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路上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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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味蕾上的故乡

阳光的河流

酒像某种女人,让你难舍难分。先是被它的异香吸引,味蕾上的焦渴,使得你的身体成为爱的器皿,想整个儿装下它。然后,酒像长蛇进入,搅动你的五脏六腑,颠覆你的现实世界,让你沉醉,燃烧,沸腾,整个人处于一种曼妙的飞升状态。你进入另外的时间,成为另一个人。

酒与爱情,是否有着某种隐秘的关联?有力的爱情,是透明如水的,也是热烈似火的。爱情带来麻醉和欢愉,是超脱生活表层的幻觉。

想到酒的出现,不妨对此进行一番大胆的虚构。酒的传说很多。相对于真实的情感,传说更像是一场超时空的虚构接力。在我们视线的终点上,酒以透明的液态的形体存在,它能让我们看到什么。

景芝酒厂的生产流水线,呈现着时光的序列。空空的酒瓶,在迷宫一样的路线上寻找着春雨的灌注,像挺秀的小树,长出夏天的浓郁,成为绚烂的秋,却不像苹果一样长出伤疤,或者香气散尽,果实腐烂成泥。它以它的通透纯净回应着时间的无涯。由此想到酒的酿造,是否遵循着一个精密的数学公式?它依赖的是粮食与水的临界点,还是时间的缓慢进程?如果是后者,那么,酿酒本身就蕴藏着太多的艺术成分。在纯粮酿造车间蒸腾的热气里,一群强悍的男人在烧旺的大锅周围劳动,就像万物朝向心中的太阳。雄性的气息内敛,酿酒工艺在包装车间显露出它阴柔的特征。清一色的女工在检查着酒瓶的透明度,粘贴醒目的商标。在线形的流程上,她们每一个细小的动作仿佛朵朵轻柔的浪花,呈现着流水的韵致。像生命的创造,最后的工序由女性完成。

这让我看到了时间的幻象。最初的酿酒人,他的身影摆渡在庄稼的波浪之上。泼洒的阳光,把他渲染成油画里的人物。他在劳动,更像是深陷于阳光的芬芳和植物的气息里,无法自拔。他对时间和往事有着绵长的情意。他像《香水》里的格雷诺耶,有着惊世绝伦的嗅觉。是嗅觉,让他在大地的劳动中抓住了飘渺的梦。他企图保存香气的唯一方式就是为粮食安排来生,让眼前的梦浸染遥远的未来;或者,循着香气的路径,他可以在许多年以后轻易地抵达过往的激情。庄稼夏荣冬枯,去年的种子长出今日的果实。在这有限与无限的形象暗示下,他发现,形态的变换可以使短暂的事物达成恒久。由此,我对今天的一些技术产生了怀疑,“真空包装”给出的时间期限是常温避光下的短短两三月。越发地神往那最初的酿酒人。是怎样的一种单纯而热烈的激情,使他把固态的粮食固执地指向了液体的白酒?

大地上的香气如花绽放,赤橙黄绿青蓝紫,让人自然而然地看到万物之上的太阳,它的七彩归结为清澈的金黄。酿酒人,他在个人的隐秘王国里,掌握着上天的旨意,他从大地深处醒来,植物的香气在如水的阳光里升腾,那是酿酒人提炼出的梦境,一种透明的芬芳。作为酒上好的大曲,梦境无法复制,我们只能从迷醉的酒香里确证着它的存在。

这样的酒香,无疑使更多的味蕾得以复活,能够在平淡的生活里品出酸甜苦辣,最大限度地解放了人类的知觉。从某种意义上说,“透瓶香”使酒具有一种亲和温暖的气息,我们因此看到了那个被香气的祥云笼罩着的普度众生的神。

我愿意把酒看做居住在人的身体里的神。三杯两盏落肚,“酒助神威降猛虎,谁道三碗不过岗”,人类认识到自身力量的单薄,便创造了酒,用“酒劲”和身外残酷的世界相较量。想起梁山聚义厅里,一碗鸡血酒,八百里水泊荡涤乾坤,水浒英雄代理着上天的权力。想起醉卧沙场,将士们试图在酒的力量里规范世界的秩序,以戈止武,酒成就了多少快意英雄。外部的酒成为身体的内核,人变得强大起来,就像西方电影里的超人,完成着常人状态下很难完成的事业。有了酒,人类实现了自我救赎,身体里生出神性的力量。

