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各地评选各类“十大人物”的活动很多。由于入围的人要多于当选的人,必然会有部分人落选。谁当选,谁落选?充满着悬念。当选与落选,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实际差别很大。于是,有的候选人就开始活动了。有人不仅四处活动、为自己造势,有的还打电话给记者,请记者写稿宣传他。一位党报记者,就接到了这样的电话。那位“感动××十大人物”的候选人用恳求的语气在电话里说:如果能在影响大的媒体上报道他一下,他当选的可能性就更大了。为此,他一再恳求那位记者写写他。应该说,这位候选人确实不易,事迹也足以让一些人“感动”,但那位记者还是没有帮他这个忙。
有活动,就会有人在私下“活动”,这已经成为一个“规律”了。这里所说的“活动”,都是见不得阳光的“小动作”。
你看吧,这里有“好事”了,就会发现有人往里挤;那里领导指数有了空额,马上就有人钻营;这边要评奖了,有人便“闻风而动”;那边搞活动了,有人便进行“暗箱操作”……有些私下交易,已经到了不择手段的程度。这些为正派人所不齿的“小动作”,正大行其道:无论是提拔干部,还是安排人选;无论是评奖、评先进、评职称,还是民主测评、行风评比、总结汇报,都有人搞“小动作”。就连评选十大杰出青年、科学院院士这样崇高的荣誉,也有人想搞“小动作”。什么事情,如果与个人有益、与小集团利益有关,就有人“活动”。“小动作”,几乎到了无孔不入的程度。
“小动作”极为有害,它不仅引发多种不正之风,而且有损公平和公正。“小动作”可以搅乱规章、秩序、程序,使正常的变为不正常,不正常的变成正常。2007年,某人曾被推选为党代表候选人,但在最后阶段的差额选举中落选了。得知这个情况,有人说他这是让“煮熟的鸭子飞了”,指责他不会“活动”,一口断定:如果“怎样”“怎样”,就不会是这个结果。
由于“小动作”的干扰,有些荣誉、职称、奖项,该得到的人得不到,不该得到的人竟易如反掌地得到了。搞歪门邪道的人春风得意,公道正派的人垂头丧气。邪气上升,正气下降。更为严重的是,许多“小动作”还亵渎了崇高、玩弄了神圣,使崇高的东西不再崇高、神圣的事物不再神圣。一些在人们心中本有很高地位的东西因此大幅度贬值,甚至变得一文不值。无论是荣誉、职称、奖励,还是其他东西,如果是通过“小动作”获得的,谁还会把它当回事呢?这些东西本应有的作用,也会因此大打折扣,甚至丧失殆尽。
“小动作”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与文明社会格格不入,与公平公正更是背道而驰。
谨防“小动作”,治理“小动作”,抑制善搞“小动作”的行为,不给“小动作”活动提供机会,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行动。
(原载1998年1月8日《宁夏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