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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博弈男女 (1)

直与弯的不同

同性恋和异性恋的男人,看待女性的其中一个分别在于“第一眼”关注什么地方。

有次我和两位男性朋友吃饭,聊起大家“第一眼”会注意女人什么地方。他们一人是“直”的,另一人是“弯”的。当然,基佬看得最多的还是男人,但他们也会看女人,因为不管你是直是弯,世上所有人都喜欢看美丽的人和事物,正如女人也喜欢看漂亮的女人一样。再说,同性恋的男人有不少对美的触觉特别敏锐,因而在创作方面常有不错的成就,我觉得有时候他们更懂得欣赏女人呢!

“我第一眼会看她的打扮有没有品位。”弯男是这样说的。品位!品位反映一个人的个性、思想、内涵,这对一般男人来说太迂回了。“我第一眼看胸部。”直男这样说。果然很直。

我从没期望一个男人第一眼看见我,会关心我是否爱读莎士比亚。男人顺序注视的是女人的胸、脸、腿。至于内涵,是在看够了胸、脸、腿、臀、腰、手、头发和耳朵之后,假如都合格了,而又反正闲着没事干,也就不妨注意一下内涵。而这内涵,当然不是指才智修养,而是指是否能体恤男友,够不够温柔。

为了博取男人一望,有些女人选择隆胸。可能世上也有女人为了令自己开心才跑去隆胸,只是我本人从未听过。但胸部的尺寸是没有尽头的,我只能引一句:“以有涯随无涯,殆矣。”如果你有幸找到一个真心爱你的男人,不论你的胸、脸、腿、臀都一样爱你,那在他眼中,宇宙间就只有你一个,独一无二,没有人比你大,也没有人比你小,你就是你,天下无双。

找死

从小到大听到最被广泛使用的诅咒是——“小心被雷劈!”不说不知,原来男人比女人被雷劈的机会高很多。也许有女士听到后会拍掌叫好,同声高呼:“人在做,天在看!”但女士们大喊“活该”之际,也不妨查找一下男人干了什么好事,会令他们特别容易被雷劈。

这是我从新浪网上看到的一则新闻:统计数字显示,从1995到2008年间,美国共有648人因遭雷劈而毙命,其中82%的遇难者都是男性。另外一份于1999年完成的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气象学家还进行了分区调查,发现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居民是“被雷劈排行榜”的冠军。

到底佛罗里达州的男人发生了什么事呢?这听来简直就像“罗兹威尔事件”一样耐人寻味。但老老实实,一个人好端端的怎会遭雷电击中?美国气象学家提供的答案是,在雷雨发生时,男性往往坚持冒雨干一些危险性较大的事情,例如打高尔夫球,女性则有更多可能性留在安全地带避雨。我确实曾听过一个朋友跟老公狠狠吵了一架,就是为了高尔夫球。“横风横雨返大陆打高尔夫?”老婆质问。丈夫已把球杆等用具收拾妥当,随口回了一句:“跟朋友们约好了。”“你有这么热爱运动?准是急着去搞女人吧!”

行雷闪电打高尔夫球,八号风球去滑浪,35度高温去爬山,然后劳动飞行服务队去拯救。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狂风雷暴去打高尔夫被雷劈死,非但轻过鸿毛好多好多,简直就是无聊透顶。

男人喜欢乘风破浪,女人宁愿无风无浪。所以女人比较长命,也较少被雷劈。女人多是被气死,而不会找死。

早婚

不知是否因为“剩女”这称号太过吓人,我近年见过不少女性朋友选择早婚。在大学里盯住一个男同学开始拍拖,假如到毕业那年仍未分手,工作两年稍微储了点钱便立即要求跟男友结婚,以免夜长梦多,杜绝自己沦为“剩女”的可能。

22岁大学毕业,24岁结婚,25岁生仔,那26岁岂不是死得?一生人要做的事情,25岁便全部做齐。肃然起敬。然后花下半生拼命工作赚钱供楼、监视菲佣有否偷懒、安排女儿学琴跳舞画画补习,我认识过一些这样的人,默默看着自己年华老去,没有做过一件自己真正喜欢的事便躺进棺材。当然,这只是我自己曾经见过的个案,并不是泛指所有早婚的人。所以如果你早婚而又觉得这种生活美妙至极,恭喜你,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我不想浪费时间拍拖。”一个女律师这样对我说。我张口结舌地看着她。“浪费时间?”拍拖“浪费时间”?她解释道:“既然迟早都要结婚,那为何不早一点结婚?”对她来说,拍拖只是一种手段,结婚才是终极目标。

我拍拖并不是为了结婚,而是为了享受恋爱的过程。坦白讲,人生中真正精彩的时刻其实没几个,除非你认为每天朝九晚九在办公室工作得像一只狗,是一件很精彩的事。其他事情如物质享受、旅行、交朋友、音乐和文学等兴趣,加起来都令我的生活丰富美

丽,但这些东西再好再美也不至于令我刻骨铭心──除了恋爱。恋爱令我成长,令我置身天堂也令我堕进地狱,单看沿途风光已值回票价,怎会“浪费时间”?