酒是一种宗教。精深教义的外延,多是一些慈祥的宽厚的造像。酒的光洁的面容,具有亲和力和可信性。人们乐于接近它,像一个个虔诚的信徒,向酒倾吐着内心的隐秘,获取温暖的抚慰。“借酒浇愁”,人们把个体无法消解的苦难,全交给了酒。酒杯似乎成了人们身上生长着的器官,酒如血液,很容易打通全身的经脉。一个获得内力的人,他因此与别人不同。他的面容看起来并无二致,我们只能从他的举止中窥探他内心的火焰。“酒入豪肠七分化作月光/剩下的三分啸成了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余光中《忆李白》),李白是绕不过去的一个人物,他似乎为诗歌而生,他的身体同时也是一个巨大的酒的容器,他和酒纠缠,仿佛在所有的时间和自己相恋。他举杯邀明月,当歌对酒时,酒使他成为燃着的焰心,光芒照耀着他的领域,再难消散。“酒中仙”不是一个荣誉称号,而是一种落拓不羁超然出尘的生存方式。

酒把天上的阳光和人间的芳香融为一体,充满着深厚的慈爱和深层的悲悯。作为大地的精华庄稼的魂魄,酒改善了农民和生存的关系,酒在溶解劳动艰辛的同时,也热情地覆盖了他们的困窘,激活沉闷的氛围,使得空气里的每一个分子都在膨胀,生活不断地呈现着它新鲜的表情。他们身上交织着的汗味与酒的热烈,彼此的属性正好对接,如水涌流在植株里,“长辈贪杯我闻香”(臧克家),不知杜康、XO为何物的乡民们,一杯家乡的白酒让他们活得有滋有味。“沾唇不禁念故乡”,是酒在证实着我们的籍贯。酒,是味蕾上的故乡。

去参观的酒厂位于大地的中央,四围是青青亮亮的庄稼,阳光在大地上流淌。庄稼在阳光阔大宽厚的抚慰中,向我传送着大地深处的气息。

煎饼的味道

就想吃母亲摊的煎饼。

母亲摊的一手好煎饼。“圆如银月,大如铜缸,薄如剡溪之纸,色如黄鹤之翎”,这是蒲松龄《煎饼赋》里的描述。

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有了这样的印象。母亲盘腿坐在蒲团上,面前卧着一面鏊子,母亲刚用“油搭子”匀匀地擦了一遍,鏊子黝黑的脸庞即刻泛起油亮的光泽,像酷酷的很男人的笑。火是玉米秸火,焰长,面大,势头均匀,鏊子滚烫的时候,母亲左手舀了面糊,扣在鏊子正中,右手握了竹筢,悬肘,提腕,但见面糊径直而下,如溪水出涧,到鏊子底部,又旋即攀援直上,像秒针,速度快,也毫厘不差地走一个圆,竹筢逐渐平起内收,鏊面上就现出一个圆满的圆。满是面糊的满,是一种弥漫,一种覆盖。煎饼熟了,母亲轻掀两边,米黄色的一张煎饼,薄薄的,浮光轻闪之间,隐现出母亲的笑脸。

我的小舅就认母亲摊的煎饼。小舅结了婚,儿子上了大学,还经常请母亲过去摊煎饼。这是经年之后的一种味蕾上的认同。姥姥去世的那年,母亲已经19岁了,她的身后拖着四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小舅只有5岁。外公当过私塾先生,我就是在他的窗台上读到了《水浒》、《三国演义》,我迷上了文学,在我的小学时期。多年以后,在别人的赞美里,我多么羡慕我的母亲,她摊的煎饼大而薄,卷起来只有拇指那么粗细。母亲是嫁出去的闺女,却是泼不出去的水。夫家、娘家是一个村的,腿去也就五分钟,来来回回,不过从一面鏊子走到另一面鏊子。在老家,摊煎饼还有一个说法,叫“办干粮”。逢年过节,割麦忙秋,母亲总要提前办好两家的干粮,那些年,除了摊两摞煎饼,似乎真的没有别的干粮了。两摞煎饼,白天摆在堂屋里,夜晚晾在石磨上,煎饼越翻越薄,日子越积越厚。许多年就这样过去了。

