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坡聚落周围有一条长约300米的防护围沟。大围沟口宽6—8米,深5—7米,将居住区大约围成一个椭圆形。围沟北面、东面是两片公共墓地,东部还有制陶的窑场。居住区偏北部已发掘,东部和南部未掘。在已发掘的居住区内,小沟把数十座房屋分成两组,每组都有大、中、小型房屋。小沟南组的大房屋面积约160平方米,北组的大房屋50年代中期修公路时被推掉了,只留下大房屋内连通灶(F30)的下部;中型房屋面积20—40平方米;小房屋每组10多座,面积10—15平方米。
半坡遗址居住区大部分未发掘,不便于人们全面认识,我们可参照与半坡同时期的临潼姜寨遗址早期的氏族聚落布局。村落东、南、北三面有壕沟围绕,西边紧靠临河,壕沟内是3万平方米的居住区,窑场在西南方位的临河岸边,墓地在居住区东部、东南、东北方向的壕沟之外。居住区内有100多座房屋,分为5组,每组有大、中、小型房屋20座左右,大房屋面积70—100平方米,中型房屋20—40平方米,小房屋10—15平方米。每组房屋之间都有一定空隙,房屋的门都向着中心的广场。储藏东西的窖穴成群分布在大房屋的旁边。广场中部有牲畜夜畜场,另外,还有3座饲养牲畜的圈栏,分别位于三组房屋群内。就姜寨聚落的结构,有学者认为当时的社会组织是由几个家族组成一个氏族,几个氏族组成一个胞族,几个胞族组成一个部落(严文明)。关中西部北首岭遗址聚落结构与姜寨聚落布局相似。
由此推知,半坡聚落内每组房屋中的大房屋一般可住一二十人或二三十人,这可能是氏族的公共房屋,住着氏族首领、老年男女和小孩。大房屋内空间较大,可供氏族内举行各种公共活动,如议事、集会、祭祀、庆典等。中型房屋面积约30平方米,估计能住七八个人。小房屋面积9—15平方米,房屋中间有灶坑,旁边放有生活用具,如罐、甑、尖底瓶、细颈壶、陶钵、陶碗、陶盆、陶瓮之类。有的房屋中还放一些石质生产工具,如斧、铲、磨盘、磨棒等。小房屋内没有窖穴,所需粮食主要由氏族定期分配。房屋内高于地面10厘米的土炕是睡人的地方,这种土炕约三四平方米,大约能睡三四个人。小房屋内住一对过对偶婚生活的男女和她们的婴幼儿,这种对偶家庭没有独立的自营经济,只是一定时间内男女两性出于感情的一种暂时结合。房屋外的窖穴是用来储藏粮食的,如半坡H115号窖穴的底部发现了18厘米厚的粟的朽壳。家族所需的粮食一部分是从氏族分来的,一部分可能是家族自己生产的。每个氏族都有饲养牲畜的圈栏和各自的墓葬区。
参照姜寨以及北首岭聚落,可以看出,半坡聚落是一个母系氏族社会时的胞族,小沟分开的两部分各自是一个氏族,氏族内有几个家族。半坡居住区内同时期成组的房屋,可能就是同一家族内的几个对偶家庭居住的房屋。当时,各氏族与各家族之间是在和睦相处的情况下进行劳动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