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红唇与领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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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顿挫(3)

大姐和我最喜欢听罗兰的“安全岛”。我们同睡一张床,同看一本书,当然也同听一个节目。那总是在睡前,她那温婉却略带沙哑的声音响起,我们便枕着头发起呆来,有的时候是一句温暖的话语,有的时候是一段令人安静且安全的音乐,为我们结束茫然的一天,也陪我们度过寂寞的十七岁。

经过十几年后,见到罗兰,听到她的原音重现,那真是既遥远又亲切,激动得如同见了故人,竟羞涩得忘了如何寒暄。

那也正是广播剧的兴盛期,像“薇薇的周记”“蓝与黑”“白贼七仔”,声音表情十足,特殊的音效也很丰富,开门声、上楼声、枪声、雨声,一点也不马虎。像有一次听到男主角被枪击,像鞭炮般的枪声响起,接着是身体落地声、呻吟声,最后居然还有断气时的振动声,真是恐怖!这时女主角歇斯底里地大叫:“啊!你就这样离我而去了吗?”

前不久,电视短剧取笑广播剧的夸张与手忙脚乱,令人发噱。正因为那时演广播剧的人是很严肃的,才会显得那么荒谬,有点像卓别林一样。

我常趴在收音机前学歌。有一回听完歌唱节目,刚学唱一首《女儿圈》,接着无意中听到初中发榜名单,那里面有我的名字,不禁在唱机前欢呼。所以那首《女儿圈》的歌词,一直记到现在,其他的歌词倒是记不起了。

不听广播的时候,唱机可也不准闲着,唱片成天转个不停,老大听西洋歌曲,老二听古典音乐,老三听艺术歌曲,大家得排班一个一个来。圆圆的唱片圆圆的梦,小小的唱针小小的心愿,旋转出音符旋转出流年,搭配着艳丽的唱片颜色,泼辣的橙红,青涩的苹果绿,沉闷的绯红,正是五六十年代的情调——有点颓废有点浪漫。

好像不过是几年间,录音带席卷音乐市场,接着是镭射唱盘,唱片倒成了古董,一大叠一大叠堆在角落。老家盖新厝时,不得不把几十张老唱片清理掉,那里面有我最喜欢的电影主题曲,各年度十大排行榜西洋歌曲,看它们塑料封套破裂,满布灰尘,看它们被埋葬在垃圾堆里,好像在告别一个古老的年代,很悲壮的。

后来,进传播公司做事,曾参与制作广播节目,那是一个由歌星主持的歌唱节目,我负责替她选歌、撰稿,也整理一些听众的来信。第一次进录音间有点失望,这么简陋的设备就能制作出那么精彩的节目?甚至勾勒出许多人的梦想?扣住许多人的心弦?就只是一间白白的密不通风的小房间?

才知道听广播的人大多是单纯而且寂寞的,因为单纯所以可能是没有其他娱乐,因为寂寞才会相信甚至迷信广播。他们之中有很多是工人或中学生,大多是一边工作一边听广播,日复一日,就是他们的一天与世界。

广播节目散播一些温情与忠诚,令你有种患难与共的感觉,这是电视所不能取代的。当你正在午夜梦回,耳际响起“你寂寞吗?需要朋友吗?”“爱是什么?爱就是给他一个微笑”,这些呼唤,令人很难再武装自己。

而大多数的主持人其实是苦哈哈而且报酬十分菲薄,他却必须负担听众的苦乐,这有点残忍。我曾参观一些私人的录音间,里面堆满药品与电器,其中伸出一只长长的麦克风。主持人一边做节目一边做生意,他同时还得回成千上万的听众来信,不时要来一段笑话。所以我现在听广播,总是特别有耐心特别体谅,一个粗心的电台主持人总比细心的政客好,我总相信这点。

想起那段听广播的日子,好像在回忆一首老歌,不敢相信时光是这么快速地流逝,世事是这么快速地变换,而歌依然美好依然缠绵;现在事务繁杂,少有听广播的闲情,偶尔在出租车上听一段广播,也常是断章取义。

不过,广播节目似乎很善待我们这些跟不上时代的人,它能保存一些老掉牙的传统技艺,像讲古、相声、国乐总不会受冷落,做了一二十年的节目依然青山常在,吴乐天、白银阿姨、罗兰,一切跟孩提时没有两样,在收音机前能留住记忆留住岁月,这令人十分感激。

广播节目当然更贴近爱好追求流行的人,流行歌流行话,新人新搭配,一日无数回,硬要灌进你的脑袋里。现在的主持人多半年轻,没三句就哈哈哈,一副乐天派,令人听了也年轻起来。有一回搭公交车,收音机正播放廖峻跟澎澎的脱口秀,结果全公交车的人笑成一团;还有一回,居然听到某大法师讲经,声音的世界真是无限宽广啊!