因为寂寞

因为寂寞才走在一起的爱情,是世上最可悲的爱情。不,应该说那根本不是爱情。

要解闷,可以养狗。很多人养狗就是因为寂寞,希望回到家里听到欢迎你回来的声音,就算是狗吠也总胜于无。但最终发现养狗根本无法减轻你的寂寞,于是把狗丢掉。“停一停,想一想”——爱护动物协会不是这样警告吗?狗还比较好一点,被遗弃了还有爱护动物协会收留,尽管找不到新主人也可能会被人道毁灭。人呢?世上可没有“爱护人类协会”,自己珍惜吧。

这一切都源于两人最初走在一起的理由──因为寂寞,而不是爱。未至于讨厌对方,甚至还可能有一点好感,但“好感”并不是爱。寂寞的时候,刚巧这人就在身边,所以走在一起。有人把这包装为“时机对了”,“缘分”来了。但假如刚巧出现在你身边的不是他,而是张三李四,那么你就会跟张三或李四一起了。这不是“缘份”,是“贪就手”。“缘分”两个字被人滥用得太厉害,包二奶因为跟二奶有缘,一夜情因为跟街边的醉娃有缘。

要去爱别人,先要有能力承受孤独。因为寂寞才走在一起,结果只会更寂寞吧。

遥控男友

Janice被公司调职到纽约一年。朋友们第一个反应是——分手了?

我知道,你一定会惊讶于我们的悲观。这种对爱情的看法,也许是被社会蹂躏了几年之后的必然结果,没人有兴趣继续“天真及傻”。但与其把这种看法说成“悲观”,倒不如说我们懂得面对现实。

“分隔一年等于分手”这个观点,正是源自我们对现实的解读。常说政治一星期都嫌长,其实爱情还不是一样?昨天爱得难解难分,今天视对方为杀父仇人。报章上有用刀互劈的情侣,有人视前女友为“拉登”,也有在法庭分财产的夫妻,他们当中有哪一对不是曾经甜蜜缠绵?我们正处于一个缺乏信心的年代。现代社会的爱情、婚姻、政府、国家,复杂性强,变量太多,诱惑无限,能够把握的只有眼前这一刻,下一秒钟会变成怎样?已超出我们的控制范围。“他答应过会等我。一年后回来,我们马上结婚。”Janice说。

“若是这样,他何不现在就跟你结婚,然后你再去纽约?”Karen问。她是一个彻底的怀疑论者。见Janice不答,Karen居然不识趣的追问道:“你真的放心离开一年?你男友可是中环的抢手货呀!”

“没问题。”Janice说。“他在香港的朋友我全都认识,我能知道他每天何时下班,何时回到家里,一切都在我掌握之中。”是吗?我不相信世上有任何人是可以“摇控”的,除非那是机器人。

要是真的信任男友,何须每天查他何时下班,何时回家?本来已不大信任,如今还要分隔异地。要是大家感情好到决定共度余生的地步,分开一星期也嫌长,分开一年不是惨过去死?

我绝对不会再爱别人

失恋的时候哭得凄厉,别人总是安慰道:“你还这么年轻,将来还有很多机会认识更好的男孩,用不着伤心啊!”而你总会擦着眼泪反驳:“不会的!除了他,我这辈子绝对绝对不会再喜欢任何人!”

不知你有否说过类似的话,我就曾经说过N次。刚刚失去一段爱情,感觉总是没有转弯的余地。“绝对绝对不会”。世上究竟有什么是绝对不会的呢?过了一段时间,可能是一个月,可能是一年,当朋友重提我当日发过的“毒誓”,我只有疑惑地反问自己:“那是我?我当时真的说过那样的话吗?”渐渐记起那家伙的模样后,又会问:“当时我是不是瞎了眼?我怎会喜欢那样的人?”然后感叹曾经喜欢过这个人,真是生命中的污点啊。失恋的时候也会对天发誓地喊道:“这么难得才能相遇,假如我无法跟这个人在一起,我一定会后悔一世!”过了没多久就会发现,如果我跟这个人厮守一生,我肯定抱憾终生。

所谓“喜欢”,大部分都只是一时的感觉,或错觉。那当然不是“爱”。所以每当有男人对我说:“除了你,我这辈子绝对绝对不会再爱任何人!”我所能做的只是拍拍他的肩膀说声“了不起”。

为什么不分手

一对夫妇把对方恨之入骨,但直至死那天也没有离婚。为什么?这是我曾听过不离婚的一些理由:为了孩子。避免让父母担心。一动不如一静。反正已经结了婚,开心与否日子也是这么过的。离了婚,我一个人挣不够钱供楼。男人心想:要我个个月付那个八婆赡养费,岂不是太便宜她了?夫妻合营一家公司,离婚等于“拆伙”,或会引致公司倒闭。婚姻失败太没面子。我才不会离婚!我要天天折磨他/她,直至最后一口气为止。与其说“为了孩子”、“为了父母”,倒不如承认为了自己吧。口口声声不想孩子在破碎家庭长大,却让他们天天困在家里忍受父母冷战的白色恐怖,再亲眼目睹父母骂战的丑态,这已经不是一个家,小孩被迫在如此畸形的环境成长,比在单亲家庭成长要可怜一千倍。

“我一个人挣的不够钱供楼”,或“夫妻合营一家公司,离婚拆伙会引致公司倒闭”听来虽然现实,却也比较诚实。不止夫妻,许多情侣根本相处得极不愉快,两人在一起只有痛苦,却没有分手,表面原因是“珍惜这段关系”,其实也是基于很多现实的理由,例如:

女人:我年纪已不小了,不可能再找到其他男人。我不想被人嘲笑为“剩女”,我不想孤独终老。

男人:这个女人虽然难忍,但她父亲是上市公司主席,说不定会打本给我做生意。

尽管跟他/她一起并不愉快,但已经习惯了有他在旁,就像习惯了“旺财”的狗吠声一样。

所谓模范夫妻

Pauline是一间律师行的合伙人。她的丈夫是医生,儿子今年将到英国读大学,夫妇俩刚在马尔代夫度过结婚20周年。

刚大学毕业的时候,每次看见像Pauline这种女人我都会打从心底里赞叹:“啊,20年来恩爱如昔,真是名副其实的模范夫妻!”在中环混了几年之后,每次看见像Pauline这等“模范夫妻”,我的反应已变成了:“噢,不错”。然后继续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