,然后慢慢地变化到现在。我在叶盼雨面前有时候要做个男人,有时候会和她一起变回孩子,有时候我得比她成熟比她冷静比她更是个成年人,我相信这个世界上能强大到不需要任何人保护的女人屈指可数,甚至没有。我的女人,也不外如是。男人总是要在遇到女人以后才有不同以往的变化和成长。

一个男子就是找到他生命的意义和爱的真谛以后强大起来变成一个男人,同时因为找到了所存在的使命和意义,变得简单纯粹,内心又是个男孩,就像孩子在幼小的年龄最喜欢和最在乎的事只是今天要多赢一个玩具。

其实不管任何人,任何事,目标明确了,什么都可以划归,也就不再那么复杂。只要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要做什么。

我十几岁的时候很懒散,总是混日子,没有什么进取心,学业也只是刚刚好就可以,排名我也不在乎,只知道篮球和音乐。和同性友人也很少吃喝打趣,就是一个人也安安静静、平平稳稳地过,有朋友就低调地一起玩,不会和异性交流。直到遇到叶盼雨。

当时她正在暗恋我的朋友,她用班干部的身份接近我,要和我做朋友。那个时候的叶盼雨头发短得像个假小子,脚踏车骑得飞快,没有任何女孩子喜欢的饰物和打扮。但不管是从哪个性别出发,她都长得清秀干净,让人讨厌不起来。我只是没有拒绝这个人的靠近而已,她也不是经常绕在我身边的,毕竟我不是她的目标。但是我们经常打电话,在同一个教室用信来互通有无。

我除了篮球以外,还用来练习投射的机会也许就是和她传消息了。我没见过哪个女孩子喜欢把纸揉作一团丢给你的,而且十次扔不中第二次。叶盼雨的运动细胞在我教过她篮球和游泳以后有了总结,从今以后教谁都可以了。

我开始以为她只是个成绩很好,不善表达的内向女孩,谁知道不是,叶盼雨是个窝里横。她和亲近的人一起时可以有说不完的话,奇思妙想,很是逗趣。她是个很骄傲的人,做很多事都必须到自己满意为止,她满意的标准通常是完美。我们初中的时候流行拉帮结派,她从来不参与,被人为难或欺负的时候都是头仰得高高,然后一一化解。最后没人敢再欺负她。

其实她喜欢的人还有很多朋友,有的本来就相熟,她却更习惯来找我。在她暗恋成功以前和以后大多数人都以为我们才是一对。但那些时候,她都没有顾忌和尴尬,照样要称兄道弟。

有时候我会忘了她接近我的目的,当我发现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时。我已经喜欢听她在电话里一惊一乍的声音,喜欢她曲解一个词语,喜欢她和我分享每一件生活的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