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十一度疼痛
27690500000033

第33章

甘露苏醒时发现自己已经躺在那个田园风格的房间里,不知道睡了多久,天已经黑了,天空乌云密布,月亮星星全然不见踪影,仿佛从没亮过。

苏醒前见最后见到的太阳恍惚如梦境,她依稀记得自己被程天抱回了阁楼,而后,程天似乎一头倒在自己身边……空气中依然飘散着类似茉莉花的芬芳,她却无心寻找这气味的来源,心里惦记着程天,不知道睡了多久,她要出去找程天。

从床上爬起来,头还有些晕,伸伸腿脚,已经能活动自如了。甘露想起程天交代过的话,拿起床头柜上的电话拨通了内线,听筒里传出的声音简直苍老了十岁,听上去特别憔悴。挂断电话,她心急如焚地跑出去直奔走廊尽头程天的卧室。

门没锁,她迫不及待地推开,这个房间足足有她的卧室三倍那么大,空荡荡的,全黑色的墙漆,上面有着金色暗花,床头柜上有一支粗粗的香熏蜡烛,微弱的光线下,程天蜷缩着身体,躺在黑色的被子里一动不动。

甘露看不清他的表情,伸手去墙边摸索灯的开关,程天像是听出了什么,赶紧说:“别开灯,我怕光。”声音微弱得不像话。

心里一急,甘露快走两步来到床边,程天却忽然转过身去,“别过来,不要看我。”

“别担心,我是学医的,多少懂些常识,让我看看吧,说不定能帮你。”对于程天反常的的表现甘露更加好奇了。

“不,别过来,我现在只想休息。烛台旁有片钥匙,你去楼下的厨房用这钥匙打开冰箱拿瓶特饮,记得加热后再带上来。”程天把头埋得更深了,修长的身躯蜷缩起来只剩下小小的一团。

甘露沉默了一会儿,决定照做。

真奇怪,冰箱也要上锁的吗?难道里面有什么宝贝?甘露觉得程天的生活方式实在太神秘了。

楼下空荡荡的,不知道程天的母亲在哪里,甘露心里毛毛的,一路开灯慢慢地走到厨房,又用那把钥匙打开了冰箱,冰箱里面没放什么东西,寥寥无几的蔬菜和鸡蛋,还有两大块排骨,那种特饮只剩下一瓶,甘露拿了出来,又在饮水机里接了些热水,把瓶子放进热水中浸泡着。

甘露好奇地转动瓶子,让热度更均匀地被瓶子吸收。真不知道这是什么饮品,竟然要热着喝。她知道香槟葡萄酒威士忌之类的洋酒全都要先冰一下口感才好,只有乡下的糯米酒才需要加热引用,可那瓶子里面深色的液体,怎么看都不像是糯米酒。对了,他一定是受了风寒,今天早上的温度挺低的,一定是着凉了,不如做个可以驱寒又增强提抗力的菜,给他一个惊喜。

她很快动起手来,材料都是现成的,没用多少时间就做出一盘很像样的蒜蓉排骨,放了大量的姜蒜,可以驱寒发汗,说不定吃完这盘菜他的病也就好了一半。

有些超常发挥了,火候也正好,看着锅子里那些琥珀色正散发着浓郁香气的排骨,她也觉得饥肠辘辘,却没发现身后多了个人。把排骨装进盘子里,又拿上那瓶温热的特饮,刚转身,一张面无表情的白脸赫然出现,惊得她手里的东西差点掉在地上。

“小林,你最好赶快离开这里。”说话的是程伯母,她的脸色阴得能滴出水来。

“伯母,我是甘露,不姓林,您认错人了吧。”甘露不知所措手心出汗,这种单独相处的场面她很没有经验。

“我不管你究竟是谁,总之你最好赶快走,不要再留在这里。”程伯母一字一顿地说着,“不听我的话你会后悔的。”说完,她半眯着眼睛冷笑了一下,木头人一样僵着身体转过去,绣花拖鞋在地板上悄然无声。如果不是之前甘露亲眼见到过这位老妇人,没准会以为她是这栋城堡里的鬼魂。

小林,是什么人?难道以前程天经常带女人回来?还有最后伯母那句话,不听她的话会后悔的。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深深凿进了甘露的心里。任何一个第一次去男朋友家的女孩都会希望能得到家长的祝福,而不是刚才那样的冷眼冷言。刚才的喜悦被这两个名词完全破坏了,上楼时,她的腿软趴趴的没有了力气。

也许是等得太久,程天蒙在被子里发出略粗的呼吸声,不知道他是否睡着了,甘露把酒瓶和盘子放在床头柜上,轻轻掀起被子的一角。

这一看,她却吓得叫出了声。

被子下的程天一丝不挂,脸上脖子上遍布大大小小的水泡,一些破损的泡里渗出黄色粘稠的体液,有些小泡甚至变成了血泡,而手臂和胸口则生出大块紫色褐色的斑块,手肘的部分更是衍生出了皱纹,曾经让程天引以为傲的白皙皮肤荡然无存。

冷空气和光线的刺激惊醒了程天,他睁开眼睛发现甘露正在凝视自己的身体,一下子变得怒不可揭,歇斯底里地扯过被子大吼:“看够没!”这个动作正好暴露了他可怕的牙床,天知道那带血的牙齿究竟是人的还是魔鬼的,他的牙床像遭遇了强酸强碱类液体的腐蚀,坍塌得只剩下一小截暗红的肉芽,长长的牙根暴露在外,牙齿上鲜血淋漓,加上他脸上狰狞的表情,在烛光下简直跟疯子无异。

“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走,我们赶紧去医院吧。”眼泪像断线的珠子大颗大颗地滚落,甘露被吓得瑟瑟发抖。

也许是意味到自己的失态,程天缓和了一点语气,“我病了,不过没问题,不用去医院,我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程天狠狠地剜了一眼甘露,眼睛扫到旁边的那盘蒜蓉排骨,端起盘子嗅了嗅,脸色大变:“这是什么?”