母亲嫁我父亲后,就像一面鏊子站在屋角,悄无声息。或许,家里让她忙的活太多了,譬如摊煎饼。我家人口多,二叔、二姑、三姑都姓郝,父亲是大哥,姓刘。我还有一个大姑,也姓刘。爷爷病逝了,奶奶抱着不满周岁的父亲,改嫁了东朱耿一户姓郝的人家;大姑10岁,送给南林村一孙姓人家做了童养媳,挨到长大,成婚不久被抛弃,大姑先是改嫁东朱耿,然后又是南林(夫家姓曹),最后是院上,现在,子孙一大群,活得挺滋润。说说我家吧。二姑、三姑先后出嫁,二婶过门了。三姑和二婶是换亲。说来也巧,撮合这门亲事的是父亲的姑表,他把妹妹的女儿许配给我的二叔,又安排我三姑嫁给他的外甥。也就是说,二婶的母亲是我的表姑,我一直这样称呼她。两门亲事,看似错落盘结,事实上没有一点血缘纠缠。我是不是说得有点凌乱?

其实,我想说的是,我们一大家人在一起,日子不会太好,但也不会更糟,这种情形,很像一种干粮,它是煎饼。煎饼的质地就是一家人的品格。

记得母亲摊煎饼以前,头天夜里,就泡了满满一盆粮食。摊玉米煎饼,要把玉米大豆碾成馇子,然后和小麦一起浸泡。如果是瓜干的,先把瓜干泡软,切碎,最后和玉米大豆们在水盆里会合。遇上年头不好,一家人就四处打捞榆树皮,去大碾磨碎了,再囤里瓮里寻些高粱瓜干小麦玉米,它们颗粒大小不一,颜色红黄不均,却都是土地上长出来的物华。在温润的水里,过了一夜,玉米性子绵软了,小麦胖胖的,十足的富贵相。天亮了,粮食们从磨眼里涌进去,再流到磨台上的时候,就是面糊,你根本分不清哪是玉米,哪是大豆,哪是榆树皮,只是晶莹的黏稠的一盆。

在农村,摊各种粮食的煎饼,几乎都要掺些大豆,半斤即可,一斤也行。这样,煎饼就不会粘鏊子。没有哪一种煎饼用大豆命名,你用牙齿反复分析,也只是品出整个煎饼的松酥爽口,大象无形,大豆如空气,却是无处不在。它可能不是房屋的檩条,但它一定是袅袅的炊烟,有了炊烟,房屋不是房屋,是家。粮食的粗细其实就是日子的枯荣,一把大豆,就把粮食们结合成了煎饼,大若茶盘,薄如蝉翼,闻着吃着,都是无边无际的舒坦。

后来,父亲和二叔分家了,在我舅爷爷的主持下。家什是我和团结(二叔的儿子)轮流挑的。他指了指手推车,我说,我要鏊子。老宅子给了二叔,我们一家四口早些年不停地搬来搬去,妹妹小,觉着新鲜,睡觉也踏实,听不到深夜里父亲重重的叹息,和母亲轻轻的安慰。母亲人随和,手艺好,经常被左邻右舍请去帮工。摊煎饼,盘腿时间长,重复动作多,两个人一倒班,就可以减缓一下劳累。农村给了母亲一面巨大的鏊子,让她不断提高她的技艺,她用一张张煎饼和村里人对话。她特别在乎别人的邀请,似乎整个人活在了乡亲们的认同里。她不在乎身体的疲惫。作为回报,母亲往往拎回来几张新摊的煎饼,让我们爷仨吃了个风卷残云。问她,她说吃过了。母亲只是看,脸上荡漾着微笑。这是母亲一生中极为荣光的时刻。