现在收录音机的体积缩小,人们的耐心似乎也减少了,垃圾桶里常看到废弃的随身听,也许它们还会说话还会唱歌呢!

小妹是个广播迷,她迷歌星也迷主持人,更擅长修理收音机,不过也弄坏好几部。她曾把一架弄坏的唱机拆开来,那以前被认为是月宫宝盒的收音机,竟只是一些电线和一块磁铁的组合,听说那块磁铁即是广播器,所有的声音都发自那里。它的样子像一座倒扣的皇冠,看起来灰灰黯黯、冷冷冰冰的。小妹用那块磁铁吸回形针和发夹,它的吸力特大,你得很用力地把它们“拔”下来。

每回看到那块磁铁,总有一种空虚的感觉,不知为什么。

1991年2月12日

淡淡春晖

“一、二、三、四、五、六、七”每次带我们出门,母亲总要数上好几遍。“好奇怪呀!为什么老是数来数去,我们又不是牛。”妹妺说。她刚上过《怎么少了一头牛》那一课。

如果问母亲,她一定会说上一大串:“你们要知道,你们一共有七个,七个哦!只要眼睛那么一闪,很可能就丢掉一个。像上次搭火车到高雄,我把你们一个个拉上车,最后发现老四不见了,这可怎么办?找来找去,才看到她上了另一辆车,正在对我招手呢!还有一次,睡觉前点来点去,就是少了老大,天啊!那已经是深夜了,我跑到街上找,戏院找,夜市找,一边喊一边哭,回到家,天都快亮了,正急得不知怎么办?忽然灵机一动,弯腰到床上的梳妆台下一看,果然,她睡着睡着滚到里面去了,呵!吓死我了。”

母亲常说她好像在对付“一军营的兵”。不要看我们一个个长得斯文秀气,站出去好像很害羞、很有礼貌,在家里可是凶悍无比;虽说是女孩子可也好打架,而且专喜欢用脚互踢,踢得我们一个个都是萝卜腿,不但如此,我们偏好打群架,一个推一个,然后扭成一团。母亲说我们简直是一团橄榄球队。

孩子打架的主要原因是“分配不均”。谁多了一个玩具,少了一块糖,就会吵得天翻地覆。为此,母亲很早就立下一个规则,买东西一定同样的买七份,做衣服一定是同一块布料,同一个样式,谁也别想多个蝴蝶结,少个扣子。结果我们在家也得穿制服,谁也别想占谁便宜。

我有一张小时候的照片,一排小女生,一式的花洋装,每个人头上都有一个别针,我那时才上幼儿园,可也知道为自己争人权,我的别针是小黑人挂着一副大耳环。记得母亲为了让我们都有一个别针,几乎找遍了镇上所有的百货行。

吃饭也是麻烦时间,尤其是大家庭里,大锅饭大锅菜,菜老是不够吃,母亲每每在吃饭前先把菜分配好,肉切成几块,菜分成几份,一个吃多少,皆严格执行,使得我们有口也难辩。她从不要我们谁让谁,因为根本做不到,她只是公正严明,让我们找不到漏洞。

也许是小时候争多了吵烦了,不好意思,我们现在特别礼让,每有好东西,一定推来推去,彼此互相取笑“好虚伪哦!”

那时,家里做生意,老房子狭而长,爸妈在店里忙,中间隔着天井,叫人老叫不到。妈妈于是发明一种叫人的方法,她在店里安装一个电铃,并列出一个表,每个人都有一个固定的讯号,譬如大姐是“三长两短”,我的“两短三长”,小妹的“三长”,如此,只要铃声大作,被点到名的赶忙奔赴,母亲之讲求纪律可见一斑。

为了训练我们整洁的习惯,从上小学之后每个人都分配工作,星期日全家上下总动员,由父亲担任清洁队长,带我们打扫庭园。我们常常一面唱歌一面工作,不但发现劳动的乐趣,而且发现各自的长处。譬如大姐对插花最有一套,她才十来岁便喜欢种花买花,插花也能自创一流,可以称之为“意识乱流”;三妹最有设计的美感,举凡挑选布料家具,裁剪窗帘,她都能一手包办,家里的陈设经过她的布置总是特别漂亮;至于我,因为常唱歌也练成一副不好不坏的歌喉。我们常自比为《小妇人》中的四姊妹,老大“梅格”漂亮贤惠,老二“乔”最性格,老三最爱美,老四多才多艺又最善良。

