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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由于热带风暴迫近的关系,整个城市的天幕阴沉的几乎能拧出墨汁来。不时划过天际的闪电夹杂着由远及近的雷声为这暗淡的天色增添了一抹世界末日的意味。天气预报挂上了橙色暴雨警告,提醒市民注意暴雨。

临近下班时分,那忧郁了一上午的天空终于嚎啕大哭起来,瓢泼似的大雨笼罩了整个天地。乐意站在青莫文化走道间17楼的落地玻璃窗前,只看到外面雾蒙蒙的一片。

转身之际,巨大的雷声在窗外炸响。震得玻璃发出震鸣,她心下一颤,伸手捂住耳朵,闭眼往电梯的方向冲去。

方起歌走出电梯的时候,只看到一个黑影兜头扑过来,他下意识要躲,两人堪堪擦身而过,他却在看清那张脸后,伸手拉了她一把。

乐意收势不及的身子直直撞进他怀里,长而卷曲的亚麻色长发随风掠起,在眼前散开成荼靡的花束,淡淡的清香随之四溢,只是这个时候,方起歌根本无暇心猿意马。因为他撑不住那股巨大的后坐力,连退了数步,带着两个人的重量硬生生撞上了身后的电梯门板,发出“砰”的巨响。

痛的一口气回不上来,方起歌呲牙咧嘴的推开怀里的人。乐意惶急的对上他微眯的眼,有些急切道:“方总,你还好吧?”

他撑着电梯面板站直了身子,深呼吸了好几下,待到后背那股刺痛感消失,这才嘶声开口:“啧,你是有多重啊?”

自从上次医院一别,他已经快一周没来公司了,竟是想不到今天刚来就当上了人肉防撞垫。被他上下打量着,乐意不禁红了脸,讪讪道:“我也没叫你拉我啊!”

“难道我眼睁睁的看着你自不量力的去撞电梯?那我还是男人吗?”后背依旧隐隐作痛,他扶着电梯面板轻咳了几下。

你本来就不算正经男人!

乐意看着他拧起的浓眉,考虑到自己刚被人以身相救,很有良心的将这句腹诽咽回了肚子里。静心之后,她才发觉从来在工作时间都是正装打扮的方总,不知为何穿了休闲的衣着来公司,鼻梁上还架了一副充满学生气的黑框眼镜,站在那里乍一看还以为是个青葱的大男生。

只是可惜,老黄瓜刷嫩漆,方起歌的眼神出卖了他的年龄。乐意一边看着他,一边摇头。

经过刚刚那一撞,眼镜有些歪斜,他伸手摘了下来。这才发现对面的乐意一直盯着自己,遂没好气道:“干吗?”

“方总,情况怎么样了?”眼见方起歌疑惑的挑眉,意识到自己的语病,她遂主动加了一句,“我是说躺在医院里面的方总!”

“咳!”方起歌微弯了唇角,颔首道:“没有生命危险!”

方博然是急性脑溢血,幸而发现较早,生命暂时无虞,却有可能会偏瘫。他这几天每天都去医院报道,只是待得时间都不长;看着轮椅上失去了语言功能的父亲,他会有极深的罪恶感。但是眼下,他却并没有想好要怎么去面对,就只剩下了逃避一途。

方起歌将眼镜重新戴好,望着窗外滂沱的大雨,转了话题,“关旭呢?你怎么没跟着他一起?”

乍闻那个名字,她下意识的脱口而出:“他是关旭,又不是关公!我为什么要跟着他啊?”

那天在医院里,关旭不仅将手机还给了她,还送了自己回家。

一路上,乐意听他咬牙切齿的说了一番童年的方起歌,说他是怎样的邪恶,怎样的天不怕地不怕,什么揭房上瓦,鸡零狗碎的坏事都干,然后每次闯完祸都要他一起去背黑锅。

导致关旭这个三好学生每次都因为那些不属于自己的错误被老头子抽。

乐意听完了他的抱怨,想象着方起歌和关旭两个人站壁角的场景笑了一路。

现在,方起歌在她面前,因为她的回答失笑道:“我头一回听女人这样说他。”

乐意欣然挑眉,“长见识了吧,要怎么谢我?”