我家一日三餐,多是煎饼。饿了,一碗白开水泡一张煎饼;闲了,掰几块干脆的煎饼充点心,咬出满嘴的“嘎蹦”声,日子不也是这样的酥脆响亮吗?过日子,好比摊煎饼,是要粗粮细做的。粮食们在深夜的水中握手,在清晨的石磨里相融,在上午的鏊子上结合,这太像一种仪式了,繁琐而神圣。摊煎饼的母亲,坐在蒲团上,有如挥笔的画师,不同地块、不同季节的粮食们,可能粗糙,可能瘦弱,现在已是细腻温软的面糊。色彩丰腴的面糊,母亲挥着竹筢的画笔,把它们绘成了一张张太阳,或者月亮。

我的母亲,现在和太阳月亮们生活在了天上,即使人世间有千万面鏊子,于我,不过是一些空空的蝉蜕。我再也吃不上母亲摊的煎饼了。这样写着的时候,我的脸上,已经流出三尺长的涎水,或者泪水。

萝卜小豆腐

俗话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我要说的萝卜小豆腐这道民间小吃,在那些年代是贫农出身,绝对吃香。

豆腐,因是“都福”的谐音,只在过年时打扮得白头净脸晃晃人眼。萝卜,被冬天宠坏了,“冬吃萝卜夏吃姜,不劳医生开处方”,那时,只要抬眼看看乡间初冬的菜园,一定有萝卜们青翠着最后的颜色。贫下中农一条心,朴素的阶级意识使煎饼紧密团结在大葱周围,也使萝卜和豆腐在一口老锅里相濡以沫。

时令既然是冬天,坡里的活儿都忙完了,该收的收了,该种的种了——去菜园里拔萝卜实际上成了一项轻松的娱乐活动,握惯了锄把拔完了玉米秸的大手拔起萝卜来,那情形简直是欢快的舞蹈,泥巴四溅如音符纷飞,跑到女人手里的萝卜温顺得像刚刚懂事的孩子,一脸恬静地享受着柔情的抚摸,这场面,哪有半点劳动的艰辛?更有顽皮的孩子伸手去拔,萝卜闹情绪就是不听指挥,刚准备使出吃奶的劲,萝卜偏偏自己从土里跳出来,让那孩子摔了个四仰朝天,一嘴的泥土堵不住满园的笑声。乡下至今还有“拔萝卜”的游戏,大人(有时是大孩子)爱昵地搬起孩子的头,把孩子从平地上“拔”起。

终于等到了萝卜小豆腐。萝卜埋在天井朝阳的地方保鲜,是今冬明春的菜蔬。掰下的萝卜缨喂猪,太奢侈了,还是来一锅萝卜小豆腐吧,是菜,也可充饭。把萝卜缨洗净,剁成指甲盖般大小,烧一个开锅,捞出来,放在井水里一浸,便是一盆色彩养眼的翡翠了。在菜板上剁碎剁细,用两手攥去菜里的水分,攥成一个个“拳头”样的菜团。该磨豆子了。豆子,是昨天夜里早早泡好的,在石磨里三磨两磨,豆子与水就变成豆浆了。石磨是上下两扇的,下扇不动,周边却涌流着珍珠的瀑布。青青的菜蔬,白白的豆腐,在火的热情簇拥下相亲相爱了。火最好是玉米秸火,焰长,面大,势头均匀,五六个开锅之后,便是食物中的鸳鸯配——萝卜小豆腐。

许多年后偶然的一天,在城市的美轮美奂里大谈文学,饿了,绅士般打开精美的菜单,点上一道“珍珠翡翠白玉汤”,服务生端上来,竟是一盆萝卜小豆腐,一时间谁也顾不上高谈阔论了。忽然想起家乡的一个女孩,课间对同桌说她昨晚如何如何吃了三碗萝卜小豆腐,不想被男生听了去,从此私下里叫她“萝卜小豆腐”。那女孩肤白肉嫩,手是嫩藕,脸如荷花,现在长大了,不知是不是成了一位“豆腐西施”。

