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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幸福北湖(8)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需要有相应的基层动物防疫机构行使职能并发挥作用。2004年6月,由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的意见》,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公益性与经营性职能分离,强化公益性、放活经营性”和“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深化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改革,在畜牧兽医(水产)站的基础上组建承担公益性职能的乡镇动物防疫站(可加挂畜牧水产站牌子),配备专职动物防疫人员,主要承担以下公益性职能:宣传贯彻国家动物防疫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体实施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的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协助县级畜牧水产主管部门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种畜禽管理、兽药饲料管理、渔业资源保护、动物诊疗人员管理和动物(含水生动物)检疫等工作。改革后的乡镇动物防疫站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不再承担诊疗、养殖业投入品供应、兽药饲料经营服务等经营性职能。根据******和省政府的文件要求,郴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畜牧水产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乡镇动物防疫站的意见》,文件就乡镇动物防疫机构的性质、管理体制和职能、人员编制的设定、公开招考择优选聘人员的条件和要求、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的来源、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原畜牧水产站在职人员和退休职工的安置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2004年10月,根据中央、省、市的文件要求,北湖区人民政府安排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动物防疫员的招考工作,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一系列的程序,最终录取了42名乡镇动物防疫员,分配到各个乡镇动物防疫站,从而成功组建了区乡镇动物防疫站。

提供保障:加强防疫体系建设

建设和完善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是实现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必然要求。

加强乡镇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刚刚组建的乡镇动物防疫站由于基础设施薄弱,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不强。为了快速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北湖区畜牧水产局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争取建设项目资金,分别在2006年、2009年争取到该项目的建设指标计划中央资金49.8万元和58.55万元。2009年6月,湖南省发改委和畜牧水产局联合下发了《省发改委、省畜牧水产局关于下达我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为了确保北湖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的按时完成,区发改局、畜牧水产局立即组织项目实施,对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都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对于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进行项目调整的部分均上报郴州市发改委和市畜牧兽医水产局,获得项目投资计划批复再进行项目实施。该项目的建成,从根本上改善了北湖区乡镇动物防疫站办公设施差、无仪器设备的落后现状,使其能够开展常规的疫病诊断和简单的实验室诊断工作,为动物疫病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对疫苗进行科学规范的保存,确保了疫苗质量,也对畜牧业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现在的北湖区乡镇动物防疫站实现了“八有”:即有站房、有牌子、有公章、有疫苗冷链设施、有办公设施、有固定电话及网络、有规章制度及工作规划、有岗位职责,为全区各乡镇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加强区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为了进一步完善区级动物防控设施,提升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北湖区畜牧水产局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争取到县级动物检疫监督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计划,计划中央投资29.3万元。2008年9月,根据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郴州市发改委和畜牧水产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下发08年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北湖区畜牧水产局组织实施了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的提质改造,并通过湖南省局招标采购了一批实验仪器设备和一台用于开展全区动物检疫和监督执法工作的采样车。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使北湖区对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能力得以有效增强。为使实验室的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湖南省、郴州市业务主管部门的培训计划,北湖区畜牧水产局每年派出业务骨干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实现动物防疫知识的及时更新,不断提升业务人员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

通过区、乡两级动物防疫体系逐步完善,北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疫情监测和报告体系逐步健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系统逐步完善,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加强,检疫监督执法水平明显提高。自2005年起在郴州市动物防疫年度考核中多次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并两次为湖南省动物防疫考核检查提供现场,获得省考核组一致好评,为郴州市动物防疫工作争取了荣誉。

【思考与分析】

北湖区地处郴州市中心,交通便捷,是畜禽及畜禽类产品流通的集散地,畜禽及畜禽类产品来自四面八方,流动频繁,输入性动物疫情和交差感染性疫病的发生防不胜防。近年来,高致病性禽流感、蓝耳病等疫情的发生引发了人们对动物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和国计民生,不仅影响人们的生命健康,也打击人们的消费信心,影响到畜牧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大力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食品安全起保驾护航作用、为广大消费者提振信心、为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增加基础设施投入,改善畜牧业生产环境,有力推进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

