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动作”,本有特定的含义,常被老师用来批评有些学生在课堂上违反纪律、干扰别人正常学习的行为。现在,它正被许多成年人广泛运用,成为获取私利的手段。
1997年,由多家单位联合组织的一个很高规格的评奖,某位有“不凡业绩”者由地方推荐参评。此君听说有人在为此活动,便也跃跃欲试,找来至交商议“活动方案”,至交劝他:这么高的荣誉怕不是用一般的“小动作”能获得的,弄不好,“小动作”会适得其反的。此君因此暂时作罢。不久他从内部得到可靠消息:他已入围且排名靠前,距当选只差两步之遥,又听说别人活动得很凶,便再也沉不住气了,但他的活动没有奏效。据他自己认为是“活动”晚了,未抓住机会,为此他把至交好一通埋怨。这位“至交”也好一阵感慨:这么高的评奖,下面居然有这么多“小动作”!
现在,会搞“小动作”、想搞“小动作”、善搞“小动作”的人越来越多。某地组织一项行业评比,在推荐之前就有人“活动”,评审前“活动”就更多了。某地换届选举,有人便在选举前逐房间串门,请人“投我一票”。某部门领导职位出现空缺,听说要搞“民意测验”,有人便四处找人拉票。有人犯罪被抓起来了,他的亲友便搞起“小动作”,疏通关系。至于为要官而跑官踏破一些当权者门槛中的“小动作”则更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一些“小动作”并非人们想象的那样简单,而是常伴有权钱交易、利益交换、投桃报李,有些甚至是行贿受贿。因此,这类“小动作”,都是“地下活动”,不敢见阳光,摆不到桌面上。由于一些“小动作”伴有耸人听闻的“大动作”,夹杂着大笔交易,常令人瞠目结舌,叹为观止。
切不可忽视“小动作”的危害。“小动作”泛滥成灾,是社会不正之风的一种反映,是个别人私心太重、个人主义极端膨胀的结果,其危害是极为严重的。有些“小动作”败坏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污染社会空气,甚至使一些荣誉、职务、职称、称号贬值。如果容忍“小动作”肆无忌惮的话,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人们谈起这方面的种种表现,无不切齿痛恨。
“小动作”目前有愈演愈烈之势。最近******查处了两名卖官鬻爵的********,令许多人震惊思考。他们的这些“小动作”,犹如万里大堤上的蚁穴,正在侵蚀着大堤,为大堤的全线崩溃制造着隐患!现在,社会上关于某某人的官职、荣誉、称号是如何获得的传言,越来越多,越传越玄,真假难辨。某些人精彩的“小动作”和搞“小动作”时的丑态已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这些传闻无不关系党的干部形象和整个党的形象。对此,我们再也不能熟视无睹,麻木不仁了!
治治各种“小动作”!这是有识之士的强烈呼声。“小动作”,从大的方面说违犯党纪国法,从小的方面说,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除了对个人有好处外,对整个社会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危害。要根据“小动作”的不同表现,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该法办的法办,该撤职的撤职,该批评的批评,决不能让搞“小动作”的人“逍遥自在”,称心如意!
此外,还要严肃党纪政纪,不给搞“小动作”的人提供市场,不要让“小动作”得逞,谁让“小动作”得逞就处理谁,该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同时,要在全社会创造一个堂堂正正做人光荣、搞“小动作”可耻的社会空气,让那些搞“小动作”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人臭不可闻。
(原载2004年11月17日《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