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超能力本该用来拯救世界啊混蛋(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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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孤独是最好的养料

作家在市郊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老房子。爬山虎遮住了整个墙面,正把魔爪伸向作家的阳台。作家的卧室里只有一盏台灯一张床和一个电脑,厚重的窗帘遮住了刺眼的光线。他每天醒来都不知道大概是几点。土豆已经储存了很久,蒸熟,做成土豆泥放在电脑旁。开始心无旁骛地打字。

“2014年8月初,全城陷入了一片恐慌……”

只要写稿,他的生活就只有十平方米宽。

尝试过很多题材,科幻玄幻架空古风武侠悬疑惊悚恐怖他都写过,零散地发表在一些杂志报刊上,反响平平。

“你的文字……我说不出来,但是感觉很有灵性。”他的编辑们都这样评价。

后来他发现,所谓的“灵性”不过是找不到形容词的一个替代品而已。不犀利,不华丽,不唯美,不精准,不畅快,不温暖的文字,被他们统称为灵性。

也不是不能养活自己。只是不论杂志还是报纸,稿费在两个月之内都是不可能到账的。捉襟见肘的时候他吃掉过一箱挂面。

“反正写不出来,周末一起聚聚吧,别一个人呆在小黑屋里了。”好友诗人提着新鲜的蔬菜和水果来看望作家。

“但是过了截稿日不交稿,我的专栏分分钟被砍。”作家自然地接过诗人手里的熟料袋子,放进冰箱,顺便拿出一个西瓜,劈成两半。

诗人过得很不错,主要原因是他不仅仅写诗,还给一些民谣歌手写歌词。凑凑韵脚装装逼算是他的拿手好戏。和半路出家的作家不同,诗人读的是中文系。

“砍了算了呗,在那种小报纸上面的专栏,毫无意义。”诗人打开作家客厅里的古老电扇,一边挖西瓜一边说。

“对你来说容易,对我而言这就是下个月的生活费。”

“我说真的,周末有一个沙龙,都是新一代的写手,大家一起聊聊说不定你就有灵感了。”

作家若有所思。

周六的晚上,作家还是换了一套衣服,摘掉了厚重的眼镜,准时到达了会所。诗人已经在门口等他。许多人都拿着自己的书当做名片相互交换。

“介绍一下,这是我朋友,作家。”诗人说。

“请多多指教。”作家鞠了一个躬。

气氛友好,还有人抱着吉他在沙发上唱歌。端着点心的服务生穿梭在人群里。虽然经常听诗人提起这里,但是成为其中的一员,让作家感到有些恍惚。

“我有没有在哪里读过你的书呢?”一个人问。

“应该没有吧……”作家有点尴尬,“我还没有出过自己的书。”

“喔,那你是写哪方面的呢?”

“我……什么都写一点。”

觉得没趣,这个人悻悻地走开了。

“嘿,以前都没有见过你。”另外一个人走过来看着作家。

“噢,我是诗人的朋友……刚才诗人不是介绍过我吗……”作家又尴尬起来,想,根本没人在意这个所谓的朋友吧。

“我来晚啦,漏过了介绍的环节。我叫评论家,我也没有出过书,哈哈哈哈。”

“我看过你的很多影评书评!”作家终于逮住一个认识的人,“评论都很中肯,又犀利!”

“过奖了过奖了。我在想要不要换一条路呢,总是写评论,其实很不讨好啊。”

一聊就是两个小时,该散场的时候,评论家说,为什么不试试写点自己身边的事呢。

到家的时候已经十二点,洗漱完毕,坐在电脑前,作家突然文思泉涌。

好朋友诗人是同性恋,初中被掰弯从此再没有直回来。喜欢他的女生很多,而他对每个女生都非常绅士非常温柔,确不小心被冠以渣男的称号。他高中的时候和男友接吻被父母发现,断绝了经济来源,于是开始写诗。小心翼翼地把诗句里的“他”改成“她”才得以发表。那些美丽伤感的字句,永远不能光明正大地说给那个人听。温暖的诗人最近失去了七年长跑的男友,生活变得冷清。

这个故事发给编辑之后,编辑竟然非常欣赏。说,诗人的人物性格丰满,幽默而不失风度。在得知作家的朋友就是人物原型时,鼓励作家就用这样的方式来写作。

“等你在专栏连载够十万字,我肯定可以帮你出一本书。连书名我都帮你想好了。”编辑说,“最好都是悲剧结尾,这样让读者印象深刻,痛彻心扉。”

作家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写作生涯有了突破口。说不定一举成名,可以约见前任了。

一万字,作家用一万字雕塑出了诗人的青春期,让诗人英年早逝。

“诗人从高楼一跃而下,算是完成了自己对他的祭奠。”作家这样写道。

分成三期连载,在编辑部的运筹之下,很快登上了微博的热门搜索,作家也眼睁睁看着自己微博的粉丝蹭蹭蹭地涨,这是他从来没有想到的。而好友诗人对此也不置可否,看到作家梦想成真,他也只是带了两罐啤酒来祝贺。

第二篇,作家想到了自己略为传奇的舅舅。经历过婚姻失败,服下安眠药自杀未遂,在九十年代中期发展了一段网恋,后来结婚生子,从月薪500的工薪阶层到年收入七位数的成功人士,舅舅用了不到十年。

就这样一直写,手指在键盘上跳舞,每天醒来都可以写稿,这成为了作家觉得最幸福的事。他的一名粉丝成为了他的未婚妻,俩人搬进了两室一厅地铁口的房子里。

然后有了佳人在旁,他渐渐忘记了那种孤独感。需要文字和另一个空间来陪伴自己的孤独感。写作和阅读一样,都应该是非常孤独的事,偶尔需要穿越时空,和另一人或者另一个自己对话,争吵,最后达成共识,或者永不相见。即使两人同时写作,也达不到自己和自己契合的高度。

所幸只剩最后一篇,写完了身边熟悉的亲友,如果随意捏造一个人物,肯定会被编辑批为空洞不真实。

那就写自己吧。

自己有什么好写的呢。

感情?前任劈腿,现任美好,似乎没有任何可以描述的点。

事业?上升期,那又怎样呢。还没有做过惊天地泣鬼神的事。

家庭?父母和睦,家人健在。

然而一想到必须是悲剧收场,作家有些不忍心完全按照自己的模样来写。这是他的硬伤,隐隐约约觉得不是好兆头。

他在文章里掺杂了很多别人的元素,希望熟悉他的人不要一拿到这篇文章就猜到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作家自己。

“他怎么可能想到,这次再见竟是诀别。飞机坠毁的那一刻,他似乎看到了一岁女儿的笑脸。”作家敲完最后一个句号,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只是小说而已。”妻子端来一杯热茶,给作家揉揉肩。

付梓,印刷,出书,反响热烈。他开了一场又一场签售会见面会,再休息下来的时候已经是两年之后。

然而感觉自己江郎才尽,写遍了身边的人,已经没有什么好写。于是作家接受了编辑的邀请,正式发表了封笔声明,转而成为一名编辑。结婚之后日子过得平淡,不需要熬夜赶稿,也不需要抢死线,有了稳定的收入和编制。

功成名就,作家决定带着妻子回老家休息一段日子,关掉手机,拒绝网络。享受乡间的日光和微风。那是2014年的夏天。

鲁甸全城陷入了一片恐慌。

再回到上海,作家才得知,诗人为殉情而自杀。

作家的超能力是写过的小说都成了真,然而封笔之后,就永远失去了这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