家乡的萝卜小豆腐做法单一,就那么青青白白的一锅,但吃法多样。最普通的吃法是一家人围着一口大锅,一人一碗,青白相融,色嫩味鲜,不管年老年少有牙没牙一概食如甘饴,开胃充饥,嚼在嘴里,是无边无际的鲜美,直接扒进肚里也行,酥软酥软的,禁饱,撑不着。如果再铺张浪费一点,抓一小把黄豆葱花般撒在锅里,整锅美味就越发形象生动了。做好了萝卜小豆腐,耐下性子,可以和面,早些时候是地瓜面,加工成萝卜豆腐包,一下子就解决了好几天的温饱问题。吃不完的萝卜小豆腐,还可以在下一顿投到油花四溅的热锅里一炒,端上饭桌,就是一盘清爽爽绵软软的小炒萝卜豆腐,品质柔细,调味拉饭,粗茶淡饭变得有滋有味。

鲜有鲜的味儿,陈有陈的理儿。拔完了萝卜,把萝卜缨顺手往屋顶上一扔,冬天的阳光就那么不紧不慢地晃着,不知道过了多少天,青青的萝卜缨黄灿灿的了,用长长的棍子划拉下来,挂在通风的屋檐下,整整一个冬天的黄粱美梦啊。嘴馋了,摘下来,仿佛从树上摘下苹果,做成的萝卜小豆腐耐嚼,越嚼越香,因色黄味永,乡下人又称它“黄菜豆腐”。萝卜小豆腐软和,不怕吃撑,“吃萝卜嗝气,不如狗放屁”,吃萝卜小豆腐也不例外,一连几碗吃下去,嗝几下气,却是上下舒坦,浑身通泰无比。

随着人们味觉的丰富与挑剔,萝卜小豆腐渐渐淡出了我们的生活,但是那种让人放心的原汁原味,那种青白相融的色泽,像极了乡亲们的情怀。我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尝出了萝卜小豆腐的滋味,你就咂摸出了生活的味道。

香蕉冰棍

“香蕉”这两个字,是我们那个年代的孩子只能在小学的课本上才可以见到的。听说香蕉长在树上,可我们望酸了脖子,北方的树上只有“吊死鬼”(即大吊蛾,一种害虫)。槐花倒是年年飘香,谁知结出的还是又老又丑的“槐当啷”。

不知是哪一个夏天,突然从小村外面飘进一股凉爽的风:香蕉冰棍——香蕉冰棍——

南方的香蕉到北方都冻成冰棍了,我们的好奇心就像盛夏的阳光一样强烈,可香蕉冰棍却是上了花轿的大姑娘,听见五分硬币硬邦邦地拍在盖顶上,才闪亮出场,一身的羽衣霓裳,在阳光下极为抢眼。这派头,决不亚于今天的某些大牌明星。谁稀罕谁呀,不就是根冰棍吗?掺上一点黄颜料就假冒香蕉,这点包装谁不会?我们一帮穷孩子,就编了一个顺口溜对它进行舆论攻击:香蕉冰棍,吃了断气。特别是卖冰棍的小贩喊出上句,我们一齐对出下句,那感觉比吃了什么香蕉什么冰棍还甜还凉快。可能小贩一宿没睡,也可能世界变化太快,到第二天天刚想热的时候,从小贩嘴里抛出的口号就改成“香蕉冰糕”了。香蕉冰糕,吃了断腰。你看谁的变化快。

也不知道是天气太热,还是遭到了孩子们“恶毒”的打击,到了下午,香蕉冰棍便人老珠黄面容消瘦了,身价也一落千丈,二分一支,小贩一咬牙,五分钱三支赔本也卖,不比后来的冰淇淋、小雪人们冰雪聪明,驻颜有术,深居冰柜里,五十多岁的人了,一登场还是一副天真烂漫美少女的模样。

当时,乡下流行一种最原始最直接的买卖:物质交换。譬如用麦子换火烧油条,拿豆子换豆腐之类,多为用原材料交换加工品。有卖冰棍的瞅准了商机,推陈出新,可以拿空酒瓶兑换冰棍。这一招真灵,天不晌午,小贩就满载酒瓶哼着小曲直奔废品收购站了。