在母亲严明的纪律下,我们享有公平的待遇,可也常感到被疏忽被冷落,尤其在少年时代,种种的苦闷与寂寞,常归咎于母亲。后来年岁渐长,才了解要公平且仁慈地对待别人,是一件困难的事。我们容易偏爱溺爱滥爱,感情更需要严明的尺度,否则容易迷失自我。更何况我们只有一个母亲,当然会把一百分的期望放在她身上;而母亲却有七个子女,她只能平分她的爱,纵使我得到的爱只有七分之一,也远比我给母亲的爱多得太多。

四妹与我同时结婚,母亲硬是办两份同等的嫁妆,不管是一针一线,一双鞋一条项链,总要做到公平,还频频问我们:“这样可以吗?还喜欢吗?”我们真的已经不在乎不计较了,我们已经长得好大好大,可是,她还是坚持着。

日复一日,她的容颜变老,原则却越来越少,她似很少再坚持些什么,就连生气也喜欢保持沉默,尤其是当她抱着孙子时,面团团,发苍苍,笑嘻嘻,简直就是一个没有脾气的老祖母。现在,我们七个孩子,分散在各地,她可是一头牛也不用找,更找不到。有时候打电话回家,她老是摸不着头脑地问:“你是芬伶还是芬青呀?怎么声音听起来都一样。”

我想她是老了,老得分不清我们的声音,可是,她的儿女可记得,她公正又仁慈地爱着她们,让她们健康地成长。她们如果没有变得自私,那是因她曾要求她们宽大;她们如果没有变得怠惰,那是因为她曾要求她们勤奋。她们也会永远记得,母亲出门时,张惶地找寻自己的孩子,心里老是默数:“一、二、三、四、五、六、七”,不管年去岁来,这幅影像永远不会淡去。

母亲有一双婴儿般的手掌,皮肉柔细肥软,手指头又粗又短,五指合拢时,掌心便凹进一个洼,母亲说那是“金窟”,这种手是会装钱的,一辈子吃用不尽。

可是,这样的手还没摸过多少钱,母亲便吃过许多苦。小时候家境虽不错,她的母亲却被父亲赶走,接着继母进门,把所有的家事全部推到年纪过小的母亲身上,她的手被炊饭的烟熏过,被养猪的馊水泡过,被刮伤,被鞭打,却依然细白柔嫩,像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

她生过七个孩子,又要经营一家药店,大家庭里有数不清的家务,她的手洗过尿布,数过钞票,搬过货物,却依然细白柔嫩。只是中年以后发胖,手背上多了好几个肉洼,更像胖娃娃的手。

她喜欢各式各样的戒指,戴上戒指的手更显得华贵,就像是贵妇人的手。生活的磨难并不在这双手上留下痕迹,只留下甜美。

在记忆中,我们并不常牵手,就算现在我们亲昵如朋友,出门时我也只喜欢挽着她的手臂。以前我常想,也许母亲不喜欢拉我的手。

后来,我做了母亲,才了解什么是“生我鞠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这种紧密的相依之情,谁又没有过呢?

从小我便为自己的手感到自卑。我的手虽最像母亲,可是皮肤较黄,指甲又被啃得支离破碎。就掌形来说,它看来粗鲁拙稚;就掌相来说,它代表着懒惰与意志薄弱。我也有个“金窟”,只是比较平浅,浅得一个铜板便能将它填满,它可从未带来任何财运,却将我的弱点暴露无遗。多么盼望有一双纤细修长属于艺术家的手掌,因为如此,我总是小心翼翼地不让人看到我那令人伤心的手掌。

曾有几次我与母亲核对彼此的手掌,多奇妙!它们的形状大小几乎完全一致,只是我的比较枯黄粗糙而已。我遗传了父亲的长相,却遗传了母亲的手。我们有着相似的手掌,却有着全然不同的命运;我们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但是我们的心是如此靠近。

如今,我的孩子也有一双与我相似的手掌。我很喜欢用自己的手包住他小小的手掌,奇怪的,他并不挣脱,他也喜欢让我握着。他的掌心也有个迷你“金窟”,刚好可以装下一颗健素糖。

也许有一天,我的手再也包不住他的手,他必定会找到一些情缘的线索,在我们相同的手掌里;他也许也会忘掉我怎么生他鞠他,长他育他,顾他复他,出入腹他,但他必定会再找回一些爱的记忆,也许就在他孩子的掌心里。

从此,我的手便有一种崭新且神圣的意义。我还是那么羞于展示自己的手,也羞于去握母亲的手,可是,有许许多多生命的奥秘在指间,在手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