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牛撇捺文集·历史碎片(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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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西夏仁孝皇帝的廉政措施

西夏仁宗仁孝皇帝,是西夏的第五位皇帝。此人颇有传奇色彩或曰神话色彩,据说他母亲、乾顺皇帝的妃子曹氏生他时,“异光满室”。这似乎与神话中的哪吒等有些相似,他们是神,起码是超人。

仁孝皇帝果然有神气仙气,他不但很快坐稳了江山,而且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办学校,兴科举,尊孔崇儒,弘扬佛教,并且改革与重建了政权机构。西夏历史上,仁孝是有创新有作为有建树的皇帝。

仁孝治国成功的因素很多,提倡与推行廉政,是其中的重要因素。

仁孝廉政建设的第一个措施,是倡导在朝臣中形成节俭和为官清廉的风气。新近出版的《西夏通史》记载了几个故事,可以佐证。一是舒王嵬名仁礼监军韦州时,收受地方官吏和百姓的钱财,被其兄濮王、中书令嵬名仁忠察觉。仁忠写信批评责备仁礼,给他讲了为官的道理与必须具备的道德,必须遵守的法纪。仁礼退还了所收的钱物,并“从此清廉为官”。比较夸张的说法是,他死时“家无担粮储”。仁忠将自己的俸银拿出来资助仁礼的人,而自己与家人“日食粗粝”。这个故事有夸大的地方,但仁忠劝弟不贪的基本事实是存在的。第二个故事是,晋王察哥死后,留下园宅数处,因这些园宅是从民间搜刮盘剥霸占来的,仁孝下令物归原主。第三个故事是,针对党项贵族地主“悉以奢侈相互争高”的积习,仁孝下禁奢侈令,推行节俭。第四个故事是,皇后罔氏病故前,留下遗言,要求“优礼大臣,勤俭治国”。第五个故事是,担任国相十二年的斡道冲去世时,家中除藏书数床外,无其他私蓄。这一方面说明西夏的官俸少,另一方面充分说明了为官者的清廉,倘和珅之流在西夏为相,国虽弱,官吏虽贫,刮它几万几十万两纹银还不是小菜一碟。

仁孝廉政的第二个措施,在具有极高社会与历史及学术价值的《天盛律令》中,写进了十多款关于廉政的内容。关于财产馈赠,《天盛律令》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在我国对任何人以馈赠方式将财产转交给亲属之条例规定,诸王及大臣之间馈赠限三十缗。所有馈赠者,都依其社会地位,根据律条所赠总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若有地位较高者向地位低者馈赠,或地位低者向地位高者馈赠,应遵照地位较优者所定之例,不允许馈赠数额大于此限。违律者,有人举发时,对举发者可奖励五缗;对那些馈赠者和受赠者,应捕入狱。若馈赠属于实物,如订婚彩礼,或同族之间的互助等,凡属此类其数额可不计算。”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除上述之外,馈赠时不允许赠送其他东西。禁止亲属为其家庭内之任何文武官员、大小首领举办宴筵,婚丧嫁娶,男儿分居设宴;修房建舍,春种秋收为其派工借牛;收获秋粮给其运输;以官马任其乘用;为官职人等及亲属支派徭役。若违律,馈赠给官职亲属者价值都应计算,按一男工日,一驼一马工日为七十文,少女、妇女和耕牛、驴工日为五十文,实物按当地实价计算。若此赠非为自愿,而因惧势被迫者,则对违法者以贪赃枉法论处;若属自愿,则按贪赃不枉法论处。”对于官员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天盛律令》有详细的规定。

官员之间的馈赠,老百姓对官员的馈赠,某种意义上说便是行贿受贿。西夏王朝早在公元12世纪,即能对此问题有如此深刻的认识,并且做了严格的规定,实属难能可贵。廉政建设对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很重要,它是保持官员阶层正确行使权力的基础,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基础,也是保证国家有生机,有活力,和谐和睦的基础。有作为的执政者,对于廉政总是十分关注与用力的。

廉政必须通过教育,形成道德规范,形成社会风气;廉政更必须以法律为基石,为保障。这是西夏人的做法,或者叫经验,是对今日之社会的启示。

2006.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