那些个夏天,我特别勤快,父亲喝酒不多,人却热情,家里短不了客人的,跑腿买酒的活儿全被我垄断了。父亲也从不过问空酒瓶的去向。记得那一天,我眼瞅着半瓶白酒,嘟囔着:“咱家好几天没人来了。”母亲白了我一眼:“小孩子懂什么,来客你忙活?”中午父亲没回家吃饭,偏偏“香蕉冰棍”的叫卖声在蝉声最热烈的时候响起,一阵一阵地让人心烦。怎么办?扳不倒葫芦洒不了油,我干脆把半瓶白酒倒掉,抓起空空的酒瓶换了一支冰棍。香蕉冰棍入目鲜黄晶亮,入口甘冽清凉,视觉味觉都是高度享受。风卷残云地吞完之后,确乎真的有了一丝丝凉意,不知是冰棍的功效神奇,还是真的有了一点点后怕。

晚上放学一回家,母亲就迎上来问我:“你见那半瓶白酒了吗?你父亲正急呢!”我心一沉,小心翼翼地站在父亲面前,低下头,眼睛只能看见自己满是泥巴的脚丫。父亲的手臂一扬,我以为会是雷霆震怒,谁知那影子的移动是缓慢的,最后落在我头上,是爱抚,“酒也是粮食做的,倒了怪可惜的。先用瓜干去小卖部换一斤散酒吧,今晚你二叔要来。”

在双手端着一瓢瓜干去兑换散酒的那一个夜晚,我告别了香蕉冰棍,也告别了我的童年。

冰糖葫芦

在我的记忆中,冰糖葫芦常常在年关俏立在大集的拐角,冬日暖阳里一袭的石榴裙光彩照人。我有时哭着闹着,跟在父亲后面,小跑五里路,就为了冰糖葫芦。她,是我青梅竹马的朋友。

我至今搞不明白,为什么人们把山楂说成是石榴。两种果实碰面时就用“大小”分得很清楚。两个都叫“妮”的女孩耍到了一块,不管原先相熟不,两家大人就“大妮”、“小妮”地叫开了。山楂里外都是酸的,无遮无拦的。石榴的酸是裹在里面的,只有人们触动她的心事时,才流出一粒粒的泪珠,晶莹剔透,即使忧伤也美丽动人。用竹签把山楂穿成一串儿,蘸上熔化的冰糖,酸里裹着的甜,是泪水浸泡出的微笑。这种滋味给人的回味是长久的。血红的色彩是山楂生命的象征,甜酸的味道是冰糖葫芦存在的表达。

南国诗人车前子说“糖葫芦是北方冻得通红的鼻子”,比喻新奇形象而有失真切。温和的南方人,敬畏棱角分明的北方像敬畏自己的父亲。今年回老家过春节,我还是买了两支冰糖葫芦,和我两岁的女儿小雨一人一支。拉着她的手,在家后的湾塘上溜冰,我心里暖暖的。这成熟与童真的并行,这红与白色彩的对比,两串火红的太阳燃烧在白茫茫的冰上。我不知道哪一种红色能像冰糖葫芦一样始终放射着家园的暖晴。我甚而觉得,这是岁末年初唯一的亮色,它赶走了童年的缺憾,驱散了少年的迷茫,

听说我生下来时很胖,可后来只长高不增重,身子越长越像竹签儿,脑袋成了一个糖葫芦,莫非我前生就和她有着某种血缘关系?我童年的手与巧克力、娃哈哈、喜之郎果冻是绝缘的,在我手中成为匆匆过客的一定是一些千篇一律的树叶,停留稍稍长久的该是一朵黄黄的、瘦瘦的苦菜花,交给家里空空的大盆吧。母亲搀上号召力强的地瓜面,就成了菜馍馍。不难想象,在没有味精的日子里,冰糖葫芦是怎样紧紧抓住我的双手的,我的童年也被这一串串红灯笼照亮了。

