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我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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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假如我是狗(1)

一 人狗情未了

虽然我只是一名普通人,还是个穷人,从这一点上看我甚至都算不上是一个完整的人类,但我依然不喜欢任何动物,他们是低级的、肮脏的,供人类驱使和吃喝的玩意儿。在这一点上,我用不着掩耳盗铃,大多数人都是这么想的。

我认为,动物对人类的最大贡献就是在人类饥饿的时候充当饲料。当然了,人类吃了就死或吃了就傻的动物属于害虫或害兽,应该被彻底铲除掉,至少不能让它们出现在视野里。

事实上,所有的向人类献媚的动物我都吃过,比如牛、马、羊、驴、猪、鸡、鸭、鱼、鹅、虾,至于那些以名贵著称的物种,比如什么鹿啊、鸽子呀、蛇呀、蚕茧呀、螃蟹、鱼翅、鸵鸟之类的玩意儿,我也吃了不少,甚至熊掌。说实话,很多动物尸体的滋味着实一般,如果烹饪水平跟不上的话大多有腥臊之气,吃它们不过是图个新鲜。

据说动物们在临死时往往要分泌些并不致命的毒素,希望给吃他们的家伙留点后遗症。但我们是现代人,我们与祖先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我们拥有超强的免疫能力,所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就是中了毒,现代科学也能把我们从阎王爷那里救回来。祖先在这一点没法跟我们比,所以他们大多夭折了。另外对于一名普通人来说,我们最大的享受和权利就是吃了,无论钞票是怎么来的,它的第一用途永远是大吃大喝。

在所有人们熟悉的动物中,我惟独没有吃过猫,听老人们说说猫肉是酸的,不好吃不好消化也不易烹制,估计他们是吃过的。另外猫这东西有九条命,即使死后也难得让吃了它的人安生,最好是离它远一点。

对了,狗这东西最谄媚了,绝对不能放过。而且狗肉还是真好吃啊,强过于大多物种。

我吃过狗肉,特别喜欢吃广西人发明的狗肉火锅,一想起那滋味来,我的口水就能直接流到耳朵里去。但我不敢明目张胆地吃,因为我的女朋友是属狗的,她把狗当成了除她母亲之外的第二亲的亲人,她爸爸只能排到第三位。至于我吗,根本就排不上号了。

事有凑巧,前段时间有个讨厌的广西老板,在我家楼下开了家狗肉火锅店。这不是成心跟我过不去吗?每天晚上,饭店门口就要吹响了大吃大喝的号角,食客们蜂拥而来,摆出一副决一死吃的架势。狗肉飘香,吃声惊人,场面火暴。

我强忍着,我假装没听见,我也假装没看见,有几次我甚至把鼻子也堵上了。太馋了,流了口水,我就一口一口地咽回去,把口水当成狗肉吃,谁让咱喜欢掩耳盗铃呢。

一个月后,我最终决定,要把女朋友的亲人吃掉,吃个片甲不留。

那天,我趁着女朋友不在家,偷偷溜进了火锅店,要了一锅热气腾腾的狗肉。

事先我向老板郑重声明:“一黄二白三花四黑,一定要给我上黄狗的肉,只有黄狗的肉才是狗肉的极品呢。我吃得出来,你小子千万别糊弄我。”

老板见我是个内行,立刻将本人引为知己了,还给了我一张贵宾卡。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狗肉的香那是无法形容的。特别是带着皮的黄狗肉,一口下去,浑身酥软,满嘴生津。一股香气顺着肠子就下去了,它在肠子里转了四五个圈儿,之后又顶了回来,在头顶幻化出千万朵莲花来。那感觉简直是妙不可言了!

我刚刚吃了几口,一抬眼,竟瞥见女朋友怒气冲冲地闯了进来。

坏了,今夜有暴风雨!我趁她还没有走到跟前,马上舞动筷子,将锅里最为肥嫩的几块狗肉狠狠塞进嘴里,多吃一口是一口啊。

女友一把揪住我的耳朵,狞笑着问:“香吗?”

我说:“香。”

女友手臂一甩,我的脑袋差点掉到火锅里。她忿恨地说:“下辈子让你也做一回狗。”

我嘿嘿着解释说:“我吃的狗叫菜狗,是南方人专门养来吃的,与你想象中的狗完全不一样。”

女友红着眼圈说:“狗全是全人类的朋友,一条也不能吃。”

我耷拉着眼皮说:“你是没有赶上饥荒的年代。我奶奶说了,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人连人都想吃了,别说吃狗了。”

女友急了:“你少胡说八道。”

我义正词严地说:“谁胡说八道了?易子而食的成语是怎么回事?不就是换着孩子吃吗?那成语就是吃孩子吃出来的。”