“蒜蓉排骨,我想给你吃了发发汗,或许感冒会……”甘露的话还没说完,盘子就朝她飞了过来,在距离她的头不到一尺远的地方经过,然后落在墙上,发出破裂的巨响,汤汁和排骨四处飞溅。

“谁要吃大蒜,你想害死我吗?”程天歇斯底里地吼道,此时的他完全变了个人,他的声音语气和表情都让甘露感觉陌生,他不再像个风度翩翩的绅士,活脱脱是个复活的吸血僵尸。

甘露的脑子一片空白,她对自己说这一定是做梦,噩梦,这些都不是真的,只要等到梦醒,一切就会回复原状,他依然会是那个体贴温柔的好男人。

刚才说的话也许消耗了他大量体力,他很快变得气喘吁吁,抓过那瓶温热的特饮,拧开瓶盖就猛灌起来。

一股浓郁的血腥味朝着甘露传来,甘露的眼睛牢牢地被程天嘴角渗漏的液体吸引,那个颜色她无比熟悉,那是血的颜色,人血独有的颜色,比红宝石更深沉,比玫瑰花瓣更纯净。她多希望自己眼睛花了,看错了,希望那不过是瓶陈年的红酒,可空气里浓郁的血腥味却执拗地挥之不去愈演愈烈。胃里排山倒海地翻涌,喉头一阵灼热却什么都吐不出,胃是空的,奇酸的胃液侵蚀了她的喉咙和食道,极度难受。她愣愣地退到门口,随时准备逃跑。

整瓶红色的液体被程天以饥不择食的速度消灭了,瓶口仅剩的最后一滴他还伸出舌头小心地舔干净,然后打了个响亮的饱嗝,眼睛里恢复了些许光彩,不过整张脸依然触目惊心。

“反正你迟早要知道,现在知道也好。”程天扔掉空瓶,疲惫地坐在床上,情绪缓和了些:“我跟普通人不一样,我是被上帝被放逐的那个儿子,所以,我需要饮血。”

“上帝被放逐的儿子……”甘露简直不知道程天在说些什么。

“你不懂的,你又不信教,来,我解释给你听。”程天冲甘露招了招手,见甘露依然是满脸的恐惧,迟迟不肯挪动脚步,他也不介意地笑笑,从枕头下面拿出一本圣经,让甘露看其中的一则故事。

那则故事的主人公是该隐,故事是这样写的:相传,人类始祖亚当与夏娃受撒旦的诱惑吃下智慧之果,被上帝诅咒并驱逐出伊甸园后,夏娃生下了该隐与亚伯两个孩子。该隐负责耕种,亚伯负责放牧。向上帝献祭时,该隐只能拿出蔬菜和稻谷作为祭品,而亚伯却拿出肉类作为祭品。上帝偏爱亚伯的祭品,这导致了该隐的嫉妒并最终用石头砸死了弟弟亚伯。该隐的所作所为并没逃出上帝的眼睛,上帝召唤该隐到自己面前问亚伯的去向,该隐谎称不知。上帝便将该隐所做之事一一道出并诅咒他:“你做了什么事呢?你兄弟的血有声音从地里向我哀告。地开了口,从你手里接受你兄弟的血。现在你必从这地受诅咒。你种地,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该隐对上帝说:“我的刑罚太重,过于我所能当的。你如今驱逐我离开此地,以致不见你面。我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凡遇见我的必杀我。”上帝则对他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上帝给该隐立了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于是该隐离开上帝的家园,去往在伊甸东边的挪得之地。该隐后来流浪到红海附近,遇见因为不服上帝而跳红海成为夜之魔女的莉丽斯,他从莉丽斯那学会了利用鲜血来控制魔法和力量,上帝“不得杀他”的誓约也给了他永生的条件,但使用魔法和力量需要大量的鲜血,该隐从此成为血族的始祖,也就是传说中的吸血鬼第一人。

“可是,吸血鬼跟你有什么关系?你是人,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存在吸血鬼,也不可能真的有人可以永生。”放下圣经,甘露心里的疑惑依然没有消除。

“你不会明白的,我是被上天选中的人,不是我要喝人血,而是我必须喝人血。”程天凝视着烛光,目光中有种病态的执着。

“这怎么可能。我就是学医的……”

“够了,我带你回来不是听你给我讲课的。”程天生硬地打断了甘露的话:“你不是口口声声说爱我吗?我的样子吓到你了吧,如果只是因为我改变了容貌你就不再爱我,那你跟那些看上我的钱和我的脸的贱女人有什么区别。”

“我……我当然是爱你的,全世界不会有人比我更爱你,不是因为你的容貌,而是……”

“好,爱我就好,希望你记住你刚才说过的话,像从前一样听我的话,这样的话,我会让你跟我一起住在这里,不然,你就永远从我面前消失吧。”程天的声音冷冷的,完全没有一点温度,“现在回房去休息,等我来找你,你才能走出房门。”

“可是,我……”甘露怕极了饿极了,而且她现在根本不想睡觉,她只想听他说更多话,了解他更多秘密,如果是这样,也许她还能帮助他。

“没有可是,我需要的只有服从,绝对衷心没有疑问的服从。”虽然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但程天的语气稍微柔和了一点,“放心,我喝的血都来自医院,经过特殊的处理。”

甘露有一肚子话想说,但现在显然不适合,她只能低下头,默默地走出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