方起歌很是爽快的应允,“好啊,请你们俩吃饭!”

“我们俩?”乐意有些奇怪的重复了一遍。

“是啊!”那天他就那样离开医院之后,关旭还特意找上门揍了他一顿。虽然暴力了点,到底是为了自己好,所以,他想找个方式和他和解。

那边,关旭大老远就听到了方起歌的声音,也是有意求和,缓缓踱来斜睨了他一眼,“方公子,你要请谁吃饭?”

“你们!”方起歌唇角轻扬,看了关旭一眼,续而对着乐意微笑,“赏脸吗?”

望着那样的笑容,乐意禁不住满脸通红的颔首。

于是,关旭兼职司机,驱车找地方吃饭。两个男人很有绅士风度的任乐意挑选,她搜肠刮肚想了半日,怯怯道:“我想去的地方,不太适合你们的样子!”

“路边摊?”方起歌从后视镜里望着她,一脸了然。

“差不多,不过好一点!”她想的是学校附近的小餐馆,雁南飞。

“有什么不适合的,好吃就可以了。”他闻言失笑摇头, “你以为我们俩就不吃路边摊吗?只是机会比较少而已!”

关旭对那日里他的冷血行径怀恨在心,横了他一眼,冷声道:“别说我们俩,我和你不熟,谢谢!”

在等红灯的空档,关旭还特意补充:“我不像某人,冷血的当自己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孙猴子。身为一个有基本生理需求的正常人类,路边摊还是常常光顾的。”

“是啊,因为看老板娘漂亮,不惜光顾到食物中毒嘛。”看着方起歌满脸鄙夷的神色,乐意忍不住笑了起来。

在学校附近吃完了饭,阵雨已经停了,地上微湿,关旭看到校园里有抱着篮球的男生走过,遂很有劲头的跑去搭话。没多久,他们就同意带两人一起玩。方起歌和关旭遂将钱包手机都扔到了乐意这边,如此一来,她就不能先走,只得坐在操场上看他们打球。

幸而今天方起歌穿着比较休闲,便于运动。虽然常年坐办公室,体力不如大学男生,球技却并不差,还在三分线上投中了一个球。关旭虽然穿了衬衫西裤,也一点也不影响发挥,过人上篮,打得有板有眼。

两个男人似乎就在那样的游戏中重归于好,没一会就勾肩搭背起来。

七月的傍晚,无风的操场上闷热无比,打了一会,众人即挥汗如雨,纷纷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乐意本是见惯了男生赤膊打球的,却在看到方起歌脱衣服的时候,莫名尴尬。

彼时,他正叫她拿他钱包里的钱去给大家买水喝。分发完矿泉水后,人群渐渐散去。夏日的夜幕姗姗来迟,天光黯沉之际,方起歌在乐意身边坐下,仰首喝了一大口水,“很久没这么运动过了,出了一身汗,很舒服!”

转头注意到她手里空无一物,他好奇,“你怎么没买水?”

“我不渴!”她摇头,垂了眼不敢看他。

方起歌看了她一眼,随即望着依然在篮筐下徘徊的关旭,自以为意道:“阿旭不错的,是个很讲义气的朋友。”

乐意对这个莫名的话题没什么兴趣,“哦!”

方起歌却将她的表现认定为羞涩,笑着起身去招呼关旭,“到时间走了!”

回程的时候,他特意让乐意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她心下对方起歌这行为百思不得其解,却在看到关旭满身大汗的时候恍惚明白了,敢情他是怕被汗臭熏死,所以才拉了自己来当人体活动炭除臭。

她之前为什么会觉得方起歌是个有良心的资本家,资本家怎么会有良心?这本身就是个伪命题。

所以说,无商不奸!

那双球鞋,不过是奸商偶然的抽风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