女友甩手走了,我只好灰溜溜地在后面跟着。

原来女友给家里打电话,发现我不知去向了。女人大多有半仙之体,掐指一算便估计到我被馋虫俘虏了,于是便追了来,果然抓了一个现形。

到家后,女朋友躲进卧室里,一言不发。

眼见铁幕即将落下了,我只得嬉皮笑脸地给她赔不是,声称:一定吸取教训,下不为例等等等等。女人大多是好哄的,拜年的话说了三百句,我便觉得火候差不多了,熟肉可以出锅了。于是我使出最厉害的一招杀手锏,对天盟誓道:“我发誓,我要是再吃狗肉的话,我下辈子就变成一条癞皮狗,让车轧死,让马踢死,让要饭的踩死,让麻风病人当成……”

女友一把捏住我的嘴唇,嗔怪道:“别胡说,说嘴打嘴,当心真的变成狗。”

我欣慰地笑了。其实就是变成狗又怎么了?只要不做菜狗,哪种狗的日子过得都比我们滋润。有人说狗的情操比人绝对高尚了一个层次,狗一年只发情两次,而人却天天要闹事,几天不做就怀疑自己的功能有问题了。虽然狗干那事的时候不背着别的狗,也就是说人家不知道害羞,但有够。人倒是知道害羞,可没够,这就是人与狗最大的区别。如此看来还是做狗好些啊!

我们家邻居养了一条纯种京巴儿,据说价值了好几万块的钱,那点儿钱够一个乡下农民吃一辈子的。如果论斤卖的话,一斤狗肉就是好几千块的钱啊,人肉几时有过这个价儿啊!

前些年,一个大国和一个南方的小国打起来了,大国挣回了面子却死了好几万人。而抚恤金的金额也不过才几百块钱的事,在当时大约可以买一头骡子。这就是人的钱价,所以说,人是没有办法与狗相提并论的。

再说养京巴儿那家人吧,人家把京巴儿当成祖宗一样的供着,如果能变成一条那样的狗,有什么不好的?

不一会儿我和女朋友言归于好了。由于我吃了狗肉,精力旺盛,于是向女朋友提出,要干那个事。

女友说:“今天不行。”

我惊道:“我算着日子呢,今天是安全期。”

女友铁青着脸说:“你身上有狗肉味,明天吧。”

我怒不可遏,难道她的鼻子比狗鼻子还灵吗?

后来女友又说,我身上的味道熏得她睡不着,生生地将我赶到客厅沙发上。我真郁闷,如果我是一条狗她就不会赶我走了,至少也得把我抱在怀里吧。

其实想变成什么动物地都不是难事,只要你的理想够远大,你的人生够无聊,而且你晚上用不着加班……

二 女首领

再度睁开眼时,我果然变成了一条小狗,一条纯种京巴儿狗,黑鼻子头,凸眼睛,兜齿儿,小短腿,一身浓密洁白的垂地毛发。

现在正是早晨,我躺在舒适的狗窝里憧憬着未来的幸福日子。

如果我的首领是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就好了。小女子天天把我抱在温暖而柔软的怀里,呵护我,关怀我,动不动就亲我一口,那该是多么幸福啊。如果我的首领家里钱富裕就好了,想吃哪个牌子的狗粮,我只要在超市门前嚷嚷几嗓子就成了。当然,这后一点才是最重要的,我的母亲曾说过:有一种卑贱的同类,平时只能吃些人的大便,它们往往为了抢夺新鲜大便而打得不可开交。据说那就是首领家里缺少钞票的缘故。狗生有幸,莫过于此啦!钞票多多益善!

此时客厅里果然传出个女人的声音:“保罗,醒了没啊?”

我呆了一下,但马上就意识到那是叫我呢,叫我的人就应该是我的首领了。看来这家人挺有文化的,他们居然给我起了个圣徒的名义。我情不自禁地扭捏起来,虽然我的狗德不错,也没干过什么坏事,但比起耶酥那个特别争气的徒弟来,多多少少是差了一截儿。

此时女人又叫道:“保罗,你到底醒没醒啊?”

狗的天责就是不能让首领失望,更不能表现出没有教养的样子。于是我汪汪叫了两声,扭着屁股就冲出去了。

客厅沙发里坐着个半大老婆子,六十来岁,二百多斤,面盆一样的大脸,头发还染成了深浅不一的深黄色,活象消化不良的粪便。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老太太已经如此高寿了,居然还捏着鼻子说着一口香港调,简直是老黄瓜刷绿漆,不嫩装嫩。

狗的直觉告诉我,这个半大婆子就应该是我的女首领了。我是狗,我的祖先是狼,我们团队的首领是头狼。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头狼竟然进化成两腿动物了,而且都会说话了。但我们要继续追随头狼的足迹,于是就变成了人见人爱的狗。

在以前,头狼是团队的首领,碰上该死的事往往是他先死,而且还要负责为我们寻找食物。如今人类就是我们的头狼,是首领。提供食物是他们的职责,但碰上危险,他们往往会把我们送上前台。

有一只哲学狗曾指出过:“人类社会的一切光怪陆离,归根结底都是为我们服务的,我们的未来就是把人类训练得再温顺些,再恭敬些,使他们最终成为我们占领世界的工具。团结起来吧,狗的一天终将到来。”

