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找不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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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这娃那娃还有更多的娃

俺老陕(陕西人)通常把后生简称为娃,一个“娃”字,让人既体味到亲切又感到暖和。但不久前发生的“17岁学生凌晨高速路上‘被’下车”事件,却让涂鸦对学生这娃和司机那娃还有车上更多的娃们,无法产生亲切和暖和的感觉,反倒是瓦凉瓦凉的。

先说学生这娃。既然已经就读于陕西烹饪学院,说来也算是高等学府的人了,应该具备一些起码的维权意识和基本的生活常识。本应在固原下车,却因睡着坐过了站,就已经犯了一个错误,不料却又在中途“被”下车,而且是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这就出现了错上加错的情况。两个错误加在一起,不难看出学生这娃的多项缺失。我们或许可以这样宽厚一些:他还是个娃啊!但我们是不是更应该这样严格一些:你已经不是一个碎娃儿了!

不同的思维产生不同的结果。我们的市场经济虽然是社会主义的,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在大前提下还没有发生改变。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要求学生这娃具备更多的市场经济思维,并通过市场经济手段解决自己的难题。譬如如何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产生更多对服务主体的要求等。说白了就是,既然你司机大哥有义务把我从睡梦中叫醒下车,而在没有履行这项义务且造成我的损失的情况下,更应该把我安置在一个安全且方便的地方——因为你司机大哥已经在我乘车以后,和我产生了法律意义上的合约。但非常遗憾,我们的学生娃儿没有这样的意识,而意识的缺失来源于我们更大范围的松弛。

再说司机这娃。所以断定司机为“娃”,是因为涂鸦以为此类失德之举非老夫能够所为。老先人说“性本善”,其实应该是“性本恶”。“恶”得不到张扬是因为“善”的作为,这个作为包括很多,其中主要的就是刚性的东西,譬如法律。司机这娃的“恶”所以能够张扬,譬如没有叫醒学生娃下车,在明知义务履行缺失的情况下,还敢于变本加厉,深更半夜把学生娃丢在高速路上,盖因为“善”的作为的缺失。这个缺失的范围很广,学生娃维权意识是一个,车上还有更多的娃们的觉醒是一个,客运管理部门监管机制的残缺是一个,起码应该是这三个吧。但凡这三个里的一个“顶”了,司机这娃就做不出这样的事来,或许就可以是个好娃了。

至于还有更多的娃们,说来话长,还是打住为好。但应该啰唆的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清醒一点,切莫以为事不关己便可以高高挂起,或许哪一天真的上演了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你觉得会有什么人来搭救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