要加大对基层动物疫病防控部门的投入力度,在基层引进人才、设备,为生产一线提供重大动物疫病及新型疫病诊断、防治所需技术和设备。北湖区的畜牧业生产方式主要以家庭经营为主,对一部分有能力、有技术条件的散养农户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和科技培训投入,逐步引导到专业户生产经营行列当中,修建标准化牲畜圈舍,改善畜牧业生产环境,提高牲畜抗病力。

积极建立和推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有效地从源头上做好疫病预防工作

建立畜禽繁育体系。实行自繁自养,减少外源性感染,提高畜禽成活率,杜绝畜禽及其产品的频繁流通,避免导致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增加。建立畜禽贩运监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畜禽贩运和销售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引进动物报检制度和引进动物隔离观察制度,禁止从疑点区和疫病多发区引进畜禽,严把畜禽进入关。引进畜禽实行报检制度,严格按规定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和二次免疫,规范畜禽销售活动。建立人才培养体系。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范围,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经费保障体系。资金投入是各项工作的保障,是顺利开展各项防疫工作的基础,要不断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加大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力度,加大畜禽防疫工作中反应死亡补偿费、防疫设备运行维护更新费、村级防疫人员补助费等公共财政预算,满足畜禽防疫工作的需要。通过完善各项体系,促进动物防疫工作顺利深入地开展下去。

【他山之石】

肥东县动物防疫工作经验在合肥市推广

肥东县紧紧围绕“确保无重大动物疫情,确保无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工作目标,健全岗位责任,完善督查奖惩制度。自2004年起,该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专项用于动物防疫工作,并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是动物防疫工作的责任主体,店埠、桥头集等养殖大镇每年防疫经费投入均达10万元以上。2012年,该县防指出台了动物防疫工作考核办法,县畜牧水产局出台了动监分所工作目标考核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动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1年,该县曾两次代表安徽省接受农业部动物防疫专项检查,两次代表合肥市接受安徽省专项检查,连续两年获得“全省动物防疫工作先进县”称号。

【延伸阅读】

《******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主要内容

具体工作措施:

——建立兽医行政执法机构。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现有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各类机构及其行政执法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作为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负责动物防疫、检疫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兽医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对其进行归口管理,并加强其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技术手段和能力建设。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

——建立健全各级兽医技术支持体系。承担动物疫病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等技术支持机构(实验室)是兽医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的重要技术保障和依托。要整合现有兽医技术支持机构和资源,按照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兽医技术支持体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兽医技术资源,通过充实力量、资格认可、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国家兽医参考实验室、区域诊断实验室建设。

——切实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建设。根据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职能分开的原则,积极推进乡镇畜牧兽医站改革。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乡镇或区域设立畜牧兽医站,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要将原由乡镇畜牧兽医站承担的诊疗服务等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界定,并与公益性职能合理分离,使其走向市场。鼓励和引导乡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创办经营性兽医服务实体。

——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官方兽医是指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有权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国家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现有兽医工作人员,要通过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并经资格认可、政府任命等办法,逐步进入官方兽医队伍。各级兽医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和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逐步实行执业兽医制度。从事动物疫病诊断、治疗和动物保健等经营活动的兽医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执业兽医资格。对兽医体制改革中分流出来的兽医人员,依法纳入当地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参保的分流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其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各地要通过成立兽医行业协会等方式,实行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持工作所需经费应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对兽医行政执法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扑灭经费以及动物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等经费,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及时拨付。其依法收取的防疫、检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经费使用情况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加强动物防疫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实、完善各级兽医工作机构的设备、条件,建设各级各类兽医实验室,提高诊断、检测能力和生物安全水平,是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按照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编制本地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建设项目纳入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