父亲赶集卖完盖帘常捎回一支冰糖葫芦。我的舌尖一触到她,那甜就直直地钻进了我心里。慢慢舔,细细品,那是一种无以复加的快感,像一个猎人不疾不徐地追赶着一只跑不掉的野兔。最上面的那个糖葫芦越发得红润了,我奢侈地一口吞掉她。“九”减去“一”,我口里数着,小脑袋一点一点地伴奏着。只有一根竹签了,也和它的伙伴做了我加减运算的工具。竹签儿耐用,不易折断,比木棒棒强多了。一支支冰糖葫芦,构筑起我的思维空间,无论形象还是抽象。我一直这样认为:当一种东西一旦进入你的生命,它将丰富你的一生。

白菜的白

这标题,一见,似乎感到有点轻松,似乎无须过多联想,你的耳边就溅起鲜嫩嫩脆生生的童音:白菜的白,老师的老。是一群小学生在强化识字练习吗?

是的,你只要拨开世俗的杂色,往霜降后的乡间菜园看一眼,你会发现,这标题与你的从前有关与你的生命有关。

其实,白菜最初的色泽是青翠的,一如你清纯的童年。白色,不是与生俱来的。正如年年秋天需种麦子一样,老家人每年也少不得要栽种白菜。每一棵白菜都不是独自来的,她们有自己的青梅竹马。一棵白菜一个窝,她的朋友要么拔掉,要么移栽别人地里,成了童养媳。还只有小碗口那么大的时候,白菜就经历了一场生离死别。生活的酸涩,白菜体会得比谁都深刻。也许很多年以后,小白菜噙着的露珠不知不觉就流成了你的眼泪。

从立秋到小雪,白菜清楚自己一百多天的生命长度。所以,她总是探出一片叶子,再探出一片叶子,又探出一片叶子。不停地扩张,只为收集更多的阳光;层层的铺垫,全为了寒风里紧握成拳。有一句俗语你应该知道,乡亲们说一个人无精打采,就说他被霜打了。不是吗?地瓜叶一夜之间褪尽青衫,精神萎缩。犹如当头一瓢凉水,经霜后的小小佛手不再做梦停止生长。霜降是一道坎。

许是习惯了在月色的清凉里梳妆,白菜觉得秋霜是另一种月光,给自己带来了福音。这时的菜叶已片片收拢,有的扎块地瓜秧,像女人系着围裙。白菜吸收着霜里的洁白和糖分,在瑟风里不断充实着自己的内心。打霜的白菜洁净又温柔,有一种特别的甜味,宛如成熟的女人。经风浸霜后,变得更加鲜嫩纯真白净从容,还有什么蔬菜能够如她们这般和谐于风霜?白菜的白,和麦子的黄一样,和辣椒的红一样,都是美的极点。

面对素雅的白菜,好男人不能不沉思。你想起来了,一冬一春是蔬菜奇缺的季节,你母亲夜间把白菜暖在炕东头,白天晒在阳光下,总是把吃剩的白菜疙瘩腌在咸菜瓮里,第二天一早捞出来,用菜刀切成细条,浇上几滴陈醋,入口甜酸甜酸的,是纯正的过去生活的味道。你母亲说,白菜味甘性凉,能清热解毒、消渴祛烦。一日三餐,她总能把白菜做成不同的花样,让平常的白色泛起亲切的光芒。

只是你不明白,为什么霜前的白菜有一种涩味,在许多蔬菜止步于霜降之时,为什么白菜反而开始甜美自己的思想?小雪之前走出菜地,正是白菜坚守洁白心灵的开始。既能从阳光中找到生长的能量,又能从秋霜里提取生命的色泽,白菜抵达了许多同类无法逾越的境界。

终于有一天,你一脸的庄重,像打开一部经典,一页,一页,当打开所有的叶片,你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在远离了泥土许多天之后,在远离了水分许多天之后,那白菜心儿依然是鹅黄的一抹,依稀是秋日里灿然笑着的花朵,又如随时破茧而出的蝴蝶。

那年冬天,你回了一趟老家,从菜地里背来很多很多的白菜,码在你的屋子里,你说那是一个暖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