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把教育教学质量抓上去?各校有各校的做法。银川有所中学采取的是经济制裁办法。1989年暑期期末考试时,该校高二年级6个班约380名学生三门主课不及格者达80人,学校要求这80名学生和他们的家长签名,交300元“就读费”,否则,不能参加下学期学习。若再就读后成绩合格,可适当退还“就读费”(在有关部门干预下,已将其中的200元退还给家长,但仍留100元作为“补课费”)。
提高教学质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要靠什么呢?采取经济制裁的做法灵吗?这所中学的高二(四)班在此前一学期曾做过试点三门主课不及格者罚款100元,当时班内有9名学生被罚款,但到了下学期,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有增无减,由9人增至21人,足以说明经济制裁并不解决问题。退一步而言,即使经济制裁有点效果,但其带来的副作用也是不小的。学生学习的动力是什么?为了不被罚款,为了夺回被罚的款,这样的动力即使产生了,对国家、对社会又有何益呢?学校不应引导学生把他们的学习目的狭隘化、庸俗化。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以损伤德育为代价。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还是要靠革命理想、革命前途和革命人生观的教育,靠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从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上做文章。简单生硬的办法是难以奏效的。
学生成绩下降,学习积极性不高,有社会、家庭和学生自身的原因,但也有学校和教师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个班级有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及格,这就要多从教育体制、教学管理、思想工作以及施教者本身找原因。中小学生只是求学,没有什么经济收入,罚款惩罚的并不是学生本人,而是惩罚了学生的家长。仅从这个角度看,经济制裁学生的办法也是不可取的。
据说,银川这所中学的做法还是学习引进外地的治学“经验”。可见,其他地区、其他学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个问题,有的学校甚至规定学生迟到一次罚多少款、做错一道习题罚多少款,这种现象应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界的重视,要采取措施及时制止。
(原载1990年3月3日《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