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宅男,不折不扣的那种。
可大家都叫我周总,业内人士称我为:真正的天才。
其实,这些称呼我都不喜欢。
我只想有一个人,能够叫我一声彦青。能够管一管我,凶我几句。
我是重组家庭的孩子。生母和继父,在结婚之后又有了一个孩子。
他们几乎从来不管我。
为了得到她们的注意,我从来都要比别人认真。我能拿年纪第一。
高中的时候,就能够随意入的进到我要想要进的任何我想进的地方。
我很少出去玩儿。就是为了变得更加优秀。
可有些东西,你不管怎么渴望,得不到,就是得不到。
高二那一年,我创立了自己的公司。大学毕业的时候,我的公司已经上市了。
很多业内人士都说,这是个奇迹。有无数的记者想要来采访我,也有很多的人,想要跟我套近乎,走关系。但是,我谁也不想搭理。我就是一个深度宅男。
我爸妈依旧很少管我。但是,他们也从来不在我这儿索取任何的东西。他们说:“彦青啊。你是个懂事的孩子,不用父母操心。你那不成器的弟弟,我们需要多看着一点儿。”
原来是这样吗?
是因为我懂事,所以,我才没有得到关注的吗?那如今,我打造出来的商业帝国,又有什么意义?
但走到现在这样的位置,我也不可能将公司丢开不管。那么多的人,都还要靠我吃饭。
所以,我就只能够一步一步的走下去。
好吧。
留着这个公司,还是有一定用处的。
跟任希的合作,让我见到了我梦中的女神。
说出来不怕笑话,我常常都会想象我心目中的女神会是什么样子的。现在,总算是见到了。
只可惜了,她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了。要不然,我肯定会去追求的。
她说话的样子,做事儿的方式,都很漂亮。
我有难言之隐。
一直以来,不敢跟任何人说。
我喜欢……
我喜欢的做方式,是那种激烈的,而且,是自己会受到伤害的那种。
我不敢让别人知道。说来,我都站在如今的高度了。我依旧会害怕闲言好外界对我的评价。
我以为,我可以一直把这个秘密藏得很好。却不想被她发现了。
陈凤。
那个混迹上流圈,人人夸奖其美貌的陈凤。
我以前也有过女人。她们大多数是当面一种表现,背地里一种表现的。我知道,她们说我不行。我自己当然也知道。不过,我不打算怪她们。跟她们计较这些干嘛?但是,我一旦发现她们跟我的时候,又跟了别人,我就会马上让她们滚。
我,的确不行。
可跟她一起做过那种事情之后,我就不认为自己不行了。
我认为,自己起码来能够再来无数次。
这可能,大概,是因为,她严厉起来的样子,填补了我对家庭温暖的渴望。
可能,我这就叫传说中变态吧。
感觉到自己跟普通人不太一样,心里面肯定是会有点害怕的,这一点儿,甚至不用去怀疑。
身上火辣辣的疼传来,提醒我,我就是个不正常的人。
我颤巍巍的点了一支烟,打算放在嘴里抽,好冷静冷静。
她却将我手中的烟抽了过去,直接掐灭,然后说:“周彦青,你该不会是在害怕吧。我告诉你,每个人都有那么一点儿不为人知小癖好,你不用做出一副快要被自己吓死了的样子来。你又没有伤害到别人,忧伤惆怅个什么劲儿啊?”
被她这么一凶,我刚刚无比波动的心,瞬间就平静了下来。
对啊。我这个癖好奇怪又怎么样?我又没有伤害到别人:“谢谢你。”
她起床穿衣服:“谢我作什么。没啥好谢的。”
她接了个电话。想来,应该是任希打来的。
我和我合作对象的女人,有了不可告人的秘密。虽然,我和她并没有走到最后一步。不过,光这个,想起来,也足够吓人了。
不过,我不怕。
我相信,她不会说。
而我,又不喜欢她。我喜欢的,仅仅只是身体上的感觉而已。
我不曾想过,这种事情,会让人着迷。
以往,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可现在。
只要一闭上眼睛。我就能够看到她对我凶巴巴的样子。
也只有想起她的这个样子,我才能够稍微激动一点。
我想和她再有一次情缘。
无比迫切的想着。
但是,这种事情,又不是光我想就可以。我主动找上她,表达了我的想法。
结果,她直接拒绝了我。
“我一不是你的女票。二我又得不到快乐,三我又不有求于你。你想做,我就给你做啊。滚!”
这种霸道女王的范儿,我真的是喜欢极了。
看来,要和她做。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那就是追求她。
只要把她人追到手了,那我还不是想要跟她怎么来,那就能够怎来吗?
我没有追过女人。以前要女人,靠钱就可以解决问题。
但她不一样啊。
她显然就不是那种可以用钱解决的。何况,她也根本就不缺钱。
我像是一个刚刚到了一个领域学习的新手,按照她喜欢的方式来。
这让我觉得充满了挑战,又无比新奇。
首先就是改变形象。
我请了专门的造型师,每天给我打扮。以前,我可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三十好几的人了,忽然有一种回到了二十几岁的感觉。
形象一改变,公司的人看我的眼神似乎都发生了变化一样。
送花到她楼下。她不但没有收,反而还泼了我一盆冷水。
真的,我一点儿都没有生气。反而是觉得,她真的是太有个性了。
如果一开始,我仅仅就只是为了那方面的事情在靠近她的话,现在,是打心眼里觉得,这个女人,还有点儿意思。不无趣。
追求不得进展,又想要跟她发生那样的事情,就只有等价交换了。
她给了我任务。我替她完成。
再次跟她做那样的事情,我也放得开了。更全身心的去享受。
那夜,她在我这里留宿。
我醒来之后,吃到了她亲手做的,香喷喷的早餐。
那个时候,我就觉得,这才是我想象中想要的亲人。
女神,不愧是女神啊。
不,我应该叫她,我的女王陛下。
以前跟过我的一个女明星,不断抹黑我。
这些事情,我都知道。我只是不打算去处理而已。何况,因为她的原因,我现在也算是很自信了。再说,要毁了那么一个小明星,再轻松不过。
可我没有想到。她能够站出来。站在那么多媒体记者的面前。霸气威武的说那一番话。而且,处处都是为我着想。
我的女王陛下啊,请收下我的膝盖,可好。
人啊。都是贪心的。在得到了这个之后,想要那个。
拥有了一点点之后,就想要拥有全部。我一直都觉得。我是她那么多男人中。她最不在意的一个。所以,我做了错事儿。帮了敌人。
我所有的基业毁于一旦,可那些东西,我本来就没有放在心上,我不介意。
我只想要再见她一面。一面也可以啊。所以,我再次伤害了她。
她成了舆论的中心。我也再次见到了她。
但是,见到了,又能如何你?她不爱我。
我在孤独中死去。灰烬里开不出花。
我还记得,当初任希掐着我的脖子问:“周彦青,你这么对她,不怕她恨你一辈子吗?”
我当时怎么说来来着:“我当然怕啊。就是因为怕她忘记我,所以,我才做了这样的事情。她会记得我的,对不对?”
“你该去死。”脖子上有窒息的感觉传来。那次,我却没有死成。可最终,还是消亡而去。就像她曾经给我的那一些温暖。
我这一生,都在渴望爱。却始终没有明白,爱,有时候是给与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