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记者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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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何必要对记者“妖魔化”?

最近,听到许多对记者的负面议论,记者的公众形象也因此大打折扣。有人甚至在公开场合说记者是“永远也喂不饱的狼”、想要“修理”谁都很容易,说有些记者为抢抓新闻不择手段,甚至连起码的道义都不讲,有人甚至以专家的身份教党政官员如何防备记者、应对记者、操纵记者、牵制记者、掌控记者,不仅将记者推到了对立面,而且把记者描述得很可怕、很另类、很危险、很不值得信任,告诫官员们永远都不要把记者当朋友。这些以偏概全、一概而论的说法,充满着对新闻工作的不理解、不信任,甚至包含着某种敌意。

现在,对记者“妖魔化”,已经成为一种舆论、一种倾向,记者的公众形象也不是很美好。但这与实际状况和人民的希望是背道而驰、格格不入的,当然也是很有害的。

在新闻事业空前繁荣、互联网高度发展的新形势下,如何正确面对媒体、借助媒体推动工作,这是各级机关单位、各类人群都要回答的新课题。有些地区、有些部门也开始重视这个问题。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请专家作报告,已成为比较通行的做法。

新闻监督的强化,是群众的呼声,是社会的需要,是锐不可当的发展趋势,也是不以少数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怕、防、躲、堵、压、灭,都是愚蠢的、难以奏效的,也是适得其反的,正确的态度是坦然面对、诚恳接待、勇于承担。

我国的新闻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媒体也都是由各级组织机构创办、主管的,其中有些还是党报党刊。这些媒体与党和人民的利益基本是一致的,也没有根本的冲突。我国的新闻从业人员都经过多种审核,其中绝大多数在政治上、业务上也都是基本合格的。新闻工作以全社会为工作对象,自然有它的特殊性。记者同其他职业相比,也只是分工不同。虽然立足点、出发点不同,但最终目标是相同的,即使是舆论监督,多数也是为了纠正错误、减少损失,还社会一个文明、还群众一个明白、还舆论一个公道,我们不应该把它当做洪水猛兽,避之唯恐不及。如果把记者推到对立面,对记者处处设防,那么我们的事业将难以健康发展,甚至会遭受更多的、更大的损失。

当然,我们也不否认,新闻队伍中确有害群之马,个别媒体也确实格调不高,有些导向也确曾出现过偏差:有的人偏爱“有偿新闻”,没利不起早;有的人则“有偿不闻”,拿了好处就装聋作哑;有的人缺少责任感、正义感,不反映群众呼声,却热衷于挖明星隐私、揭他人老底,以炒作假恶丑为乐事;有的媒体和个人为提高收视率、点击量、发行量,为吸引眼球、制造轰动效应而不择手段;有的人自以为高明,没作深入采访、不掌握基本情况就说三道四,妄下结论、横加干预;个别人甚至以舆论监督为名敲诈勒索,借党和人民的媒体谋求个人私利。这些问题都是不能忽视的、必须加以解决的,尽管只发生在个别人身上,所占比例也很小,但正如“一粒老鼠屎可以坏一锅汤”,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和社会影响却不能低估。但这些少数单位的丑恶现象、个别人的不光彩表现,不应成为对所有媒体抹黑、对整个记者群体“妖魔化”的理由和依据。对记者“妖魔化”,不仅是记者的不幸,也是社会的悲哀。

记者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辛苦的。记者的工作理应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尊重。正因为如此,我国专门设立了记者节。在护士节、教师节之外单设记者节,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记者的关怀、爱护和尊重。

记者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没有这些支持和配合,记者将无所作为。试想一下,在层层设防、寸步难行、人人都不理解、处处都不配合的情况下,记者怎么能正常地履行自己的使命?怎么能满足社会的需求?社会又怎么能和谐有序?

记者是不应被损伤的,记者也经不起损伤!因为损伤记者就是损伤社会的良知、公平和正义。“善管媒体,善待媒体,善用媒体”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原载2010年11期《青年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