此时女首领一把将我抱起来,两只丰硕而下垂的乳房压在我脑袋上,足足有七八斤的分量。女首领摸着我的脑袋说:“保罗,咱们要去遛弯了。你慢点儿跑,奶奶腿脚不好,跑不动。”

我恶心,恶心得我直想吐。这女人真是怪得可以了,放着好好的首领不当,非要做我的奶奶。可你只有两只乳房,我亲奶奶却有两排呢,你差得太远了。

后来女首领带着我出门,我们俩钻进电梯,电梯里正好有条小猎犬。我刚要过去打声招呼,女首领却死死地拉住绳子,我的身子竟原地悬了起来,硬是没能前进一步。我觉得太不好意思了,两狗见面怎么能熟识无睹呢?只得干叫了两声,小猎犬似乎早就习惯了这种场面,它呆呆地看着我,一点表示都没有。

出了电梯,女首领小声叮嘱我:“你别理他,他是串种的。你是纯种的,咱不能跌了身份。”

后来这句话竟成了困饶我终生的大问题,纯种狗和杂种狗有什么差别呢?我曾经仔细研究过,看样子区别应该是富人与穷人的差异。但富人家里有的是钱,我呢?

小区内花团锦簇,到处是亭台楼阁,环境不错,而进进出出的人类也大多是衣着光鲜的。但出得大门,街上就脏得不成样子了。垃圾满地,塑料袋满天飘,在泔水的香气中苍蝇如纷飞的天使。

我喜欢这样的环境,甚至有点儿兴奋。街面上散布着众多的狗屎,那味道亲切、曼妙而令人向往。是啊,报纸上说我们狗族的声势日渐浩大了,已经颇有取人而代之的势头了。而且我们都是有户口的,可以买卖却不能屠杀,相当与早期人类的待遇。

我欢快地四处寻找同类,女首领却死活拉着绳子不放。她像一只笨拙的鸭子,走得太慢了,我真想给她脚下装上两只轮子。

我正想着呢,前方还真出现个踩着轮子鞋的女孩,她被一只小腊肠牵着跑,速度奇快。我大是震惊,这主意保证是那位腊肠前辈想出来的,高,实在是高!腊肠前辈对我也挺有好感的,一个劲向我吐舌头。

我正要过去询问他是如何驯服首领的,女首领一把将我拽了回来,面有怒色地说:“别过去,他爸爸是吃低保的,他们家也佩养狗?”

后来我才弄明白,所谓吃低保的人就是没有工作岗位的人,国家为了安慰他们,多少要给些钱,当然了,多是不可能的。女首领看不起他们是有道理的,但没钱的人凭什么养狗呢?这是对狗的侮辱。

我和腊肠前辈相互看了一眼,只得分开了。我很失望,但我更不能让女首领失望,我要把她训练得更温顺些。

后来我们又碰上一条威猛的藏獒,女首领又说:“他们家是爆发户,人和狗都很野蛮,不能和他们来往。”

就这样,我随着女首领空转了一个早晨,连一个朋友都没有结识到。我们狗类是社交的动物,可我听说人类以前也是群居的。但女首领就是不许我交朋友,而她自己则是鼻孔朝天,没一个人与她打招呼,难道她是基因突变了吗?

女首领家是套四居室的房子,子女一双,女儿不常回家,儿子好象是个侍郎级的干部,他是女首领的骄傲。其实我也不懂什么叫侍郎级,曾经向其他狗打听过。原来侍郎级已经属于高级人类了,将来他们是有希望进入更高层的。这些人类的鼻子眼基本是向上翻的,和我们有些类似。

儿子虽然住在家里,但总是出差在外,平常难得碰上。当然了,我根本不愿意和他碰面,这家伙为人太霸道了,而且还特别的懒。儿子在家的时候,早晨一睁眼就会大声嚷嚷道:“保罗,把袜子给我叼过来。”

我为了把他调教成对狗族充满敬仰的人,只得忍气吞声地叼袜子。为了保持口腔清洁,为他叼完了袜子,我就拼命舔他的脸,这小子竟也浑然不觉。我想,反正袜子是他自己的,人还有嫌自己脏的?

平时在家的只有女首领和我。

我有自己的狗窝,伙食得也不错,吃的都是品牌狗粮。有一次,有个钱超级富裕的家伙请儿子吃了一顿黄金宴,就是在所有吃食那时都撒上金粉。我也跟着凑了回热闹,还舔了舔撒有金粉的盘子,结果拉了好几天的稀。

自此,女首领再不敢带我出去乱吃了。衣食无忧,我唯一的烦恼就是外出机会太少了,也难得能交上朋友,基本上就没什么社交活动。由于我信息闭塞,也不大清楚其他狗家的情况。

我一直认为女首领的脑子不大灵光,别人说什么她就信什么,似乎她的脑子是生在别人身上的。

有一次几个老太太跑来说,居委会组织的老年合唱团要参加区里的合唱比赛,但没有排练的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