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记者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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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重复出版:出版界的“怪胎”

新闻出版界一位负责人讲了这样一件事:他最近到外地出差时看中了一本书,就买了下来。回到家后细看,感觉有些内容似曾相识,这才想起从前曾买过这个作者的书,便找出书来对比,结果发现除了出版社换了、书名换了、个别篇目有一点调整外,两书大体相同。对此,他感到很失望。

重复出版,已不是个别现象。同样的内容,常常被抄来抄去,有的甚至被同一家出版社反复地抄。例如,同样的地区经济问题,几个部门都在研究,都要出书,但把这些书放在一起,一比较就发现它们所用材料、基本观点、表述方式都没有多大差别,有些数据来源相同,只是角度不同、作者不同、研究“成果”归属不同。同样是介绍地方历史、地理、文化、景物、风光及其他旅游资源的图书,你方写罢,他接着写,今年出的书还在库房,明年又要有新书问世,这方面的资源好像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但仔细一看,许多内容重复、甚至是抄来抄去,了无新意。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更是许多出版社眼中的“肥肉”,因为有些名著既没有版权问题,又无需向作者支付稿费,只需出点印刷费就有钱赚了,你可以出,我也可以出。你用这种形式出,我就用那种形式出,只是在版式上变换个花样。这样,有些名著便大量地、反复地出版,甚至隔几年就出版一次。有些作家和研究人员,更是频换招法推介、出版自己的东西。一会出个“自选集”,一会出个“精品选”,一会与他人合作出版合集,一会隆重推出自己的文集,出来出去就是那些东西,有的人多年不写东西,照样有“新著”问世。有的人名气不大胃口不小,一出就要出多卷本的文集。某地有位身有残疾的“文学青年”,居然要把自己发表过和未发表过的东西糅到一起出多卷文集,着实把人吓了一跳。

在重复出版的图书中,既有重复别人的,也有重复自己的。有的人在书中不仅肆无忌惮地抄写别人的研究成果并据为己有,而且大量使用自己已经出版的资料,以致新书与旧书的内容相同之处过多。有的人先写一个县,再写一个市、一个省,后出的图书就把前面的内容囊括进去,甚至连修改、补充的力气都不愿意多花。有的人把出过书的部分内容再扩充,就又“推出”一部“新著”。

重复出版是个“怪胎”。有些书,不是因为有价值才出版,而是因为有“需要”才出版。在有的书中,常常寄托着个人过多的希望、凝聚着个人过多的企求。有些人出书的目的,就是为了个人扬名、为了评职称、为了捞取各种荣誉和资本。书,常常成为一些人手中的“敲门砖”,书也确实为一些人“敲”开了“门”:足够厚度的书、足够数量的“著作”,足以“镇住”一些官员和评委,让一些人轻而易举地得到想要得到的一切。就是凭着这些东西,有人的学位顺利拿到了,有人的职称轻松评上了,有人的荣誉随意到手了。对这些东西,常常没有谁会有兴趣细看、有时间深究、有能力辨别。

重复出版,也“孕育”并“养肥”了一些“伪专家”“伪学者”。一些人没有多少学问,也没有苦心钻研,更舍不得花力气,但却能够一本接一本地出书,以致让人惊叹他们何以会有那么高的水平、那么大的精力、那么多的成就,但明眼人还是能够看出“破绽”:有的专著,不过是把别人的东西改头换面、把已有的东西再抄一遍、把自己的东西再换个包装而已,简单重复、移花接木、偷梁换柱、生吞活剥,已成为一些图书、一些“伪专家”“伪学者”的惯用“伎俩”。尽管这些拼凑起来的图书没有多高的价值可言,但却成为一些“伪专家”“伪学者”讨价还价、要权、要官、要待遇的资本。

但是,未经论证、不适应市场需求的重复出版,就难以受到市场的青睐。例如,有一部家喻户晓的世界名著早已出版过了,但仍有出版社看好它的市场前景,因为他们要出版它的“原始本”,即恢复过去删除的内容重新出版。孰料,读者兴趣转移,市场发生变化,有关人员判断失误:这套精装图书印了6000套,只卖出几十套,其余的就都到库房里睡大觉去了,而且“长睡不醒”,不仅造成库存积压,而且挤占了大量流动资金。

当然,那些为了拿学位、评职称、博奖项、争荣誉而部分或大部分重复的出版物,是不需要走市场的。对这类出版物,有些出版社常常高抬贵手,“友好”放行。但这些“敲门砖”在敲开门之后,也常常被抛在一边,没过多久就成为造纸厂的“原料”。

重复出版,造成的资源浪费、物力消耗是不言而喻的。重复出版,对于读者来说也是令人恶心、讨厌的事,因为谁也不愿意把吃过的馍再嚼一遍,谁也不愿意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图书而花两份钱,谁也不愿意为买一本书而受人蒙蔽。

重复出版是出版界的“怪胎”。如果任由其出世、任由其生长,那将造成社会危害,因此,不能让它“横空出世”,而应让他胎死腹中。

(原载2010年11月8日《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